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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00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我部确定了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现予印发。请各项目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技术创新、应用落地、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入选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成果规模化应用。附件: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26日
12-02
政策月刊-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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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推荐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概述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 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西藏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二、申报范围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三、申报条件(一)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 3 年以上;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 50 家以上,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3 家;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二)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三)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 80 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 4 次以上;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30 家次以上;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 4 次以上;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 200 人次以上;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 2 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 2 次以上;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 2 次以上;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 15 家次以上;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15 家次以上。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四、申请材料(一)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自治区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的自治区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请填写《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 1),并附被推荐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1.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 2)。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7.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 3000 字,可附照片)。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审批流程(一)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推荐申报 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推荐;各自治区示范基地进行申报;(三)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 15 个工作日。(四)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并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附件:1.项目概述.pdf2.核心政策.pdf3.政策法规.pdf4.相关政策(1).pdf5.相关政策(2).pdf6.相关政策(3).pdf7.模板案例.pdf8.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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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项目概述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全区中小企业健 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暑,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0]58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二、申报条件申报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 2 项 共性条件和任何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 项。 (一)共性条件1.规模效益。在我区登记注册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小企业。属于各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 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 于 10%,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50%。发展前景好,具有较 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者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放思 维,能紧跟市场发展步伐,注重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 设;企业基础管理和专项管理科学规范,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相应的研发机构,从事研发的 专(兼)职科技人员 5 人以上。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 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 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及服务。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某一产品在细分市 场处于全区领先地位,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20%以上,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 6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 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装备水平同行业领先,产品质量 精良。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获得自 治区级及以上品牌或驰名商标 2 项以上。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 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 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 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 1 项以上,并在生产 中应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少于 3%。 4.新颖化。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依靠自主、转化、联合 或引进消化吸收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 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发展新 型业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 产品或服务。