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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用好数据资源 赋能企业发展——拉萨市经信局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企业成长离不开政策支持,但面对海量政策数据,我们经常感到无所适从。现在有了企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平台,我们只要点点鼠标,填写信息就可以了,方便快捷。”拉萨创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人韩明说。企业和群众如何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政策红利,是各类惠企便民政策落地的关键。过去,长期存在政策兑现迟、慢、繁、难等问题,企业不知道能享受什么政策、找谁兑现政策,需要准备各类证明材料、填写大量表格,审核、拨付流程繁杂。为有效解决企业对于优惠政策“找不到、读不懂、不会办、往返跑”等痛点难点,拉萨市构建惠企便民政策“免申即享、秒批秒到账”服务应用体系,依托数据汇聚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措施,实现政策大数据与企业大数据的双向精准匹配,使“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群众及企业不需要主动提出申请和提供任何申请材料,即可享受相应政策补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拉萨市经信局积极探索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通过数据共享、主动服务等方式,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零跑腿、零材料、零耗时”享受政策红利,切实为企业发展赋能。在原有政策申报模式下,需要企业找政策、跑政策,流程较多、时间较长。在拉萨市经信局企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平台上,记者看到,现在只需通过政策梳理、数据归集、多部门会审、企业确认,惠企政策便可实现“一键直达”企业。据介绍,以该平台为载体和链接,统计、税务、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涉企业务和数据,可以跨部门协同共享,通过数字化流程再造,实现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腿、不跑腿。“当前,我们推行的‘免申即享’政策申报模式,企业不需要跑腿跑路、耗时耗力,通过数据共享即可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推动惠企扶持政策直达企业,通过‘免申即享’,我们将政策兑现周期压缩至 10个工作日以内。”拉萨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科长雷志远说。“过去,企业常遇到‘政策看不懂、申报全靠跑’的问题,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享受相关政策。现在,拉萨市采取了‘免申即享’模式,无须企业提供材料申报,全部由经办机构在系统中比对核实,确定符合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的企业,直接将补贴返还到企业指定账户,实现免申报、零跑腿、速发放,企业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政策。”联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顾家翠说。“没想到落实得挺快。”顾家翠说,过去企业需要主动关注政策、及时申报,现在推行“免申即享”,资金精准直达,减轻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公司将稳岗返还的资金按政策要求用在为员工缴纳社保、提供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立足工业经济领域,拉萨市经信局梳理出首批8条非竞争性、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的惠企政策,先行先试开展“免申即享”,覆盖了工业企业产值倍增、规上企业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企业、“中国消费名品方阵”企业、“数字三品”企业、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自治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绿色矿山”企业等政策类型,后续将进一步梳理扩充政策清单,逐步扩大改革范围。“目前,我们通过对工业领域惠企政策的梳理,初步拟定8条惠企政策试点开展‘免申即享’工作,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开发、流程再造,推动政策兑现从‘企业跑腿’向‘政府上门’转变,实现企业‘零成本、零耗时、零跑路’享受政策红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精准匹配企业10余家,预计今年可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兑付惠企政策资金超500万元。”拉萨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副科长汪松平介绍。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拉萨市经信局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围绕扩面、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免申即享”改革走深走实,让政策红利更快更准直达企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加速发展。
06-13
拉萨融媒讯(记者次仁卓玛)为确保“萨嘎达瓦”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6月3日,市委副书记赵辉年前往江苏路、金珠东路、白塔和小昭寺周边等地调研督导。调研督导中,赵辉年亲切慰问坚守维稳一线的各级各方力量。强调,做好“萨嘎达瓦”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细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要转变作风、主动作为,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扎实做好维稳安保、安全检查、服务管理等工作。要做好交通引导工作,确保交通畅通、市场规范、执法温情,依法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沿途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赵辉年指出,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城市治理能力的充分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提升城市整体颜值;要定期养护隔离栏花箱内的花草,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要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成果,为群众营造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
06-13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成立部物联网、脑机接口、民用爆炸物品等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具体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MIIT/TC3,主要负责物联网行业应用、关键技术、建设运维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61名委员组成(见附件1),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MIIT/TC4,主要负责脑机接口基础共性、输入输出接口、数据、行业应用、伦理安全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52名委员组成(见附件2),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MIIT/TC5,主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通用、产品及检测方法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55名委员组成(见附件3),秘书处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编号为MIIT/SWG1,主要负责安全应急装备基础通用、信息技术应用、智能装备和管理服务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由75名委员组成(见附件4),秘书处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承担。特此公告。附件:1.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2.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3.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4.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委员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6月4日
