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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组织本地区、本集团规上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有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并将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由所在省统一推荐。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超过20(含)个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10(含)~19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少于10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计划单列市和有关中央企业的项目由所在省(区、市)统一推荐。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发布。5.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期不超过2年。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及时向推荐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六部门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并发布名单和宣传推广。四、其他事项1.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2.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3.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30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010-68501694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7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010-63192036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010-82262927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 010-8906233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材料邮寄: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联系电话:15010075395 18811445758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2025年6月19日
06-21
2025年6月17日-18日,由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办、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承办的2025 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管理系统成果转化政策解读暨技术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专题培训班在拉萨顺利举办。此次培训以“深化政策落地、强化能力建设、激发创新动能”为主线,为推动西藏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旺久处长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强调参训学员要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在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本次培训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核心领域,精准锚定全区科技创新工作需求,吸引了来自自治区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各地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及相关单位的120余名业务骨干参训。培训紧扣“学政策、强本领、促转化”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体系,特邀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吴寿仁教授等4位国内科技政策与成果转化领域权威专家授课。课程围绕《西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西藏自治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方案》等核心政策文件,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改革创新要点、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同时结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等内容,通过政策解析、案例剖析、互动研讨等多元化教学方式,系统帮助学员精准把握国家及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全面提升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实务操作能力,有效推动破解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通过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参训学员进一步深化了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理解,强化了政策执行能力,切实增强了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强化政策落实力度,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资源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06-21
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西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5〕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西藏自治区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西藏自治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申报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7月28日。三、申报材料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填报《西藏自治区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求A4纸正反面印刷,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另附电子版(光盘)。四、申报及认定程序(一)遵循自愿原则,由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18日前报送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藏青工业园区申报项目由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将推荐意见、《西藏自治区工业遗产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7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与工业园区处)。(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评审论证、现场核查、公示等,对满足要求的项目予以认定。五、工作要求(一)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藏青工业园区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上报。(二)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表格。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申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三)获得认定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可申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进一步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 附件1:工业遗产管理办法.pdf附件2: 自治区工业遗产申请书.doc附件3:工业遗产汇总表.xls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20日
