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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题:“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新部署,将如何惠及你我?新华社记者 王雨萧在线填报“一张表单”,上传“一套材料”即可进行子女入学申请;用“一杯咖啡”的时间完成企业开办手续……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下,一件件关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实现了从“多部门来回跑”到“一件事高效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8日对外发布。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此次意见为何重点强调“常态化推进”“常态化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必须依靠常态化推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常态化发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研究员翟云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认为,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核心意义在于推动政务服务从“分散式改革”转向“系统性重构”,通过聚焦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在流程上打破传统条块分割,以跨部门协同实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优化,更是政务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孟庆国说。在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方面,意见作出系列部署——推进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通过预约分流、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方式动态调配服务资源,避免窗口过多过杂、忙闲不均;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好系统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和人工兜底服务等工作……“意见部署一系列举措安排,有助于实现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翟云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扩围增效,是此次意见部署的重要方面。“意见鼓励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丰富拓展生活服务、产业扶持等领域应用场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郑磊说,推出更多企业有需、群众有感的“一件事”服务场景,有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意见还提出,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开展特定人群、产业链发展等“一类事”集成服务。郑磊表示,从“一件事”到“一类事”拓展,有助于实现相关服务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同时能够助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协同高效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从解决一个诉求向破解一类问题转变。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打破数据壁垒十分关键。孟庆国建议,建立集约高效的数据共享交互渠道,加快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细化相关落地举措,明确公共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权责和流程。“不同部门的系统和数据,往往格式、定义等不一致,成为数据共享的‘拦路虎’。需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各部门数据能够有效对接、按需交换。”翟云说。乘“数”而上,驭“数”前行。意见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专家表示,大数据技术能帮助政府部门更及时、精准、全面地发现群众和企业需求,挖掘政务服务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为政务流程优化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如今,越来越多的智能政务应用应运而生,如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客服系统可以全天无休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减少人工负担等。”孟庆国说。改革重在落实。孟庆国表示,要推动建立用户需求响应闭环机制,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治理的跃升。同时强化跨部门服务协作机制,通过“物理集中+虚拟整合”破除行政壁垒,驱动部门协同从“职能分段”转向“事项联动”。翟云建议,加快推动全国“一盘棋”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总枢纽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水平。同时,以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为契机,采取小步快跑、逐步迭代的方式,加快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只有让政务服务真正贴近群众生活,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的温度和便利,让数字政府建设更显民意、更接地气、更具成效。”翟云说。
07-11
为全面了解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实施成效,联合资助方式是否科学可行,是否与联合资助方续签战略合作协议等,受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委托,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项目专业管理机构于2025年7月6日至7月9日,开展2022-2024年度联合资助项目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专业机构审查与专家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协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开展自评价并提交详细的自评价报告。中心对所提交的自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按照“不低于30%比例”抽取高原医学领域5个项目和高原气象领域4个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线下会议评估。本次评估系统掌握了联合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成果产出及协议单位合作实效。下一步,我中心将系统梳理和分析本次评估的全部结果与专家建议,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为下一步协议续签和政策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07-11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查验等程序,形成了拟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7月16日传 真:010-66016906电子邮件:luoruidong@miit.gov.cn附件:拟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2025年7月3日
07-11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1附件: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5年7月3日
07-1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技术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94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及专家评价等程序,形成《人工智能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11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联系电话:010-68205668电子邮箱: spc@miit.gov.cn附件:人工智能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第一批).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2025年7月7日
07-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2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一)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建模仿真、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模拟人类外貌、表情、行为,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虚拟数字人。(二)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1.交互终端。扩展现实(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终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设备、裸眼3D、全息显示等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沉浸感和交互体验的元宇宙终端产品。2.技术工具。虚拟空间创作平台、数字人生成平台、智能3D内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构建和运营元宇宙的创作工具,以及数字人识别、3D模型辨识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3.行业应用。工业数字孪生管理系统、虚拟实验室、文博VR大空间探索展、虚拟演播室等应用在工业、教育、文旅、通信、电商、传媒等行业的元宇宙典型产品。(三)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以培育元宇宙产业为宗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特色环节培育、重点行业应用、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特色与产业集聚优势的元宇宙产业园区。(四)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面向元宇宙基础、基础设施、使能技术、服务应用、开发运营、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引领性,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元宇宙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园区案例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运营主体,且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标准案例的申报主体为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三)申报案例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数字人案例的申报主体需具备该案例涉及虚拟形象的全部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四)申报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落地应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五)申报主体具体要求见典型案例申报书。