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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 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信函〔2024〕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IPv4到IPv4网络地址转换(NAT44)设备是将少量公网IPv4地址转换为较多的私网IPv4地址的网络设备。为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流量提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现就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工作方案,有序实现网络升级。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摸排NAT44设备部署应用情况并建立NAT44设备信息台账,制定“网络去NAT”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全网NAT44设备使用规模逐步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将组织选取部分区域开展“网络去NAT”试点,到2025年7月底前实现试点区域基础电信企业NAT44设备总容量停止增长,主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固网侧IPv6流量占比不低于70%。二、紧抓关键环节,持续拓宽IPv6通路。基础电信企业要增加IPv6互联网专线产品供给,新增互联网专线默认开通IPv6功能。要加快实施家庭网关IPv6地址前缀二次分发功能升级。到2024年底,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不低于80%。终端设备制造企业要严格落实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有关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推动属地终端设备制造企业加快存量家庭无线路由器IPv6功能升级。三、深化应用改造,主动引导流量迁移。互联网企业要深化应用服务IPv6升级改造,优化放量引流策略,实现注册、登录、使用全链条支持IPv6,提升固网环境下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CDN)运营企业要推动边缘节点、核心节点等各层级支持IPv6,提升用户加速、业务调度和内容回源等IPv6流量占比。云服务企业要优化产品业务逻辑,向用户提供服务时默认启用IPv6功能。四、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稳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科学合理推进“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网络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加强重要指标监测。针对开展IPv6升级改造的网络系统,要持续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重要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影响范围较大的设备升级、配置变更、服务变动,要制定预案,加强关键节点性能监测,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五、加强督促评测,促进工作实效落地。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对开展“网络去NAT”试点工作的子(分)公司给予必要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要不断丰富监测技术手段,构建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分省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固网侧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流量占比(附件2)等指标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将适时组织公布相关监测结果。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网信办要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协同,合力推动“网络去NAT”目标完成。 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24年7月底前将工作方案及信息台账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和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后续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报送有关工作进展。特此通知。附件:1.NAT44设备信息台账 2.指标解释及统计方法 2.指标解释及统计方法.pdf1.NAT44设备信息台账.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4年7月2日 抄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07-17
工信部联原〔2024〕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现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2024年7月2日
07-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二、基本条件(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二)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三、申报说明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申报材料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四、工作程序(一)申报。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按要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盖章扫描件。(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申报设备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平台将设备申报书及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附件2)等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五、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刘晓闯 010-68205352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 浩 010-65645593附件: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2.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 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docx2.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7月10日
07-17
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及《粘胶纤维企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粘胶纤维企业的申报工作。二、粘胶纤维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对于2022年7月以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四、请于2024年9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wutong@miit.gov.cn。 附件:1.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doc 2.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doc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 2.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doc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1.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 桐 010-68205661)
07-16
发布时间:2024-07-15 10:19:15 来源: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联系。附件: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doc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doc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5日(联系人:石小艳 联系电话:0891-6198837、18582227723)
07-16
工信厅电子函〔2024〕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北斗规模应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北斗产业发展,加快北斗应用落地,拓展北斗应用广度和深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拟遴选一批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下统称城市),开展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营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具备定位、导航、授时全球服务能力,当前北斗规模应用已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关键阶段。开展试点工作,以特色应用和创新研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北斗产业完善、应用成效突出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显著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加快试点工作,对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工作要求按照加快推进北斗规模应用总体要求,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持续提升产品水平,大力推广北斗应用,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全面助力北斗赋能千行百业。