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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划定2025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2025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标准如下:区直、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60分(含),日喀则市、昌都市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含)。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适用于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现将202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考试合格人员到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领取成绩单。附件:2025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贾瑞瑶 6830045)附件下载:2025年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xlsx
07-30
各有关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新增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8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新增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异议受理电话: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 0891-6833529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9日附件下载: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新增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xlsx
07-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进《技术规范》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促进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供应,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挥好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工作组作用,在主要产业集聚区开展《技术规范》宣贯,定期调度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车型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发挥符合规范条件企业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技术规范》实施。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引导列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根据《技术规范》实施日期(2025年9月1日)倒排新产品工期、制定推进计划,建立符合《技术规范》产品落地进度计划台账并持续更新,对于进度缓慢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指导帮扶,推动企业抓紧按照《技术规范》改造升级生产线。省级市场监管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健全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协调解决企业具体困难,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技术规范》实施。二、严格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加强CCC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要求,不得降低认证标准或者减少、遗漏认证程序,严把发证质量关;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健全风险预警处理机制,关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等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暂停或者撤销不合格产品的CCC认证证书。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应提醒认证委托人认真评估产量销量,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认证委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三、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技术规范》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从严整治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限速装置以及擅自更换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严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的销售监管,严禁销售、进口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以及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各地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非法改装、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四、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各地公安机关要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对既不符合《技术规范》也不符合旧版本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符合旧版本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销售的,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予以办理登记;对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依规予以办理登记。五、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细化补贴规则。鼓励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并换购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对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给予补贴;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新车或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要不断扩大符合《技术规范》的车型在以旧换新活动中的供给比重,引导消费者尽量选择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引导快递、外卖行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率先使用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引导从事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企业统一采购符合《技术规范》、铭牌标注“商用”或字符带圈的“商”的电动自行车并指导配送人员规范使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推动健康评估进入社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即时配送等重点领域,做好与以旧换新工作的衔接和联动,尽快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持续提升废锂离子电池规范化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确保《技术规范》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或发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信息化平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职能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监管执法建议。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生产者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促进新产品供应。各地消防救援、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全面开展案例警示、安全知识等教育,加强在重点社区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行业协会商会等要加强行业自律,督促行业经营主体落实《技术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有关要求,坚决带头守信守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一致性,从源头狠抓严管,规范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确保《技术规范》实施后市场供应平稳,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每年12月31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牵头汇总各部门、各地方执行本意见的情况并形成报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5年6月4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pdf
