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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通过资产转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政府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国有金融机构转让股权类资产,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转让不动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有关金融资产等非股权类资产,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行业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标的资产在境外的,应在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涉及的抵(质)押资产、抵债资产、诉讼资产、信贷资产、租赁资产、不良资产、债权等资产转让及报废资产处置,以及司法拍卖资产、政府征收资产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涉及底层资产全部是股权类资产且享有浮动收益的信托计划、资管产品、基金份额等金融资产转让,应当比照股权类资产转让规定执行。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宜执行本通知规定。 ——夯实管理职责,落实国有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并完善集团或公司内部各类资产转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资产转让交易方式、种类、金额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其中重大资产转让,应当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法依规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按规定需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的,应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国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各分支机构和各级子企业的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资产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规范转让方式,严格限制直接协议转让范围 通知表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原则上采取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在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及金融衍生产品,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公开竞价处置程序,国有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向非国有受让人转让资产。 属于集团内部资产转让、按照投资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履约退出、根据合同约定第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将特定行业资产转让给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经同级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经国有金融机构按照授权机制审议决策后,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合理确定价格,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核准、备案手续,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 对于有明确市场公允价值的资产交易,转让标的价值较低(单项资产价值低于100万元)的资产交易,国有独资、全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产交易,国有金融机构及其独资全资子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以及国有金融机构所属控股子企业之间发生的不会造成国有金融机构拥有的国有权益发生变动的资产交易,且经国有金融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论证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依规履行决策程序后可以不评估,有明确市场公允价值的资产交易可以参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转让底价,其他资产交易可以参照市场公允价值、审计后账面价值等方式确定转让底价。 对投资协议或合同已约定退出价格的资产交易,依法依规履行决策程序后,经论证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可按约定价格执行。 ——明确交易流程,确保资产转让依法合规 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采取进入产权交易场所交易的,具体工作流程参照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的,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的,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当有三人以上参加竞价;采取其他方式的,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应当至少有两人以上参加竞价,当只有一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付清。如成交金额较大(超过1亿元)、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方式,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上一期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得进行资产交割及办理过户手续。国有金融机构及其独资全资子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其款项支付和资产交割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择优选择机构,确保交易信息充分公开 通知称,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采取进入产权交易场所交易的,参照《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20〕92号)执行,应当在省级财政部门确认的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原则上需向社会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公告,公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统一渠道、查阅便利的原则,确保转让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真实、完整。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含)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当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当不少于20个工作日。除国家另有要求外,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不得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作出限制。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当加强对属地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转让方未执行或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国有权益的,应当依法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转让行为,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国有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资产转让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所属分支机构及各级子企业资产转让事项进行内部审计,并于每年5月20日前,将上年度资产转让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国有金融机构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通知规定,越权决策、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依法依规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照人事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08
小字号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申佳平)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共168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同时,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经验,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做好年度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12-07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杜燕飞)人民银行今日发布消息,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人民银行决定于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8.4%。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降准是做好跨周期调节的具体体现,没有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这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降准符合市场主体所需谈及本次降准的原因,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从国际上看,今年下半年来全球经济景气度有所回落,能源价格上涨、供应链紧张制约了各国经济复苏。从国内看,上半年经济增速较快,但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为4.9%,两年平均增速为4.9%。