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为自治区级“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 2 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近 2 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6.有其他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三、申请材料 申报认定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所在市(地)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一)《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二)《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 2 年度审计报告。 (五)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和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 关资料、证书等复印件。 1.专业化。与大企业、大项目或龙头企业签订的关键零 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或配套服务协议,主导产品和 服务相关认证、执行标准以及在国内或区内细分市场地位的 说明材料。 2.精细化。企业管理体系制度文件及执行凭证(审批及 执行流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人员及培训 材料,企业精细化管理、装备水平、管理效益、产品品牌和市场比较优势的说明材料。 3.特色化。企业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 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弘扬传统技艺文化、生产具有特 色产品的相关注册商标、获奖证书、企业信用认证和说明材 料。 4.新颖化。2 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 艺、配方等专有技术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研发机构 及研发人员相关凭证,企业有关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 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信息化投入及应用水平的说明 材料。 (六)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 关准入证明。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四、申报流程 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要求自 行将申报材料投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相关 (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 行审核,对拟推荐企业填写《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 况汇总表》,出具正式文件报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 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虛作假、编造骗取认定资格,一经 发现,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二)规范中报程序。各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把关,择优上报。申 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 投材料。 (三)积极组织申报。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促进中小 企业做优做精,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 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各申报单位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 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表格。 附件:1.项目概述.pdf2.核心政策.pdf3.相关政策.pdf4.相关政策.pdf5.政策法规.pdf6.模板案例.pdf7.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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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科学家探测到最高能宇宙射线电子 科技日报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张梦然)包括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核物理研究所在内的团队,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系统(H.E.S.S.)取得了一项重大发现——在地球上探测到了迄今为止能量最高的宇宙射线电子。这项发现填补了此前未被探索的能量区间,预计在未来数年内将持续作为该领域研究的参考标准。相关结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物理评论快报》上。宇宙中,超新星遗迹、脉冲星及活跃星系核等天体能够发射出极高能量的带电粒子和伽马射线,其能量水平远超恒星内部核聚变过程产生的能量。其中带电粒子的情况十分复杂。这些电子和正电子被称为宇宙射线电子(CRe),其能量超过1万亿电子伏特(TeV),比可见光高10000亿倍。但因为它们不断受到宇宙中各处磁场的冲击,而且是从各个方向撞击地球。探测如此高能量的电子和正电子是一项巨大的挑战。空间探测器由于探测面积有限,通常难以捕捉到足够的这类粒子样本。相比之下,地面设备则通过观察宇宙射线在地球大气层中引发的粒子级联,可间接探测宇宙射线的存在。此次,H.E.S.S.系统利用多座大型望远镜,捕捉并记录了高能粒子和光子进入地球大气层时产生的微弱切伦科夫辐射及其伴随的粒子级联。通过对四台直径12米的望远镜长达十年间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采用新的、更为高效的筛选算法,科学家成功地从大量的背景噪声中分离出了CRe信号。此次分析产生了前所未有的CRe统计数据,特别是首次获得了最高达40TeV能量范围内的CRe数据,揭示了宇宙射线电子能量分布中一个显著的变化点。这一发现向人们揭示了宇宙演化过程中各事件所能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也使得科学家首次能够对宇宙电子起源设定严格的限制条件。【总编辑圈点】很多时候,我们无法直接探测到某些粒子,只能根据粒子活动产生的痕迹来倒推粒子的性质。宇宙射线电子就是这样的粒子。它们能量极高,承载了宇宙中多种“打击”,从四面八方“投奔”到地球,对它直接展开研究并不容易。此次,科研人员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系统,辅以更新的算法,根据高能粒子进入地球大气层时的“痕迹”,获得了它们在新的能量区间内的数据。这一发现帮助我们更深刻理解宇宙射线电子,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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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研制睡眠呼吸暂停预测系统 科技日报讯 (记者程刚)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子技术大学研究人员近日宣布,针对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他们研制了一种能预测其发作的系统,可帮助医生在评估患者压力类型时作出决策。睡眠呼吸暂停患者夜间睡眠时,由于舌根回缩导致呼吸急剧减少或完全停止。患者夜间可能会超过5次出现呼吸暂停,严重时甚至超过30次。长时间呼吸停止会引发多种并发症。研究人员表示,最常引起睡眠呼吸暂停的因素之一是持续的压力状态。检测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多导睡眠图,这是一种长期记录患者睡眠期间各种生理参数的方法。该方法使用附着在患者身体上的传感器,记录患者脑电活动、眼球运动、肌肉活动、血氧水平、心率和呼吸运动。尽管这种方法可为后续治疗和病情监测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但该过程也可能会导致明显的不适。使用新研发的系统模型,可对患者的心电信号、血液搏动和呼吸运动变化信号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计算出睡眠暂停发作的概率。医生据此能对睡眠呼吸暂停的发作作出结论,调整治疗方案。该系统还将成为可穿戴系统的基础。例如,它可以是手环,通过蓝牙连接到安装特殊应用程序的智能手机,并通过脉冲或音乐等方式通知患者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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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近日,新修订《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指南凝练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入库、项目出库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多元化投入和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附则等十一章64条。