07-28
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上海出席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新华社上海7月26日电(记者王慧慧、龚雯)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26日在上海出席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李强表示,习近平主席今年4月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正迎来爆发式发展;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努力开发更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当前,全球智能化浪潮风起云涌,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呈群体性突破之势,语言大模型、多模态大模型和具身智能等领域日新月异,推动人工智能向更高效、强智能的方向快速发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特征更加明显,已经开始赋能千行百业、走进千家万户,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同时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挑战引发广泛关注,如何在发展和安全之间寻求平衡,亟需进一步凝聚共识。无论科技如何变革,都应当为人类所利用、为人类所掌控,朝着向善普惠的方向发展。人工智能也应当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 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上海出席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并致辞。这是开幕式后,李强同与会外方嘉宾、国际组织代表共同巡馆。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李强围绕如何把握人工智能公共产品属性、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更加注重普及普惠,充分用好人工智能发展的已有成果。要坚持开放共享、智能平权,让更多国家和群体从中受益。中国“人工智能+”行动深入推进,愿共享发展经验和技术产品,帮助世界各国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加强能力建设,让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球。二是更加注重创新合作,力求更多突破性的人工智能科技硕果。要深化基础科学和技术研发合作,加强企业和人才交流,为人工智能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中国愿同各国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加大开源开放力度,共同推动人工智能发展迈上更高水平。三是更加注重共同治理,确保人工智能在造福人类上最终修成正果。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各国对接协调,推动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框架和规则。中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积极参与推动多双边合作,愿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中国方案,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政府倡议成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等发表致辞。国内外嘉宾及人工智能产学研领域代表1000多人出席大会开幕式。 开幕式后,李强同与会外方嘉宾、国际组织代表共同巡馆,并与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互动交流。 大会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 陈吉宁、吴政隆参加上述活动。
07-2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藏政办发〔2025〕10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实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鼓励中小企业升规提质对新进入规模(限额)以上,且实现就业增长,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自治区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举措,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用好中国证监会给予西藏企业上市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精准实施“格桑花行动”,助力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着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整合资源,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工商联、西藏证监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二、助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施价格评审优惠,优先支持采购中小企业特色产品。聚焦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新能源汽车、家电等领域,深入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对农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藏医药、天然饮用水等产品通过航空、铁路、汽车运输出藏,实际产生运费50万元(含)以上的,结合区外销售情况,按不超过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农牧业龙头企业区外原材料、辅料进藏境内运费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区内产品出藏境内运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实际产生运费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补。对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从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参加国内外线下展会,对特色优势产品企业首次参加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差旅费等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扶持特色优势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若干措施》给予支持。持续开展“惠购西藏—线上消费促进季”活动。〔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拉萨海关、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三、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惠企快贷”“科创贷”“科技易贷”“质押快贷”“订单贷”“园区e贷”“小微易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首贷培植计划,加大首次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推动能贷尽贷。鼓励金融机构向经营情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小额便捷信贷支持。适当优化续期贷款正常类资产分类标准,允许银行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办理续贷,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党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人行西藏分行、西藏金融监管局、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四、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对设在我区,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责任单位:税务局、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五、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落实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税前摊销政策。