部分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仍然较为困难。董希淼说,央行在此时宣布全面降准,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信心和预期,促进实体经济稳步持续恢复,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认为,本次降准是面对经济下行和部分领域风险上升的客观情况进行的适度反应,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此时降准不仅有空间,而且有必要。”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一方面我国明年经济工作面临不小的压力和挑战,降准是做好跨周期调节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体现了货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助于优化银行体系资金结构、降低银行机构资金成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此次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此次降准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可促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此次降准为全面降准,除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外,对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到参加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达到了支农支小(含个体工商户)等考核标准,政策目标已实现,有关金融机构统一执行最优惠档存款准备金率,这样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降准后将对市场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董希淼表示,这将继续为银行提供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在增加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同时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有助于提升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意愿和能力,巩固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等政策效果,使银行让利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行为更具持续性。“据央行测算,此次降准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降准之后,对银行来说,流动性更加充裕,资金成本更低,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都将提升。对企业来说,将更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贷款利率也有望进一步下降,融资成本更低。”董希淼表示。东方金诚首席研究员王青认为,降准可以适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部分对冲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压力,有效释放稳增长信号,有助于稳定今年底明年初宏观经济运行。“本次降准再次凸显我国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当前我国货币政策强调‘以我为主’,符合国内经济调控的实际需求,也符合大国政策普遍更具有内向性特征的一般规律。”王青表示,考虑到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出口将延续较高增速,本次降准有可能适度抑制人民币过快升值,为出口企业提供更为稳定有利的汇率环境。没有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此次降准是货币政策常规操作,释放的一部分资金将被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还有一部分被金融机构用于补充长期资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此次降准是全面降准,但不意味着货币政策滑向宽松。降准虽然释放了约1.2万亿元,但部分资金将被用于归还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实际释放的流动性相对可控,不存在‘大水漫灌’情况。”董希淼表示,此次降准的目的是加强跨周期调节,优化金融机构资金的期限结构,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也再次传递出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的信号,有利于实体经济恢复和巩固,从根本上利于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温彬也认为,这次降准并非货币政策转向宽松,而是在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爬坡过坎,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唐建伟指出,降准作用于银行体系的路径是通过降低银行体系的负债成本,来释放更多长期资金。而资金的最终落地将着眼于让利实体经济,尤其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绿色、科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稳字当头,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加强跨周期调节,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12-07
今年以来,我国发展遇到的新挑战交织叠加、超出预期。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十四五”开局起步展现了新气象,见到了新成效。 守住“保”的底线 1.5亿!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5亿户。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鲜明提出“六稳”“六保”政策取向,把保市场主体提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力支持了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今年以来,受疫情多地散发、严重洪涝灾害、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电力煤炭供应一度紧张等多重挑战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释放出清晰有力的政策信号。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做好保供稳价、加强用电保障、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一系列政策围绕着市场主体转,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打出政策“组合拳”。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超九成企业对惠企减负政策感到满意。 在“六稳”“六保”中,就业均排在首位。今年我国在制定宏观政策时,继续坚持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前10个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 “就业目标提前完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保住了市场主体。‘六稳’‘六保’工作目标的完成,确保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看来,“六稳”“六保”的目标内涵与去年相比有所变化。去年的指向很明确,主要通过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来实现“六稳”“六保”,并采取了相应的超常规政策。 今年,“六稳”“六保”依然是重要政策目标,实施方式则从超常规逐渐转向常态化手段,主要通过推动经济持续复苏来实现,总体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郭丽岩认为,得益于一系列保市场主体的精准纾困措施,我国各类企业展现出蓬勃生机和强大韧性。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投资信心和意愿进一步增强。 筑牢“稳”的基础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政策协调配合和预期引导,经济在爬坡过坎中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增长稳中有升。初步核算,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8%,高于6%以上的预期目标;两年平均增长5.2%。 产业发展稳中向好。从农业看,全国粮食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从工业看,主要行业生产较快增长,10月份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22个行业增速较上月回升。从服务业看,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餐饮、住宿、文旅等服务行业相继复苏。 需求恢复韧性显现。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9%,连续两个月回升。产业升级发展、民生投入增加、“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支撑投资平稳增长。 民生保障有效有力。今年前10个月我国物价表现温和,经济持续恢复、就业稳中向好,为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郭丽岩表示,今年以来,“六稳”“六保”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堵点卡点,加快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凝聚“进”的力量 “天问一号”探测器着陆火星、空间站阶段首次载人飞行任务取得圆满成功、“华龙一号”自主三代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并网发电……2021年,科技创新深入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活跃,产业升级稳步推进,绿色智能产品加速增长。中国经济在“稳”和“保”的基础上积极进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温彬分析认为,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基数原因,明年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需要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六稳”“六保”仍将是明年宏观政策继续关注的方向。比如,财税政策方面,进一步针对小微企业进行结构性减税降费;金融政策方面,在稳健的货币政策下,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持续加大结构性支持力度。 “稳”和“保”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进”?刘元春表示,未来要做好逆周期和跨周期的平衡,特别是要在经济稳步复苏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这就需要在稳增长与促改革、调结构、控风险之间有新的平衡,在短期稳定政策与中长期增长潜力提升上寻找到一系列相契合的新工具和新项目,比如加大对新基建、重大高新技术、创新驱动的布局和投资,加大绿色投资的力度,加快项目落实的节奏。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全面落实好‘六稳’‘六保’,才能使国民经济体系运行的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郭丽岩表示,要坚定地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通供需循环,增强跨周期调控的预见性和精准度,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矿产安全,确保我国经济基本盘更加扎实稳固,在惊涛骇浪中行稳致远。(经济日报记者 熊 丽)