06-21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西藏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我区数字化建设的科学决策机制,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西藏建设的意见》(藏党发〔2022〕8号)要求,经公开征集、组织推荐、单位审核等程序,拟邀请120名专家(专家委委员20名,专家库成员100名)组成数字西藏建设专家委员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数字西藏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pdf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色珍, 传真:0891—6198863、6198822)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邮政编码:850000
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5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予以公告。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5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四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6月19日
06-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区党委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6月16日上午,科技厅举行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兵钢同志主持仪式,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邹振宇同志出席仪式并致辞,在家厅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上,马兵钢同志宣读了《关于钟国强同志退休的通知》。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邹振宇同志为钟国强同志颁发退休证及荣誉退休纪念牌。钟国强同志深情回顾多年来的工作经历,表达了对组织悉心栽培、严管厚爱和同事真诚帮助的感激之情,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西藏科技事业,并鼓励大家鼓足干劲、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厅人事处贾瑞瑶同志代表全体年轻干部致辞,另有十余名同志有感而发,即席发言,一一表达对钟国强同志的敬佩与感谢之情,并衷心祝福钟国强同志珍重身体、生活幸福。 邹振宇同志在致辞中充分肯定并感谢钟国强同志39年来为西藏科技事业的无私奉献,深情勉励并关切其退休生活,鼓励其“退休不退志、离岗不离心”,继续发挥经验优势,关心支持科技事业,担任好年轻干部成长的“辅导员”和科技工作的“参谋员”,共同推进西藏科技创新事业发展进步。同时,邹振宇同志对钟国强同志即将开启全新退休生活致以诚挚祝福,愿他保持健康心态,乐享退休生活,万事如意,阖家幸福。仪式最后,邹振宇同志代表科技厅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向钟国强同志赠送荣誉退休纪念品,与会同志向钟国强同志敬献哈达并合影留念
06-2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培优创新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引导科研管理人员维护科研秩序、加强对科技计划的监督和管理,6月12日区科技厅举办科研管理人员科研诚信应知应会专题讲座,马兵钢副厅长主持,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管理人员及科技厅系统70余人参加。讲座邀请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情报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张红伟老师担任主讲嘉宾,围绕科研诚信的战略认知、遵守的科研诚信规范、深入了解的科研诚信规范、预防科研不端的策略四个方面做出了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讲解,阐明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需遵守的规范和行业操守。 马兵钢副厅长指出,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必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红线意识,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为此,科技厅专门组织“科研诚信”专题讲座,旨在帮助科研人员做到“应知应会”“应会应做”,加强学术风气与科研诚信建设,确保不越雷池半步。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科研管理职责;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本次专题讲座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科研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和履职能力,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贡献力量。
06-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pdf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2025年6月17日
06-19
根据《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34号)精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经审核及实地核查,共有104家企业通过了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891-6198880电子邮件:xzgxzxqyc@163.com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06-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加速视听电子技术、专利、产品和服务推广,培育视听电子应用新场景,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方向围绕教育与会议视听、智能音视频采集、数字舞台和智慧文博视听、近眼显示和激光显示方向,推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视听系统典型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主要方向如下:(一)教育与会议视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黑板、智能交互投影、虚拟现实教育一体机、智能讲台、体育教学监测、健康声环境等教育视听产品,云台摄像机、传声器、扬声器、控制台等会议视听产品,以及数字化教室、智能视听会议系统等解决方案。