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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部门,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组织开展自创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工作。经专家论证和遴选,确定了自创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自创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协调并解决试点任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做好本区域内自创区政策试点的实施工作,并定期报告试点进展情况。 二、各自创区要充分发扬首创精神,强化对试点任务的落实,按照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力争突破一批创新体制机制瓶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成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对政策试点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定期遴选典型案例,对于试点成熟的政策,按程序在全国推广。 附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揭榜挂帅”入围揭榜单位建议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6日
12-27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西藏自治区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管理办法》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第1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管理办法.pdf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25
12-26
根据《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藏经信发〔2021〕14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有关程序,拟认定2家企业为2024年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 附件:2024年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认定名单.doc 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单增平措 联系电话:0891-6198960 )
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一)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详见附件2)。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二、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三)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额度分配管理坚持正向激励原则,统筹考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地方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确保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五)完善专项债券项目“一案两书”制度。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化模板,依托信息系统统一项目实施方案要素和内容,减少中间环节和成本。简化财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严格要求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做好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出具中介报告。三、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六)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详见附件3)。试点地区滚动组织筛选形成本地区项目清单,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七)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完善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对于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且需要续发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无需重新申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发行专项债券,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八)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以外的省份,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各地专项债券项目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两部门信息系统常态化报送,其中,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报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别完成该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项目的补充报送。两部门全年向各地开放信息系统,每年3月、6月、9月、11月上旬定时采集地方报送数据,并于当月内下发审核结果。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九)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地要在专项债券额度下达后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提前安排发行时间,及时完善发行计划,做好跨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原有专项债券、已安排项目同新发债券、新项目的有机衔接,统筹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和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到期债券年度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发行期限,均衡分年到期债务规模。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十)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在线监测、调度督促和现场检查,分级分类做好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十一)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加快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资金实施穿透式监管,动态掌握资金使用、项目运营、专项收入、资产等方面情况,将所有专项债券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覆盖范围。加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共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安排债券规模、资金支出进度等信息。五、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十二)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明细台账,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防范以项目资产抵押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规范新增项目资产核算,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登记处理方式,确保项目对应的政府负债和资产保持平衡。(十三)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完善专项债券偿还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征缴工作,保障专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对收入较好的项目,允许动态调整全生命周期和分年融资收益平衡方案,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六、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十四)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违规使用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等问题,督促各地逐笔逐条建立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新发生违法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的“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停止试点。财政部要对试点地区加强跟踪检查,定期核查专项债券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实施惩戒,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对不符合发行要求但已发行专项债券的地区,在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时予以扣减,省级政府要暂停相关市县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地区,依法依规采取扣减限额、约谈通报、考核监督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定期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专项债券的审计监督,继续将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十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专项债务情况。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落实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依法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的举借、支出与偿还,监督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七、强化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本地区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鼓励地方谋划实施重大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管项目、财政部门牵头管资金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财政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十七)开展政策实施动态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机制等方面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适时动态调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正面清单”。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等试点政策,要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试点范围。做好专项债券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能。附件: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一、完全无收益的项目二、楼堂馆所(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用房;(二)党校(行政学院);(三)培训中心;(四)行政会议中心;(五)干部职工疗养院;(六)其他各类楼堂馆所。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巨型雕塑;(二)过度化的景观提升和街区亮化工程;(三)文化庆典和主题论坛场地设施;(四)其他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四、房地产等项目(一)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二)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五、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一般竞争性产业是指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需平衡、竞争充分,且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产业领域。注:鼓励安排专项债券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但仅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不得投向一般竞争性产业领域。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有需求的地区也可用于新增土地储备;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具体操作要求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附件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一、铁路二、收费公路三、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四、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五、货运综合枢纽六、城市停车场七、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八、煤炭储备设施九、城乡电网十、新能源十一、水利十二、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十三、卫生健康十四、养老托育十五、供排水十六、供热(含供热计量改造、长距离供热管道)十七、供气十八、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十九、城市更新(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二)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及其他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二十、保障性住房二十一、新型基础设施(一)云计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二)铁路、港口、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二十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集成电路产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二)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相关产业基础设施注:以省份为单位,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该省份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规模的25%提高至30%。附件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一、省份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二、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河北雄安新区。
