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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指导意见》编制目的是什么?工艺美术行业是我国消费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繁荣市场、增加出口、扩大就业、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对维系民族文化根基、提升民族文化自信、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工艺美术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当前还存在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品牌意识薄弱、经营模式落后、人才结构性短缺等问题。研究编制《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协同创新,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制造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是什么?《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指导意见》明确了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总目标:到2030年,基本形成综合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要素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的发展格局。培育50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支持10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培育10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的区域品牌,打造50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工艺美术大师,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三、《指导意见》对做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保护传承有何举措?工艺美术是民族文化的生动表征,也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受到冲击,部分传统工艺美术品类逐渐消失或濒临灭绝。《指导意见》鼓励对传统工艺实施分类保护,对于传承困难、频临消亡的工艺美术技艺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对于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的技艺,支持开展宣传展示、品牌推广、技术提升,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意见》还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开发创新手工产品和工业化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四、《指导意见》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方面有什么举措?当前,随着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需要工艺美术企业在产品设计、工艺设备、材料选用等方面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出适应新消费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此,《指导意见》在产业创新方面提出四项任务:一是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加强创新设计,鼓励将现代设计与传统文化融合,打造具有传统文化韵味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产品,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二是加强工艺设备升级。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设备创新应用,提高产品制作效率和精度,实现减污降碳、绿色节能发展。三是加强原材料保护开发利用。对涉及天然稀缺原材料的工艺美术门类,加强原料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在不影响核心技艺保护传承的情况下,积极研发应用生产成本低、来源便利、生态环保的替代材料,强化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四是增强创新支撑能力。推动工艺美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促进成果产业化。此外,《指导意见》围绕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链协同发展,从产品、技术、原料创新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设置了重点行业产品迭代创新升级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主要原材料保护开发工程三个专栏。五、《指导意见》为什么提出要加强品牌建设和产业价值挖掘?当前,部分工艺美术产品和现代消费需求契合度较低,产品背后的文化认同和审美情趣还未充分融入大众认知,导致产品的历史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未能有效转化为品牌溢价。品牌建设既是提升工艺美术行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民族自信的具体体现,是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任务。《指导意见》从两方面对工艺美术行业品牌建设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与运营,培育一批百年品牌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扶持计划,打造国风潮品。二是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强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动“工业遗产”“特色小镇”建设,鼓励第三方机构对品牌开展专业化运营,推动区域品牌国际化发展,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六、《指导意见》在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有什么考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地方资源、文化、经济、市场、技术等方面比较优势,推动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建设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的高水平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加强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有转型需求的工艺美术作坊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加快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现代化转型,推动生产效率提升。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二是推动产业集聚增效。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集原料供应、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修订、检测鉴定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工艺美术品类,形成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集聚区,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 七、《指导意见》在数字化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消费场景方面有何部署?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蓬勃发展,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更加多元化的业态和应用场景,进而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动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传统工艺数字资源采集行动,支持建设传统工艺数字资源库。推动数字博物馆、云博物馆建设,推进传统工艺文化数字化生成与转化。发展智慧营销模式,应用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转型。二是拓宽生活应用和消费场景。推动行业跨界融合,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创新工艺美术产品展示途径,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产品私人订购、个性化定制、大众团购以及限时拍卖等业务,促进产品消费。三是推广工艺美术文化展示与体验。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增强工艺美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工艺美术创意基地和传统文化体验基地,常态化举办各种工艺美术展销、交流等相关活动,扩大工艺美术消费市场。八、《指导意见》如何做好组织保障?为推进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工艺美术行业标准体系,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产品溯源防伪管理服务体系,研究开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人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机制,鼓励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研修班、培训班,支持工艺美术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多方位多层次培养人才,健全工艺美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四是推动国内外交流合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产业集群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中国工艺美术品牌“走出去”。
07-30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等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了2022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一司。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传 真:010-66013726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附件: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3.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4.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5.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7.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3.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4.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7.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5.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6.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表.xlsx