三、推荐程序(一)系统填报申报主体登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申请内容上传申报信息。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二)案例推荐1.推荐单位(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3)有关中央企业总部。2.推荐程序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盖章的推荐汇总表。3.推荐数量(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40个。(2)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6个。(3)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有关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相关中央企业总部可直接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仅限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四、评选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公布。通过组织开展案例分享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搭建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典型案例应用推广与实际应用。五、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46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010-66097937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010-59881085广电总局科技司:010-86095565附件:1.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2.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申报书 3.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申报书 4.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申报书 5.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2025年6月27日
07-10
07-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展望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情况,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于6月30日正式发布。 附件: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pdf
07-10
小暑季节,在海拔4450米的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浪卡子县阿扎乡青稞田里,农户仁青朗杰轻抚沉甸甸的麦穗:“专家带来的新品种抗寒耐旱,产量还高,咱高寒地上也能长出‘金种子’了!”这片丰收图景,正是山南市以科技赋能粮食单产提升的生动缩影。 山南市围绕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提升粮食产量,实现从“靠天收”到“科技种”转变。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摄据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德琼介绍,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指引下,山南市围绕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五良”融合发力。浪卡子县阿扎乡曾饱受种子单一、产量低的困扰,如今“藏青17”“喜玛拉23号”等新品种扎根高寒地,实现青稞品质产量双提升。洛扎县扎日乡试种“喜玛拉23号”100亩,产量较老品种跃增15%。随着科技育种步伐不断加快:云南元谋南繁加代、航天育种技术缩短育种周期;山南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收集区内外种质资源超2000份;建立“藏青3000”提纯复壮机制,从源头保障种子“芯片”质量。面对隆子县“世界最大黑青稞种植基地”的土壤盐碱化难题,山南市开出“良方”——在西藏首创蚯蚓肥改良高原盐碱化技术示范点。四年攻坚,土壤全盐量显著下降,试验地青稞亩增产28公斤,成果入选全国耕保优秀案例。扎囊县扎其乡农户普布占堆深有感触:“连续三年增施有机肥,土壤变‘活’了,庄稼根系更壮实。”农田有机质含量稳步提升,微碱性土壤渐趋中性,为青稞丰收筑牢根基。加查县冷达乡共康村,无人机在1600亩果园上空穿梭。“以前打药费时费力,如今效率倍增!”农户们赞不绝口。山南市构建全域病虫害监测网,今年已完成超1.2万亩农田精准防控,无人机飞防成为主力军。复垦田里“一喷三防”技术显威力:加查县千亩复垦地通过喷施杀菌剂与叶面肥混配液,实现亩均实产120斤,为全区复垦增产提供“山南方案”。扎囊县油菜田里,专用播种机轰鸣作业,填补了西藏油菜机械化播种空白。隆子县机械播种规模从500亩扩至3000亩,每亩节约种子8斤、解放劳力5人。“专家就在田头,从播种到管护全程指导,心里踏实!”贡嘎县农户边巴道出科技服务带来的变化。今年山南市组建6人多学科技术服务组,“组团式”深入田间,累计服务超120天,培训310余场,解决化肥、农药等物资需求,真正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从高原良种到智能农机,从盐碱改良到精准防控,山南市以科技为笔,在雪域高原书写着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新篇章。针对未来发展,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米玛次仁表示,将在种业振兴、机械化升级、绿色生产等八大领域攻坚克难,持续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
07-10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谋划实施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政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壮大我区科技型企业主体规模。6月23日,区科技厅新认定入库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15家,向47家科技企业发放第一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券368万元,其中涉及高新数字产业的13家、高原特色农牧业领域13家、绿色工业领域的8家、藏医药领域的5家、文化旅游领域5家、现代服务业2家、清洁能源1家。科技创新券将带动企业自筹投入科研经费400多万元,将对企业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自2019年实施创新券政策以来,西藏自治区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平台系统累计注册企业4313家,累计认定入库服务机构74家,累计开展5次创新券申领和兑现工作,发放创新券合计2352.3万元,支持405家企业购买科技资源服务,兑现服务机构创新券资金合计1766.78万元,带动企业配套自筹研发投入1194.68万元。通过科技创新券政策,企业累计申请177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12项、实用新型专利712项、软件著作权461项、外观专利119项、商标注册271项,可行性研究、产品行业分析、技术研究分析、工艺技术总结和设计服务等科技咨询类550项,新产品开发及推广94项,检测报告及认证成果85项。
07-10
投资7556.6万元的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以下简称“科创园”)于2025年6月2日正式开园运营,目前已有14家科技企业入驻园区。科创园运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西藏四新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运营。科创园将继续优化园区环境,督促运营公司加快完成剩余配套设施的收尾工作,优化园区工作环境来提升企业入驻体验;强化招商引资,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吸引高原生物、清洁能源、绿色工业、藏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入驻园区,2025年计划完成21家科技型企业招孵任务,到2027年完成80家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任务。科创园的正式运营标志着我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迈上新台阶,未来将持续发挥示范作用,助力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创园于2022年3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12月8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科创园总建筑面积12736.59㎡,其中孵化器大楼12721.61㎡,涵盖开放式办公空间、研发中心、孵化器及配套服务设施,充分满足初创企业及科研团队需求。作为西藏自治区首个“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基地,科创园将成为我区重要的科技项目孵化中心、科技人才培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西藏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强劲支撑。
07-10
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协第十二届拉萨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相继召开。两会的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擘画了蓝图,会上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待。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两会精神,扎实有序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中心任务,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 历史坐标上始终清晰的,是奋斗者的足迹。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运筹帷幄谋全局、握指成拳聚合力、扬帆破浪开新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取得一串串亮眼的成绩,如出台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5亿元、增长6.6%,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10%;农牧产业稳产增效,粮食和蔬菜产量预计分别达到17.3万吨、27.7万吨,农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40亿元、增长8.1%;革命性终结农牧区人畜混居的历史,建成国家级美丽乡村10个、自治区级美丽宜居村庄100个;拉萨南北山绿化新增营造林17.72万亩,38个造林片区苗木成活率达到92%以上,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1.6%……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不仅是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更是继往开来的前行坐标。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两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全力冲刺千亿GDP”为关键抓手,更好统筹数量与质量、政府与市场、城镇与农村、发展与安全、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全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千亿GDP”是拉萨几代人的梦想和夙愿。但,知易行难。