12-07
二〇二一年我国经济发展十大亮点(经济形势理性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旺盛活力持续彰显。 亮点一:经济增长国际领先。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提升,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就业优先政策不断强化,国内生产总值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为9.8%,明显高于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5.7%、2.4%、3.0%的经济增速;我国经济两年平均增长5.2%,在主要经济体中也是领先的。尽管三季度受疫情、汛情等多重因素冲击,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经济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四季度以来一些指标逐步回升,全年经济有望实现较快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表明,2021年我国经济增速将达到8.0%,位居主要经济体前列,发展韧性强、潜力大、动力足的特点持续显现。 亮点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扩大。就业优先深入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就业帮扶精准有效,创业带动就业明显,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亮点。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33万人,同比多增124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1%,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低于5.5%左右的预期目标。重点群体就业状况改善。10月份,反映大学生就业的全国20—24岁本科及以上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下降;反映农民工就业的全国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5%,低于上年同期和2019年同期水平。 亮点三:居民消费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市场保供稳价力度不断扩大,“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得到强化,居民基本生活品供给增加,促进了商品和服务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居民消费价格(CPI)保持温和上涨态势。1—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低于3%左右的预期目标,核心CPI上涨0.8%。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主要得益于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主要肉类产能持续恢复,蛋奶和水果等市场供应充足,食品价格稳中略降,也得益于工业服务业供给能力充裕,生产稳定增长。1—10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下降1.7%,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 亮点四: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较快增长。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稳外贸稳外资取得明显成效。对外贸易量增质升,结构继续优化。1—10月份,我国进出口总额31.7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创历史同期新高;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保持在60%左右。利用外资快速增长,质量不断提升。1—10月份,我国实际使用外资9431.5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0.3%,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3.7%。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1—10月份,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3.0%;中欧班列开行12605列,超过上年全年总量,货物运送量增长33%。 亮点五:粮食连年增产丰收。粮食安全重任扛稳压实,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稳固。夏粮和早稻喜获丰收。其中,夏粮产量2919亿斤,比上年增产62亿斤,实现了面积、单产、总产“三增加”;早稻产量560亿斤,比上年增产14亿斤,连续两年增产。尽管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等自然灾害,但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抗灾减灾,保障了秋粮生产和收割入库。全年粮食总产量13657亿斤,比上年增产267亿斤,再创历史新高,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亮点六:制造业生产投资稳定发展。制造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得到加强,我国全产业链优势与国内外需求有效衔接。制造业生产较快增长。1—10月份,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市场紧缺的集成电路、金属集装箱产量分别增长40.2%、145.8%,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得到增强。制造业占比提升。前三季度,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制造业生产稳定、效益改善,带动投资持续恢复,投资增长态势稳定。1—10月份,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4.2%,制造业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17.1%。 亮点七:新产业新业态茁壮成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实施,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新动能成长壮大。1—10月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5%,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6个百分点;智能、低碳、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64.0%、51.9%、50.9%。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向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型消费领域渗透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活跃。 亮点八: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经济延续恢复态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共同促进了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5.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对居民增收发挥了关键作用,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名义增长10.6%。各地有力保障民生投入,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退休金,加大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力度,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加,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4%,超过2019年同期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62,同比缩小0.05。 亮点九: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步伐稳健,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煤电、钢铁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得到强化,能耗强度继续下降。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前三季度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碳交易市场日趋活跃,截至11月2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突破4000万吨,成交额超过17亿元。污染防治成果不断巩固,1—10月份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7%;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2个百分点。 亮点十: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提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为世界经济企稳复苏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和动力源作用更加明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2021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比重将达到18%左右,连年稳步提高。