12-25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开展救助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安全过冬。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做好新就业群体走访慰问工作。关心基层干部职工,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军人、烈军属等。二、强化市场保障供应,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落实极端灾害天气期间相关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产销保供,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假期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重点枢纽、主要通道、重点区域交通物流的运行监测和跟踪调度,做好保暖保供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加大节日市场大宗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节日氛围。深入开展“新春走基层”主题采访活动和“文化中国行”主题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举办春节“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展现农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振兴新气象。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优秀的文化产品、科学技术、健康知识等送到群众身边。开展“非遗贺新春”系列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供给,推出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和惠民措施,加强综合执法,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四、统筹做好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热点路线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强综合运输协同衔接,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与城市客运信息共享,畅通旅客出行“最先与最后一公里”。加强自驾车出行服务保障,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易拥堵路段疏堵保畅,强化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保障,提升服务区、收费站服务能力。鼓励各单位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引导错峰出行。加强务工流、学生流、旅游流等重点客流出行保障,严格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政策。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预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非法运营、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五、坚决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冬季取暖、烟花爆竹、春运交通、矿山、化工生产、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以及“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火灾隐患,开展供暖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深入摸排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加强跨年夜、除夕夜等重点时段的灯光秀、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统筹做好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强化监测预警和重点场所日常防护,做好医疗救治物资和应急准备。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条块结合、部门协同,强化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问题联治,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以及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加强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公交地铁、车站机场、校园医院、文体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加强重点目标安全防范,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积极稳妥做好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加强正面引导,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七、倡导勤俭文明廉洁过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节约,推进移风易俗,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严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狠刹违规吃喝歪风,从严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宴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等问题,时刻防范隐形变异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纠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以总结和推进工作为名搞文山会海、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现象。盯住趋利性执法问题,大力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八、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执勤,保证服务质量。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处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12-24
汪海洲主持并讲话本报拉萨12月23日讯(记者 次仁片多 杨小娟)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海洲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24年第21次部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和王君正书记讲话精神。汪海洲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做好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本职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要加大经济宣传工作力度,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力量,大力宣传西藏各项事业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汪海洲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工作的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要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研究阐释,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推出一批研究成果,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
12-23
12月20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拉萨举行。全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作讲话。 本报记者 旦增西旦 摄12月20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拉萨举行。这是会议现场。 本报记者 旦增西旦 摄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王君正代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了明年全区经济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12月20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在拉萨举行。全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作讲话。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王君正代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了明年全区经济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充分肯定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团结带领全区干部群众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藏传佛教中国化,有力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力助推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力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全会回顾总结2024年全区经济工作。全会指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质量效益提高,要素支撑稳定有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会指出,实践中,我们坚持用习近平经济思想统揽西藏经济工作全局,不断深化了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统筹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基础。必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必须统筹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必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必须统筹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解决好人口、人心、人才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战略性、基础性支撑。全会指出,我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国内经济发展持续向好、重大项目强力支撑、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发展有利因素正加速集聚。我们要科学把握形势、增强发展信心,自觉把西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思考谋划推动,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会指出,明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至关重要。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提振消费需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全会强调,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坚定不移走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的新局面。