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认定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或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首次进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平台,开展科技攻关和科研人才引进,支持成果突出、具备条件的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税务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六、引导中小企业绿转数改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围绕绿色工业、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高原特色农牧、藏医药、高新数字、边贸物流、通用航空九大产业,推动中小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自筹资金在藏进行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根据企业实际投资规模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重点用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等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等予以贷款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贴息额度按企业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80%给予补贴,贴息不超过3年,年度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为自治区级数字化转型、两化融合贯标的农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开展公益性工业节能诊断。〔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七、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持续推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中小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在中小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奖评选表彰等活动。健全质量基础设施,增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能力。在中小企业中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在农畜产品加工、藏医药、民族手工等领域,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开展专利产业化中小企业样板培育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八、推动中小企业降低成本用足用好稳岗返还政策。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实施差别化地价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符合条件的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制造、民族手工、高原数字产业类企业给予高原特色产业电费补贴。持续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降低中小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能源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网西藏电力,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九、强化中小企业人才支持实施“育、引、用、留”四大工程,落实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人才梯次培养结构,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畅通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中小企业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各方面优秀人才,对符合自治区引才规定、全职引进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参照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和项目经费补助。〔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十、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坚持“无事不扰”。建立全区统一的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收费。建立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工作机制,督促拖欠主体制定清偿计划,对欠款“限时清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纠纷。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规范执法活动,严禁任性处罚企业,探索推广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问题诉求,支持政企联动,做好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安全风险。依托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等载体,充分发挥“96871就来帮企业”服务专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政策宣贯、培训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税务局、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上措施在执行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7-28
各有关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7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拟立项目公示清单 异议受理电话: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 0891-6833529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24日附件下载:公示-附件1-2025年自治区科技计划第二批重点_.xls.xls
07-28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高原特色产业用电成本,增强产业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8月1前反馈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经济运行与合作交流处)。一、反馈方式⒈电子邮件:发送至10222922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意见反馈”;⒉邮寄信件:西藏自治区北京西路62号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0891-6198868,邮政编码:850000。⒊传真:发送至0891-6198867;⒋在线留言:登录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在“意见征集”板块提交反馈。〔注:为便于沟通联系,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及单位名称(如有)〕二、其他说明⒈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合理意见将酌情吸纳。⒉政策全文可登录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查阅,或到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523办公室现场查阅。如有疑问,可咨询经济运行与合作交流处,联系电话:0891-6198867。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特函。 附件: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doc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24日
07-24
工信厅节函〔2025〕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25家中标机构为307家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产品碳足迹核算、企业碳排放核算等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附件: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7月21日(联系电话:010-68205354)