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以政策“组合拳”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需要塑造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来促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扬长避短、因地制宜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更需要全市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并举、同向发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我们正逢其时,务必奋斗以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2025年,我市将开展交通水利设施、能源通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推动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功能、结构和发展模式;常态长效实施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这些工作,无一不是为打造“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高原宜居拉萨而开展;这些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无一不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以两会精神为指引,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当前,人民群众在就业、增收、入学、生态环保等众多民生领域仍面临不少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分领域目标之一,深刻说明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站在新起点,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拉萨市两会精神,用改革思路和创新办法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全市的中心任务,在实践中大胆尝试,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径,让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能精准落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做好民生工作,还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与平衡等因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的放矢解决问题,把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如今,拉萨市正走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全国、拥抱世界。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建功新时代,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锚定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以经济发展支撑和提升民生保障,奋力谱写拉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07-0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藏政办发〔2025〕10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实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起着支撑和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鼓励中小企业升规提质对新进入规模(限额)以上,且实现就业增长,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自治区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举措,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用好中国证监会给予西藏企业上市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精准实施“格桑花行动”,助力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着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整合资源,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工商联、西藏证监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二、助力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施价格评审优惠,优先支持采购中小企业特色产品。聚焦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新能源汽车、家电等领域,深入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对农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藏医药、天然饮用水等产品通过航空、铁路、汽车运输出藏,实际产生运费50万元(含)以上的,结合区外销售情况,按不超过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农牧业龙头企业区外原材料、辅料进藏境内运费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区内产品出藏境内运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实际产生运费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补。对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从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参加国内外线下展会,对特色优势产品企业首次参加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差旅费等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扶持特色优势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若干措施》给予支持。持续开展“惠购西藏—线上消费促进季”活动。〔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拉萨海关、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三、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中小微企业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惠企快贷”“科创贷”“科技易贷”“质押快贷”“订单贷”“园区e贷”“小微易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首贷培植计划,加大首次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推动能贷尽贷。鼓励金融机构向经营情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小额便捷信贷支持。适当优化续期贷款正常类资产分类标准,允许银行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办理续贷,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党委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人行西藏分行、西藏金融监管局、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四、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对设在我区,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责任单位:税务局、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五、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落实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税前摊销政策。对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认定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或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首次进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平台,开展科技攻关和科研人才引进,支持成果突出、具备条件的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税务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六、引导中小企业绿转数改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围绕绿色工业、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高原特色农牧、藏医药、高新数字、边贸物流、通用航空九大产业,推动中小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自筹资金在藏进行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根据企业实际投资规模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重点用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等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等予以贷款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贴息额度按企业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80%给予补贴,贴息不超过3年,年度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为自治区级数字化转型、两化融合贯标的农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开展公益性工业节能诊断。〔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七、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持续推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中小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在中小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奖评选表彰等活动。健全质量基础设施,增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能力。在中小企业中深入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在农畜产品加工、藏医药、民族手工等领域,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开展专利产业化中小企业样板培育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八、推动中小企业降低成本用足用好稳岗返还政策。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实施差别化地价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符合条件的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制造、民族手工、高原数字产业类企业给予高原特色产业电费补贴。