(二)智能音视频采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面向目标辨识、行为识别、工业探伤、缺陷检测、安全巡检、灾害预警、高低温监测等场景的高精度摄像机、工业摄像机、热成像产品、视觉感知算法、音频分析算法的系统级产品和解决方案。(三)数字舞台和智慧文博视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视听科技与文化创意融合的沉浸式光影秀、运动LED屏、空间光成像、虚实互动、数字人、裸眼3D、AR呈现、VR体验、AR导航、全景成像、动作捕捉、“子弹时间”成像和专业音响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四)近眼显示和激光显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VR/AR/MR终端、AI眼镜、虚拟现实交互设备、内容采集制作设备、开发工具软件等近眼显示产品,以及激光电视、激光投影等激光显示产品。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视听电子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拥有自主商标品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产业化应用中取得良好成效,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每个申报案例仅可选择1个申报方向。(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典型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三、工作安排(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做好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中央企业组织子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12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8个。中央企业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三)各申报单位填报《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子企业报所属中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案例名单,并出具联合盖章的《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中央企业要做好子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出具《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表》并报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7月18日前将纸质版《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申报书》和《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表》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2层,胡恩龙),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推荐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chenzhao@miit.gov.cn。(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四、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陈 昭 010-68208243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邓正旭 010-59882549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杨 琪 010-86095565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徐俊峰 010-62086568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局:梅剑平 010-85069770附件:1.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申报书 2.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2025年6月16日
06-1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加快引导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具体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多晶硅,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38个细分行业。二、基本要求(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20%。(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五)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七)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三、推荐程序(一)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三)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和发布 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细分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四)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推动能效提升。四、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话:阳紫微 010-6820535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084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电话:李晓灵 010-6850553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100824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电话:徐 卿 010-8226179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100820附件:1.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表 2.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6月3日
06-18
冰湖溃决灾害一直是影响亚洲水塔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灾害之一。亚洲水塔冰湖溃决灾害风险与气候变暖影响下的冰川融化、特别是近年来愈发严重的冰崩灾害密切联系。根据第二次青藏科考队最新的评估显示,亚洲水塔地区目前存在1256个极高危险和高危险冰湖,其中182个具有溃决的极高或高风险(81个极高风险、101个高风险)。喜马拉雅山东段和藏东南地区是冰湖最集中、扩张最迅速、溃决灾害最严重的区域,而西藏自治区共发现714个极高危险和高危险冰湖,主要分布在日喀则、阿里和林芝等地。随着气候变暖加速(升温速率达全球平均的2倍),冰川消融加剧将导致冰湖面积扩大、稳定性下降,未来溃决风险可能增长至当前的3倍以上。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团队在西藏聂拉木县次仁玛错已启动冰湖溃决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工程,构建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为灾害防控提供技术支撑。未来需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国际合作,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冰湖溃决风险。
