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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项目模板《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2024-10-14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拉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量:3616

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1、政策依据 

《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项目简介:

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 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 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 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价值意义 

依据《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藏财建〔2022〕57 号), 将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认定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西藏自治区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 门,稳定运营 3 年(截至申请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 稳定的人员配置; 

(二)所在的企业在西藏自治区(含藏青工业园区)从事制造业生产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 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结构合理,拥有较高专业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工业设计从 业人员 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 50%; 

(四)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产品创新、品牌塑造、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工业设计 水平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近三年内获得 3 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并 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经济效益显著; 

(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企业申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需稳定运营三年(截止申报日期),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 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在西藏自治区(含藏青工业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年内未发 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 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拥有较高设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 科学合理,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8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总数比例不 低于 50%。 

(四)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占 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0%。 

(五)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 3 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 版权)。 

四、申报组织

1、主管部门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申报流程 

申报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通过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区经济和信息 化厅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报《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 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文件和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区管企业、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可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区经济和信息 化厅。 

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 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批准,授予“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在区 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

附件:

1、项目概述.pdf

2、核心政策.pdf

3、相关政策.pdf

4、政策法规.pdf

5、模版案例.pdf

6、申报审批流程.pdf

西藏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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