07-30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查验等程序,初步确定6家企业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传真:010-66016906附件:拟公告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wps拟公告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_20240730103027.pdf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2024年7月30日
07-30
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工艺美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品种和技艺享誉全球。工艺美术行业包括雕塑、抽纱刺绣、珠宝首饰等工艺美术品制造。新时代新征程,为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传承创新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传承发展,守正创新。准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对优秀传统工艺、技艺的挖掘传承,推动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合理应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一产一策”,扶优扶强地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到2030年,工艺美术行业综合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打造50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支持10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培育10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的区域品牌,打造50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工艺美术大师,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有力支撑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提升。二、加强技艺保护,加快传统工艺振兴(一)加强传统工艺技艺保护。鼓励对传统工艺实施分类保护。对于传承困难、在现代生活中缺少应用场景的技艺,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对于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的技艺,支持开展宣传展示、品牌推广、技术提升,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存,注重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保存和建档,利用现代展示和信息传播技术促进社会共享。加强对传统工艺技艺本身和当代价值的研究,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转化。(二)加强传统工艺发展振兴。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美术企业,支持全面掌握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培育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充分挖掘传统工艺文化内涵和工匠精神,讲好手工故事,提升品牌价值。三、强化创新引领,推动产业提质升级(一)促进产品创新升级。提升行业工业设计能力,结合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工艺美术设计观念、艺术风格、实用价值的创新转化,促进工艺美术产品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将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特点、文化寓意、图案形式、造型结构等元素融入产品生产创作,提高产品文化和艺术价值。探索开展工艺美术行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丰富题材和产品品种,促进工艺美术行业与文旅文创、品牌授权、数字赋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结合国潮、国漫、国风、国粹,开发一批创新创意产品,促进产品迭代升级。【专栏一】重点行业产品迭代创新升级工程雕塑工艺品。拓展艺术石雕、水晶雕刻在建筑、装饰行业领域中的应用,发展木雕工艺品和仿古家具,开发传统竹雕、牙雕、砖雕、砚刻等多种雕刻工艺品。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重点发展草编、藤编制品,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在保护技艺的同时合理使用机械化加工手段,促进柳藤竹条与其他材料结合的产品设计。抽纱刺绣工艺品。做好抽纱刺绣和抽纱花边产品手工技艺保护,推进手工与机械自动化结合。以传统丝织工艺品为重点,开发不同档次刺绣服饰、家用装饰品和旅游产品。拓展织毯产品在原料、工艺和纹样方面特色风格,开发多品种、多花色产品。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注重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手工价值,研发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金属工艺品和珠宝首饰机械加工精度。促进景泰蓝、花丝镶嵌等特种金属工艺传承发展。提升珠宝首饰质量,丰富款式,大力发展婚礼节庆等高端珠宝市场中镶嵌类饰品。陶瓷工艺品。促进日用陶瓷和艺术陶瓷中国传统元素和国际文化元素融合,产品设计与现代消费、审美需求对接;保护传承各地名窑产品艺术特色,开发文化陶瓷产品。漆器工艺品。传承特色漆器工艺美术产品传统风格,结合现代元素和时尚主题,开发个性化装饰兼具实用功能的系列产品;创新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推广自动贴花及丝网印花等技术与装备。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民族服饰、乐器、织绣、日用器皿、宗教用具等特色工艺美术品。促进绢花绢人、灯笼灯彩、琉璃料器、风筝、木版年画、泥人、剪纸、扎花等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二)加强工艺设备升级。支持建立一批传承创新发展平台,加强对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的挖掘整理、系统记录和科学研究。支持企业加大对传统产品制作技艺的发掘与传承,在保持传统配方、工序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探索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专用系统与装备的研究应用,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良、关键技术突破等,助力工艺创新。加强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减污降碳、绿色节能发展。【专栏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雕塑工艺。探索应用新型切割、模具制造、仿形、防尘技术。工艺家具。采用木材新型干燥技术、智能化控制、高转速高精度轻加工、仿真雕刻工艺等技术。金属工艺。采用“非接触”喷墨印刷技术,焊接技术,纳米喷镀、新金属化学镀新型表面处理技术,新金属材料应用技术。工艺花画。采用新型绿色环保材料及原辅材料处理技术。天然植物纤维编织。采用新型烘干、灭菌技术、植物的根茎藤枝纤维提取加工技术、麻草类等编织品的增硬技术、编织品模压成形技术等。抽纱刺绣。采用新型电脑辅助编排编织、染料配制、激光定位及追位等技术。地毯挂毯。采用先进织毯技术和后整理技术设备,广泛运用材料改性技术。珠宝首饰。采用精密铸造技术(镶宝电铸,K金电铸,仿金电铸和胶模电铸等电铸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电化学染色),自动织链技术,激光应用等技术。艺术陶瓷。采用3D打印、激光雕刻、烧成气氛温度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推广新型智能、节能、环保型窑炉及新型釉彩应用。 (三)加强原材料保护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各地特色优秀工艺美术资源。对涉及天然稀缺原材料的工艺美术门类,加强原料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重点支持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应用场景多的工艺美术项目,在不影响核心技艺保护传承的情况下,研发生产成本低、来源便利、生态环保的替代材料,强化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专栏三】主要原材料保护开发工程雕塑工艺。保护应用珍贵木材、玉石等可雕刻材料,开发碳纤维、玻璃钢、树脂、亚克力等新材料。工艺家具。保护应用黄花梨、紫檀木、酸枝木等珍稀木料,开发竹质及木质复合材料。金属工艺。开展合金材料研究,应用纳米合金、金属橡胶及高性能合金等材料。工艺花画。应用环保属性的纸材料、植物纤维、天然染料、可降解合成有机颜料等材料。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应用藤、草、棕、竹等天然纤维及高分子合成材料开发可降解材料。抽纱刺绣。应用麻、棉、丝等天然纤维、高性能纤维及再生纤维等材料。地毯挂毯。应用天然纤维、天然纤维和化纤混纺、化纤仿羊毛等材料。珠宝首饰。保护应用宝玉石、贵金属材料,应用铜合金、锡合金、铝合金、钛合金、人工培育宝石及各种人工合成新材料。艺术陶瓷。保护应用高岭土、瓷石、紫砂土等稀有矿土,研发健康环保的瓷土配方,应用新型陶瓷材料、无铅釉、免烧无毒有机涂料等材料。(四)增强创新支撑能力。推动工艺美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机制,引导创意设计类企业、设计工作室和设计师为工艺美术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服务,提升企业原创设计和自主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支持行业设计创新。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加强关键技术、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研发,促进成果产业化。四、加强品牌建设,充分挖掘产业价值(一)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专业化运营,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品牌文化价值内涵。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培育一批百年品牌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扶持计划,打造一批国礼品牌,壮大一批国潮品牌,丰富产品和品牌矩阵,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支持民族品牌与国际元素融合发展,加强品牌国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品牌全球竞争力。