较修订前《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做出调整。在适用范围上,将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在管理原则上,注重协同攻关、目标导向和结果应用,从行业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部署,凝练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协同攻关。在指南凝练方式上,注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突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需求全覆盖,行业归口部门全程参与指南征集、凝练及论证。在项目申报上,细化项目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推荐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归口行业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推荐单位范围;对项目限项数量进行调整;综合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业务单位负责制、项目群制、青年科学家项目、长周期项目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在项目立项上,更加注重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诚信审查,除形式审查环节对项目申报主体社会信用情况进行诚信审查外,立项环节开展诚信复查。在项目管理上,新增撤销立项情形及惩戒措施;明确项目调整事项报批报备程序;取消项目“结题”验收结论;验收通过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年后不再收回;重视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在验收后3年内,对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强调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地市、企业、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在监督与评估上,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和范畴,建立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机制、信用管理机制、科技伦理监管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管理制度。(联系人:曾远东 18689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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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型企业成效明显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18年建成,202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科技孵化器,2021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孵化载体总面积5872㎡,管理人员14人,创业导师39人。该孵化器自创建以来,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先后累计培育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累计为企业申请知识产权94件、申领自治区科技创新券72万;累计开展了60余场创新创业活动,活动辐射3000余人次。今年,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53家,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为企业申请知识产权18件;开展了15余场创新创业活动,活动辐射600余人次;为11家入驻企业提供《高原创客秀》品牌宣传,累计阅读量达到5800 余人次。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打造了“两路精神”创新创业大赛、“高原创客秀”、“雪域雄鹰”创业训练营、“筑梦之旅”创业扶贫等“双创”服务品牌,对昌都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联系人:李一民 180769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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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主要领导深入驻村点开展调研及物资捐赠活动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邹振宇率调研组前往八宿县调研干部驻村工作,看望慰问自治区科技厅驻村工作队,并联合爱心企业在驻村点开展物资捐赠活动。 调研中了解到,自治区科技厅驻村工作队积极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五项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基层党建方面,协助村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产业发展上,结合当地特色资源,配合实施“智慧滴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为乡村经济发展开辟新路径。同时,积极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明新风尚的形成。邹振宇同驻村工作队员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对队员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精神给予高度肯定,鼓励队员们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力量,并为队员们送上慰问品。工作队员们深受鼓舞,表示将不负重托,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信任。在了解到驻村点部分群众在冬季保暖用品方面存在需求后,自治区科技厅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募集到棉被、四件套各215套,总价值6.5万元。 捐赠现场,气氛热烈而温馨,村民们接过一包包物资,脸上洋溢着喜悦和感激之情。村民们表示,这份关怀让他们在寒冷的季节里感受到了浓浓的温暖,对科技厅和爱心企业的善举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此次捐赠活动不仅为驻村点的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更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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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进入机电安装新阶段科技日报讯 (记者叶青 通讯员黄昉)近日,位于广东惠州的中洞抽水蓄能工程地下厂房开挖完成,国内首台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同步启动生产制造。这标志着我国首个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全面进入机电安装的新阶段。中洞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的体积达到25.5万立方米,相当于120个标准游泳池大小。作为整个工程的“心脏”,厂房将安装3台总装机容量为1200兆瓦的超大容量抽蓄机组,其中1台为国产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机电安装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在这个阶段,我们将加快推进机组设备安装等70多项建设任务,力争使电站在2026年投产发电。”南网储能公司惠州中洞抽蓄项目部总经理杨跃斌表示。记者了解到,中洞抽水蓄能电站400兆瓦变速机组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已于近日完成。“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研制涵盖发电电动机、水泵水轮机等5个方面的16项攻关任务。我们目前已完成主机设备的技术攻关任务及核心部件的模型试验,性能测试指标达到预期,推动装备研制顺利转入生产制造。”南网储能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李育林说。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在建及核准待建抽水蓄能电站规模约2.3亿千瓦,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加快推进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的装备研制及工程应用,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保障,促进能源装备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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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谈丨科技创新要敢让年轻人“挑大梁”日前,2024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全体大会在温州举行,峰会的年度议题是“青年创新塑造新质生产力”。