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北斗技术创新引领、北斗产业发展迅速、北斗应用规模可观的试点城市,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三、试点内容围绕大众消费、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三个领域,结合当地北斗产业基础、城市发展特点和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提升北斗渗透率,促进北斗设备和应用向北斗三代有序升级换代。通过“北斗+”“+北斗”与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相融合,持续开展北斗特色和创新应用,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形态,构建新的产业链。各试点城市至少选择一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一)聚焦大众消费领域,提升北斗应用感知度和普及率试点城市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共享出行、低空应用无人机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研制和生产北斗产品,持续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分区域有步骤开展大众消费领域搭载北斗应用,建立动态监管和反馈机制,持续跟踪和改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深入拓展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应用深度和广度,培育北斗大众消费应用新模式新业态。(二)聚焦工业制造领域,加速北斗行业应用赋能试点城市应结合地区特点和建设情况,加快在汽车、船舶、航空器、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推广北斗应用。鼓励依托车联网、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全面扩大重点营运车辆、公共领域车辆、商用车和乘用车北斗搭载比例。鼓励引导内河、沿海、远近洋等区域航行的船舶加速装载北斗。鼓励加大对航空器领域相关企业扶持,加快开展北斗导航、短报文等适航设备研制攻关和应用。鼓励挖掘机器人领域北斗应用新场景。围绕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要素比较优势,拓展北斗赋能工业制造领域新场景应用。(三)聚焦融合创新领域,不断挖掘“北斗+”应用新场景试点城市结合其产业能力、地域优势、行业特色等基础,积极探索产业技术体系和应用模式创新,打造建设一批创新应用平台,在各行各业培育形成一批“北斗+”融合创新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北斗与5G、高分遥感、惯性导航、高精度视觉、短距互联、超宽带(UWB)定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推动北斗系统在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应用,促进北斗应用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海洋、精准农业等新场景深度融合。四、申报条件拟申报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地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支撑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工作,建立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同工作机制,有力支撑试点工作开展。(二)政策保障充分。对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有明确的政策措施,在人才、资金、项目、政策法规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三)产业基础良好。具备良好的北斗产业基础,在产业链培育、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优先支持高技术转化应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已前瞻布局的城市。(四)推广优势突出。具有在相关领域开展“北斗+”“+北斗”应用的成功经验,在区域特色、用户规模、资源调配等方面具备北斗推广应用的有利条件。(五)创新体系完善。拥有北斗产业相关领域学科的高校,或有北斗关键技术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中心等平台,构建了产业和应用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的创新体系。五、申报遴选程序(一)推荐申请。申报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直辖市所辖区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择优推荐试点城市。拟申报城市按要求填写《试点城市申报表》和《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24年8月15日前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二)组织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申报材料及综合情况进行评审。(三)名单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评审意见,综合考虑申报城市实际情况和规模应用总体布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六、组织实施(一)明确目标。试点城市在《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可实现、可量化的目标,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实施方案及目标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二)开展试点。试点城市按照完善后的《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展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组织专家组指导试点城市开展工作,推动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城市每年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试点实施情况。(三)组织验收。经2年试点期满,结合各城市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对试点成效突出的城市,形成经验总结在全国推广。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系统布局、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二)优化支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对试点城市支持力度,引导各类资源向试点城市聚集,推动试点工作尽快取得成效。各地要积极谋划各类政策集成,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三)强化宣传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研讨和互动分享,总结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宣传各地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王 昊 010-68208267 于建深 010-68208224附件:1.试点城市申报表 2.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1.试点城市申报表.pdf2.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07-16
工信厅科函〔2024〕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化工行业智能制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2日附件1: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附件1: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pdf
07-16
本网拉萨7月13日讯 为着力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日前,由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奶牛金钥匙”走进拉萨活动在拉萨举行。活动以“科技赋能引领西藏产业发展增长点,技术创新驱动高原奶业新质生产力”为主题,分别邀请1.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李胜利以《2024 年中国奶业发展形势与展望》深入分析当前中国奶业的发展形势,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为学员提供决策参考;2.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张毅以《奶牛基因组育种技术研究进展与趋势》分享国内外奶牛基因组育种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探讨其发展趋势及对奶业生产的影响;3.奶牛金钥匙联盟技术专家、高级兽医师王少华以《高产奶牛群体繁育技术关键控制点》详细讲解高产奶牛群体繁育过程中的关键技术与管理要点,提升学员的繁育管理水平;4.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科学家杨宏军以《规模牧场两病净化体系建设和高原牧场奶牛疾病防控》在线上通过高清视频直播连线进行授课。专家们从行业形势、奶牛育种、繁殖调控和疾病防控四个环节授课,为拉萨市奶产业发展带来了国内领先技术,同时也肯定了拉萨市奶产业在9年间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也为拉萨市奶产业健康高效发展提出了宝贵的节本增效方案,为推动拉萨市乳业高质量发展拓宽了思路。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索朗次仁介绍,为积极响应国家奶业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举办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奶牛金钥匙”走进拉萨活动,旨在提升拉萨市奶业从业者的养殖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奶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把拉萨市打造成“高原乳都”奠定坚实基础。西藏净土乳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次仁德吉表示,能参加这次奶业顶级专家授课机会难得,在短短的几小时里,我对全国奶业发展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学到了奶牛养殖实用的技术知识,培训专家的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将把这些知识运用到我的工作实际当中,为养好高原奶牛贡献自己的力量。近年来,拉萨市立足“高原乳都”的发展定位,建成7个高标准奶牛养殖中心,创建1家国家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和国家级牛结核病(非免疫)净化场、3家自治区级及以上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全市奶牛存栏14.62万头,2023年牛奶产量达到14.47万吨,实现奶产品产值8.85亿元。拉萨市奶牛养殖产业在9年间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已经用事实证明拉萨可以养殖奶牛,同时在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以牧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为拉萨市打造“高原乳都”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探索了一条通过奶产业振兴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的新举措。