06-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中试是生物科技创新成果向工业生产转化的关键环节,是生物制造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加快“化点成珠”“串珠成链”,提升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遵循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形成专业化中试能力建设平台体系,引领和支撑新时期生物制造产业化发展。坚持逐步培育、分类打造。立足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布局相适应的中试能力和服务体系,鼓励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导。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和商业化应用各环节重大需求和典型场景开展针对性培育,鼓励中试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有偿服务并实现稳定运营。坚持规范引领、安全可靠。完善中试装备标准体系和中试服务规范流程,增强平台数据安全、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到2027年,力争培育中试能力建设平台20个以上,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家,孵化产品400个以上,有力支撑创新成果的“小试验证—中试扩大—产业化应用”。二、培育领域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各类平台具体培育要求,详见《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附件1)。三、工作程序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有关要求,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中试平台,可按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列入“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一)申请主体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3.有较完善的生物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和平台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近年来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4.有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中试平台,基础软硬件、人才队伍等配置较完善,有稳定的创新投入和平台建设资金保障,服务能力处于细分领域领先水平。(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每个平台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服务能力明确1个或多个主要服务领域。(三)材料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上报文件、申报表等纸质材料,于2025年7月1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pc@miit.gov.cn。每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家平台,原则上不集中在单一方向或领域。(四)名单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确定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以下简称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予以正式发布,并纳入制造业中试平台梯次培育体系。(五)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名单的平台每3年开展1次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平台将从名单中撤除。列入名单的平台要加强菌种管理,发生菌种泄露事故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从名单中撤除。四、其他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从全国层面布局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对列入名单的平台进行跟踪服务。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建设本地区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有关单位开展平台建设要紧扣市场需求,选准方向,开展服务时要严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及范围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平台健康、合规、可持续运行。(二)强化资源保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发挥产融合作平台、项目资金等作用,用好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生物制造中试专业人才培育机制,坚持引培并举,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中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定认定。(三)优化发展生态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生物制造中试项目落地流程,帮助中试项目协调用地规划、环保安全、建设运营等事项,探索实施部分事项承诺备案制等新型管理机制,支持平台产能协作、仪器共享等新业态,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及时开展宣传推广。附件:1.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wps 2.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5年6月10日(联系人及电话:李莉莉 010-68205639 李 磊 19801218661)
06-12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委)、文化和旅游厅(局)、金融监管局、残联,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落实《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速提升数字适老助残能力,扩大相关优质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推荐工作围绕创新技术、互联网应用、硬件产品、智能服务四个类别,遴选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质量优、应用成效好的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激发企业拓展数字适老助残新业务、新模式、新场景的内生动力,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赋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一)适老助残创新技术。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VR/AR)、具身智能、5G通信等信息技术能力供给,面向多模态交互、辅助决策、信息保护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景,推荐能够夯实数字技术适老化及信息无障碍产业发展基础、具备创新性和可推广复制性的技术解决方案。(二)适老助残互联网应用。聚焦老年人、残疾人高频生活场景,面向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领域,推荐能够显著降低老年人、残疾人上网门槛,具有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的适老化及无障碍互联网网站、手机App和小程序等。(三)适老助残硬件产品。面向智能照护、智能监测、智能安全、智能陪伴、智能康复等领域,推荐能够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面临的迫切问题,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及信息无障碍产业升级的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硬件产品。(四)适老助残智能服务。聚焦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数字化服务,面向电信、养老、出行、旅游、金融等服务场景,推荐能够体现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理念,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提供支持保障作用的智能服务实践。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运营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相关分支机构可凭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申报。