07-2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持续推动老年用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提升老年用品供需适配能力,以优质产品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组织开展2025年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老年用品提质 惠老助企升级二、活动时间2025年7月-12月三、重点任务(一)老年用品产品创新行动面向老年群体多样化、特殊化需求,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建设老年群体行为特征数据库,发布适老化需求洞察报告,引领老年用品产品发展新潮流、新趋势。组织开展适老化设计典型案例推荐,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技术、核心部件攻关,扩大智慧健康适老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建立产学研用联合体,建设适老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服务中心等平台,提升老年用品行业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二)老年用品产业升级行动面向具有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基础的地区,引导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要素资源加速聚集,加快培育特色鲜明、配套齐全的产业园区。摸清底数、建立优质老年用品企业清单,促进实施梯度培育,推动企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依托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用品自主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加速培育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三)老年用品建标准促认证行动面向老年用品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需求,组织编制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和养老照护、日用辅助、适老化家居、智能可穿戴、智能健康监测等重点产品标准研制,开展老年用品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推广活动。鼓励认证机构依据老年用品相关标准和适老化需求,开展老年用品自愿性认证,增强老年用品认知度和信任度。鼓励老年群体、养老机构等用户方采购获得认证的老年产品,提高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参与认证的积极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四)老年用品优品推广行动面向全国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和老年群体智能化、健康化、品质化需求,组织开展优质适老产品遴选活动,发布新一批《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择优推荐纳入中国消费名品名单,鼓励地方将推广目录产品纳入促消费补贴范围。结合“购在中国”系列活动,联合举办“孝老爱老购物节”“重阳敬老消费周”等促消费活动,鼓励线上电商、线下商超等多渠道设立银龄专区,促进“健康养生”“家居优品”“智能照护”等主题消费,激发“银发消费”活力。鼓励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举办老年用品博览会、展销会,培育全国性、国际性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交流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五)老年用品供需对接及产融合作行动面向社区、医院、养老机构、旅居酒店等老年用品需求端,组织开展智能轮椅、智能床具、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化适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面向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生产企业三方主体,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融资贷款等资源对接活动。鼓励地方用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因地制宜丰富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鼓励生产企业提供“一站式”的配套解决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省级人民银行分行负责)(六)老年群体数字温情行动面向老年群体数字化产品应用需求,组织开展智能终端产品、老年人常用网站及手机APP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群体使用体验。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优化和创新老年服务专线,强化服务老年群体业务水平。鼓励行业协会、老年大学、社区及养老机构等组织开展“银龄数字课堂”等公益性教学活动,增强老年群体数字社会适应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作,紧密结合六大重点任务部署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惠老助企”活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全方位、多维度反映活动成效,有关总结材料于2026年1月底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电子版发送至zhurui@miit.gov.cn。《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将与本活动同步开展,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按申报指引和申报书(见附件)要求组织申报。(二)加强宣传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聚焦“惠老助企”主题,整合媒体资源、丰富宣传形式,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重大活动、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欺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各参与单位要加强自律,合法合规开展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企业权益。(三)注重活动实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活动期间,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工作保障举措。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等的积极性,汇集各方优质资源,共同推动“惠老助企”活动取得实效。附件:1.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指引 2.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3.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7月13日
07-23
07-23
07-23
22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由我国牵头制定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低压直流系统及用例》近日正式发布。该标准是光伏直流领域的首个国际标准,为分布式光伏开发与新型配电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全球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南。该国际标准聚焦分布式光伏接入低压直流系统的典型场景与关键技术,系统梳理了全球范围内相关典型工程案例,总结了光伏直流接口装备的技术演化规则,明确了低压直流系统在系统控制、故障响应及稳定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指标要求。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发电凭借其显著优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正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2024年光伏发电量首次达到全球电力消费的10%。我国分布式光伏产业近年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到3.7亿千瓦,已成为助力我国能源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进入平价市场化发展阶段,其全球爆发式的增长亟须科学、统一的国际技术规范。该国际标准由上海交通大学和华能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专家牵头,与来自德国、美国、法国、日本等14个国家的专家历经4年协同合作,共同完成了编制工作。 (记者付丽丽)
07-23
拉萨融媒讯(记者杨璐实习生尼玛卓嘎)“拉萨不夜城”自开业以来,迅速跃升为拉萨消费领域的全新热点,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汇聚超高人气,持续释放出强劲的市场吸引力与巨大的消费潜力。日前,记者前往“拉萨不夜城”实地探访特色店铺,体验“烟火气”中的城市魅力。在这里,一家家文创店、手工艺品店宛如艺术宝盒,陈列着以藏文化元素为灵感而制作的精美物件。而当美食的香气悠悠飘来,这里又化身为一场味蕾的狂欢盛宴。甜茶、牦牛肉丁汤、现烤牦牛肉等让人忍不住驻足品尝,每一口都是对高原风味的极致享受。市民吴国琴说:“听说‘拉萨不夜城’开业了,今天我特意带着家人过来逛一逛。这边的店铺都极具特色,巧妙融合了藏式风格,好吃的东西也不少,我们今天已经品尝了很多,整体体验非常好,下次还要再来打卡。”在招商运营方面,为确保品质与特色,“拉萨不夜城”项目从全国1000多家报名商户中择优选定商户签约入驻,优先保障本地特色商户和诚信经营者,并通过统一规划、集中引流、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为入驻商户保驾护航,降低创业门槛,让商户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商户次仁玉珍说:“我们店主要售卖本地文创产品,目前有冰箱贴、摆饰等十几个种类。自开业以来,我们的产品很受消费者欢迎,销量也十分可观。”
