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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阅读量:0
拉萨江苏实验中学浴室及部分公厕等附属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拉萨江苏实验中学浴室及部分公厕等附属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拉萨江苏实验中学浴室及部分公厕等附属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ZFCG2025-2997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8.763296万元
5.最高限价:348.763296万元
6.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磋商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建设地点:拉萨江苏实验中学;
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以成交后签订合同为准);
11.工程质量要求: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12.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符合相应施工规范要求及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信誉要求:本次项目要求响应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②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满足《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 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7.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注:以上相关人员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在线获取,免费获取。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江冲路纳如路交叉路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公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2.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供应商对该项目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
5.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6.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7.根据藏建招【2019】36 号文《关于调整 2016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响应人自检可以接受采购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8.成交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 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萨江苏实验中学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蔡公堂乡规划路1号
电话:0891-6365223、1898901403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旭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联系电话:0891-6187066、15183817511(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91-6187066、15183817511(工作时间拨打)
微信公众号
拉萨市中小微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