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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

2024-10-22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工信部 阅读量:2656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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