07-23
拉萨融媒讯(记者王静敏)7月15日,市委副书记赵辉年深入南山公园、慈觉林村,就社会治理提质与基层党建强化工作开展调研。在南山公园,赵辉年实地查看游客疏导、设施维护等城市建设细节。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王君正书记讲话精神,做好全区社会治理工作。南山公园作为城市名片,安全稳定至关重要。消防站应联合景区管理部门加密巡查,借鉴“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在游客服务中心设综合服务点,整合多项功能,同时优化游客分流引导机制,增设便民设施。走进慈觉林村,赵辉年与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交流,询问村干部履职清单落实情况。指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政治引领与法治保障,依托村级调解室化解纠纷,用村规民约引领文明新风;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到履职清单,通过周调度、月督查确保工作落实;扎根群众,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解决民生难题的实践。各级单位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当前工作,用安全稳定的环境、完善的公共服务,满足各族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
07-22
七月的墨脱,山风裹挟着雅鲁藏布江的水汽扑面而来,温润而舒爽。连日来,西藏高原生物研究所“三区”人才技术服务活动(以下简称“三区”服务活动)走进墨脱县,开展科技服务下乡活动。墨脱生态丰饶却脆弱,兰科植物是墨脱的生态瑰宝,更是边境发展的绿色引擎。在墨脱县墨脱镇亚让村兰科种植基地,“三区”服务活动成员、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喜龙现场指导村民调试兰花基质的配比。随后,一株株西藏虎头兰幼苗,被小心地移入特制的透气盆中。“花盆透气孔要朝光,基质松紧就像揉糌粑,松了不保水,紧了不透气。”王喜龙告诉村民。村民围着专家,按规范流程将兰苗进行现场移栽。科研人员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墨脱镇亚让村兰科种植基地开展科技服务。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摄在科技守护下,野生兰科植物走出幽谷,其价值已超越物种延续本身,悄然成为撬动当地绿色发展的密钥。“开展‘三区’服务活动,就是要让这些‘深闺’资源,既守得住绿水青山,又换得来金山银山。”王喜龙说。在墨脱镇朗杰岗村广场上,“三区”服务活动科技人员进行了现场科普活动。“以前采菌子像‘闯森林’,现在有了‘护身符’,心里踏实多了!”村民洛桑手握崭新的《西藏毒蘑菇手册》,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从生物安全法规讲解到宅基地政策咨询,从便携式称重仪等惠农礼包传递到兰花盆免费发放,村民与科技人员频繁互动,受益匪浅。墨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卢天鹏感慨地说:“科技下乡就是要把抽象的理论知识化作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切实感受到科技的温度。”当青年妇女央珍凭借培训所学,在庭院成功种活第一盆赠送的兰花,科技便在泥土里扎下了根,在心底萌发了芽。“三区”服务活动负责人徐爱国认为,此次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既巩固了学员理论知识,又提升了他们的实操能力,同时也为墨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注入科技动能,助力边境地区特色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西藏高原生物研究所所长党卫东表示:“‘科学家在行动,支部在行动’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研究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科技为笔、以实干为墨,在雪域高原书写的责任与担当。他们用专业知识守护生物多样性,用技术帮扶带动产业振兴,用真情服务凝聚民心民意,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边疆村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07-22
7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拉萨市“拼经济、抓发展”工业经济倍增计划若干政策措施、特色优势产业链“链主”企业突破行动管理办法,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系统谋划工业倍增计划相关政策举措,既要务实管用、又要依法合规,做到于法有据、于企有利,切实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紧盯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发展诉求,动态完善政策举措,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执行到位。要深入实施特色优势产业链“链主”企业突破行动,发挥“链主”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强化要素支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链主”企业提质做强,“链上”企业协同做大,积极培育上下游产业链,实现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要深刻认识到改革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对标国内优秀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按照“九个规范”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建立既符合自身实际又兼具先进特质的管理体系,确保国有企业朝着“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07-22
相关单位:为做好2025年拉萨市无废工厂、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试点企业认定(复审)相关评审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现将比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2025年拉萨市无废工厂、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试点企业认定(复审)综合评审。二、项目业主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拉萨市数据管理局)三、服务内容根据《关于开展拉萨市“无废工厂”(202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拉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对2025年拉萨市无废工厂、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试点企业认定(复审)(总企业数约66家)相关评审工作,包括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完整性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如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打分等方式,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最终结果,为企业入库、拨付专项资金提供依据。四、评审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评审工作,并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形成工作闭环。五、最高限价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5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专家进出藏交通费、专家食宿费、市内交通费用、保险费等。六、资质条件(一)比选申请人资格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拟投入的国内行业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副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有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记录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比选必备要件1.报价单位应明确参与评审的人数和资历水平,含专家的简历、职称证明等;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红章);3.公司简介、优势、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4.报价单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5.比选申请人资格相应证明性文件;6.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七、比选办法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八、报名及比选(一)报名1.发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lsgxjjnk@163.com。2.报名及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3.文件送达地点: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222(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4.文件的形式及构成: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可为正本复印件),电子文档包括可编辑Word文档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PDF格式1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所有文件必须封装盖章后提交。(二)比选1.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第二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3.要求:比选时响应单位需派一名工作人员按时参加比选。九、联系方式名称: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联系方式:0891-6387528、6503985 附件:2025年拉萨市无废工厂、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试点企业认定(复审)评审服务比选评分表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7月21日
