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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科技日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刘园园)记者9日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获悉,在湖南省政府组织下,中国五矿日前正式获批牵头建设国家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高效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稀有矿产国创中心”)。这是我国矿产资源领域获批建设的首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提升产业控制力具有重要意义。稀有矿产国创中心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紧缺资源安全供给、优势资源绿色集约高效开发、稀有金属高端原材料自主可控,在勘查评价、高效开采、绿色分选、清洁冶炼、高端原材料制备、循环利用、数字化与智能化等领域,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该中心旨在产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原创技术成果,建立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保障体系,打造国家技术研发创新高地、领域科技资源聚集高地、行业技术创新服务高地和产业先进技术孵化基地等。在湖南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稀有矿产国创中心由中国五矿牵头,联合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多家单位共同建设。据介绍,下一步,稀有矿产国创中心将以中国五矿等大型金属矿产企业集团全产业链应用场景为平台,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技术问题,整合高校、院所和企业等科技资源,开展协同攻关,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创新链,以科技金融为保障,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07-15
各相关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并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的规定,经全面梳理统计2021-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共计104项执行期已满,为规范、高效完成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需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项目范围2021-2023年度已满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的14个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4个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附件1);执行期已满按要求需提交的30个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56个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二、相关要求(一)请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s://xmsb.tibetsti.cn/)下载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模板,并按要求填报。(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附件1和附件2要求上报的截止日期按时将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厅培训楼2号楼402室)。 (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我中心将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藏科发〔2019〕270号)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处理。特此通知。 附件: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 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拉巴琼达、格桑宗吉联系电话:0891-6832142)附件下载:附件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xlsx.xlsx附件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 .xlsx.xlsx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xlsx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xlsx
07-15
嘎玛泽登在拉萨重点产业园区调研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 注重创新引领 强化服务保障 大力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11日至12日,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嘎玛泽登赴拉萨经开区、拉萨高新区、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达孜工业园区、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实地调研,了解园区工业和高新数字企业发展状况。嘎玛泽登一行每到一处,都与企业管理经营者亲切交谈,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市场拓展及产品销路等情况,询问相关政策落地和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等。嘎玛泽登强调,工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动力,园区企业则是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绿色发展、促进就业和增加税收的动力引擎。企业要聚焦西藏独有的资源禀赋,紧盯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注重品牌创建、产品研发,积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要对标区外技术型企业,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注重资质技术升级,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合作,孵化推广适合高原的科技成果和产品;要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实现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园区管委会要提升规范化水平,着力创建产业标准,提升产业效率,形成产业集聚。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解决好企业资金周转、扩规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加大对规上企业、绿色工厂的培育力度,协助推广特色产品,以一流服务帮助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企业展现新作为、新担当。
07-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展望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情况,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于6月30日正式发布。 附件: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pdf
07-10
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通知》(国数政策〔2024〕53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以下简称“西藏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二、大赛主题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三、大赛目标通过大赛选拔,挖掘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具有西藏特色的典型场景案例,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主体,催生新产品新服务,在数据收集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通用的行业标准,构建数据要素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据要素成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四、组织结构(一)承办单位指导单位:国家数据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数据管理局)、拉萨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广电局、能源局、医保局、文物局、藏医药管理局、藏语委办、通信管理局、金融监督管理局、证券监督管理局、气象局。(二)分赛组委会设立西藏分赛组委会,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主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相关协办单位为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西藏分赛组织实施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据管理局),负责承担西藏分赛赛事组织协调工作。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任秘书长,拉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秘书长。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信息化领域院士、专家领衔组成。负责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评审方案、评审细则等相关制度,开展西藏分赛评审工作。五、赛题设置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实际问题,突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新兴产业资源优势,以应用为导向,设置数据要素×特色产业(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文旅交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相关领域)、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相关领域)4个赛道,并结合大赛赛道指南细化赛题。六、参赛条件西藏分赛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办赛的原则,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一)参赛单位要求1.参赛单位须是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在藏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2.