07-16
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7月15日,一场聚焦雪域高原科技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盛会——“院士西藏行主旨报告暨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西藏专题第二次培训会”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举办。会议旨在汇聚院士专家的智慧,协同为西藏的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建言献策。会议期间,院士专家们围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科学数据利用及地方企业发展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偲强调,加强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对推动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指出,西藏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优势,需要借助科技力量进行深度挖掘和合理利用。中国工程院院士韩恩厚在主旨报告中提出,西藏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资源,结合新材料产业的发展,瞄准国内外市场,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他强调,这不仅是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所长曹军骥研究员则介绍了该所自主研发的“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这一装置为青藏高原的气候环境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他表示,这一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提升青藏高原气候监测的精准度和效率,为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副所长李新研究员在发言中提出了大数据向智能数据转型的观点,并详细介绍了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在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数据中心不仅为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也为地方政府制定发展策略、企业制定市场策略提供了有力参考。据悉,两天的会期,设置了圆桌座谈会环节,邀请与会专家分享调研成果,并与自治区地方政府、企业代表及学生进行深入交流。此次会议不仅为院士专家提供了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也为西藏的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07-15
近日,在西藏自治区八宿县邦达镇卡瓦白庆乡,随着吊装设备的精准操作,一个重达110余吨的风机叶轮组件被缓缓提升至110米的高空,与机舱完美对接。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风电项目——大唐西藏八宿100兆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的首台风机吊装作业顺利完成。该项目位于平均海拔5050米的地区。其中,风机机位更是高达5195米。为了应对高海拔、低气压等极端环境,项目选用了特别设计的5兆瓦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并加强了外绝缘设计,使其在强紫外线、高雷暴频次等恶劣环境下,仍能确保电气安全无忧。 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风电项目——大唐西藏八宿100兆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的首台风机吊装作业中。孟祥和摄据悉,该项目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达到110米,叶轮直径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95米。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将产生超过2.23亿千瓦时的清洁电量,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约7.31万吨,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21.39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28万吨,对保障当地各族群众的冬季供暖和电力安全供应具有重要意义。(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07-15
科技日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陆成宽)记者9日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获悉,该所研究员李伟与周琪团队开发的逆转座子基因工程新技术,首次实现以RNA为媒介的基因精准写入,有望为遗传病和肿瘤等疾病带来更高效、更安全、更低成本的全新治疗方式,为发展新一代基因疗法提供基础。相关成果在线发表于《细胞》杂志。目前,以CRISPR基因编辑技术为代表的技术进步已经基本实现了单碱基和短序列尺度的精准编辑。“然而,如何针对应用场景的需求,实现大片段基因尺度DNA在基因组的高效精准整合,仍然是整个基因工程领域亟须突破的难题。”论文共同通讯作者李伟说。针对这一重大技术难题,多种基因写入技术已被开发,但是这些技术大多以DNA为媒介。在实际医学应用中,DNA媒介面临免疫原性高、在基因组中具有随机整合风险等诸多挑战。相比之下,RNA媒介具有更低免疫原性、可被非病毒载体有效递送、在细胞内迅速降解、无随机整合风险等特点,能有效应对DNA媒介所面临的挑战。“因此,以RNA为媒介的大片段精准写入技术,在安全性、可递送性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李伟说。基于自然界存在的R2逆转座系统,科研人员此次结合基因组数据挖掘和大分子工程改造等手段,开发了以RNA为媒介进行大片段基因精准写入的R2逆转座子工具。该工具能够高效精准整合多种哺乳动物细胞中大片段基因,成功实现了以RNA为媒介的功能基因在多种哺乳动物基因组的精准写入。
07-15
科技日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刘园园)记者9日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获悉,在湖南省政府组织下,中国五矿日前正式获批牵头建设国家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高效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稀有矿产国创中心”)。这是我国矿产资源领域获批建设的首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提升产业控制力具有重要意义。稀有矿产国创中心立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紧缺资源安全供给、优势资源绿色集约高效开发、稀有金属高端原材料自主可控,在勘查评价、高效开采、绿色分选、清洁冶炼、高端原材料制备、循环利用、数字化与智能化等领域,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该中心旨在产出一批高水平标志性原创技术成果,建立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保障体系,打造国家技术研发创新高地、领域科技资源聚集高地、行业技术创新服务高地和产业先进技术孵化基地等。在湖南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稀有矿产国创中心由中国五矿牵头,联合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多家单位共同建设。据介绍,下一步,稀有矿产国创中心将以中国五矿等大型金属矿产企业集团全产业链应用场景为平台,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技术问题,整合高校、院所和企业等科技资源,开展协同攻关,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创新链,以科技金融为保障,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07-15
各相关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并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的规定,经全面梳理统计2021-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共计104项执行期已满,为规范、高效完成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需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项目范围2021-2023年度已满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的14个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4个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附件1);执行期已满按要求需提交的30个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56个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二、相关要求(一)请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s://xmsb.tibetsti.cn/)下载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模板,并按要求填报。(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附件1和附件2要求上报的截止日期按时将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厅培训楼2号楼402室)。 (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我中心将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藏科发〔2019〕270号)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处理。特此通知。 附件: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 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拉巴琼达、格桑宗吉联系电话:0891-6832142)附件下载:附件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xlsx.xlsx附件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 .xlsx.xlsx1:已过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未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18个).xlsx2: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共86个).xlsx