(二)申报项目须已落地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在数字技术适老化、信息无障碍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可对外公开,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可推广复制性,取得可评估的成果贡献,实现一定经济社会效益。(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技术、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三、申报流程(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参照模板要求编写材料,向注册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每个申报主体报送的项目不超过4个,且每个类别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个。(二)省级推荐。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后择优推荐。各地通信管理局需按推荐优先级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三)评审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省级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程序对外公布典型案例名单。四、其他事项(一)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相关典型案例,从政策、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提高支持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示范带动效应。(二)典型案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联系电话:010-62305212,010-68206135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slhwza@caict.ac.cn附件:附件1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典型案例申报书 附件2数字适老助残产品和服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2025年5月30日
06-10
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pdf部署,我部编制完成202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请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特此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5月28日
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企业申报工作。二、工业机器人相关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严格按照《规范条件》《实施办法》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将经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上一年度《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相关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附件:1.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 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5月26日(联系人及电话:关永瀚 13552959808 雷 蕾 15801386922)
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数据局2025年6月5日
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于推动先进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科技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产出一批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高新技术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策部署,强化高新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以试点工作为牵引,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充分撬动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通过中试熟化、孵化、市场推广、产业链整合等途径,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阶段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二、申报对象及条件按照自主申报、兼顾不同主体、先进带动示范的原则,分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申报。(一)试点区域。申报对象须承担本区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相关管理职能,有开展成果产业化的工作基础,包括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等。(二)试点单位。申报对象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无重大失信记录,有承担试点工作的保障机制和人员力量。按照在成果产业化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不同,分为以下三类主体申报。产业化实施类,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参与)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以及使用成果或提供应用场景的企业、中试机构等直接从事成果产业化的单位。第三方服务类,包括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为成果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金融服务类,包括银行、保险、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三、试点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重点。试点主体应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后续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介成果,明确试点实施计划及预期成效,提出配套支持措施。试点实施周期为名单发布之日起2年,期间,试点区域/单位应至少围绕3个/1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新技术推介成果推动开展产业化工作,至少参加1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对接交流活动,每年底报送工作进展报告。(二)强化政策保障。试点区域应制定成果产业化落地引导政策,支持相关成果及单位落户当地;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样品制备、小规模试验、中试验证;优先推荐相关成果参与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评定等;围绕推介清单,结合区域资源禀赋,每年组织不少于1场对接活动,推动有需求的央企、地方链主企业等与项目单位对接。(三)提升产业化能力。产业化实施类试点单位应通过自行实施、技术转移或孵化新企业等方式推进相关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提供相关成果的技术、人才支持,开展技术人员培训;为相关成果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提供场地、设施条件。(四)加强专业化服务。第三方服务类试点单位应立足自身职能,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供需匹配与交流合作;为相关成果提供技术孵化服务,优先向产业化实施类试点单位开放实验室、检测平台、试验验证平台等资源;为相关成果产业化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准入、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服务。(五)优化科技金融支撑。金融服务类试点单位应向推介成果或其他试点单位予以投资倾斜,设计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整合金融资源,为企业治理、市场拓展、融资上市、产业链协同等赋能;加强同主管部门沟通磋商,构建协同服务机制。四、申报事项(一)申报单位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附件2),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二)省级部门审核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试点审核、推荐工作,于2025年7月31日24时前在线出具推荐意见(含排序)。(三)综合评审。试点工作由部高新技术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形成试点名单并公开发布。(四)保障措施。请推荐部门充分调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的积极性,指导和支持试点主体开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引擎培育全国行”路演等活动,强化与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资源对接,跟踪评估试点成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于试点成效良好的,编入典型案例名录,并予以接续试点资格。(五)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 柳嘉欣 010-68209986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黄蕴华 010-886863692.技术支持郭海伟 13910161047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区域类)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产业化实施类/第三方服务类/金融服务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6月6日
