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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3月13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尹李峰带队走访区科技厅并进行座谈,讨论2025年自治区财政科技投入再翻一番等事宜,听取意见建议。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邹振宇主持座谈会,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纯,区科技厅在家厅领导出席座谈会,财政厅科教文处、科技厅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邹振宇厅长对区财政厅长期以来对科技厅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近年我区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及改革创新举措,2024年财政科技投入方向,行业部门、科研单位和各科研工作者对2025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年自治区财政科技投入再翻一番”的积极反馈,并表示将继续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财政科研资金绩效导向,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强科技成果高质量产出和成果转化示范,以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更有力支撑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尹李峰厅长对区科技厅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财政支持科技力度之大历史空前。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逐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2024年、2025年连续2年翻番增长。区财政厅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解决财政所能与单位需求不匹配,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科技工作,加强与科技部门沟通交流,凝聚共识,共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全区科技工作取得新进展。希望科技厅紧密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科技投入产出等目标,把财政资金用好,加强资金监管问效,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产出。座谈会上,双方围绕资源统筹布局、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交流,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更快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制度〉等7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5〕36号)要求,按照《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函规〔2025〕22号)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实施202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6大类156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 2025年3—4月,工作布置与培训; 2. 2025年4—5月,基层数据填报; 3. 2025年6月30日前,各地方、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 4. 2025年7—8月,完成全国数据审核与汇总。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 请各地方、各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科技部九司。 3. 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孙 欣,010-58882042 徐慧超,010-58882013 王菲菲,010-58881429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附件:1. 2024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 2024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 技 部 2025年3月11日
03-19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做好我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及异地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申报范围。1.首次认定。在我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中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自愿申请认定。2.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22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5年需重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程序及要求。1.自我评价。拟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中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向区科技厅提出认定申请。2.提交材料。拟申报企业按《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向区科技厅提供书面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2)。3.附件上传。申报企业在系统中上传压缩在15M以内的附件材料,重点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财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创新性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证明材料。4.审核。由区科技厅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系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检查企业在藏生产经营情况,并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会。5.中介机构条件。拟申报企业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应严格按照《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条件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向区科技厅备案(备案条件及备案材料详见附件3)并签订中介机构承诺书(详见附件4),由区科技厅核实企业选择的中介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中介机构向企业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无效。6.企业诚信。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一年内不可再次申报,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一)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向迁入地区科技厅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3.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工商)复印件;4.迁出地清税证明复印件;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企业信用信息打印件。(二)经区科技厅核实无误的,企业在“高企工作网”中完成迁入程序。完成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区科技厅向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企工作网”上进行公告。三、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四、企业年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企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限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区科技厅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企工作网”上予以公告。 五、受理时间(一)2025年度共组织二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15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9月15日。(二)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及更名工作全年受理。六、材料报送要求 拟申报企业需到各市(地)科技局备案,各市(地)科技局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6月15日、9月15日)前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出具辖区内拟申报企业推荐函即可,不再逐一出具申报企业推荐函。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科技厅提交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报送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报送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科学技术厅2号楼四楼联 系 人:索朗央金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装订要求 3.中介机构备案条件及备案材料 4.中介机构承诺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docx.docx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材料装订要求.docx.docx附件3:中介机构备案条件及备案材料.docx.docx附件4: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docx