也许有人会问,年轻人真能担起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大任吗?答案是“能”,而且正当其时。在科技领域,年轻人“挑大梁”、成大事的典范数不胜数。1958年,年仅34岁的邓稼先成为我国原子弹理论研究负责人。1961年,35岁的于敏受命攻关氢弹理论。“人民科学家”王小谟在担任国产第一部三坐标雷达总设计师时只有34岁。我国爆炸力学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郑哲敏,在开始攻关爆炸成型技术时,也仅有36岁。现在,“嫦娥”“神舟”“北斗”等航天团队,平均年龄都只有30多岁。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也有很多类似的案例。2024年诺贝尔化学奖的三位得主就是典型代表:1998年,大卫·贝克推出“罗塞塔”蛋白质结构预测软件时年仅36岁;2010年,戴米斯·哈萨比斯创立“深度思维”公司时只有34岁;2020年,约翰·江珀领衔研制出“阿尔法折叠2”蛋白质结构预测模型时也只有35岁。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是一项需要付出艰辛努力的创造性劳动。年轻人由于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往往能够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挑战,也更容易取得“灵光一现”的突破。而且,年轻人更乐于拥抱和接受前沿科技理念、科研方法,在关键技术攻关中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比如,在当今智能化时代成长的青年科研工作者,更热衷于使用人工智能解决传统技术难题。让年轻科研人员“挑大梁”,也是科技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在科研团队中,我们既要有能够担当“定海神针”的老专家,也要有勇于“冲锋陷阵”的年轻人。老专家反映了今天的厚度,年轻人则决定着未来的高度。只有让一茬茬年轻人在科研一线经风雨、受磨砺,才能为国家科技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军”。让年轻人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在技术攻关中敢于给他们压担子,并对他们可能遭遇的失败给予一定的宽容度。要优化创新生态,倡导唯才是举,把优秀年轻科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尽快使用起来。老专家拥有年轻人所不具备的经验优势,要甘当铺路石和领路人,热忱帮助、引领年轻科研人员成长进步。当然,我们倡导让年轻人“挑大梁”,并不是盲目“唯年轻是举”,而是要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降人才,让有能力解决关键问题的年轻人在关键岗位发挥关键作用。我们坚信,在建设科技强国的新征程上,将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科技创新的“弄潮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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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为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安排,现发布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特此通知。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报指南(2024年度) (1).pdf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 办 公 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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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KAO国际组织采购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的通知 国际大科学工程—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以下简称SKA)是由全球多国合资建造和运行的世界最大规模综合孔径射电望远镜,预计建成后接收面积达一平方公里,为人类认知宇宙提供重大机遇。SKA由政府间国际组织平方公里阵列天文台(以下简称SKAO)负责建设运行,由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南非、英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士、印度、德国、法国、瑞典、韩国、日本等国家参与建设,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SKAO总部设在英国,台址分设在南非和澳大利亚。 为保证SKA项目的全面开展与顺利实施,近期SKAO拟面向成员国及符合相关协议的合作国家发布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KA低频台址将由一个中央发电站通过11千伏高压网络为整个台址供应电力。为了满足台址的电力需求,将分两个阶段供应电力,即: ●中央发电站一期:由SKAO设计建造的峰值电压为5兆伏安的柴油发电站,计划于2025年投入使用; ●中央发电站二期:由可再生能源、电池储能和柴油发电组成的混合发电站,计划由独立供电商于2028年提供相关服务。 SKAO拟在购电协议中明确,由独立发电商接管柴油发电站(中央发电站一期),并扩展可再生能源和电池储能发电模式(中央发电站二期)。 为此,SKAO 拟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为中央发电站二期购电协议招标采购流程的两个关键领域提供建议和协助: ●第1部分:制定购电协议主要条款; ●第2部分:制定购电协议技术指标。 具体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详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时间:预计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6日 方式:有意向的单位直接在SKAO官网注册申请https://www.kommersannons.se/skaobservatory/ 三、请有意向的单位与SKA中国办公室联系,我办公室将为各申请单位提供必要协助。 联系人:邓静静 电 话:010-58881172 邮 箱:ska-china@nrscc.gov.cn dengjingjing@nrscc.gov.cn 附件:SKA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英文).docx 科学技术部国际科技合作中心 (SKA中国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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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7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61(同传真)电子邮箱:wutong@miit.gov.cn 附件:拟公告的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消费品工业司2024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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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4年第3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4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版)》,现予以公告。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附件: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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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4〕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地高等院校,各相关单位:现将《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11月22日 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壮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发挥5G牵引作用,着力推动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多方位赋能,持续增强5G规模应用的产业全链条支撑力、网络全场景服务力和生态多层次协同力,支撑新型工业化和信息通信业现代化,为建设网络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坚实物质技术基础。