(二)加强区域品牌建设。突出地方产业特色,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发挥地方政府及区域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强化区域品牌建设。持续推动“工业遗产”“特色小镇”建设,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组织展览展销、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加大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鼓励第三方机构加强品牌策划、评价、宣传等服务,推动区域品牌国际化发展,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五、强化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一)加强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工艺美术企业生产手工价值高、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发扬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引导工艺美术中小企业深耕核心业务,聚焦细分市场,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有转型需求的工艺美术作坊向企业化方向发展、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向现代转型,推动生产效率提升。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二)推动产业集聚增效。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集原料供应、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修订、检测鉴定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结合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有助于富民就业、繁荣区域经济的工艺美术品类,形成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集聚区,推动手工艺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创新专业市场,发展集配辅料批发、加工、零售、展览、鉴赏、仓储、运输、外贸于一体配套齐全的专业或综合性市场。六、加强数字化应用,打造多元消费场景(一)推广数字化应用新模式。建立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汇集跨行业设计资源,加强设计与产品需求对接,开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开展传统工艺数字资源采集行动,支持建设传统工艺数字资源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数字博物馆和云博物馆建设,开发工艺美术行业代表性重大成果、工艺技术、传统工艺美术品等数字艺术品,推进传统工艺文化数字化生成与转化。发展智慧营销模式,利用电商模式、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转型。(二)拓宽生活应用和消费场景。推动行业跨界融合,加强工艺美术文化元素和技艺品种创意转化,加大在社交礼品、旅游文创产品、服装服饰、时尚家居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发展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创新工艺美术产品展示途径、零售场景和销售渠道,支持工艺美术产品进超市、商场、高铁机场购物区,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产品私人订购、个性化定制、大众团购以及限时拍卖等业务,促进产品消费。(三)推广工艺美术文化展示与体验。围绕文化、旅游、商贸等消费领域,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通过城市公共景观、区域节庆活动、特色城市礼物,增强工艺美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鼓励在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工艺美术创意基地和传统文化体验基地,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提高产品内容体验。常态化举办各种学术交流、产业论坛、展览展会、手工研学活动等,丰富工艺美术产品供给,扩大工艺美术消费市场。七、加强政策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预算单位采购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鼓励地方根据当地工艺美术行业发展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濒危技艺品种扶持,完善支持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及地方相关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行业发展效能。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创新发展。(二)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工艺美术行业标准体系,根据工艺美术品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系统梳理行业标准需求,开展紧缺标准制定及滞后标准的修订,提升标准供给水平,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产品溯源防伪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援助等服务,提升产业服务能力。研究开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工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传承。(三)加强人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机制,加强工艺美术大师宣传和管理,提升大师的社会影响力。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提供参与学术研讨、技艺交流、国家重大任务等有利于提升技能艺能的机会,培育守正创新、德艺双馨的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支持开展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鼓励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引领产业创新设计发展新风向。组织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研修班、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理论与创作水平。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名单,培养掌握核心技艺的后备人才,支持参与重大生产决策咨询和重大技术革新,推动在生产实践中传承前人绝学绝艺。支持工艺美术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多方位多层次培养技能型人才、应用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型人才。健全工艺美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为工艺美术行业人才选拔提供支撑。(四)推动国内外交流合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传统工艺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宣传力度,推动传统工艺进校园、进社区,营造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丰富品牌推广渠道,创新品牌主体宣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展会,支持举办“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广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支持产业集群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动中国工艺美术品牌“走出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措施。实施定期评估与动态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反馈运用,及时总结推广政策经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为企业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展览展销、数据分析等提供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7月17日
07-29
2023年10月26日,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航天员汤洪波、唐胜杰、江新林驾乘飞船顺利进驻天和核心舱,在轨驻留6个月,先后进行2次出舱活动,实施8次载荷货物气闸舱进出舱任务,完成50余项空间站建设升级维护维修任务,开展近百项空间科学实验与应用载荷在轨实(试)验,于2024年4月30日安全返回。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是我国载人航天工程进入空间站应用与发展阶段的第二次载人飞行任务,首次圆满完成在轨航天器舱外设施维修,成功取回首批舱外暴露实验材料样品,标志着中国航天事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出新步伐,对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具有重要意义。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行任务的圆满成功,凝聚着广大科技工作者、航天员、干部职工、解放军指战员的智慧和心血。汤洪波、唐胜杰、江新林同志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铁心向党、忠诚使命,不畏艰险、奋力拼搏,向世界展示了强大的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汤洪波同志时隔两年再上太空并担任指令长,成为首位重返空间站的航天员,创造中国航天员在轨飞行时长新纪录。唐胜杰同志锐意进取、刻苦训练,是目前我国进入太空最年轻的航天员,成为第三批航天员中首位开展出舱活动的航天驾驶员。江新林同志担任舱外维修作业主操作手,技术精湛、沉着冷静,首次飞天即圆满完成担负任务。为褒奖他们为我国载人航天事业建立的卓著功绩,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给汤洪波同志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唐胜杰、江新林同志“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汤洪波、唐胜杰、江新林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献身崇高事业的时代先锋,是探索宇宙、筑梦太空、建设航天强国的标兵模范。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受到褒奖的航天员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自强不息、勇攀高峰,埋头苦干、砥砺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07-29