03-19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0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藏科发〔2022〕272号)规定,现就2024年度、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要求2024年度、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提名方式。(一)单位提名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提名单位提名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提名单位应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的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方可提名。(二)专家提名1.每名提名专家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名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1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人选。2.提名项目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3.提名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提名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进行项目(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姓名。4.专家提名实行“责任提名专家制”,2名(含)以上专家共同提名时,排在第一的专家作为责任提名专家,由其牵头负责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5.参评此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的人选、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提名专家。(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被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工作单位必须在西藏自治区(西藏所属或注册在西藏自治区)。2.提名2024年度、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主要论文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表。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2024年度、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提名专家、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不能作为当年度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未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不能提名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四)提名程序1.提名单位/专家认定(1)提名单位。杰出贡献奖人选和第一完成单位为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区属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地区)人民政府(行署)或全区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和第一完成单位为部队的项目由驻藏旅以上部队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和第一完成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外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开展相关科技创新工作所在市(地区)人民政府(行署)提名或区(中)直相关部门提名;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项目由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提名(联系单位:成都分院科技合作处,联系人:林俊,联系电话:028-85226881,13882089222,邮箱:linjun@cdb.ac.cn);所有杰出贡献奖人选和项目都可以由我区相应专业的全区性学术组织提名。其它特殊情况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指定提名单位。未拥有提名账号的提名单位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命名为“提名单位申请表——单位名称”。(2)提名专家。提名专家为区内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获奖者。专家提名时,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命名为“提名专家申请表——专家姓名”。2.提名(1)提名单位/专家使用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放的提名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xizangsti.cn/),添加被提名项目或杰出贡献奖人选,生成填报账号。(2)使用填报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xizangsti.cn/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二、提名书填写要求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书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和提名人选的科技成就、贡献。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填写提名书时用第三人称身份(如“项目”、“该项目”等,而不能出现“本项目”、“本团队”、“我”、“我们”等字样)。其他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要对填写的提名书及其附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等。三、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4-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2025年5月31日前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完成提名书及相关附件,同时该系统关闭提名受理功能。当系统状态栏中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纸质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完成。(一)单位提名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将提名材料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名材料包括:1.正式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材料审核情况、提名单位及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杰出贡献奖候选人所在单位)双方的公示情况及结果、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科研诚信情况、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2.纸质提名书3份,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从网站上将其下载)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杰出贡献奖)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用白色硬纸),请勿另加封面。(二)专家提名提名专家以正式公函(专家签字按手印)的方式将提名材料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名材料包括:1.正式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材料审核情况、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杰出贡献奖候选人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及结果、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科研诚信情况。2.纸质提名书3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可从网站上将其下载)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杰出贡献奖)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硬纸),请勿另加封面。(三)其他要求1.提名书报送前,仔细核对,确保提名单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以公章上的名称为准,提名专家、项目主要完成人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项目主要完成人单位有变动则按照成果取得时所在单位公章为准,但现单位需知晓该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并在完成单位栏盖章。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报送后,无正当理由的,所有信息不予更改。2.不参评二等奖的提名项目,在报送提名材料的同时,提名单位(专家)提供该项目不参评二等奖的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6)。3.提名项目在公示完成后退出评审的,必须经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一致同意后,由提名单位(专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供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7)。4.提名书中不得有涉密内容。四、联系方式业务指导: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人:马荣梅 段 娜 邓小琴0891-6822961技术支撑: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高杨 0891-6830873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电子邮箱:xz_kxjsj@163.com邮政编码:850000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 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书填写说明 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5.2024-2025年度提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6.关于不参评2024-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函(模板) 7.关于不参加2024-202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函(模板)(备注: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xizangsti.cn/首页下载,该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查看。)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docx.docx附件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docx.docx附件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书填写说明及要求.docx.docx附件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说明.docx.docx附件5:2024-2025年度提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docx附件6:关于不参评2024-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函.docx.docx附件7:关于不参加2024-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函.docx.docx
03-19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注册成立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一)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二)信息确认。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佐证材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三)实地核查。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请各市(地)科技部门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开展实地核查相关工作,并将核查结果报送至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四)名单公示。自治区科技厅负责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自治区科技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由自治区科技厅核实处理。(五)企业公告。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三、评价时间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受理截止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评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四、其它事项(一)参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在自评价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填报信息,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自治区科技厅将通过异议复核、动态监测、抽查复核等方式,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处理,并视情况进行公告、通报或惩戒。(二)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企业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长期在岗工作人员。业务处室: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市场部联系人及电话:索朗央金0891-6837871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2日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x.docx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x.docx附件3: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企业评价入库其他佐证材料清单.docx.docx