到2027年底,构建形成“能力普适、应用普及、赋能普惠”的发展格局,全面实现5G规模化应用。——5G规模赋能成效凸显。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85%,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超75%,5G新消费新体验不断丰富。面向工厂、医院、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5G应用领航者,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5G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超1亿,大中型工业企业5G应用渗透率达45%。——5G产业供给不断丰富。5G-A国际标准参与度持续深化,5G国内行业标准体系加快完善,5G融合应用标准超150项。5G融合应用产业体系不断健全,5G与数字技术融合持续深入,芯片模组、行业终端、虚拟专网、共性能力平台等关键环节供给能力升级,打造形成超1000款创新行业终端模组产品。——5G网络能力显著增强。5G覆盖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达38个,5G网络驻留比超85%,全面支持IPv6技术。按需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5G-A超宽带特性规模覆盖。建成7万个5G行业虚拟专网,带动5000个边缘计算节点建设,构筑“通感算智”深度融合的新型数字底座。——5G应用生态加速繁荣。推动建设一批5G应用规模发展城市,培育200家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打造50个特色鲜明的5G应用创新载体。面向重点领域锻造5项以上5G应用安全标杆,构建与5G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梯度成长的良好态势逐步形成,全球开放合作生态日益完善。二、应用升级,推动多方位深度赋能(一)5G带动新型消费扩大升级1.培育新终端。推动基于5G的智能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云设备等研发应用,鼓励融合5G的XR业务系统、裸眼3D、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产品创新发展。推动“5G上车”,鼓励汽车前装5G通信模块,助力智能网联汽车智驾、智舱提质升级。2.丰富新体验。加速5G新通话、裸眼3D、云手机、5G消息等应用创新,实现5G新通话用户规模突破1亿。推动5G与AI深度融合,提升互动视频等新型交互体验。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公众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终端企业加快推进手机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及拍摄,促进5G超高清视频及直播在娱乐、赛事、电商等领域规模发展。3.营造新环境。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和终端企业联合建设5G新型应用创新工场和体验中心,开展AI大模型、面向公众应用的网络切片等新技术试点,促进网络、内容、终端协同创新,为5G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提供试验环境。强化低成本、适老化5G智能手机供给能力,提升5G普惠服务能力。(二)5G赋能生产经营提质升级1.5G+工业互联网。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推进“5G+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面向大中小企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5G工厂建设,推广一体化、集约化解决方案,打造5G工厂建设标杆。加速5G+工业互联网重点产品研发推广,加快新型工业网络建设。推进5G专用网络建设,探索5G毫米波在制造、采矿、铁路、国防工业等领域创新应用。2.5G+智慧电力。加速5G智能巡检、分布式能源管理等场景规模推广。面向新能源发电并网、高质量配电网、新型调节性电源等需求,推动5G应用场景创新,培育一批5G电厂,加快电力5G轻量化终端规模上量。3.5G+智能矿山。加快5G远程掘进、远程综采、无人矿卡等场景规模推广,推动5G与矿山行业系统融合,构建一体化数智矿山方案,建设一批5G矿山。加速5G本质安全网络设备研制,推动5G赋能矿山采掘等成套装备改造和升级。4.5G+智能油气。推动智能无人巡检、环境信息采集等5G应用推广,促进5G在智能勘探与新能源融合、生产数据采集共享、绿色低碳管理等环节创新应用,打造一批5G油气园区,推进5G与油气装备联合研发部署。5.5G+智慧交通。推进5G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等应用场景规模部署,深化基于5G的编队行驶、远程驾驶等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加快5G技术与AGV、RGV等物流终端融合,探索低空航空器交通运输等5G创新应用服务场景。推动5G在港机远程控制、自动导引运输、集卡自动驾驶等场景中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加速5G海港解决方案向河港、内陆场站、空港等场景复制推广。6.5G+智慧农业。加速5G在种植、养殖等场景创新应用。推进5G与智能农机深度融合,提升基于5G的农业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化装备研发生产水平。7.5G+智慧海洋。加速5G在海洋渔业、智能船舶、海上交通、海上执法、海上能源、海洋生态环境、海上救助打捞等领域创新应用。推动适用于海洋环境的5G网络设备及终端研发,深化5G与无人艇、海洋监测浮标、钻井平台等海洋设备融合应用。(三)5G助力公共服务普惠升级1.5G+政务服务。面向法律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外网移动办公等需求,加快5G巡回法庭、线上审批、独居老人看护、远程视频会议等应用推广,探索开发5G政务智能终端。2.5G+数字教育。加强5G与室外实践教学科研、虚拟仿真实验实训、校园体育体测等重点场景深度融合应用,加速5G在在线教学、教育综合评价、校园管理等环节应用。加快5G网络与校园网络协同部署,实现内外网业务跨域融合,支持5G教育终端设备创新研发,推进5G校园建设。3.5G+社会治理。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智能指挥调度、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等场景5G规模应用,加大5G监测预警终端、智能防护装备、无人化救援装备等安全应急装备的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5G摄像头、5G智慧表计等规模部署,探索基于5G的建筑、桥梁、道路等微形变监测应用。推进5G在水利监测感知、智能预报调度、水利工程管控等智慧水利场景应用。4.5G+智慧文旅。加快旅游治理和服务、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5G规模化应用。推进5G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融合,探索新型内容生产、传播和体验方式,加快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新场景。加强5G应用、内容生成和装备升级协同创新,完善XR、虚拟交互、智能文化装备等产业链,提升文化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产业化能力。持续开展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培育一批5G景区。打造5G+数字文博标杆项目。增强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演出现场5G通信服务能力。5.5G+卫生健康。推广急诊救治、远程诊断、公共卫生防控等5G应用场景,培育5G智慧健康养老、医药制造、医疗器械制造、远程手术等应用场景。打造一批5G智慧医院,深化多院区医院、医联体、医共体、公共卫生机构等的5G行业虚拟专网及边缘云部署应用。6.5G+广电视听。加快超高清、沉浸式等高新视听内容智能生产、云上制播、快捷分发、大小屏联动以及车载音视频、应急广播等场景5G规模应用,支持视频平台加大高清视频和4K/8K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创新5G广播服务,强化媒体资源协同,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及新型广电网络建设,打造一批5G+广电视听创新应用。7.5G+数字体育。推动5G在体育训练、健身指导、运动培训、赛事直播、智慧场馆等重点场景规模应用,培育5G数字运动、5G体育赛事互动等服务新模式,强化5G体育器材研发能力。三、产业升级,构筑全链条发展支撑(一)升级5G核心产业基础能力构建5G-A产业链,持续推进上下行超宽带、通感一体、无源物联、高精度低功耗定位、网络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试验,加快推进基站、核心网、终端、芯片和仪器仪表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5G NR广播技术验证与试点示范,推动产业端到端支持5G NR广播功能。加快5G毫米波端到端产业链成熟,打造适配多类场景的终端创新生态。(二)加强5G融合应用技术研发深化5G+AI赋能行业智能化变革,加快5G+北斗在定位、授时等领域的技术能力提升及应用推广,推进5G与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5G与行业技术融合研发,推动供需双方加强跨领域技术联合创新,健全5G融合应用技术研发体系。(三)健全5G融合应用产业体系加速5G与行业融合产品落地,着力提升芯片/模组、融合终端/装备、行业虚拟专网、解决方案等关键环节低成本高质量供给能力,指导开展“5G Inside”(5G内置)等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研发推广基于5G技术的“小快轻准”数字化技术产品,持续丰富5G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打造5G应用关键共性能力平台,推进5G与行业内网、设备等融合改造及更新。