07-22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已经2023年6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7月12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暂 行)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高原特色产业生产成本,增强产业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符合条件的高原特色产业进行电费补贴,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推动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扶持。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产业发展积极作用,通过电费补贴,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产业优势,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突出重点。瞄准市场需求,发挥资源优势,聚焦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通过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坚持精准施策。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导向,围绕增长潜力较大、社会贡献突出的高原特色产业,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主要目标。通过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原特色产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左右,规模以下高原特色产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先进制造业占 GDP 比重逐年提升;逐渐形成数据中心集群发展格局,5G 基站加快建设,力争达到全区县城、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带动就业、促进增收,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补贴对象及标准立足资源禀赋,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发展基础较好、发展前景广阔,先行选择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民生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试点。(一)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主要包括:粮油、肉禽蛋奶、果蔬茶菌、调味制品、皮革毛纺、饲料等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0.8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电度电费是指对应目录电价和基金的电费支出,下同)。(二)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型包装材料制造及其他高端制造业。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3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5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2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新型包装材料制造业及其他高端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1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三)民族手工业。主要包括:藏香、藏毯、藏式家具、民族服饰、木碗、金属制品等民族产品加工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0.2万千瓦时及以上、吸纳西藏籍人员就业2人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四)高新数字产业。主要包括:数据中心、5G 基站。数据中心。对上年度机架容量100架及以上、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电度电费超过0.30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5G 基站。对在电网企业报装直供电并开通运行的5G 基站,电度电费超过0.30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三、补贴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自治区产业布局;(二)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要求;(四)符合本方案补贴对象及标准规定;(五)在自治区注册登记(纳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六)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七)申请补贴的企业应是与供电企业建立结算关系的直供户,且生产用电已实现单独计量(未落实分表计量、结算的,暂不执行本方案);(八)享受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先按照电价政策全额、按期缴纳电费。四、补贴资金来源与管理电费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通过产业发展资金予以统筹安排,据实补贴。电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自愿申报、严格审核、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按照测算数预拨至各地(市)财政部门,各地(市)财政部门根据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电网企业审核意见,按季度拨付至地(市)电网企业,再由电网企业按季度补贴至用电企业。五、实施程序(一)企业申请。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区、市)初审。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联合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初审意见含具体补贴金额),初审情况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三)地(市)审批。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对补贴申请进行联合审核,并将经审核无异议的企业名单、补贴金额等基本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本地(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拨付意见,本地(市)财政部门汇总并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地(市)电网企业,再由电网企业按季度拨付至用电企业。(四)自治区备案、考核、清算。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同级电网企业分别于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备案。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于次年年初组织开展上年补贴资金的年度绩效跟踪考核。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市)财政部门于次年年初对补贴资金进行年度清算,多退少补。六、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合力推进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工作落实落地。(二)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厅负责电费补贴经费保障,县(区、市)、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电网企业分级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电网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年度绩效跟踪考核,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年度清算。