全会强调,要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后劲。积极主动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风貌建设,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落户西藏。多措并举扩大社会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既要建设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好房子”,也要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全会强调,要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优做强特色产业,积极发展高原农牧业、藏医药产业、民族手工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高品牌化、规模化水平,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绿色工业、高新数字、通用航空等产业,加快发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轻工产业,确保经济当前有活力、未来有潜力。做大做强服务业,深入实施特色文旅产业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景区和旅游名县,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规上服务企业,稳步发展边贸物流业、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全会强调,要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多点增长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高原和美乡村建设,把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边境地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边境特色产业发展。全会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任务,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深化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对企业的全链条全周期服务,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破除隐性门槛和壁垒,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查封。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抓住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重大机遇,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全会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大“组团式”区外就业,围绕重大工程有序组织输送劳务,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着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西藏班布局、提升办学规模和水平;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推进“五个针对”工作,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和高原病医学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全会强调,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效推进南北山绿化工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促进现代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扎实推进生态惠民,让群众吃上生态饭、走上致富路。全会强调,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以科学化机制和常态化、法治化理念,把维稳工作做在日常、做到基层,坚决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经济工作的研究指导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经济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成为抓经济、促发展的行家里手。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积极主动承担抓经济工作的使命任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全会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凝聚共识、凝心聚力上下功夫,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广大农牧民群众中去,汇聚起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强大合力。要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自觉用习近平经济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分析西藏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完善优秀干部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正向激励,积极为基层减负,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决完成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岁末年初,要慎终如始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十届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达娃仓决、向巴次仁、阿松、卓嘎、泽仁旺姆为十届自治区党委委员。全会决定,批准许珠武同志因调离西藏辞去十届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批准刘兰芳同志因调离西藏辞去十届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职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果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对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给予果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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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科函〔2024〕463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我部编制完成2024年第五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请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2月6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0)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五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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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坚持以党建引领科技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建立“政策惠才、项目育才、平台聚才、产业用才”多元化资源统筹配置和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动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胜势,让“人才优”引领“满盘活”。 一是以改革为抓手,激发人才活力。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站位谋划推进,着力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环境。完善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强化科技奖励价值导向作用,不断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潜能。印发《湖北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28家试点单位围绕试点任务,探索出基础研究“5+5 ”“3+3”长周期评价模式、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三名一优”评价体系、人才“注册制”“积分制”等一批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科技和人才的统筹协调发展,促进人才从教育培养、科研创新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支持。 二是以项目为纽带,加强人才培养。强化项目赋能,坚持分层分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出台《关于支持院士及院士后备人选在鄂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设立战略科技人才专项,采取“自主选题、定向资助、突出目标、包干使用”的科技攻关新模式,定向支持17名院士后备人选。实施高端人才团队“集聚行动”,构建以“人才为核心,平台为基础,项目为纽带,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资源统筹配置机制,累计支持433支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引导2500余名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向企业一线集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专项,2023年给予青年科技人才3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组织“智能建造”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与企业联合培育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三是以平台为载体,促进人才集聚。强化创新驱动,坚持平台支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聚力打造人才集聚高端平台,加快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湖北实验室等组成的高能级科创平台矩阵,提升科技人才吸附承载力。目前,湖北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的10家湖北实验室集聚各类人才近3000人,已产出多项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新型研发机构引才聚力能力“跃级提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科技领军人才超过200人,累计孵化科技企业超过1000家。四是以产业为目标,发挥人才作用。坚持以“用”为导向,推动科技人才服务产业发展,为形成新质生产力注入科技创新“新鲜血液”。实施“尖刀”技术攻关工程,建立并推行“定向委托”“赛马择优”等组织方式、“军令状”“里程碑”等管理模式,支持科技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9项在研“尖刀”项目顺利通过阶段性评估。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截至目前,平台已入驻企业4.7万家,集聚科研人才300多万人,发布需求总数达到2.9万项,促成7600多项需求成功对接。实施科技人才服务企业行动,累计支持177名科技人才服务产业一线,帮助企业解难题、谋发展。深化开展党建引领“千镇千站”建设,累计支持14000余名科技特派员奔赴荆楚乡村,助力强县工程,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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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2024年12月15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在拉萨召开“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野蛮开采破坏生态”整改措施“不断优化锂矿开采工艺,加大对共生和伴生矿产的提取利用力度,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简称“7-3”)专家验收评审会,区内外7名专家及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及属地相关部门,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参会。经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专家组一致认为,整改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措施(7-3)要求完成整改,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6日-12月27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891-6198896、6198960。