06-18
青藏高原的永久冻土退化引发了区域的热融滑塌,影响了水文、碳固存和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到目前为止,仍缺乏对整个青藏高原区域内热融滑塌的长期监测,其解冻动态和综合驱动因素尚不明确。鉴于此,西北大学研究团队利用时间序列影像和变化检测算法,识别了1986年至2020年间青藏高原永久冻土区的热融滑塌。利用现有的热融滑塌清单和高分辨率历史影像对识别结果进行验证,时间验证表明热融滑塌扰动像素具有高精度。研究结果表明:(1)青藏高原地区共识别出3537个热融滑塌,总面积达5997公顷,自1986年以来增长了26倍,其中69.2%的热融滑塌形成于2010年以后。(2)大多数热融滑塌位于坡度4-12°的平缓斜坡上,海拔在4500米至5300米之间,且倾向于在高山草甸和高山草场形成。(3)热融滑塌年度面积变化与最低气温、地表气温平均值和年解冻指数呈显著正相关,而与向下短波辐射的减少呈显著负相关。(4)在空间上,热融滑塌更常见于土壤含水量较高和活动层较浅的区域。影像捕捉到了青藏高原上的大部分热融滑塌及其逐年扰动细节,但30米的分辨率对于划定一些小规模(<0.18公顷)热融滑塌的精细边界仍显不足。本研究检测到的青藏高原上的热融滑塌扰动将有助于灾害管理和碳反馈评估,该结果为理解气候变化和冻土环境对热融滑塌形成的影响提供了新的科学支撑。
06-18
近年来,青藏高原湖泊受降水增加与冰冻圈加速消融的影响,面积快速扩张,漫溢及溃决风险增加。目前,针对这些溃决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原因的理解仍不足,限制了对未来类似事件的预警能力。鉴于此,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团队联合国内外学者,通过实地考察、遥感监测及水动力模拟,剖析了两起青藏高原内陆湖泊溃决事件(2011年9月15日,卓乃湖溃决事件;2023年9月21日,色林错漫溢事件)的发生过程。研究结果表明:(1)色林错和卓乃湖经历了持续扩张直至达到流域容纳最大阈值,随后湖水漫溢持续侵蚀坝体,最终导致溃决。色林错溃口宽度从9月23日的60米延展至200米,溃决总水量约0.3立方千米,下游的班戈错水位上升约2.3米。尽管色林错蓄水能力较大,但其溃决路径地势相对平缓,导致整体溃决水量、流速和流量较小。相比之下,卓乃湖溃口较大,洪水路径地势陡峭,溃决水量较大。(2)两湖区域降水增多的共同驱动因子是水汽垂直平流增强,但两次事件热动力贡献明显不同,卓乃湖溃决主要由热力作用主导的降水异常引发,色林错溃决更多受动力作用调控的降水变化影响。当前,气候变暖通过双重途径导致降水增加,进而加剧高原湖泊扩张:一方面,升温导致大气持水能力提升,水汽含量增加;另一方面,环流形势调整进一步强化降水过程。未来,随着暖湿化趋势持续加剧,青藏高原湖泊溃决风险将显著攀升,亟需建立科学预警体系并制定针对性防控策略,以有效阻断溃决灾害链,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06-18
青藏高原作为全球中低纬度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多年冻土区,是极为重要的陆地碳储库。随着气候变暖与多年冻土融化,大量溶解性有机碳通过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河流,经历生物降解与光降解过程。四川大学研究团队通过实验室培养实验结合紫外-可见吸收光谱、荧光光谱和平行因子分析,揭示有机碳浓度、组成及降解过程对微生物和紫外线辐射的响应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基流期河流有机碳浓度介于3.59~5.61mg·L-1;经过28天的生物降解实验,53.3%的有机碳被分解,证实其具有高度生物可利用性;在3天的光降解和光-生物协同降解试验中,有机碳降解率分别达到30.6%和42.9%。(2)在降解过程中,紫外线辐射引起有机碳荧光参数的变化更为显著。阳光辐射是调控青藏高原河流地下水来源有机碳降解的关键环境因子。(3)未来随着气候变暖和多年冻土退化,大量地下水来源有机碳将输入水生生态系统并接受阳光辐射,为有机碳光降解创造有利条件。因此,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阳光充沛的青藏高原河流网格中地下水来源有机碳的归宿对碳储量估算至关重要。
06-18
青青藏高原作为“亚洲水塔”,其湖泊变化对区域乃至全球水循环与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影响。第二次青藏科考研究团队基于大量的实地测量,通过建立Landsat波段反射率与MODIS遥感反演得到的准同步透明度数之间的关系,构建了Landsat反演湖泊透明度模型,计算了青藏高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透明度年变化量。在此基础上,又构建了湖泊盐度反演模型,计算青藏高原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盐度近40年来的变化情况。研究结果显示:(1)湖泊透明度显著上升(由平均1.6m增加到2.76m),且北部上升快于南部,湖泊面积对透明度变化的贡献最大(49%),其次是植被的过滤作用(19%)。(2)透明度上升导致漫射衰减系数下降,其中41.5%的湖泊为归一化植被指数主导,气温主导占比33.3%,透明度上升和漫射衰减系数下降影响深水湖泊热力分层以及水面以下紫外辐射和水生生物的分布。(3)湖泊盐度年均值呈显著下降趋势(由48.76%下降到23.76%),高原中北部地区下降更为明显,主要与湖泊水量增加有关。
06-18
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是全球南北极之外最大的冰川分布区,该区域的冰川是亚青藏高原发育着独特的植物区系。其中,高山特有物种占比超三分之一,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版图的热点区域。普遍认为,青藏高原的隆升促使高原植物区系的起源,除了第四纪的周期性气候波动促进了高原植物的辐射分化与种类多样化外,树线波动是否影响高山特有物种多样性?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生态系统功能与全球变化团队利用60万个亚米-米级目视解译样点、3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和湖泊沉积物孢粉记录等,构建了气候驱动的高山树线变化模型,探究了历史气候和树线变化对高山特有物种多样性空间格局的影响。研究发现:1.青藏高原平均树线海拔在末次冰期最低(约3426米),全新世大暖期间达到最高(约4187米),比当前的平均树线(约4009米)高约180米;冰期与间冰期树线波动幅度高达850米,导致间冰期高山特有物种栖息地面积仅为冰盛期的约50%。2.末次冰盛期以来,树线和气候的波动幅度反映了环境的稳定性,二者共同塑造了不同群落特有物种组成差异的空间格局:环境波动越大的地区,不同群落物种组成差异越小,同质化程度越高。3.末次冰盛期以来,气候波动对特有物种不同群落物种组成差异格局的影响显著小于树线波动,这归结为高山地区地形的异质性为特有物种提供了“微型避难所”,缓解了剧烈气候波动导致的物种组成同质化。未来高山特有植物区系将面临高山树线快速上升和剧烈升温的双重压力,不同区域物种组成同质化程度将增加,高山特有物种多样性丧失风险也将加剧。
06-18
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是全球南北极之外最大的冰川分布区,该区域的冰川是亚洲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哺育了亚洲水塔十多条大江大河。第二次青藏科考聚焦亚洲水塔冰川变化与影响及应对,开展了多学科交叉综合科考,取得了重要的科考成果。2025年,联合国在巴黎UNESCO总部举行了首个世界冰川日的庆祝活动。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姚檀栋姚檀栋代表中国参加这一重要国际行动,并在“冰冻圈科学行动十年”头脑风暴会议中,作为5位发言嘉宾之一发表了第二次青藏科考关于亚洲水塔冰川与发展的科学行动。他首先介绍了亚洲水塔冰川正在快速融化的现状,指出冰川融化是一个地球系统的变化过程,影响其他圈层作用,强调了冰川融化的重要性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对于如何确保冰冻圈科学行动十年计划的成功,他提出3个关键词:国际合作、地球系统科学视角以及科学为决策服务,认为气候变化下的冰川变化需要联合国际科技力量,需要不同学科的科学家跨学科合作,还需要紧密围绕当地政府和人民的需求和福祉,做好决策建议。第二次青藏科考研究发现亚洲水塔有冰川109921条,总面积约9.8万平方千米,冰储量约10100立方千米,其中中国境内分布有冰川56320条,总面积约4.7万平方千米,冰储量约4200立方千米。据了解,第二次青藏科考建立了亚洲水塔冰川综合观测体系,包括36条冰川物质平衡、16条冰川融水径流和21条冰川气象观测体系,亚洲水塔的冰川变化观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开展了关键冰川的冰芯钻取,创造了世界上山地冰芯最长的世界纪录,建设了全球最大的第三极冰芯库;建成了影响亚洲水塔冰川变化的水汽传输三维观测体系;构建了“用得上、留得下、有影响、推得开”的拉萨河流域地球系统科考平台与雅江色东普冰崩堵江灾害和中尼边境次仁玛错冰湖溃决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第二次青藏科考关于亚洲水塔冰川与发展中的科学行动得到联合国的充分肯定和赞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科学司水文系统、气候变化与适应部门主任特别评价中国科学家在冰冻圈变化驱动的地球系统科学中正在发挥引领作用,并希望中国科学家能够牵头制定冰冻圈科学行动十年方案中的研究、观测、模拟等核心内容。