7月24日,在北京援藏指挥部的指导下,“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工作交流会暨芯动百城西藏站”活动在拉萨成功举办。拉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北京援藏指挥部党委书记、指挥王明哲出席活动并致辞。 王明哲在致辞中指出,龙芯中科积极响应北京市委关于“要坚持把产业支援作为援藏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引导北京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的指示精神,携手其生态伙伴,以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为契机,率先在拉萨举办此次活动,为北京市企业界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信息技术是推动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面临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机遇,西藏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也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欢迎北京乃至全国各高新数字企业实地考察拉萨的数字经济产业环境,感受雪域高原的壮丽美景,积极投身到西藏的数字经济建设中来,推动信息技术与当地产业的深度融合,为西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西藏自治区经信厅、西藏自治区专通局、西藏自治区密码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拉萨市各委办局、区县(园区)、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龙芯公司生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新趋势、新机遇。 责任编辑:陈灏
07-29
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开幕韦秀长致辞 26日,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在拉萨开幕。自治区副主席韦秀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韦秀长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布局实施一批数字化重点项目,数字西藏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韦秀长强调,要以此大赛为契机,充分发挥高原优势内生动力,凝聚产学研用协作合力,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潜力,激发行业实践发展活力,突破新技术、升级新产业、培育新业态、推广新模式,推动数据要素成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据悉,大赛由国家数据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指导,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拉萨市联合承办,共设置“数据要素×”特色产业、文旅交通、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四个赛道,将有31个项目参赛团队角逐竞赛。
07-29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同意划定2024年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合格标准的复函》,2024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标准如下:区直、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60分(含),日喀则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含),那曲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含)。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适用于2024年、2025年、2026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现将2024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单到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领取。 附件:2024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贾瑞瑶 6830045)附件下载:2024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ls2024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ls.xls
07-29
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xls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xls.xls
07-26
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pdf
07-26
07-26
工信厅通装〔2024〕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7日 附件:“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pdf(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
07-26
2024年7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第二十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由西藏自治区罗梅副主席任团长率队自治区科技厅、山南市科技局、那曲科技局、藏青工业园区、拉萨高新区、拉萨经开区等单位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西藏代表团参加了此次科博会。科博会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为主题,设置展览会、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和线上展示对接三大板块。7月13日,自治区罗梅副主席率队视察西藏展馆,详细了解了企业参展成果和展位整体情况,并指导各参展园区、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成果科技含量,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有机融合,营造具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全面打开国内国际市场。之后参观了兄弟省市及其他科研单位、企业展馆,展览会设有信息科技、智能制造、医药健康、绿色双碳、数字经济和区域创新发展等6个专题展区。 本届科博会,我区共组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15 家企业、3个园区参展,展区分为科技成果展示区和政策宣传区。参展期间,企业现场交易额达24.74万元,达成合作协议1项,金额100万元;达成意向协议7项,意向额度达381.8万元。参展期间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大力宣传我区科技创新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众多企业了解政策红利。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园区和企业的沟通协作力度,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提高参展企业积极性和展览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助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添新动力。
07-2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相关要求,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拟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西藏赛区暨创响中国·梦创西藏·圆梦柳梧 第七届全区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主题为因创而聚·向新同行,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计划8月完成赛事各项活动。为营造良好的赛会氛围,大赛组织方通过西藏电视台、拉萨商报等进行了广泛赛前宣传报道,在拉萨高新区户外广告牌发布了大赛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拉萨高新区入驻载体和企业、七地市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和企业宣传了大赛,激发了我区企业关注创新创业、主动参与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积极性。截止7月20日,大赛已注册报名115家企业,其中成长组75家,初创组40家。全区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自201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6届,累计报名项目800多个,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藏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高原特色文化等1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推荐60个项目参加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入围赛,涌现出一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让更多投资者、创业者看到了西藏力量,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成为全区最具影响力的赛事之一。
07-24
近期,科技部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申报书抄袭问题进行了核查,依规作出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赵然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中国农业大学赵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赵然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赵然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张涛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8月,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涛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张涛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张涛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张晓晨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甬江实验室张晓晨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张晓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张晓晨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陈豪泰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陈豪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陈豪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陈豪泰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上述问题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履行法人主体责任不够,对科研人员的日常诚信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对项目申报书的审核把关不严。科技部已约谈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方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对抄袭、剽窃、造假等科研失信问题的主动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切实扛起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主动发现、严肃处理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广大科研人员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坚守诚信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07-24