出口贡献方面,我国充分发挥制造业大国优势,向世界各国源源不断供给海量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目前已向国际社会提供新冠疫苗超过18亿剂,有力支持相关国家抗疫、助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进口贡献方面,上半年我国货物进口额占全球的比重为12%,创历史同期新高,对全球进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8%,为全球经济发展增添了重要助力。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12-06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乔雪峰)2021年11月份,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林安物流集团联合调查的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为101.5点,比上月回升1.21%,比去年同期增长3%。从各周指数看,第一、二周运价指数环比回升,第三、四周运价指数环比回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后期走势看,公路运输在市场化调节作用下,运价指数自下半年来呈现震荡回升态势,四季度国内经济企稳回升,11月运价指数回升至年内最高水平。随着国内市场积极因素显现,预计年末国内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运价指数可能高位维稳,或将略有回升。该负责人表示,分车型指数看,各车型指数环比小幅回升,同比较快增长。以大宗商品及区域运输为主的整车指数为102点,比上月回升1.21%,比上年同期增长3.1%。零担指数中,零担轻货指数为99.3点,比上月回升1.2%,比上年同期增长2.4%;零担重货指数为101.8点,比上月回升1.19%,比上年同期增长3%。该负责人表示,从需求看,公路物流市场需求相对前期有所好转,但在前期制造业需求放缓基础下,市场需求回升动力有限。PMI数据显示,11月份制造业PMI指数为50.1%,已重回荣枯线以上。从供给看,月内受疫情影响运力供给小幅波动,整体较上月相比略有增长。该负责人指出,综合来看,11月国内经济恢复态势维稳,市场供需关系有所改善,原材料价格回落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加快扩张,公路运输市场短期好转推动运价指数小幅回升。分区域看,各区域运价指数均有不同程度回升。
12-06
第二十一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在陕西师范大学举行。 陕西示范大学供图 中新网西安12月6日电 (记者 阿琳娜)第二十一届中国经济学年会4日至5日在陕西师范大学举行,年会采用“线下+线上”的方式,聚焦经济学前沿研究,与会人员通过开展学术交流、分享研究路径,为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本届年会为期两天,除了开幕式、主旨演讲、圆桌论坛、海闻讲座,还设有57个论文宣讲专题和专场,并举行院长(主任)联席会议、理事单位会议、经济学类图书展、高校经济学师资招聘会、学术期刊论坛、第五届思想中国论坛等多项活动。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党怀兴表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中国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也赋予了中国经济学人新的责任,期待本届年会能够深入解读中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和开放进程,为构建和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培养中国经济学人才作出贡献。 中国经济学年会理事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表示,中国经济学年会举办21年来,始终秉持以学术为主线,促进中国经济学发展的宗旨。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经济学年会将担负起新的责任,促进中国学者研究中国问题,创造出符合中国实践的新理论,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本届年会由中国经济学年会秘书处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主办,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承办。 中国经济学年会创办于2001年,旨在加强中国高等院校经济类院系以及国内外其它经济学科研与教学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从事经济学教学科研的学者学生搭建一个开放与互动的平台,以促进中国经济学教学与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构建中国经济学界自由包容与严谨务实的学术环境,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完)
12-06
图为,峰会现场 李经纬 摄 中新网武汉12月6日电 (曾成)为期三天的中外企业文化2021峰会6日在武汉举行,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相关协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中外企业家代表齐聚江城,共同探讨企业文化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路径与方法。 本届峰会由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主办,中建三局、国家电投湖北分公司承办,中建三局三公司协办。主办方称,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步由企业的品牌、产品、服务、渠道、技术等硬件竞争,趋向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的软性竞争,企业文化已经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近年来,已有诸多中国企业跻身世界500强之列,但在人才、品牌、文化、商业模式等方面,特别是创新能力、标准话语权、国际公认度等领域,真正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还不多。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等诸多挑战,中国企业需要筑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扎实深入推进先进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企业贡献。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不同的企业一定有其‘个性’。好的企业文化是刻进历史的集体记忆,是立足当下的共同目标,是奔赴未来的不竭源泉,是社会进步的引领力量。”中建三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卫国深入解读了去年疫情期间,该局承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淬炼的“火雷精神”,阐明了该局企业文化的未来发展方向。 峰会期间,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原主任毛一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罗民分别深入解读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建三局、国家电投、中国石油、中国中车等企业,作典型经验分享与特色文化案例展示,来自芬兰通力集团与日本日产公司的企业高管交流中外企业文化融合的做法和观点。 此外,与会代表还赴中国建筑科技馆及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纪实展馆、东风汽车公司等地参观。(完)
12-03
数据显示,10月份私营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8.8%,增速较上月加快21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回升,其中有14个行业利润增速在20%以上。 三季度以来,全球经济复苏边际放缓与供应链摩擦加剧相叠加,国内阶段性结构性周期性因素交织,大宗商品尤其是能源产品价格冲高、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凸显,许多企业持续遭遇成本价格“两头挤压”,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日前发布的《2021年全国制造业企业负担调查评估报告》显示,企业在人工、物流、用能等方面负担感受有所加重。 私营企业利润增长,是受少数企业确认大额投资收益影响,更重要的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精准帮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为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等等。 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展望未来,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脉冲式扰动可能性仍存,全球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国是具有强劲韧性的超大型经济体,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发展潜力大、回旋空间广阔的特点明显,工业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在经济形势的变与不变之中,要继续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巩固私营企业利润增长的好势头,要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增强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折不扣把政策红利落到实处。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带动上下游各类企业共渡难关。当前,要继续瞄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大宗商品保供稳价,保障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03