06-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5年度名单)制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名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43号公告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名单。(一)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二)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在满足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三)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三、企业申报时间(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四、政策享受时限(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四)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五、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在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情况下:(一)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重,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政策,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确定总公司能否享受政策。(二)对于非增值税汇总纳税,且分支机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企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销售额及比重,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分别确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能否享受政策。六、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七、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为半成品或者产成品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半成品或者产成品加工费部分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八、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与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健全工作协同机制,简化企业纳税申报流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政策稳妥推进、精准落实到位。(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组织下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名单推荐。(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是否从事制造业行业,科技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职责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税务部门对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制造业销售额占比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企业应注明理由。(三)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原则上于2025年6月起每月底前将通过的企业名单推送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原则上于2025年7月起每月底前将政策执行情况及减税成效反馈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九、企业发生更名、整体迁移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应根据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报告相关情况并办理手续,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相关信息变更后再申请享受政策,同时向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企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符合继续享受政策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纳入2025年度名单。完成整体迁移的企业,在迁入地重新申报享受政策。十、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税务部门如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等情况的,应当通知该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名单推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形成不再享受政策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税务部门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附件:1.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wps 2.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wps 3.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5年5月28日
06-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机器人赋能智慧养老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5—2027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需求牵引、分步实施、持续迭代”的原则,重点聚焦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家庭养老照护压力、弥补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力缺口、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分阶段实施一批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攻关和应用试点项目,促进研用双方结对开展攻关,推动产品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场景中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形成一批能够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机器人产品,持续建立和完善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加快推动机器人赋能智慧养老服务和银发经济发展。二、试点内容(一)开展结对攻关。面向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围绕失能失智照护、情感陪护、健康促进、智慧环境、日常生活辅助等应用场景(见附件1),以用户实际场景中的需求痛点问题为导向,针对现有产品或解决方案短板开展研用结对攻关,逐步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服务能力。(二)开展场景应用验证。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场景中试点应用,在应用验证过程中完成产品迭代升级,应用验证周期不少于6个月。