03-18
附件: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03-18
为协调解决企业产品出藏、进藏运输需求,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要素保障工作,3月13日下午,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召开2025年全区工业领域铁路运输保障专题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央珍副厅长主持并讲话,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祝宏宾出席。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及经济和信息化厅各相关处室,部分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共5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属地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共40余人视频参会。会上,青藏铁路公司介绍公司业务、货运产品、铁路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及服务开展情况;中铁快运青藏分公司介绍中国铁路网络货运物流平台情况;中信银行作金融产品介绍。西藏紫金物流有限公司、西藏白银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交流发言。 会议见证了青藏铁路公司与西藏紫金物流有限公司、西藏白银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铁快运青藏分公司与西藏好水行业协会签约。祝宏宾指出,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中铁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联合各相关部门,促进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建强网络、畅通末梢、打造枢纽,促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加强协同衔接和要素保障,解决运价、产品个性化运输需求,统筹推动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央珍指出,一是青藏铁路公司持续提供要素、政策、金融等服务保障,为企业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提供运力支撑,发挥了铁路运输在工业经济中的支撑作用。二是目前我区产业链上中游衔接不畅,企业运输成本高。随着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矿石、水泥熟料、天然饮用水产品等运力将大幅增强。三是各部门要靠前服务,深入挖掘铁路运输优势和企业发展需要,协调区外、区内优势资源,“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全力打通物流运输通道;谋划推动西藏产品出藏运费补贴,协调解决差异化、个性化运输需求。青藏铁路公司要积极在运能运力、服务保障方面争取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要测算好全年货物运输量,便于青藏铁路公司提前调配运力。央珍强调,此次会议不仅是铁路运输需求专题会,也是一场要素保障协调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也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扩需求、助企业、强动能、稳预期上,在加强协调服务、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上下大力气,密切关注矿石、煤等大宗货物生产企业运输情况,主动搭建政企联络平台,开展“入企服务 现场办公”行动,争取货物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降低工业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03-18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03-18
工信厅节〔2025〕13号为加强工业节能降碳管理,支撑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强化宣传解读,因地制宜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运行,提升碳管理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3月7日附件:1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pdf
03-17
工信部联原〔202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现将《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中国证监会国家矿山安监局2025年1月21日附件: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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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近日联合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金融部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健全政策框架,强化督导落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会议要求,要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强化监管引领,引导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增加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执行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加快出台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政策文件。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和产品创新,持续发挥“第二支箭”的撬动引领作用。抓好“科创板八条”“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十六条”“并购六条”等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各类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做实、做深、做精。会议强调,各方要增强协同联动,推动完善融资配套机制,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同营造更优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深化调查研究,搭建对接平台,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完善治理结构,重视信用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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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多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2025年2月17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述,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一、深刻领会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 从理论层面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等,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面临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这些重要论述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原理,又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和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定位作出了新的阐释,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民用航空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产业。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国产民用飞机已初步形成统一命名的“C系列”:C909支线客机、C919中短程窄体客机以及C929中远程宽体客机。图为2025年3月5日,在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拍摄的C919、C929的展示样机。 新华社记者 刘颖/摄 从历史层面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党推动经济建设实践经验的宝贵结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基本国情,科学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断探索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作出全面部署。在这一重要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正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功能和优势,我国才能在短短40多年间积累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我们要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不同所有制经济各展所长、大显身手。 从实践层面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分化加剧,地缘局势动荡不安,外部输入性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仍然不足,社会预期和信心还需要进一步提振,推动高质量发展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吃劲阶段。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动力、创造力,既发挥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顶梁柱”作用,又发挥民营企业提升经济发展动力活力的“生力军”作用,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携手共进,共同推动中国经济这艘大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我们要落细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决策部署,自觉贯彻到发展改革工作中,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认识新时代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取得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一是国有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由2012年的89.5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71.9万亿元,年均增长13.8%。