(三)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政策资讯,扩大政策知晓度、覆盖面,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七、其他(一)本方案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二)本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补贴范围附件补贴范围一、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是指:对西藏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包括青稞、牦牛、藏羊、虫草、羊绒、皮革等进行深度加工制作,以体现效益最大化的生产。其中,粮油精深加工是指对青稞、小麦、玉米、油菜籽、花生、豆类作物等深加工,生产糌粑、米面、食用油、酒类等产品。肉禽蛋奶精深加工是指对牦牛肉、羊肉、猪肉、鸡蛋、牛羊奶等深加工,生产冷链生肉、风干肉、鲜奶、酸奶、干酪、酥油等产品。果蔬茶菌精深加工是指对水果、蔬菜、茶、野生菌类、虫草等深加工,生产果脯、茶叶、食用菌、食用虫草、饮料等产品。调味制品精深加工是指生产用于调和滋味和气味的食盐、酱油、醋、蜂蜜、红糖等食品加工辅料或添加剂等产品;皮革毛纺精深加工是指将牛羊等牲畜的生皮进行化学及物理机械处理使其成为皮革,制作鞋、靴、包、衣等产品;对牛羊等牲畜的毛型化学纤维进行纺、织,制作衣服、围巾、帐篷等产品。饲料加工是指以农作物秸秆、杂粕、动物蛋白等为原料,生产适用于饲养牲畜、家禽的食物。二、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是指:利用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材料以及现代管理技术等高新技术,生产机器、装备、设备等产品的制造业。其中,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是指生产适用于高原民生所需的高压锅、高压炒锅、电蒸箱、高原水壶、墨脱电石锅、高原水杯等系列炊具的整锅及关键组件制造。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是指将青藏高原动植物、矿物等原料利用生物技术处理,发生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制造新的医药类产品。制氢制氧产业是指通过电解水等工艺生产氢气、用空分法和深冷法等工艺生产氧气的产业。供暖产业是指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生产蒸汽或热水并进行供应销售,以及从事供暖设施维护和管理的产业。供氧产业是指对居民、办公、医院、学校及工业用户销售、供应氧气并对供氧设备管理维护的产业。氢氧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电解水槽、PEM 膜、深冷空分等装备及材料的产业。供暖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供暖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发电提供组件产品的制造业。新型包装材料制造业是指采用新原料、新技术制造包装容器、包装装潢、包装印刷等满足产品包装要求所使用的产品。其他高端制造业包括北斗系列设备设施、卫星系列设备设施、高原适用无人机、高原适用机器人、电线电缆等制造。三、民族手工业民族手工业是指:各民族生产生活中由手工制作、传承民族文化的传统工艺品。其中,藏香是指用藏红花、雪莲花、藏蔻为主要配料制作的香薰产品。藏毯是指与藏文化艺术相结合,用牛、羊毛(绒)编织的地毯。藏式家具是指具有藏文化特色式样的家具。民族服饰是指具有藏文化特色的服饰。木碗是指桦木、成巴树及杂木的木节雕琢的器皿。金属制品是指用金属元素或以金属元素构成的具有金属特性的材料加工制作的藏刀、造像等产品。四、高新数字产业数据中心是指:由计算机场地、软硬件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数据)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实体,负责提供网络、存储、计算等服务。5G 基站是指:5G 网络的核心设备,主要提供无线覆盖,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功能。
07-22
7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强到“情满拉萨河”文旅产业项目施工现场,实地调研督导项目建设工作。他沿着施工区域一路步行,详细了解施工进度、工艺材质、质量把控、施工难点等情况。强调,要抓质量铸精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因地制宜优化项目设计,严格把控施工流程、建材质量,用匠心精神雕琢项目每一个环节,精细化打造每一个景点、景品,力争完美呈现预期效果。要盯细节促协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与交叉项目相衔接、与城市家具相匹配,一体化打造,提高项目契合度,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相得益彰。要优工序提效率。结合项目施工特点,调整优化施工工序,有机合成施工内容,强化各环节协调配合,加强施工全流程监管,确保项目安全、高效、高质量推进。
07-21
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引导我区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充分流动,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要求,区科技厅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2025年度第二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2.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且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3.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和场所;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并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二、征集程序(一)服务机构在线申请服务机构入库于2025年7月25日之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3.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4.科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其中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市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的标准;5.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二)组织审核1.业务受理。创新券管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受理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及相关业务咨询工作。2.形式审查。创新券管理机构对入库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单位注册地、单位性质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3.专家评审。创新券管理机构组织专家(专家组人数5-7名,其中行业专家4-6名,财务专家1-2名)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范围、服务事项与其配套的服务资质、硬件设施、人才资源和收费价格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三)会议研究创新券管理机构提请区科技厅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四)名单公示创新券管理机构在区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机关纪委负责受理有关异议。(五)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管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等。(六)其他说明事项本次征集的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为三年,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入库。在有效期内,如减少服务内容、调整收费标准,需及时向创新券管理机构报备;如新增服务内容,需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管理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区科技厅审定同意。三、征集时间此次自治区科技厅征集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于2025年7月25日截止,于2025年7月底集中审核。四、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索朗央宗 0891-6821037技术支持:田 柱 18949898167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doc.doc附件2关于认定2025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藏科发【2025】175号).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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