06-17
6月9日至6月12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陈诚先后前往达孜区塔捷平措现代示范园、墨竹工卡县现代示范园、曲水县才纳农业科技园区、尼木县吞弥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以及林周县边交林镇设施农业园区,开展了关于农业机械化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在讲座中,他重点介绍了智慧农业传感器技术、自动驾驶拖拉机与智能检测技术以及无人化农场技术这三大核心技术。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展示了国内外智慧农业领域的最新应用成果。陈诚表示:“‘首都专家拉萨行’活动的初衷是深入了解拉萨在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把实际的需求、诉求和问题带回去,从政策端的落地,技术端的研发,产品端的生产、销售,与我们的新主题、新产品、新场景进行深度融合,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拉萨的发展。”在讨论中,与会人员与专家就农业领域的大模型技术应用、无人机在农业中的潜力以及智慧农业数据库建设等热点话题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墨竹工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艺师、墨竹工卡县三区科技人才拉姆次仁说:“通过聆听陈诚专家的讲座,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智慧农业的发展趋势。下一步,我将把此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墨竹工卡县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6月9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郭亨来到拉萨师范学院,就AI赋能教育教学问题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及各学科教师代表进行座谈。郭亨感受到了拉萨师范学院对于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的热情和激情,他说:“我把北京邮电大学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方面的一些经验带到了拉萨师范学院,希望能够对贵校开展相关教学工作有所帮助。”参会人员结合日常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向郭亨研究员请教解决办法。同时,围绕学校教育信息化现状,共同讨论AI工具落地的可行性与初步规划。拉萨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龚晓堂表示:“拉萨市第二届人才周活动是一次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好机会。对学校而言,这更是一次汇聚资源、提升内涵、增强活力、塑造品牌的良好契机。相信通过此次活动,能够有力地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内涵建设,为全区基础教育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师资力量的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持。”“首都专家拉萨行”活动是拉萨市第二届人才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期5天的时间里,来自北京的35名专家深入拉萨市部分县区、园区和企业,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为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发改委、拉萨市公安局、西藏净土乳业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提供了专业的指导服务。北京市畜牧总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路永强在调研指导拉萨市嘎巴生态牧场和西藏净土乳业有限公司时,对拉萨奶牛养殖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说:“今后,我们将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以更好地帮助拉萨奶业发展。拉萨在生产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需求,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全心全力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帮助。”“拉萨市融媒体中心的融媒体矩阵布局已经相当完备,一支非常年轻的团队承担了9个账号的运营,广播电台也有自办节目。特别是在内容多样化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把舆论导向、民生服务和娱乐融为一体,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这让我非常惊讶。”北京体育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路娟在考察拉萨市融媒体中心时说道。自对口援藏以来,北京市始终将对口援藏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围绕拉萨市的重点领域和发展需求开展援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责任与担当。京拉两地的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深化,赢得了拉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和好评。今年,北京市紧扣拉萨实际需求,积极选派各行各业的专家进藏服务指导。专家们来到拉萨考察、交流,聚焦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生态产业、绿色工业等领域“把脉问诊”,群策群力,为拉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拉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普措旦周说:“此次座谈交流,专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探索实践,持续破解无人机执法应用中的难点和堵点,全力推动无人机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深度应用,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记者:郝奕凝、莫瑞英、次仁卓玛、大拉姆次仁、齐永昌、杨璐)
06-16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根据通知,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关于政策享受时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且未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内到期,并在2025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2025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记者 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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