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3.参赛团队需遵守西藏分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4.西藏分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西藏分赛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5.参赛单位申报参赛项目需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接受西藏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相关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获奖资格及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二)参赛项目要求1.参赛项目须符合西藏分赛赛道要求、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不在其他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在西藏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参赛项目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七、赛事安排(一)参赛报名1.时 间:2024年7月15日前2.主要内容:参赛队伍通过西藏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xzgyhlwggfwpt.cn/cms/)首页赛事入口登录报名,同时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二)项目初审1.时 间:2024年7月20日前2.主要内容:组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方案、初审规则,结合赛道参赛要求,对项目申报书一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技术、数据来源、知识产权等组织初审,评选出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并于7月20日前在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参赛项目名单。(三)开幕仪式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开幕仪式当天(2024年7月底前,具体另行通知)2.地 点:西藏开拓邦锦花园酒店(暂定),拉萨柳梧新区香格里拉路4号3.主要内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数据局领导和分赛组委会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开幕式。分赛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参赛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开幕式。(四)评审评选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期间,为期2天(开幕式后开展评审评选)2.地 点:西藏开拓邦锦花园酒店(暂定),拉萨柳梧新区香格里拉路4号3.主要内容:通过路演展示+答辩质询+专家评分形式组织参赛项目评审评选。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PPT、视频等形式向评审专家和观众展示项目背景、目标、解决方案、运营模式等关键信息,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质询答辩方式,依据评审细则进行评选打分。(五)颁奖仪式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当天(2024年7月底前)2.地 点: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现场(待定)3.主要内容:按照参赛项目评审评选得分排名情况,评选出各赛道参赛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各1名。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获奖作品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各界监督。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六)赛后宣传1.时 间:2024年8月1日—12月31日2.主要内容:将西藏分赛获奖项目图文内容汇编成册推介宣传,并在有关新闻媒体、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在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展览展示,在数字西藏工作简报宣传。八、评审规则为保障西藏分赛公平公正,西藏分赛参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执行。晋级项目需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参照大赛组织要求和各赛道评审指标,从项目的真实性、先进性、实效性、示范性等维度进行评审。九、奖项及奖励西藏分赛以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获奖证书盖西藏分赛组委会章,并从政策激励、宣传展示、产融对接、供需对接、落地入驻、人才支持、交流学习等多方面,为获奖项目提供成果转化支持。各赛道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经公示无异议,推荐参加国家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十、工作要求(一)节俭办赛。西藏分赛纳入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统筹安排资金、场地、宣传等,丰富办赛内容,降低办赛成本,强化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提高办赛质量,真正挖掘一批具有鲜明典型意义的场景应用案例,以赛促用。(二)风险预防。将公开透明落实到西藏分赛的各个环节,按照大赛统一标准,结合自治区特点制定统一的评审规则、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数据来源合法性审查和知识产权合规性审查,避免法律风险。(三)公开公示。为保证赛事公益性,西藏分赛不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同时,落实公示和举报制度,对获奖项目在一定范围和时间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获奖项目异议由西藏分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四)数据安全。充分发挥数据对赛道的赋能作用,各参赛团队对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报名平台,支持鼓励各参赛团队自带数据汇入平台可信数据空间。十一、联系方式西藏分赛组委会秘书处:毛 蓓 0891-6198915、13989903225李晓辉 0891-6198916、13136102345 附件:1.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赛题指南2.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项目申报书 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组委会2024年7月8日
07-10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注册成立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一)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二)信息确认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佐证材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三)实地核查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请各市(地)科技部门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开展实地核查相关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四)名单公示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自治区科技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由自治区科技厅核实处理。(五)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三、评价时间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受理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30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评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四、其它事项(一)参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在自评价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填报信息,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自治区科技厅将通过异议复核、动态监测、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处理,并视情况进行公告、通报或惩戒。(二)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企业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长期在岗工作人员。业务处室: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市场部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doc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doc附件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doc.doc1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doc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
07-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届例会议定书》,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 合作项目优先领域为公共卫生、绿色能源、信息通信技术、环境保护和兽医医学等。 2. 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 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 中克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 中国科技部和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克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 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 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 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16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 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11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xudw@cstec.org.cn 2. 克方联系人: 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欧洲事务协调和国际合作司高级顾问Silvana Siebert女士 电话:+385 1 4594 452 电邮:silvana.siebert@mzo.hr 网站:http://mzom.gov.hr/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doc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4年6月26日
