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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阅读量:4200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现将我区涉及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项目内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公示,此项目为非涉密及敏感项目。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
联系电话:0891-6198880
电子邮件:xzgxzxqyc@163.com
附件: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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