中小微企业减压力增活力(经济新方位·中小微企业发展) “受益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我们原本四季度要缴纳的35万元税款可以推迟到明年一季度缴纳,企业会有更多灵活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真是解了燃眉之急。”新疆天富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牛乐媛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政策实施首月,11月1日—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为何会在此时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哪些企业将受益?对企业发展有何积极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缓解市场主体年末资金压力 “公司主要生产智能制造装备、自动化设备,生产周期长,资金回笼周期也长。到了年底,企业销售量大,更需要大量资金周转。”提起资金压力,深圳市顺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树杰一度愁眉不展。 面临同样难题的还有河北振兴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每年四季度都是资金最紧张的时候,上游采购支出、第四季度职工工资及年终奖支出、前几个季度累积贷款利息、第四季度应缴税款等,生产成本增加、销售货款又不能及时回笼。过去为应对年底资金压力,我们都是采用短期贷款的形式‘拆东墙补西墙’,但由此又产生了额外的资金负担。”公司负责人董立航说。 “当前,受国内国际各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既面临经营成本较高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应收账款回款慢等新问题,导致成本压力、经营困难加大。因此,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出台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说。 好消息来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税务系统全力推进,10月31日完成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确保了缓缴政策在11月1日征期首日顺利实施。 “我们本来要在11月缴税60多万元,现在税款能缓缴了,缓解了公司年底的资金压力,我们能更加灵活地调配存量资金,解决员工工资、供应商款项等难题,负担一下子减轻了。”曾树杰说。 董立航也算起了公司的“缓税账”:“四季度预计可为我们释放近200万元的资金压力,今年不用向银行申请贷款了!” “推出税收缓缴政策是站在可持续发展角度,既考虑到给予企业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又兼顾财政风险,不给未来财政带来过大压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缓税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鼓励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覆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多种税费 “作为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中型制造业企业,11月申报期我们申请延缓了141万元的税费,正好填补了购买原材料、支付物流运输费用的资金空缺。”重庆富川古圣机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杰说。 李平分析,此次推出的税收缓缴政策主要呈现3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此次是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是涵盖税费种类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优惠力度大,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 “此次政策更加注重普惠性,覆盖范围也扩大至中型企业。目前看,中等规模企业仍是税负较重的企业,将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有利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李旭红说。 为确保政策精准直达、落地见效,各地税务部门都在积极行动。重庆市税务局第一时间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电话、上门辅导等方式提示提醒;甘肃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申报缓税的界面进行优化提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后,申报界面自动默认为“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加强阶段性缓税与其他政策的配合 “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作为煤电企业,我们也能在四季度享受缓缴税款400多万元。”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方力说。 此前,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成立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李旭红认为,下一步应加强阶段性缓税与其他政策的有效配合,将减税降费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引导企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走低碳、环保、技术含量高、增加值大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同时,积极发挥不同税种间的协调效应,比如发挥好增值税的留抵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合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健康发展。
12-03
11月30日,我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实施满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政策实施首月,11月1日-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缓税速办,助力制造业温暖过冬。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此次推出的税收缓缴政策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此次是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是涵盖税费种类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优惠力度大,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 对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关键转型期的传统制造企业而言,税收缓缴政策提供了发展助力。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开封一家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晓焕说:“这次税收缓缴政策真是雪中送炭,预计可以释放第四季度70多万元税款,对企业发展助力很大。” 为确保税收缓缴政策及时有效快速落地,税务部门提前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上标识、提示提醒,方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提醒。同时,进一步精简流程,让缓缴简便易行好操作,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办理延缓缴纳的提示,确认缓缴的税款缴纳期限自行延长三个月,办理时无须提供申请单及银行对账单等材料。 “我刚刚办理完7.26万元税款申报,看到已默认‘享受缓税’,一键就搞定了。电子税务局因时而变,办税越来越智能。”甘肃省嘉峪关芙松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涂焕龙发现,电子税务局为防止纳税人误操作而选择放弃享受缓税,申报界面会连续弹出三层递进式提示消息,每层都设计有“后悔键”,随时能反转进入“一键享受”。除了“一键享受”,甘肃省税务局还推行“一表指挥”,统筹设计《全省缓税进度多维透表》,让全省办理缓税情况一览无余,统计、分析、指挥都依表而行。 在浙江,当地税务部门借助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时间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密集的产业集群区域开展精准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快享。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税收缓缴从“电力保供”企业扩展到全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在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背景下,政府采取的助力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据悉,此前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
12-02
国家高新区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 2021年1—9月份,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的GDP达到10.2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12.4%。 “去年1—9月份,国家高新区贡献了全国约12.3%的GDP。预计2021年全年数据和去年相比持平或略高。”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1—9月份,169家国家高新区实现营业收入33.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国家高新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7.9%,较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 “从前三季度来看,国家高新区宏观经济持续保持平稳向好,14家监测点高新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十三五”期间,国家高新区群体进一步壮大,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 为经济高速增长作出巨大贡献 让我们来看看两家“老字号”国家高新区亮出的最新成绩单:1—8月份,武汉东湖高新区主导产业继续强劲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完成规上工业产值1255.2亿元,同比增长40.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完成规上工业产值261.2亿元,同比增长21.3%。 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收入9966.8亿元,同比增长26.3%,新产品销售收入5925.8亿元,同比增长96.0%,两者合计约占总收入的三成,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企业利润率10.5%,为近5年同期最高水平…… 这组数据,亮出了国家高新区发展的硬实力。