国有资产质量效益稳步提升,2024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营业总收入84.7万亿元,利润总额4.35万亿元,应交税费5.88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00%、98%、75%。二是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明晰、布局更加优化,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均投资增速超过20%,2024年投资达2.7万亿元,占总投资比重首次突破40%。三是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研发投入持续加大,2024年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1万亿元,连续3年超过万亿元。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方向组建了一批创新联合体。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载人航天、深海深地探测、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嫦娥六号”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实现月球背面采样返回,时速450公里的CR450动车组完成设计制造,C919大型客机实现规模化运营,累计承运旅客超100万人次。四是有力带动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主动发力,牵引带动上下游高效联动、产供销循环畅通,建立供需对接、项目共建、成果共享等机制,提升协作效率。 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出台实施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健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加快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不断完善,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从总量规模看,民营经济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民营经济税收占比保持在50%以上,2012年以来,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重由79.4%提高至92%以上。从创新成果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2012年以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8万家增长至42万家,占比由62.4%提升到92%以上。一批科技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取得了全球瞩目的突破性成果。比如,华为全自研的鸿蒙系统成为全球第三大移动操作系统,深度求索公司以“低成本+开源”模式掀起了全球性科技浪潮,等等。从投资领域看,民间投资不断开拓新空间。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放开取得突破性进展,首条由民间资本控股的杭绍台高铁建成通车,民营企业参股投资的浙江三澳核电站一期工程等开工建设。202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8万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保持在50%以上。从外贸出口看,民营企业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活力。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2012年以来,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国进出口额的比重由30%左右增长至55%以上。出口结构持续优化,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强劲,民营企业贡献超过一半。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合作不断加强。图为2024年10月22日,华为原生鸿蒙系统HarmonyOS NEXT在深圳发布。这是我国首个全自研国产移动操作系统,也是全球第三大移动操作系统。 新华社记者 白瑜/摄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坚持以制度建设促发展,企业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场化用工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履行。国有企业建立覆盖经济、社会、环境等多维度的社会责任体系,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保障民生、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投身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慈善等各类事业,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弘扬。一大批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坚持务实创新,诚信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加快壮大,一批世界级企业快速成长。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 三、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经验启示 事非经过不知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遵循,形成了一系列规律性认识和经验启示。 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中央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政治优势,我们才能坚持不懈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不断深化理论实践、廓清思想迷雾、凝聚广泛共识,将“两个毫不动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相关要求写入党章和宪法,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确定下来。前进道路上,只有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推动各方面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把我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结合”。“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立足中国国情,经过长期艰辛探索形成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两个毫不动摇”既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中国发展进步要求,创造性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前进道路上,只有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指导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造精神,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展现旺盛活力。 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两个毫不动摇”的发展和演进伴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进程,与党和国家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紧密相连。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极大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也为“两个毫不动摇”创造了基本条件。“两个毫不动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具有显著的先进性、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前进道路上,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才能把“两个毫不动摇”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必须始终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必然要求。前进道路上,只有从法律和制度上把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落实下来,坚持鼓励支持和教育引导两手抓,才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者、促进者。 必须始终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要求,符合14亿多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各有优势、各具特色,不是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完全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前进道路上,只有推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协作共进,才能形成各展所长、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当前,党中央关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已经非常明确,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带动各方面立即行动起来,以更多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务实举措,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十四五”顺利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 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按照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部署,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把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功能放在优先位置,加强国有资本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领域的投入布局,增加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强化重要能源资源托底作用。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发挥国有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承担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在铁路、核电、水利、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出一批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项目,更大力度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扩围扩容。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用足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从政府、国企带头做起,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切实加快清欠进度,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严防边清边欠、互相拖欠以及拖欠员工薪酬等问题。