2024年7月11日下午,科技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科技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暨纪律党课报告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刻剖析部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醒教育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严守纪律的高度自觉,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坚强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出席会议并讲纪律党课。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高波作廉政报告。会议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秘书长,部机关党委书记林新主持。科技部在家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以科技部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主题的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担当作为、奋进科技强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高波同志在廉政报告中指出,科技部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内心深处受到警醒。高波同志从五个方面对相关案件的原因教训作了深入剖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不做政治上的“两面人”。要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宝贵生命。二是明纪法守底线,不要“无知者无畏”,更不要有侥幸心理。要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学习的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决守住纪法底线。三是正确对待权力,公器不可私用,时刻防范被“围猎”。要谨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四是注重修身立德,坚持自省自律,确保人生道路行稳致远。要重视自身修养,筑牢道德根基,抵御外部环境影响和种种诱惑,给家人引好路、当好榜样。五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进一步营造严的氛围。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采取严的措施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强化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阴和俊同志在纪律党课中指出,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建设科技强国的大背景下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阴和俊同志从政治上、党性上、组织上深刻剖析了相关案件的危害影响、问题根源、管理责任,告诫大家引为镜鉴、警钟长鸣。阴和俊同志还结合近年来部内外的典型案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着重就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出要求。 阴和俊同志要求,要以走在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前列的标准,锚定建设科技强国目标,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坚决铲除部系统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并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健全新职能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决纠治“四风”、斩断“由风及腐”链条,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同时,突出强调要加紧推动中央巡视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如期完成,推动科技部全面从严治党和科技改革发展取得新进步。 林新同志在主持讲话中强调,科技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围绕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争做遵规守纪模范进行深入讨论;要深刻反思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短板,查找风险漏洞,拿出整改措施;案发单位领导班子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以案促改促治;要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巡视整改和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科技部机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日报社以及主管社团(基金会)等单位党员干部参会。
07-24
2024年7月19日,科技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开创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和坚强决心,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科技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深悟透,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科技部要凝心聚力,奋发进取,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科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要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加强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为以科技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驻部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机关各厅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日报社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07-24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主体: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一、指南范围1.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四大产业领域,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2.重点研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3.决策咨询专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包括产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分析、社会问题调查等。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2.在拉萨注册1年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法人),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4.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5.每个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6.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7.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与自筹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配套。(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公务员除外)。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5.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企业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项目。(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申报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申报程序及要求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完备项目申报法定签章手续,及时报送主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2.推荐要求:一是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二是在拉央国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推荐;三是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审核推荐;四是市辖医院(公立、民办)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推荐;五是市内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六是区外牵头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至少联合1家市内创新主体(决策咨询专题项目除外),并由排序第一的市内创新主体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3.