07-10
为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行为,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健康发展,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编制了《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供相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考使用。 附件: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docx
07-10
7月4日,阴和俊部长在上海会见来华出席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的阿尔及利亚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部部长巴达里·卡迈勒。双方就深化两国科技创新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双方一致表示,将大力推进落实两国元首关于推动中阿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的重要共识,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双方商定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两部门高层交往,组建联合工作组推进技术转移等合作,持续拓展科技人文交流规模,特别是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往来,探讨建立联合研究计划,支持两国科研团队开展实质性研发合作。 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拉赫桑、阿尔及利亚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部相关机构代表、科技部相关司局代表参加会见。
07-10
2024年6月26日,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在北京会见了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部长吕德曼(Wille-Werner Rydman)。双方就共同推动中芬科技创新合作、以科技创新支撑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 阴和俊指出,自1986年中芬两国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以来,两国科技创新合作持续深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中方愿同芬方一道,以中芬科技合作联委会、中芬高技术领域对接会等为平台,汇聚双方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实现高效联动、融合发展,推动中芬科技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 吕德曼高度赞同阴和俊提出的合作建议,表示中芬科技合作基础良好,双方的务实合作在诸多科技创新领域产出了丰硕的合作成果,芬方愿与中方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领域合作。 科技部有关司局、芬兰驻华大使馆、芬兰商务促进局代表参加会见。
07-09
2024年7月4日下午,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在上海举行。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是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的主论坛。30余个国家部长级官员及相关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上海市市长龚正、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出席并致辞,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和副部长龙腾分别主持。 阴和俊部长代表中国科技部欢迎出席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的各方代表,并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10月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是中方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具体行动。李强总理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展现了中国将持续扩大开放合作、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促进包容普惠发展的姿态。各国和国际组织代表通过本次论坛的对话交流,围绕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形成多项共识。作为攸关人类命运的全新重大课题,人工智能治理需要国际社会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靠。中方愿与各方深化沟通交流,为推动形成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和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贡献智慧,促进人工智能技术更好造福于人类。 与会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发言介绍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相关情况,欢迎中方为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重要平台,并表示愿积极开展对话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促进人工智能赋能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挑战。
07-09
林芝市巴宜区布久乡麦巴村AI朗读亭助力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推进林芝市巴宜区布久乡麦巴村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迈上新台阶,麦巴村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积极对接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为群众免费提供人工智能AI朗读亭,助力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成功安装人工智能AI朗读亭后,首先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培训,一一介绍人工智能AI朗读亭使用手册和每个模块内容,使驻村工作队熟练掌握人工智能AI朗读亭的使用方法和教学方式。随后,驻村工作队利用麦巴村召开村民会议的契机,向全村群众介绍人工智能AI朗读亭并号召群众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麦巴村党支部书记达瓦说:“以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只能通过书本教学,比较枯燥,而且学习速度慢,现在有了人工智能AI朗读亭,不但可以模仿真人教学,学习方式多元化,还有海量学习资料,可真是太方便了!”麦巴村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积极发挥AI朗读亭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应用力度,营造良好的规范语言文字氛围。
07-09
近日,林芝市“企业之家”启动仪式在林芝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林芝市“企业之家”惠企服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和22家企业及商(协)会代表参加仪式。林芝市“企业之家”的启动,致力于为全市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综合的服务,是贯彻落实林芝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系列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改革举措,是顺应企业期盼、展示政府形象、强化政企互动的有力实践,将为广大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林芝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渠道,点燃林芝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林芝市“企业之家”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牢固树立“企业是家人、办的是家事”服务理念,深化“家”的内涵,以企业全生命周期、全要素保障、全经营链条服务为根本,推动涉企服务资源更集中、渠道更顺畅、服务更高效,真正让企业“只进一扇门、便知所需事、解决烦心事”,全力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和便捷优化的营商环境。
07-09
“去年,拉萨高新区作为数字经济大会拉萨市分论坛的唯一承办单位,通过举办分论坛,成功吸引30家企业到拉萨投资,总投资金额达到38.8亿元。”拉萨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晓波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透露可喜成绩单。近年来,数字经济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凸显。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期间,北京市和新疆和田地区、西藏拉萨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张家口市、山西长治市等共同谋划北京与对口支援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协作发展“一盘棋”。数据显示,2023年北京市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1.8万亿,同比增长8.5%,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达到42.9%。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鸷隆表示,北京市目前正在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北京最活跃的增长新动能。算力是支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底座”。2023年12月乌兰察布市与北京市经信局签署了京蒙“三绿”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动绿色算力进京。乌兰察布市副市长柴悦表示,从算力规模来看,乌兰察布市预计到2025年每年可向北京提供1万P以上的绿色通用算力。随着人工智能(AI)的快速发展,智能算力需求快速上升。东部城市对于算力的需求非常旺盛,西部地区绿色能源和地理条件优势明显,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算力资源。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徐艳国表示,北京备案的70个大模型中有50%是在内蒙古做训练推理的。东西部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各有侧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总工程师牟春波说:“在东西部协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合作建设一些算力超市和算力调度平台,让东部企业更好地利用西部算力资源。”“北京作为首善之都,有责任带动区域协同发展,下一阶段,北京将持续发挥数字经济引领示范与辐射带动效应,携手西藏拉萨、新疆和田等地,助力当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苏国斌表示。