居家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需完成不少于200户家庭应用验证,部署不少于200台套;社区和机构类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需完成不少于20个社区或20家养老机构应用验证,部署不少于20台套。(三)完善标准及评价体系。鼓励产品研制单位和应用试点单位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标准研究,聚焦场景需求和应用安全研制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和服务标准规范,聚焦安全性、可靠性、适老化、经济性等研制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评价标准。引导行业紧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服务需求,进行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的设计开发,提升产品适老化、智能化和安全可靠水平。三、申报条件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以联合体形式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和养老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鼓励机器人企业、养老辅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等用户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二)申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只可申报1个试点项目;作为参与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试点项目。(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场景的产品或解决方案,能够聚焦解决养老服务领域难点痛点问题,具备机器人、养老辅具批量化生产和规模化推广的能力。申报单位应具有紧密的合作机制、完善的人才团队、较强的技术基础等。(四)申报单位须确保产品设计充分考虑功能失效、电气故障、机械结构缺陷、人机交互缺陷、电池安全、数据隐私安全等风险,按相关领域产品强制性检测认证要求完成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应用试点过程中,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保障能力,须配备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原因及隐患消除对策,应用验证期间编写试点双月度报告以存档备查。(五)申报单位需承诺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任务,并愿意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后续宣传推广工作。(六)项目预期成果的关键技术指标应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四、组织实施(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参照《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编写。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二)组织推荐1.推荐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由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推荐工作,中央企业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申报单位自愿原则。2.各推荐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把关。通过专家论证和调研比较,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盖章的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扫描电子版(PDF)同步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电子邮箱:zhaofengjie@miit.gov.cn)和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电子邮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三)项目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联合组建专家组,对试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遴选,研究确定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入围名单。(四)开展试点试点单位需在入围名单确定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在试点任务到期后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技术评测、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评估。(五)成果推广与政策支持1.开展宣传推广。试点项目成果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网站,以及“机器人+”供需对接与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展示推广,并在后续供需对接活动中进行重点宣传与推介。2.强化政策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统筹利用相关政策和资源,对能够解决需求痛点、具备先进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模式和推广经验的典型试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项目和申报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若试点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消除,或者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相关主体的试点资格将予以终止。五、联系方式(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联系电话:010-68205630/68205199(二)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联系电话:010-58123156/58123165(三)组织支撑单位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联系电话:13683141700/15010664188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联系电话:010-63587381/63587626附件:1.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场景参考 2.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3.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2025年5月26日
06-10
5月25日,一场 “高原健康养殖与人畜共患病防治”专题培训,成为2025 年西藏自治区“全国科技活动周”服务基层的生动实践。西南民族大学畜牧兽医学院副教授陈朝喜带队送技下乡,为那曲市安多县20 余名基层兽防员带来破解高原牧业发展难题的 “金钥匙”。在安多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培训教室内,陈朝喜副教授手持兽药样本,以“场景化教学”破解知识传播壁垒,“磺胺嘧啶钠与青霉素要像转场放牧般间隔使用”“配药如熬酥油茶需精准把控比例”,兽药配伍禁忌、规范操作等专业知识,转化为农牧民耳熟能详的生活常识。教学中,牦牛包虫病影像解析与自编《兽药使用手册》实物演示相结合,通过 “理论+ 案例+ 实操”三维教学模式,让晦涩的医学规范变得直观易懂。 培训现场,学员反复练习螺旋消毒手法,将“青霉素低温保存”等要点认真记录。陈朝喜基于十年雪域调研形成的 “需求导向型”教学体系,精准对接基层技术缺口,将“两年三产” 等实用技术转化为可操作的“药箱指南”。“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草原上”,那曲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是科技活动周服务基层的缩影。未来,当地将依托 “高校专家+ 基层兽医”答疑平台,常态化开展 “科技下乡”行动,构建覆盖牧区的科技服务网络,推动先进养殖技术、疫病防治知识直达牧场一线,为高原畜牧业绿色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06-10