07-15
嘎玛泽登在拉萨重点产业园区调研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 注重创新引领 强化服务保障 大力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11日至12日,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嘎玛泽登赴拉萨经开区、拉萨高新区、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达孜工业园区、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实地调研,了解园区工业和高新数字企业发展状况。嘎玛泽登一行每到一处,都与企业管理经营者亲切交谈,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市场拓展及产品销路等情况,询问相关政策落地和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等。嘎玛泽登强调,工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动力,园区企业则是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绿色发展、促进就业和增加税收的动力引擎。企业要聚焦西藏独有的资源禀赋,紧盯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注重品牌创建、产品研发,积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要对标区外技术型企业,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注重资质技术升级,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合作,孵化推广适合高原的科技成果和产品;要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实现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园区管委会要提升规范化水平,着力创建产业标准,提升产业效率,形成产业集聚。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解决好企业资金周转、扩规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加大对规上企业、绿色工厂的培育力度,协助推广特色产品,以一流服务帮助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企业展现新作为、新担当。
07-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展望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情况,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于6月30日正式发布。 附件: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pdf
07-10
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通知》(国数政策〔2024〕53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以下简称“西藏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二、大赛主题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三、大赛目标通过大赛选拔,挖掘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具有西藏特色的典型场景案例,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主体,催生新产品新服务,在数据收集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通用的行业标准,构建数据要素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据要素成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四、组织结构(一)承办单位指导单位:国家数据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西藏自治区数据管理局)、拉萨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广电局、能源局、医保局、文物局、藏医药管理局、藏语委办、通信管理局、金融监督管理局、证券监督管理局、气象局。(二)分赛组委会设立西藏分赛组委会,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主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委会副主任,相关协办单位为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西藏分赛组织实施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专家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据管理局),负责承担西藏分赛赛事组织协调工作。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任秘书长,拉萨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秘书长。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信息化领域院士、专家领衔组成。负责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评审方案、评审细则等相关制度,开展西藏分赛评审工作。五、赛题设置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实际问题,突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新兴产业资源优势,以应用为导向,设置数据要素×特色产业(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相关领域)、文旅交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相关领域)、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相关领域)4个赛道,并结合大赛赛道指南细化赛题。六、参赛条件西藏分赛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办赛的原则,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一)参赛单位要求1.参赛单位须是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在藏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2.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3.参赛团队需遵守西藏分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4.西藏分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西藏分赛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5.参赛单位申报参赛项目需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并接受西藏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相关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获奖资格及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二)参赛项目要求1.参赛项目须符合西藏分赛赛道要求、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不在其他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在西藏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参赛项目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七、赛事安排(一)参赛报名1.时 间:2024年7月15日前2.主要内容:参赛队伍通过西藏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xzgyhlwggfwpt.cn/cms/)首页赛事入口登录报名,同时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二)项目初审1.时 间:2024年7月20日前2.主要内容:组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方案、初审规则,结合赛道参赛要求,对项目申报书一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技术、数据来源、知识产权等组织初审,评选出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并于7月20日前在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参赛项目名单。(三)开幕仪式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开幕仪式当天(2024年7月底前,具体另行通知)2.地 点:西藏开拓邦锦花园酒店(暂定),拉萨柳梧新区香格里拉路4号3.主要内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数据局领导和分赛组委会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开幕式。分赛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参赛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开幕式。(四)评审评选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期间,为期2天(开幕式后开展评审评选)2.地 点:西藏开拓邦锦花园酒店(暂定),拉萨柳梧新区香格里拉路4号3.主要内容:通过路演展示+答辩质询+专家评分形式组织参赛项目评审评选。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PPT、视频等形式向评审专家和观众展示项目背景、目标、解决方案、运营模式等关键信息,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质询答辩方式,依据评审细则进行评选打分。