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doc.doc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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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要求,以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产业数字化、体系安全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13日 (此件有删减)-1-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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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指南凝练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入库、项目出库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多元化投入和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附则等十一章64条。 较修订前《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做出调整。在适用范围上,将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在管理原则上,注重协同攻关、目标导向和结果应用,从行业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部署,凝练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协同攻关。在指南凝练方式上,注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突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需求全覆盖,行业归口部门全程参与指南征集、凝练及论证。在项目申报上,细化项目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推荐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归口行业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推荐单位范围;对项目限项数量进行调整;综合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业务单位负责制、项目群制、青年科学家项目、长周期项目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在项目立项上,更加注重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诚信审查,除形式审查环节对项目申报主体社会信用情况进行诚信审查外,立项环节开展诚信复查。在项目管理上,新增撤销立项情形及惩戒措施;明确项目调整事项报批报备程序;取消项目“结题”验收结论;验收通过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年后不再收回;重视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在验收后3年内,对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强调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地市、企业、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在监督与评估上,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和范畴,建立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机制、信用管理机制、科技伦理监管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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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奖补项目(第二批次)名单公示根据《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藏财建〔2022〕57号)和《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细则(指南)》(藏经信发〔2024〕56号)有关规定,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次)已完成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次)共31个项目给予奖补,资金总额5149万元,现将拟奖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邮政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198878 6198880(同传真)电子邮箱:xzgxzxqyc@163.com 附件: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第二批次)企业名单公示.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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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4年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经小组赛、综合赛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现公布成德绵自凉航空航天集群等35个集群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以下简称国家级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谋划,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加大对国家级集群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集群汇聚,推动国家级集群之间、国家级集群与省级集群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二、国家级集群要切实组织实施好培育提升方案,制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路线图,明确引资引技引才重点,在强化协同创新、提升先进制造能力、培育优质企业、优化产业生态、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提升集群综合竞争力,推动集群加快向世界级迈进。三、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要持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促进集群开放合作与资源共享,组织集群成员共同树立集群品牌形象,推动行业资源整合,提升集群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国家级集群发展水平监测评估,建立集群综合竞争力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优势领域率先打造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附件-2024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6日(联系电话:010-68205123/682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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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低噪声施工设备遴选工作,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现予公告。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鼓励政策,推广应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助力噪声污染防治。 附件: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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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4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明确“五个必须统筹好”,强调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抓好九项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气势恢宏、思想深邃、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我们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扎实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成绩令人鼓舞,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九项重点任务之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推进科技强国建设重要一年。科技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五个必须统筹好”,不断深化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坚持“四个面向”,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目标,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项目、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和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推动力、支撑力。 会议要求,科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大会部署,紧紧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工作统筹协调。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广泛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性,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做好“十五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编制。二是加快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引领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超前布局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确保已启动重大专项高质量如期完成。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强科技研发部署,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培育未来产业。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产出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三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推动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研究制定新时期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快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的若干政策举措,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机制。四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基础设施的衔接,制定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联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与优化配置的政策。建立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体制机制、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突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健全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会议强调,部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十年磨一剑”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毅力,以只争朝夕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顽强拼搏、埋头苦干,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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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本政策旨在提升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梯度培育的方式,打造一批在细分行业内具有技术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份额、品牌影响力和发展前景的优质中小企业。政策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明确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认定程序、动态管理和培育扶持措施。二、价值意义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梯度培育,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有助于形成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创新活力: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通过政策扶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提高成功率。三、申报条件企业资质:必须在西藏自治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守法合规: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创新能力:企业应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具体评价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细分市场表现:企业应在细分市场中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或市场地位。