为加强企业对国家R&D纳统政策的了解,强化对企业R&D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6月5日,区科技厅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朱发仓教授开展区内代表性企业R&D经费纳统政策解读与实操培训会,32家在藏央企(含子公司)、规上企业财务、项目负责同志60余人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与培训。朱发仓教授详细介绍了R&D认定标准、研发经营核算方法,讲解了研发项目认定、研发项目表和研发费用口径问题,着重分析了企业研发费用、R&D经费及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三者之间的差异,从理论和实战角度解读企业R&D活动统计政策,并为各参会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区科技厅针对企业R&D活动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明统计工作纪律规矩。树牢依法统计意识,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禁止虚报、瞒报、伪报、漏报,提高对科技统计工作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从源头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二是提高统计工作思想认识。企业是创新主体,要高度重视R&D活动统计工作,认真填报R&D活动统计相关表格,做到应统尽统、合理纳统。三是形成常态统计培训机制。企业R&D活动统计工作是R&D统计的重点之一,区科技厅将在年度全区R&D活动统计培训上同步组织专家针对区内规上企业开展R&D纳统理论和实操培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
06-10
5月24日,在西藏自治区“全国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启动后,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科普讲解员走进那曲市孝登寺,为僧尼及信众带来一场科学与文化交融的科普盛宴,推动科技资源向基层延伸。科普老师将科学实验与藏传佛教文化元素巧妙结合,带来精彩的科普讲解及爱国爱教科普展板的展示,以沉浸式体验强化科学知识的日常应用,让抽象的物理原理变得直观可感,现场惊叹声与掌声此起彼伏。 活动聚焦寺庙实际需求,开展西藏百万农牧解放纪念展巡展讲解,通过新旧西藏的对比,宣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展了健康知识宣讲、常见疾病预防讲座,发放《高原健康生活手册》,贴心实用的内容广受好评。僧尼代表感慨:科学实验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自然规律,为寺庙科学管理提供了新视角。此次活动不仅推动科学知识在民族地区扎根,更强化了科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06-10
5月26日,由自治区科技厅等多部门主办,那曲市委宣传部等承办的 2025 年西藏自治区“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普进机关专题讲座,在那曲市职业技术学校学术报告厅举办。那曲市(中)直各相关部门 250 人参加。自治区党委党校土多旺久副教授围绕 “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授课,采用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结合的方式,剖析相关政策及战略考量、发展机遇,阐述其是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支撑,结合实际案例探讨高原地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的方法。 那曲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钟宇栋主持活动并高度评价讲座,指出讲座为那曲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建议,强调各单位要认识科技创新核心作用,将所学转化为发展动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探索各领域创新路径,为建设 “四个示范市” 注入科技动力。此次讲座在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为那曲市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学习契机,对提升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认识、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06-10
5月24日,自治区科技厅、那曲市科技局(科协)结合《2025年西藏自治区“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了一场意义非凡的科普进校园活动。活动邀请了西藏自治区科协科普工作队、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科普服务队、藏域星球天文体验馆等11位老师,分别走进那曲市小学和那曲市高级中学,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科学盛宴。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科普服务队和藏域星球天文体验馆的讲解员们带来了精彩的科普讲座与科普秀表演,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切入,用大量生动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月球、地球与太阳的关系,让同学们对宇宙天体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科协科普工作队将科普大篷车开进了校园,车内陈列着各式各样的科普展品,既有基础物理原理演示装置,也有展现前沿科技成果的模型。同学们在参观过程中,近距离接触科学,纷纷被这些奇妙的展品所吸引,好奇心和探索欲被极大地激发出来。此次活动共发放科普宣传册200余册、宣传品400余份,包括科普书籍、科普拼装玩具、科普实验套装等,吸引了全校300余名师生参与,现场气氛热烈,师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科学的魅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青少年在科学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为科技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
06-10
5月24日,2025 年西藏自治区“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暨那曲市科技工作者日座谈会在那曲市举行。来自那曲各县(区)的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专干及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齐聚一堂,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共商科技赋能高原发展新路径。参会人员走进4500 智能温室科技成果展与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近距离感受科技创新对高原产业与生态的赋能效应。在智能温室展区,市科技局负责人现场演示了高效种植技术与智能温控系统,数据显示,这些技术使高原农作物产量提升30% 以上,成功突破高寒地区种植瓶颈,为农牧民增收提供了科技支撑。在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上千份珍稀高原物种样本与先进的基因保存技术引发关注,直观展现了科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研究中的关键作用。 座谈会上,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协、相关负责人向科技工作者致以节日问候,充分肯定他们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领域的突出贡献,并强调此次活动旨在搭建平台、倾听基层诉求、共谋科技发展良策。各县(区)代表结合本地实践分享经验与意见建议,如:通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农牧民发展特色养殖产业,实现户均年增收超万元;但同时也提出基层科技人才短缺、技术推广资金不足等共性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与会人员深入研讨,提出一系列务实建议:如建立跨区域技术交流机制,推动优质科技资源下沉,加大定向人才培训力度,培养 “留得住、用得上” 的本土科技队伍,拓宽技术推广渠道,通过 “互联网+ 科普” 提升覆盖面等。活动尾声,自治区科协负责人寄语广大科技工作者:“科研不仅是实验室里的探索,更是照亮高原发展的光。希望大家成为科技传播的追光者,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06-09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跟踪服务工作,推动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拉萨举办2025年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邀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划计划处、江苏省经费监管中心、西藏德克塔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等专家进行授课。共有来自区直单位、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30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采取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监管要点、项目过程规范化管理、项目验收审计报告编制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对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以及经费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予以梳理提醒。会上,参会人员积极与授课专家互动答疑,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切合实际、政策解读精准细致,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最新科技计划项目政策知晓率,熟悉了解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重要环节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规范财政科研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 下一步,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服务,持续跟进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动态,通过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加大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目标任务。