(五)颁奖仪式1.时 间: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当天(2024年7月底前)2.地 点: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现场(待定)3.主要内容:按照参赛项目评审评选得分排名情况,评选出各赛道参赛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各1名。在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闭幕仪式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获奖作品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各界监督。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六)赛后宣传1.时 间:2024年8月1日—12月31日2.主要内容:将西藏分赛获奖项目图文内容汇编成册推介宣传,并在有关新闻媒体、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在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展览展示,在数字西藏工作简报宣传。八、评审规则为保障西藏分赛公平公正,西藏分赛参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执行。晋级项目需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参照大赛组织要求和各赛道评审指标,从项目的真实性、先进性、实效性、示范性等维度进行评审。九、奖项及奖励西藏分赛以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获奖证书盖西藏分赛组委会章,并从政策激励、宣传展示、产融对接、供需对接、落地入驻、人才支持、交流学习等多方面,为获奖项目提供成果转化支持。各赛道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经公示无异议,推荐参加国家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十、工作要求(一)节俭办赛。西藏分赛纳入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活动,统筹安排资金、场地、宣传等,丰富办赛内容,降低办赛成本,强化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提高办赛质量,真正挖掘一批具有鲜明典型意义的场景应用案例,以赛促用。(二)风险预防。将公开透明落实到西藏分赛的各个环节,按照大赛统一标准,结合自治区特点制定统一的评审规则、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数据来源合法性审查和知识产权合规性审查,避免法律风险。(三)公开公示。为保证赛事公益性,西藏分赛不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同时,落实公示和举报制度,对获奖项目在一定范围和时间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获奖项目异议由西藏分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四)数据安全。充分发挥数据对赛道的赋能作用,各参赛团队对数据安全负主体责任,对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报名平台,支持鼓励各参赛团队自带数据汇入平台可信数据空间。十一、联系方式西藏分赛组委会秘书处:毛 蓓 0891-6198915、13989903225李晓辉 0891-6198916、13136102345 附件:1.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赛题指南2.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分赛项目申报书 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组委会2024年7月8日
07-10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注册成立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一)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二)信息确认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佐证材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三)实地核查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请各市(地)科技部门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开展实地核查相关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四)名单公示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自治区科技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由自治区科技厅核实处理。(五)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三、评价时间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受理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30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评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四、其它事项(一)参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在自评价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填报信息,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自治区科技厅将通过异议复核、动态监测、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处理,并视情况进行公告、通报或惩戒。(二)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企业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长期在岗工作人员。业务处室: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市场部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doc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doc附件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doc.doc1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doc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
07-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届例会议定书》,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 合作项目优先领域为公共卫生、绿色能源、信息通信技术、环境保护和兽医医学等。 2. 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 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 中克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 中国科技部和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克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 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 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 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16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 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11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xudw@cstec.org.cn 2. 克方联系人: 克罗地亚科学教育和青年部欧洲事务协调和国际合作司高级顾问Silvana Siebert女士 电话:+385 1 4594 452 电邮:silvana.siebert@mzo.hr 网站:http://mzom.gov.hr/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doc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4年6月26日
07-10
为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行为,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健康发展,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编制了《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供相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考使用。 附件: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docx
07-10
7月4日,阴和俊部长在上海会见来华出席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的阿尔及利亚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部部长巴达里·卡迈勒。双方就深化两国科技创新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双方一致表示,将大力推进落实两国元首关于推动中阿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的重要共识,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双方商定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加强两部门高层交往,组建联合工作组推进技术转移等合作,持续拓展科技人文交流规模,特别是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往来,探讨建立联合研究计划,支持两国科研团队开展实质性研发合作。 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拉赫桑、阿尔及利亚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部相关机构代表、科技部相关司局代表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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