经过30多年建设与发展、改革与创新,国家高新区成为我国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开放高地,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 “国家高新区孕育了一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科技产业。”贾敬敦说,无论从研发投入规模看,还是从发明专利产出看,国家高新区都是名副其实的创新高地。 目前,国家高新区集聚培育了全国36.4%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三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67%的科创板上市企业;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的研发投入占到我国企业研发投入的一半;每万名从业人员R&D人员全时当量为822人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3倍…… 那么,占全国企业总量0.6%的27.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前三季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贡献几何?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总量561.7万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5.8%,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12.7万件,同比增长20.1%。有效发明专利主要分布在制造业(74.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1%)。 “前三季度,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运行良好,效益型指标普遍好于全国水平,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对经济的正向拉动作用成效显著,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贾敬敦解释说,不仅是高新技术企业注重高质量投入和产出,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良性增长优势也持续扩大。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指出,1—8月份,全国规上工业高企数量超过10.1万家,实现营业收入2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1%,两年平均增长11.9%,高出全国规上工业企业1.8个百分点。 与之相关的另一组数据是,规上工业高企平均用工人数2742.4万人,同比增长1.9%。相比于同期全国规上工业企业用工人数略有下降的情况,规上工业高企平均用工人数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持续为促进社会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阔步迈向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提供的数据,2020年,中关村、张江、深圳、东湖等高新区营业收入超过万亿元。深圳、西安等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比重达到20%以上,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 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对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新的定位,要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国家高新区要变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不但要有高质量的科技企业,还要有高质量的产业和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也应有高质量、便利化的生活。”贾敬敦透露,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推动营造良好政策与制度环境方面做了积极探索。比如,为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推出了企业创新积分制。 记者了解到,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一种旨在建立基于定量评价、非传统财政或金融的新型政策工具,加快发现和精准支持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目前,已在首批13个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不仅如此,科技部火炬中心还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研究和创业孵化载体政策研究,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出台。同时,探索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力度、延长创新孵化载体优惠政策等的可行性。
12-02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12-02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16年至2020年,中国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7.6万亿元。减税降费红利持续释放,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看中国经济,要看总量和规模,更要看结构和效益。近年来,科技创新不断优化着我国的产业结构,提升供给质量,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智造”。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6%,高技术制造业的蓬勃发展提升了中国经济的创新成色。制造业转型升级,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近年来,我国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持续优化完善,财税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效果正逐步显现。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了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会议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在上海,一家专攻半导体封装测试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总监李臻骅向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2020年,公司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中有500多万元可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另外委托境内研发可加计扣除部分1400多万元,公司自主研发可加计扣除9000多万元,全部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约1.1亿元。2021年,企业将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预计研发费用将增至1.17亿元。”在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内创新动力正足。“减税降费有效地补充了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经营成本。”谈到税收优惠,园区内一家企业财务部总经理卓义伟表示。据卓义伟介绍,该公司的软件产品主要为嵌入在智能卡中的嵌入式软件,作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还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去年即征即退增值税返还1200多万,作为重点软件企业减免所得税530多万。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使制造业所得税扣除时列支的成本大于实际发生的成本,降低了制造业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则认为,加大研发的支出能够更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并形成良性循环。激发了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带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及发展,能全面激活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创新发展,更要可持续发展。当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是社会共识。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构建和落实落细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辽宁,一家每年产生钢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近千万吨的钢铁集团,投入上亿元对冶炼废渣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已开发出精渣钢、矿渣粉等11个冶金渣系列产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现在,我们不仅没有高额的环保税支出,生产的环保新材料每年还能增加收益2亿元。”企业负责人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环保税税额的分别实现收入205.6亿元、213.2亿元、199.9亿元。这表明,企业污染排放量持续减少、节能环保产业不断发展,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效应已经显现。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练奇峰表示,数据说明,以环保税为主体的绿色税收体系带来了明显的节能减排效应,相关减税优惠政策,激发了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有效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环境税来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是环境税的第一重红利效应;更进一步地,环境税可以降低税制效率损失,完善税收体制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资本产出,增加就业,进而助力经济增长。
12-01