四、申报组织申报平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为申报和审核平台,企业需自愿登录该平台参与自评和申报。申报流程: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自评后,由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后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公示并公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后,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公示并公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主管部门推荐后,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并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审核、公示并认定。动态管理:优质中小企业实行有效期管理,到期后需重新自评和申报。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违法行为,将被取消公告或认定资格。培育扶持:自治区、地(市)将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等要素保障。同时,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优质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2.政策法规.pdf3.核心政策(1).pdf4.核心政策(2).pdf5.核心政策(3).pdf6.核心政策(4).pdf7.相关政策(1).pdf8.相关政策(2).pdf9.相关政策(3).pdf10.相关政策(4).pdf11.模板案例.pdf12.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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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概述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贾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合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经信发〔2021〕83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拟开展 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合认定工作。二、申报条件(一)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 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 20 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 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工业,集聚服务机构 2 家以上;获得地(市)级(含)以上部门相关认定、表彰、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 60%以上。(二)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 20 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 2 次以上;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 3次以上;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 2 次以上;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 600 人次以上;融资服务: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 2 次以上;年组织融资知识讲座 2 次以上;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产融对接等服务。(三)示范平台应满足其他要求:申报示范平台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三、申请材料(一)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治区级(含)以上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治区级(含)以上园区管委会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 1),并附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报经济和信息化厅。(二)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1.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 2)。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6.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7.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 3000 字,可附照片)。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四、申报审批流程(一)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申报 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推荐;各自治区示范平台进行申报;(三)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 7 个工作日。(四)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评审合格的示范平台授予“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并及时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五)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 1 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附件:1.项目概述.pdf2.政策法规.pdf3.核心政策.pdf4.相关政策(1).pdf5.相关政策(2).pdf6.相关政策(3).pdf7.模板案例.pdf8.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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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经理讲服务”主题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为深入落实2024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促学”头雁作用,大力弘扬为民服务的良好风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总经理讲服务”活动。在此基础上,根据《关于开展“总经理讲服务”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工信管函〔2024〕614号),经推荐报送、专家评审和复核评定等环节,形成了拟入选的基础电信企业优秀征文120篇(其中省级公司征文30篇、市级公司征文40篇、县级公司征文50篇),互联网企业优秀征文10篇。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邮箱:sqs@miit.gov.cn 附件:1.基础电信企业拟入选优秀征文名单(省级公司).pdf2.基础电信企业拟入选优秀征文名单(市级公司).pdf3.基础电信企业拟入选优秀征文名单(县级公司).pdf4.互联网企业拟入选优秀征文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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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24〕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现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2月12日 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关键路径。《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厅企业〔2020〕10号)印发以来,中小企业数字化进程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体系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等有机结合,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为抓手,“点线面”结合推进数字化改造,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深度赋能,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着力提升供给质效和服务保障水平,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到2027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百城”试点取得扎实成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应改尽改,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转型标杆;试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全国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中小企业上云率超过40%。初步构建起部省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重点场景供需适配、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赋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重点任务(一)深入实施“百城”试点1.因地制宜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分批支持100个左右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因地制宜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推动4万家以上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其中1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新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细化实施要求和流程规范。制定试点城市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办法。研究探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强化激励约束。(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2.纵深推动工业大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向基础较好的工业大县大范围复制推广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和成果,依托县域优势产业推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重点中小企业的应用推广,打造一批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四级的中小企业标杆。推动工业大县产业链与产业集群“链群”同转,实现县域中小企业规模化、普惠式数字化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二)分类梯次开展数字化改造3.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系统化集成改造。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面“建档立卡”,“一企一策”靶向推动数字化水平系统提升。引导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下的企业加强关键业务系统部署应用与跨系统集成改造,实现数字化水平向更高层级提升跨越。支持数字化水平三级及以上企业开展高价值集成应用创新,围绕产品数字孪生、设计制造一体化、个性化定制等复杂场景开展系统化集成改造,培育一批四级标杆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场景、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一批 5G 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4.面向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实施重点场景深度改造。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与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协同衔接,以“智改数转网联”为重点,优先支持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实施软硬件一体化改造,打造产品工艺仿真、设备预测运维、产线智能控制等场景样本,加快行业普及推广。鼓励数字化水平三级及以上企业对标同行业标杆企业,开展更高水平改造。聚焦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开展“哑”设备改造和关键设备更新。(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5.面向小微企业推广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加快中小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提升数字化基础水平。完善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等多层次云平台布局,推动现有工业软件产品云化迁移,形成云化软件供给目录。