加强法治保障,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好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和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点面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寓政府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积极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民营经济宣传舆论工作力度,总结推广民营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故事,坚决抵制批驳“国进民退”等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非公有制经济的错误言论和做法。2024年6月30日,历时7年建设的国家重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运营。深中通道由中交集团、中国中铁和保利集团等中央企业,及镇江蓝舶科技、德阳天元重工等多家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是当前世界上综合建设难度最高的跨海集群工程之一。图为2024年6月27日拍摄的深中通道。 中交集团供图 加力支持国企和民企协同发展。增强创新合力,鼓励国有企业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协作,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补链、延链、固链、强链。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胸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引导民营企业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做到“非禁即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化要素市场建设,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推动修改招标投标法,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人为干预。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培育各类主体契约精神,形成守信用信自觉意识。
03-17
近日,全区首个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在山南市开工建设。这一项目的正式启动,标志着西藏在氢能产业的探索与发展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对于推动地区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项目由湖北省第十批援藏工作队、武汉市第十批援藏工作队引进,是山南市新能源建设的关键项目之一。山南市正处在新能源建设的关键期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该项目的落地将有效填补西藏在氢能领域的产业短板,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在开工仪式上,相关领导表示,山南市将全力支持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希望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坚持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专利优势,与山南结为命运共同体,共同开拓氢能产业的“新质沃土”。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项目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计划分三期进行建设。项目将围绕新能源发电、新能源锂电储能设备、制氢、氢能装备制造以及氢能整车应用等多个领域展开,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的氢能产业生态链。其中,项目一期将重点建设制氢制氧工厂和加氢站,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即可建成并投入使用。投产后,制氢制氧工厂将具备每小时生产1000标立方高纯度氢气和300标立方高纯度氧气的能力,日耗电量约为11万度。据了解,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制氢制氧工厂将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加氢站的建设也将为氢能车辆的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在未来,随着项目的逐步推进和拓展,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将成为西藏乃至整个西南地区氢能产业的重要示范基地。在开工仪式上,产业园合作方湖北首威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山南市乃东区政府移交了氢能大巴车钥匙。这款氢能大巴车搭载高效混动发动机,兼具锂电与氢燃料电池优势,能在零下40摄氏度严寒地带与3000米高海拔地区稳定运行,燃料电池寿命超过2万小时。“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一期投用后,将为这款大巴车提供集制、储、运、加等于一体的氢能全链条服务。这将为该款大巴车在全区的推广和应用场景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在山南市乃至全区的快速发展。”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对于雄韬山南氢能应用示范产业园的未来发展,乃东区委副书记、区长索朗平措充满了信心。他表示,短期内将确保项目一期工程顺利完工,并争取有50台氢能源车能够投放市场。从中期来看,项目将面向全区投放200辆氢能源车,进一步扩大氢能产业的市场规模和应用范围。未来,乃东区还将加强与深圳雄韬氢产业园、中国氢能联盟等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氢能技术在储能发电、发热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开发,为山南市乃至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绿色动能。
03-17
为提升在孵初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月27日上午,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举办《劳动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孵化器特邀法律顾问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建担任主讲。本次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孵企业负责人及人事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讲座聚焦初创企业用工痛点,围绕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核心内容展开,涵盖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与解除、试用期规定、社保缴纳、工伤处理及加班休假制度等实务问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企业用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如双倍工资争议、调岗调薪合规性、工伤风险规避、经济补偿金计算等,并为企业提供了规避风险的实操建议。现场互动环节,企业代表就“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界定”“员工不能胜任岗位能否辞退的情形界定”“公司宿舍内员工人身安全雇主责任规避”等问题踊跃提问,律师逐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活动效果显著。通过深入讲解《劳动法》,帮助初创企业系统掌握劳动保障法规,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减少劳资纠纷;同时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避免犯无知之错,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参会者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干货满满”,对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今后,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将继续为孵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保障,持续开展法律赋能活动,为创业者提供精准服务,助力孵化企业合法合规、稳健发展。
03-17
工信厅通信函〔2025〕82号附件.pdf
03-14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习近平同志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论述摘编》分9个专题,共计299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报告、讲话、指示、序言等1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03-14
2025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予以公告。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2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一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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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联企业〔202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促进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到2030年,中小企业合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合规服务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基本具备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合规成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明确合规管理重点领域(一)劳动用工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遵守相关就业和用工监管要求,保障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享受休息休假、参加社会保障、接受职业培训等各项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的必要保障,降低健康和安全的风险;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二)财税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真实、完整记录会计信息,建立会计档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反对财务造假和舞弊行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代扣代缴等义务,按规定报告纳税信息,避免产生欠税,杜绝偷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清晰、可操作的财务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妥善保管财税资料和公司印章,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三)产品和服务质量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与检查检验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保障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岗位)监督推进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工艺要求和规范;根据实际需求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计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水平;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四)安全生产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