06-08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张千千)记者21日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截至今年4月底,国开行已向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发放超500亿元专项贷款,支持了相关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和先进产能建设。据介绍,国开行围绕服务“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参考有关部委推送的项目清单,主动上门对接,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后,国开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积极为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以及交通运输、现代物流、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中长期优惠信贷支持。国开行产业与科创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开行将强化产品模式和服务机制创新,继续加大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助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扩大内需和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金融力量。
06-07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行动计划》,结合各方关注的问题,现对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一、什么是算力互联互通?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全球算力资源使用需求不断攀升,算力互联互通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焦点。算力互联互通是在现有互联网体系架构基础上,通过构建统一算力标识、增强异构计算和弹性网络能力等方式,将不同主体、不同架构的公共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形成可查询、可对话、可调用的服务能力,实现数据和应用在算力间高效供需匹配、流动互通、迁移计算,促进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使算力像水、电一样便捷使用。二、《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算力发展,明确“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等有关决策部署。人工智能发展催生算力互联需求,用户需要能够随时、随地、随需地接入算力资源。各方积极开展算力互联路径探索,地方政府推动算力调度平台建设,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算力网络和算力并网方案,推进算力互联互通已形成产业发展共识。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国家统筹布局,研究制定《行动计划》,推动更好整合利用各类公共算力资源,促进算力高效供需匹配,提升我国公共算力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力支撑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未来三年,算力互联互通将实现什么目标?到2026年,建立较为完备的算力互联互通标准、标识和规则体系。设施互联方面,推广新型高性能传输协议,提升算力节点间网络互联互通水平;资源互用方面,建成国家、区域、行业算力互联互通平台,统一汇聚公共算力标识,实现全国头部算力企业的公共算力资源互联;业务互通方面,推动算、存、网多种业务互通,实现跨主体、跨架构、跨地域算力供需调度;应用场景方面,开展算力互联网试验网试点,赋能产业普惠用算。到2028年,基本实现全国公共算力标准化互联,逐步形成具备智能感知、实时发现、随需获取的算力互联网。四、《行动计划》将推动解决哪些产业发展难题?《行动计划》面向不同主体、不同架构、不同地域的公共算力资源,推动构建算力互联互通体系,通过统一公共算力标识、建设多级算力互联互通平台等方式,推动各类公共算力资源标准化汇聚,促进算力供需规模较大地区和行业资源互联匹配,着力解决算力资源利用率不高、异地异构协同难、产业供需不匹配等问题,满足产业高效便捷的“找、调、用”算力的发展需要。五、《行动计划》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行动计划》立足提高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算力高质量发展,部署6方面16项重点任务。在筑牢算力互联基础方面,部署了攻关核心技术、制定标准规范、构建互联规则等任务;在优化算力设施互联方面,部署了加速节点内互联、强化网络间互联等任务;在促进算力资源互用方面,部署了建立统一算力标识体系、提升算力接口互操作能力、建设多级算力互联互通平台、保障算力互联互通平稳运行等任务;在创新算力业务互通方面,部署了提升应用调度互通能力、提升数据与存储互通能力、提升算网融合能力等任务;在打造算力互联应用场景方面,部署了探索构建算力互联网体系、赋能典型应用场景等任务;在夯实算力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方面,部署了强化算力网络安全保障、增强数据安全保护能力等任务。六、《行动计划》将开展哪些行动?《行动计划》明确将开展5大行动。一是算力互联筑基行动。推动技术攻关,发布算力互联互通技术目录;建立标准体系,联合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推进技术标准协同创新;开展算力市场评估,建立算力市场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算力设施互联提速行动。推进算力专网互联互通,提升跨网传输速率和服务质量;强化算力通信网络质量监测评估,持续增强网络运载能力。三是算力互联互通平台体系建设行动。建设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平台,开展算力标识“畅联”活动;开展M个区域和N个行业算力互联互通平台试点,解决算力供需规模较大地区和行业资源互联匹配痛点;建设算网枢纽互联中心,着力提升国家枢纽节点间算网协同能力。四是算力业务互通创新行动。组织开展算力调度接入等新业务,引导产业界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新业务试商用;按照不同服务类型,梳理服务提供主体清单,遴选标杆企业;推动多元异构算力业务互通,实现算力任务万卡调度和算、存、网多种业务互通;推动多元异构智算集群混训,支持万亿、十万亿规模参数的大模型训练。五是算力互联领航行动。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算力互联网试验网试点;开展“联百业、通万企”活动,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开展算力互联网创新应用案例征集和创新实践活动,推动产业形成算力互联网联合体,宣传推广典型做法。七、算力互联互通应用场景有哪些?《行动计划》将推动算力互联互通赋能典型应用场景。推动算力互联在算力资源服务、任务调度、市场交易、开源社区运营等新业态场景应用。推动算力互联在人工智能、科学计算、智能制造、远程医疗、视联网等企业级场景,以及智能驾驶、云渲染、云电脑、云游戏等消费级场景应用。推动算力互联与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创新应用。八、如何保障《行动计划》落地实施?为促进政、产、学、研、用等各方协同联动、互促互补,《行动计划》提出了3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任务落实,细化工作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完善保障措施。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强化资源投入,形成支持合力。在政策、资金、人才、资源配套等方面完善支持措施,促进多方协作和信息共享,激发各方主体投入积极性。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保障重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三是强化企业培育,优化行业生态。支持算力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建设算力互联互通平台等方式,推动算力服务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共建良好发展生态。加强算力国际合作,推广算力互联互通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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