加速关键设备、业务系统上云,推广基于云的设备运行监测、产品性能仿真以及数据存储、建模分析等普惠应用。在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集群、园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为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提供基础支撑。支持地方探索“上云券”“算力券”等优惠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上云用算提供支持。鼓励算力中心提供“随接随用、按需付费”的云端算力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用算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三)推进链群融通转型6.推广龙头企业牵引的供应链“链式”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推动中小企业主动融入大企业的供应链,强化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上的配套能力。持续梳理遴选中小企业“链式”转型典型案例,编制发布案例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7.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驱动的产业链“链式”转型。支持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打造产业链协同能力,面向细分行业梳理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及数据要素、知识模型、工具软件等要素清单,面向中小企业推广行业共性数字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基于平台汇聚、组织制造资源,实现市场订单、研发资源、生产原料等与中小企业精准匹配,打造共享制造、个性定制、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平台经济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8.推广以集群、园区为单位的“面状”转型。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集群、园区引进或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标准化、模块化、解耦化的数字工具与服务,打造贯通工具链、数据链、模型链的数字底座,大力推广集采集销、中央工厂、众包众创等协同转型新模式,带动集群、园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动中小企业跨地域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四)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赋能9.发布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编制发布中小企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推进指南,明确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实施的主要模式、典型路径,为中小企业提供可落地、易操作的参考指引。鼓励各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遴选,培育挖掘视觉质量检测、客户画像与精准营销、财务管理自动化等一批典型场景,为中小企业提供借鉴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0.加强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推广。发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现场交流活动的平台作用,宣传推介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典型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加快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复制推广。鼓励各地参考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应用图谱等,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运行维护、经营管理等中小企业关键业务场景应用普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1.强化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基础。支持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开源社区牵头成立人工智能开源社区,聚焦中小企业特色需求设立专题人工智能开源项目,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训练框架、开发示例、测试工具和开源代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开源项目,降低人工智能部署开发门槛。鼓励龙头企业、交易机构、平台企业、数据服务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公共数据集、行业数据集,为中小企业提供用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高质量数据。建设一批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垂直行业大模型,强化中小企业大模型技术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五)深度激活中小企业数据要素价值12.提升中小企业数据管理、利用能力。鼓励各地面向中小企业加强《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标准应用推广,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全过程数据采集,加快大数据系统建设部署,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鼓励中小企业探索数据创新应用,引导中小企业面向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建模分析,实现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准营销等业务能力提升,推广服务型生产、增值服务、共享经济等数据驱动的新模式新业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3.加强中小企业数据资源供给与价值开发。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清洗标注、交易撮合、分析挖掘等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普惠的数据服务。探索打造以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动大中小企业间实现研发设计、设备状态、交易订单等高价值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拓宽中小企业数据获取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数据资产依法依规入表的指导,加强数据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维护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权益。(财政部牵头负责)(六)提升数字化转型供给质效14.供需适配发展“小快轻准”产品。围绕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推动龙头企业联合工业软件企业开发数字化专用工具,培育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供需图谱。推动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不同厂商提供开放接口,提升“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数据互联互通与跨平台互操作能力,增强产品易用性及开发便捷性。支持地方建设“小快轻准”资源池,通过线上宣传、线下体验等方式加快产品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5.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领域优质企业。推动龙头企业数字化团队对外输出服务,推进现有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在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具有较深知识积累和优质服务能力的行业型服务商、场景型服务商。以数字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在5G、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化领域加大创业创新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七)提高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16.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工作组,研制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新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构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价体系。编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为中小企业改造实施提供专业指导。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验证、推广,强化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的标准适配与信息共享,推动中小企业全面融入产业链供应链。(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7.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载体。基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功能,打造满足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的工具箱、资源池、案例库。推进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与全国平台数据互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应用推广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地方合规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公共服务载体运营机制。推动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平台资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18.全面增强中小企业数据与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部署应用。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演练,提升中小企业网络风险防御和处置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网络安全保险等方式降低安全风险。(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组织建立部省联动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体系,加强横向跨部门资源调度与纵向跨层级工作协同。推动各地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力量,加强相关部门工作协同,明确重点工作组织分工,构建定期监测、指导、评估、培训、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二)加大资金支持。深入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提供贴息支持,分行业常态化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门信贷产品,鼓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支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特别是数字化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人才保障。利用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层分类提供培训课程资源,组织开展大规模数字化培训。开展数字化转型职业标准、人才标准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提供专业人才支撑。依托“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等加大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培育力度,壮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四)促进交流互鉴。常态化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场交流活动,加强沟通合作。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开展对口协作,推动转型资源共享共用与典型经验复制推广。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活动,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供给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典型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五)深化国际合作。依托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用好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产品服务、标准规范走出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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