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合格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于市科技局指定项目受理处。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4.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5.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四、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及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按附件6填写,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按附件7填写)。(二)其它材料或证明1.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应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协议中应由所有联合申报单位盖章,项目及课题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和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五、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时止,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2.受理方式:书面纸质材料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4年8月20日-28日期间(周末除外)集中递交到拉萨市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同时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扫描件PDF(必须与递交的书面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箱:18008982001@163.com。六、咨询与联系方式综合咨询部门:市科技局规划财务与监督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超,0891-6952856农业科技咨询部门: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朗旺姆,0891-6320640工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咨询部门: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久曲珍,0891-6320663科学普及领域咨询部门:拉萨市科协综合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巴桑顿珠,0891-6320751项目受理单位:拉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多,0891-6320752附件:1.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5.2025年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6.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7.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5年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1.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2.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3.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doc4.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doc 6.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doc7.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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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一批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一)用水过程循环。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实现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二)区域产城融合。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三)智慧用水管控。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控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四)技术装备创新。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五)减污降碳协同。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技术工艺,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减少废水排放量。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相结合,全流程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水企业(数据中心)或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服务商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二)基本要求1.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至少满足下列指标中的一项要求:(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其中,钢铁企业>97%,石化化工企业>94%,有色金属企业>94%,造纸企业>87%,纺织企业>78%,食品企业>65%,工业园区>94%;(2)用水效率先进。其中,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优于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先进值,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小于6.7吨,数据中心单位信息设备耗电量取水量(WUE)不高于1.4升/千瓦时;(3)非常规水利用效果明显,再生水使用量占总用水量比重达到25%以上。三、推荐程序(一)组织申报。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案例。(二)案例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案例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提交。通过评估验收的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可直接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评审及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遴选2024年度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公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炳龙 010-68205358/5337(传真)附件: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_20240724102142.pdf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_20240724102213.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5日
07-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2024〕43号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以下简称能耗标识)。二、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 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GB 22757.2 -2023)要求;在汽车产品自身以外其它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三、能耗标识标注要求:(一)企业标志。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汉字标注;如采用汉字标注,须与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标注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一致。进口汽车的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注册文字标注。(二)能源消耗量扩展信息。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行业平均水平或试验结果标注特殊场景下的能源消耗量或续驶里程。若标注试验结果,燃油汽车特殊场景下燃料消耗量标注值应不低于试验值;纯电动汽车特殊场景下续驶里程标注值应不高于试验值。(三)备案号。企业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能耗标识数据后,取得相应备案号。(四)启用日期。启用日期为在“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中的备案日期。(五)其他内容的标注按GB 22757.1-2023、GB 22757.2-2023要求执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能耗标识中“其他信息”填写相关补充信息。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知》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汽车能源消耗量信息。五、已备案能耗标识数据如发生变化,按新增能耗标识处理,企业需及时填报备案。对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车型,企业应及时申请作废相关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六、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技术水平、能源消耗量发展趋势等情况,委托行业机构对能源消耗量领跑值、特殊场景能源消耗量的行业水平和预估燃料价格等信息进行研究并适时更新发布。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备案数据、粘贴能耗标识;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备案数据、更换能耗标识。对于轻型商用车,在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其能耗标识按照附件的方案进行标注。附件:轻型商用车能耗标识信息标注方案轻型商用车能耗标识信息标注方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 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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