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赵建华)11月1日起,中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政策实施首月(11月1日-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人民币,下同)。 10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此次推出的税收缓缴政策覆盖面广,涵盖税费种类多,优惠力度大。此次是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商户。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 政策落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获得实惠。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晓焕介绍:“税收缓缴政策雪中送炭,预计可以释放第四季度70多万元税款,这些钱攥在手里,对企业发展助力很大。” 进入四季度,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加大。河北百草康神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峰说:“税收缓缴政策相当于一笔短期无息贷款,预计可以缓缴89万元税款,减轻了我们后续发展的资金压力。” 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分布密集的浙江,杭州乾龙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卜江莲说,新政落地首月,公司享受增值税、城市建设税等各项税费缓缴100余万元。 10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分析,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和供热企业税款实施缓缴,是在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背景下,政府采取的助力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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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份经济数据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连续两个月回升”引人关注。10月份,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4.6%,较上月加快8.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26.4%,加快13.2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利润增速稳中有升。 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和核心增长引擎,工业稳则经济稳。今年以来,工业经济克服各方面困难,总体保持稳定恢复。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31个省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部实现增长,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奠定坚实基础。 四季度以来,有关部门密集调研摸底当前工业经济运行形势,进一步研究工业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抓紧发布实施“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系列规划,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提振工业经济蓄势聚力。 当前,随着保供稳价、助企纾困等政策措施的大力推进和持续显效,有利于提振工业经济的因素持续累积。10月份以来,工业生产出现积极变化:私营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8.8%,对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为42.7%;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17.4%,延续两位数增长态势;消费品制造业利润由降转增,七成以上消费品制造行业盈利回升;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同比减少0.39元,下降明显。 成绩可喜,但外部环境仍然复杂多变,工业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积极因素和下行压力并存。稳住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回升态势,夯实工业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强基础,着力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目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尚不稳定,一些进口产品买不来、运抵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下一步,强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深入实施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强化上下游企业协调联动,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增动能,着力扩大工业领域有效投资和需求。加快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建设,培育扩大新型消费,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新的增长点,为推动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实现转型升级助力。 减负担,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各有关部门也从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关键零部件供给、稳定大宗商品价格、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研究出台了一批政策措施,把为广大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推动工业稳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季度既是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冲刺期”,也是向明年一季度平稳过渡的“衔接点”。要统筹谋划好四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预测预警,密切关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好跨周期政策储备,以稳住工业企业利润回升态势,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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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发布的2021年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比10月上升0.9个百分点。从13个分项指数来看,同10月相比,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新出口订单指数、积压订单指数、产成品库存指数、采购量指数、进口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原材料库存指数、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和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上升,指数升幅在0.1至3.6个百分点之间;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下降,指数降幅分别为19.2和12.2个百分点。PMI指数重回荣枯线以上 中国经济开始回归全面恢复态势“11月份PMI指数出现明显回升,且重回荣枯线以上,表明中国经济开始回归全面恢复态势。”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特约分析师张立群接受采访时表示,价格类指数下降,表明结构性供求缺口较快收缩,供应链加快畅通。与此联系,生产指数、采购量指数、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等均有提高,表明企业预期在好转、生产经营活动回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员文韬指出,11月份PMI指数较上月回升0.9个百分点,在连续2个月运行在50%以下后回到扩张区间,表明经济在经历连续2个月的回调后趋稳运行。“分项指数变化显示,11月各分项指数和行业指数普遍回升,且回升幅度较为明显,显示经济中有多个积极变化。”扶持政策组合拳效果显现 中小企业经营形势向好文韬分析称,原材料价格增速明显回落,带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1月份,我国保供稳价政策发力带动能源和基础原材料价格增速明显回落,企业原材料成本压力有所放缓。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为52.9%,较上月下降19.2个百分点,降幅较大,创今年以来最低水平。企业获得感较强,调查显示,11月反映原材料成本高的企业比重较上月下降7.3个百分点至63.2%。原材料价格增速回落势头也向下游传导,出厂价格指数为48.9%,较上月下降12.2个百分点,显示产品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文韬指出,企业生产活动较快上升,备货补库意愿加强。11月份,保供稳价政策不仅推动原料价格增速放缓,也保障了制造业原材料的稳定畅通供给,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活动较快上升。生产指数为52%,较上月上升3.6个百分点,升幅较为明显,连续2个月运行在50%以下后回归扩张区间。企业备货意愿也有所加强,国内外采购活动都较快回升,采购量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较上月上升1.3和0.6个百分点至50.2%和48.1%。原材料库存指数较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至47.7%,显示企业补库也有所改善。文韬表示,四大行业全面回升,产业链供应链恢复较好。11月份,基础原材料生产有所回升,基础原材料行业生产指数较上月回升3.9个百分点,为产业链供应链下游产业回升奠定了基础。装备制造业PMI、高技术制造业PMI和消费品行业PMI分别为51.7%、53.2%和51.4%,较上月上升0.5、1.2和1.7个百分点。从21个细分行业来看,15个细分行业PMI较上月上升,仅有9个细分行业PMI低于50%,显示制造业回升较为全面,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恢复。文韬指出,扶持政策组合拳效果显现,中小企业经营形势向好。得益于政府针对制造业中小企业推出的扶持政策组合拳,包括税费缓缴、金融扶持、清理拖欠应收账款等政策,11月份,中小企业经营形势向好,中型企业PMI和小型企业PMI分别为51.2%和48.5%,较上月上升2.6和1个百分点,且中小企业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较上月有明显回升。下一步将结合指数的连续变化,持续观察政策组合效果的持续性和程度。