(四)完善5G融合应用标准体系加快5G-A国际标准研制,推进网络、基站、终端等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重点行业5G融合应用标准体系,加速行业虚拟专网、行业终端模组、融合装备、解决方案等关键标准制定、完善和推广,鼓励行业联盟开展标准宣贯。(五)筑牢5G应用安全防护屏障完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快新兴行业5G终端安全、网络设备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研制具备虚拟化、智能化、自适应能力的安全产品。发挥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集智攻关优势,打造5G应用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面向重点行业开展5G应用安全标杆锻造,提炼30项以上原子化5G应用安全能力。四、网络升级,提升全场景服务能力(一)夯实全域优质5G网络覆盖纵深推进“宽带边疆”建设,加速5G网络向乡镇、行政村、近海、边疆等区域延伸,积极利用卫星通信技术增强网络覆盖能力。深入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深化政务中心、文旅场所、卫生健康机构等重点场景覆盖,为公众提供更高品质网络服务。加速推动5G RedCap县级以上城市连续覆盖。加快5G-A商用网络部署,推进5G网络向5G-A升级演进。(二)加强5G行业虚拟专网供给大力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在工业、能源、医疗、教育等领域规模部署,带动云平台、边缘计算节点、智算基础设施等建设,充分发挥公网切片、网元下沉等技术能力,增强定制化服务水平,满足行业低成本、高安全应用需求。探索5G行业虚拟专网在海洋、低空等新兴场景部署。扩大5G RedCap、5G LAN、定位增强、无源物联、通感一体等技术应用,推动5G行业虚拟专网与NB-IoT、4G、IPv6等协同应用。探索建立基础电信企业和行业企业网络共管共维新模式,持续增强网络运维、监测和服务能力,强化网络与终端协同管理,提升网络能力开放水平。五、生态升级,强化多层次协同创新(一)打造5G规模应用地方样板持续开展5G应用“扬帆之城”总结评估,建设5G应用规模发展城市,鼓励地方对推动5G规模化应用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等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5G应用发展支持力度。依托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备地方、行业特色的5G产业园区,加速形成集约高效、方案成熟的中小企业5G应用创新发展模式。(二)培育5G应用创新企业梯队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培养一批面向行业5G应用的芯片、模组和终端等专精特新企业。指导开展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征集活动,培育集成类和行业特色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供需双方加强协同,联合攻关5G应用关键环节,完善龙头引领、梯队协同的融通创新模式。(三)构建5G应用推广平台矩阵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等平台作用,培育一批协同创新和应用推广载体,支持供需双方共建5G融合应用测试床。搭建5G应用“出海”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关键产品和服务向全球推广。依托“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加速典型方案和成熟模式规模复制。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统筹联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协同机制,协调推动网络统筹规划、技术标准研制、产业生态培育、应用场景开放等重点工作。健全部省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出台5G规模化应用相关政策。(二)优化频谱供给。科学统筹现有频谱资源,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通过重耕、共享等方式,持续提升5G频率供给。开展5G工业专用频率需求以及其他无线电系统兼容性研究,适时启动5G专用频率规划。(三)完善要素保障。深化产融合作,鼓励地方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各类投资基金等加大对5G创新产品和设备应用的支持力度。发挥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优势,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训,构建多层次人才队伍。(四)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对5G规模化应用统计监测指标研究,及时将成熟指标纳入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常态化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5G发展监测平台,持续跟踪5G-A等新技术应用进展,定期发布5G新终端、新体验等发展情况。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等组织作用,及时总结应用典型案例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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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4〕423号 按照《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2024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24〕109号)有关要求,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复核及对外公示等程序,确定63个“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请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围绕协调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等,进一步做好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结合第十三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为推动经济稳步恢复,提振市场预期信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作用。附件: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名单.pdf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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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信管函〔2024〕444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国应急通信装备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极端条件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面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场景,结合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实际需求,聚焦应急指挥通信、公网韧性恢复、应急预警传播和高精度定位等重难点问题,共设立10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具备应急通信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融合应用、支撑服务等能力。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牵头申报单位由联合体自主协商确定。三、工作安排(一)申请揭榜。申报单位要结合自身能力,认真研究任务榜单,填写申报书(附件2)书面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电子邮箱yaoxincheng@caict.ac.cn,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二)评审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遴选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产品指标、资源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5家)。(三)任务实施。任务实施期为18个月。入围揭榜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工作,并进行应用验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持续跟踪进展。(四)成果发布。基于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揭榜挂帅验收工作,择优确定并公示揭榜优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任务攻关。