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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市场关于印发人才招聘会规范管理的通知

2019-08-23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量:8368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减少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必要的冲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周五精品招聘会条件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在西藏。


       (二)首次参加周五精品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员工缴纳社保明细表复印件送至区人资市场人资科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到一楼大厅方可报名。


       (三)新录用人须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二、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要求


       (一)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环境,我中心对每家用人单位只提供2个座位,超过2人以上一律不得从别处随意搬挪凳子与桌子,一旦发现不遵守规章制度在现场蓄意闹事者,我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将其交给安保工作人员,并根据相关规定强制撤离招聘现场,从此取消参加公共招聘会资格,半年内一律不得参加招聘会。


       (二)各类招聘会开始1小时后还未签到的用人单位,按照我中心规定取消参加公共招聘会资格,半年内一律不得参加招聘会。


       (三)严禁提供虚假招聘岗位,坚决取缔不遵守制度的用人单位。


       (四)在招聘现场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早退,若确实已招满才可离场。


       (五)未报名参会的用人单位或没有资格参会的用人单位,不得私自进场参会,以免扰乱秩序。


       (六)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大声拨接电话及吸烟等不良行为,以免影响其他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沟通。


          三、招聘会后期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一)各类招聘会实行实名制跟踪回访,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如实反馈实际录用情况,且必须盖上用人单位的公章呈报,我中心将对已录取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电话访问等方式核实就业情况。


       (二)小型精品招聘会结束后14天、大型招聘会结束后28天内务必将跟踪回访情况表反馈至我中心。


       请各用人单位慎重阅览以上通知内容,对不遵守招聘会规范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甚至取消招聘资格或直接报送给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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