着力抓好扩大内需相关工作 化解经济下行压力此外,文韬表示,相对于生产端的较快恢复,需求端仍相对偏弱,未与生产端同步,经济恢复质量有待加强。11月份,新订单指数较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至49.4%,虽然有所回升,仍位于50%以下,指数水平和回升幅度都明显低于生产指数。且新出口订单较上月上升1.9个百分点至48.5%,产成品库存指数较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至47.9%,表明11月国外需求改善是市场需求整体稳定回升的重要动力,但国内需求释放不足,企业产成品库存有所增加。企业调查显示,反映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比重较上月上升4个百分点至37.6%。结合来看,当前供大于求压力有所加大,经济恢复质量有待加强。仍需继续多措并举扩需求,稳定经济内生动力。张立群表示,值得注意的是:需求类指数虽均有回升,但仍处荣枯线以下;反映需求不足为最突出困难的企业,仍占调查企业的三分之一以上,表明需求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很明显。“在供给端困难缓解的同时,当前需要着力抓好扩大内需相关工作,特别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对企业投资、对就业和居民消费的带动作用,尽快化解需求制约形成的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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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车柯蒙)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截至11月30日,全国为4800多户煤电和供热企业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1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 65.5亿元,缓退税149.6亿元。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逐级压实责任、逐户摸清情况、逐日跟踪成效等措施。逐级压实责任方面,建立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从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均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主动融入发改部门牵头的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逐户摸清情况方面,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形成了三个清单,即煤电和供热企业清单、税费优惠清单、可办缓税税种税额清单。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专线、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点对点”提醒通知企业办理缓税,确保政策全覆盖。逐日跟踪成效方面,10月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台账,按日跟踪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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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车柯蒙)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政策实施首月,11月1日至30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累计缓缴税费471.4亿元。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推出的税收缓缴政策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此次是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是涵盖税费种类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优惠力度大,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中型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部税费。据了解,为确保缓税政策及时有效落地,税务部门提前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打上标识、提示提醒,方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提醒。同时,税务部门进一步精简流程,让纳税人简便易行好操作,符合条件纳税人在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办理延缓缴纳,确认缓缴的税款缴纳期限自行延长三个月,办理时无需提供申请单及银行对账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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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30日电 国家统计局30日在官网公布2021年11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数据显示,11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位于临界点以上,制造业重回扩张区间。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2%,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1.2%,比上月上升2.6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8.5%,比上月上升1.0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高于临界点,新订单指数、原材料库存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3.6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生产活动加快。 新订单指数为49.4%,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有所改善。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7.7%,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降幅收窄。 从业人员指数为48.9%,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略有改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8.2%,比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有所延长。 此外,11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3%,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保持稳定恢复。 分行业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9.1%,比上月上升2.2个百分点。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1%,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水上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零售、道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餐饮、房地产、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居民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低于临界点。 新订单指数为48.9%,比上月略降0.1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分行业看,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54.2%,比上月上升1.9个百分点;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47.9%,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0.8%,比上月下降7.0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水平涨幅明显收窄。分行业看,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44.9%,比上月下降25.8个百分点;服务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1.8%,比上月下降3.7个百分点。 销售价格指数为50.1%,虽比上月下降2.6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临界点,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水平略有上涨。分行业看,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2.5%,比上月下降4.6个百分点;服务业销售价格指数为49.6%,比上月下降2.4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指数为47.3%,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有所减弱。分行业看,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51.3%,比上月下降1.1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6.6%,与上月持平。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8.2%,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继续位于较高景气区间,表明非制造业企业对近期市场恢复信心总体稳定。分行业看,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8.3%,比上月下降2.0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8.2%,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 在中国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情况方面,11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2.2%,比上月上升1.4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扩张步伐有所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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