入围单位要高度重视揭榜挂帅工作,建立专项攻关组根据任务要求开展攻关,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攻关任务。(二)强化政策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支持优胜单位申报国家有关科学技术项目,支持优秀成果示范应用。鼓励各级应急相关部门、电信企业、应急队伍等需求单位优先采购。(三)强化资源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为装备实战测试创造条件,支持提供测试环境。基础电信企业提供公网接入环境,配合开展业务测试等。(四)强化宣传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优秀成果展、发布优秀成功应用案例,将优秀成果纳入应急通信指导性产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在“应急装备之家”等媒体渠道对优秀成果进行专题宣传。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高悦 010-68206109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 高鹏 010-83933685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姚心成 18500197726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朱斯语 13121385853 附件:1. 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工作重点任务榜单.pdf2. 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创新揭榜挂帅重点任务申报书.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4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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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项目概述 一、背景 为加强我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级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 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进一步规 范示范企业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为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做好项目储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 号),结合西藏实际,发布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认定申报要求。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西藏自治区境内(含藏青工业园)办理商事 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 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在西藏从事实体生产经营,主营产品 在区内生产(藏青工业园企业除外); (二)拥有经认定的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及重点 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在区内建有科研机构、研发机构(藏青工业园企 业除外)(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 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50 人以上, 年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500万元以上。 三、认定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 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全区同行业居 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自治区或行业技术标准 的制定工作。(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连续 3 年企业研发 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 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 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产 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 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 使用。(三) 具有行业带动作用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 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了企 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 3 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 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明确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与行业上下游企业、 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与本领域的自 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各 类创新平台建立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六)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 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 能减排、提高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七)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 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 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报表; 3.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 计报表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五、申报流程 (一)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 答辩、评审。 (二)依据答辩、评审结果,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 家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三)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专家答辩、评审及现场核 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厅门户网站公 示 15 个工作日。(四)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并 予以公布。 六、申报要求 企业上报的示范企业材料和示范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 和数据应真实可靠。对已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如发现弄虚作 假,予以撤销其示范企业称号,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1.项目概述.pdf2.政策法规.pdf3.相关政策.pdf4.相关政策.pdf5.案例模版.pdf6.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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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经有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和部标准化工作组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2024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54/68205341(传真)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附:2024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清单2024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清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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