细化不同岗位、级别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对老旧及磨损设备进行安全评估、检修和更换;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五)节能环保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要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禁止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按照节能降碳、循环经济等标准及规定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把污染防治纳入规划选址、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加强源头防控;坚持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的禁止、限制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依法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碳排放、生态破坏的监测管控;完善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六)知识产权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及时完成权利登记或注册;规范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合规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在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参展等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依法合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有效保障创新者、使用者权益,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七)网络和数据安全合规。引导中小企业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信息系统、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实施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分类分级和权限管理,加强人员管理和技术控制,履行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分级防护、风险评估等责任义务,防范并及时应对和处理数据泄露、篡改、丢失事件;重点梳理向第三方输出、共享、委托、提供数据,从第三方接受数据,处理个人信息及跨境传输数据等活动中的合规要求和风险,落实特定类型信息收集与使用合规义务,保护企业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八)公司治理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注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完成出资;建立规范、透明的治理结构,制定和执行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合法合规对外担保,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合理开展融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信息披露;企业解散的,依法完成解散程序,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九)国际化经营合规。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对外贸易投资合作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熟悉了解境外相关的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土地、税收、劳工、外汇、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遵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重视合规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合规审查内部机制,有效识别分析和管控合规风险;有效应对涉及贸易保护、出口管制以及多边银行制裁等外部风险,妥善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减少负面影响。(十)供应链合规。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对供应链重点环节,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合规义务识别和风险管理;协同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满足反贿赂与反舞弊、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合规要求,加强合规风险防控。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结合自身特点、业务范围、发展需要等,加强其他相关领域合规管理。三、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坚持理念引领,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各地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涉企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要求的宣传解读,积极总结和宣传推广地区、行业内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典型,开展“以案说规”等案件分析,帮助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合规内涵、认识违规危害、树立合规意识。将合规管理纳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内容,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合规知识,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合规、重视合规、精通合规,推动合规管理成为企业自觉行为。(二)坚持因企制宜,引导企业完善合规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梳理中小企业合规相关标准和合规要点,为企业提供指引和参考。全国工商联将加强法治民企建设,制定实施工商联执委企业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引。各地要结合实际,引导中小企业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建立完善覆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合规管理体系,在兼顾成本与效率的前提下加强合规管理。在选择合规管理模式、建立合规治理结构、培育合规文化理念、数字化转型推进合规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以适合企业所需为宜。(三)坚持服务先行,加大合规服务供给。各地要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全国工商联“助微计划”专项行动、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等,组织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合规培训、合规诊断、咨询辅导、合规体系建设、维权服务等多层次合规服务。用好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全国工商联“网上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服务平台,把合规管理纳入服务内容,线上线下为中小企业提供查询检索、案例剖析、自检工具和咨询辅导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合规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合规师培训基地作用,支持开展中小企业合规师培训。引导中小企业通过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合规管理服务。(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中小企业合规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和管理提升诉求,组织研究开发中小企业合规自检工具,汇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典型案例,为中小企业提供参考。鼓励各地深入调研了解本地中小企业合规管理情况,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开发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中小企业合规实务操作指南、合规诊断工具,培育遴选专业合规服务机构,建设有关政策库、专家库、案例库、服务机构库。鼓励集群、园区、基地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企业合规指导和合规诊断公益服务。(五)坚持开拓创新,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各地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探索合规管理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提升企业合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在劳动用工、职场环境、知识产权、国际化经营、出口管制等合规风险高发领域探索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创新措施试点。鼓励具备较好企业基础、工作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研究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构建合规风险预警机制、重大风险快速响应机制,依法依规探索在相关评比、认定、考核工作中引入合规方面指标,引导、帮助优质中小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合规管理和服务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六)坚持协调联动,建立多方协同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将合规管理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内容。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机构,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工商联组织、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多方参与、专业高效的中小企业合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和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外汇局综合司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中国贸促会办公室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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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通信〔2025〕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结合通信建设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压紧压实相关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以高水平安全支撑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3月5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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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藏自治区智能矿山建设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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