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详情
2024-12-13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拉萨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量:1247
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项目概述
本政策旨在提升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梯度培育的方式,打造一批在细分行业内具有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份额、品牌影响力和发展前景的优质中小企业。政策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明确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认定程序、动态管理和培育扶持措施。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梯度培育,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有助于形成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激发创新活力: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通过政策扶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提高成功率。
企业资质:必须在西藏自治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守法合规: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能力:企业应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具体评价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细分市场表现:企业应在细分市场中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或市场地位。
申报平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为申报和审核平台,企业需自愿登录该平台参与自评和申报。
申报流程:
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自评后,由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公示并公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后,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公示并公告。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主管部门推荐后,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并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审核、公示并认定。
动态管理:优质中小企业实行有效期管理,到期后需重新自评和申报。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违法行为,将被取消公告或认定资格。
培育扶持:自治区、地(市)将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等要素保障。同时,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优质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微信公众号
拉萨市中小微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