07-09
7月5日,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成果发布会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对本届大会期间的总体成果进行现场发布。潘锋公布了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十大成果,分别是:全球数字经济伙伴城市“朋友圈”继续扩大、数字经济东西部区域合作全面加强、北京数据要素价值持续释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能级提升、数字经济企业出海服务加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家信创产业高地加速建设、元宇宙数字创新体验综合体首次亮相、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权威报告重磅发布、首次设立数字生态出海发展等10余场新论坛。具体来看,此次“伙伴城市”新增法国塞纳河畔阿涅勒、德国莱比锡等国际城市,总数增至近30个。推出六项行动,包括深化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数字规则和标准先行先试、开展数字人才联合培养、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合作、发起成立数字经济企业“出海”服务基地、开展数字经济城市标准研究等。启动包括中国欧盟商会、英中贸易协会等的“国内外商协会合作网络”,国际城市级平台功能作用凸显。设立“北京拉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合作交流会”,成立“北京拉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联盟”。京疆、京蒙、京晋等数字经济合作持续深化,东数西算合作能级提升。打造京津冀蒙算力供给走廊。揭牌京津冀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启动“京津冀产业互联网协同织网行动计划”;发布《优秀京津冀产业协同成果集》《京津冀数据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举办京津冀协同智库论坛,共商数字经济协同发展。首次发布《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简称“伙伴计划”)成果,包括超1150TB的101个AI训练数据集、8500P的算力支持、40余个项目签约等。发布第3批“伙伴计划”入选企业名单,共计158家。完成12家“伙伴计划”成员单位合作签约。此外,大会签订合作协议38份,行动计划9个,成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超20个,新设联盟和专委会9个。
07-0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5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下一步,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我国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专精特新。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力争到2027年,实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我国已培育200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今年将再培育认定100家左右。同时,支持各地聚焦县域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省级集群。金壮龙表示,我国还将加快建设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07-09
7月8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下一步,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主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的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7-09
6月27日,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部系统近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心主任翁啟文主持会议并讲授主题党课。翁啟文同志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近来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正身律己,锤炼过硬作风,树牢心中戒尺,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同时强调,要围绕《条例》逐章逐条学习,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落细、见行见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会议要求,中心党支部要扛稳担牢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增强纪律执行刚性约束,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全体党员、中层干部及下属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07-08
为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应在资金账户留足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依法划扣税款,对个人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个人补足资金,并划扣税款。三、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数量以每日日终结算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持有记录为准,证券账户取得或转让的股票数为每日日终结算后的净增(减)股票数。四、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五、本公告所称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二)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取得的股票;(三)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四)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五)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六)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七)使用附认股权、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公司债券认购或者转换的股票;(八)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票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挂牌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十)挂牌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十一)其他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取得的股票。六、本公告所称转让股票包括下列情形:(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二)持有的股票被司法扣划;(三)因依法继承、捐赠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股票所有权;(四)用股票接受要约收购;(五)行使现金选择权将股票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六)用股票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七)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七、对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统称两网公司)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退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四条规定执行。八、本公告所称年(月)是指自然年(月),即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九、财政、税务、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十、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4年6月28日
07-08
新华社西安7月3日电(李国利、杨吉)记者3日从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了解到,西北工业大学魏炳波院士团队在中国空间站开展的高性能难熔合金研究,近期成功获取难熔合金熔体的关键热物理性质,在空间凝固制备方面取得多项科学新发现,为我国空间材料科学理论研究、新型高性能的难熔合金材料制备等提供了重要基础,相关成果已发表于《先进材料》等国际学术期刊。高性能难熔合金是特种稀有金属材料,具有“超高温、高活性”等特征,但地面环境中的难熔合金研究长期受重力、容器等条件制约,难熔合金液态性质的精确测定与快速凝固合成制备存在困难。2021年4月29日,无容器材料实验柜随天和核心舱发射升空。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中心研究员、应用发展中心主任张伟说:“实验柜利用静电场所提供的电场力,使材料样品在真空环境中保持稳定悬浮状态,避免与容器壁接触的影响,可进行金属、非金属等无容器深过冷凝固和热物理性研究。”自2021年4月以来,魏炳波院士团队制备的10余种数百个高性能难熔合金样品,先后在中国空间站无容器材料实验柜进行6批次在轨实验,成功完成难熔合金微重力条件下的静电悬浮、加热熔化、降温、过冷、凝固、热物理性质测定等重要实验。“我们发现了一系列新成果,主要包括发现了微重力液滴凝固的涡旋型特殊组织结构,阐明了微重力凝固收缩的动力学规律,揭示了微重力和无容器共同作用下共晶合金解耦生长的内在机理,实现了太空环境凝固合金的微观组织与宏观形态的双调控等。”西北工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王海鹏说。我国空间材料科学研究始于1986年,中国空间站的全面建成为空间材料科学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空间材料科学领域首席科学家魏炳波院士说:“未来我们一定会取得更多的国际领先成果,利用空间环境的特殊性制备或合成出新材料,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于科技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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