持续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降低中小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能源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网西藏电力,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九、强化中小企业人才支持实施“育、引、用、留”四大工程,落实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人才梯次培养结构,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畅通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中小企业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各方面优秀人才,对符合自治区引才规定、全职引进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参照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和项目经费补助。〔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党委组织部,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十、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坚持“无事不扰”。建立全区统一的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收费。建立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工作机制,督促拖欠主体制定清偿计划,对欠款“限时清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汇聚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纠纷。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规范执法活动,严禁任性处罚企业,探索推广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问题诉求,支持政企联动,做好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安全风险。依托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等载体,充分发挥“96871就来帮企业”服务专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政策宣贯、培训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税务局、工商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以上措施在执行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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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在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6个领域,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推荐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绿色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类型包括智能计算中心、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推荐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以后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应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以及国家明确的算电协同试点区域范围内。(三)数据中心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上架率不低于60%,算力资源使用率处于行业先进。(四)数据中心原则上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二级及以上等级。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0,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具有较强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五)持续开展设备布局、制冷架构、供配电方式、系统智能运行策略及节能、节水、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提供绿色公共服务,开展绿色运维,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六)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二、推荐程序(一)相关单位自愿参与,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并编制《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附件2)。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部门及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由集团公司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金融机构、公共机构所属数据中心分别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6个部门通过专家评审、复核等方式,确定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并按程序发布。三、具体要求(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意见及自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宣传推广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等作用,开展案例宣传、现场会、“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和实践,营造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三)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对不再符合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的单位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动态调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联系人及电话:杨涵 010-68205366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附件:1. 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 2. 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wps 3. 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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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充电运营企业: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交通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产业迭代升级,单枪充电功率达到250千瓦以上的大功率充电设施得到进一步普及。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国充电设施网络布局,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统筹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布局。省级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充电网络规划中合理确定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根据需要适时制定大功率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联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优先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场景下的建设计划,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规划编制要遵循市场规律,做好预测论证,并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规划做好衔接,实现大功率充电网络与现有各类型充电设施的协同发展。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 二、引导大功率充电设施有序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依法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投资主管部门加强对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的监管,避免资源浪费和无序投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要素资源集约化利用,支持具有良好投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优质运营商开展场站建设、改造和运营。积极布局公交、物流、中重型货运等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无差别开放。结合场站条件推广充电站与餐饮、娱乐、购物、汽车服务等融合的商业模式,提升充电服务体验。 三、强化大功率充电设施运营管理 充电运营企业要持续加强高安全、高质量、高效能的充电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场站现场环境,完善操作指引、价格公示等现场标识,合理配置运维服务人员。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快智能运维平台建设,实现大功率充电过程的故障数据记录,提升充电设施运行状态监测和故障处理能力,力争设备可用率不低于98%。大功率充电设施应全量接入政府监测服务平台。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充电服务评价和运营质量专项检查,鼓励企业打造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大功率充电品牌,树立高品质形象标杆。 四、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大功率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公共充电站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电建设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开展大功率充电站选址、设计、建设和消防设施布置。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 五、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与电网融合发展 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时升级改造。鼓励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建立大功率充电场站与配电网高效互动机制,因地制宜配建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探索针对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优化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合理利用配电设施低谷容量裕度,提升配电网对于大功率充电场站的接入能力。支持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通过价格信号促进电动汽车高水平消纳清洁能源。 六、完善大功率充电技术标准体系 有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要持续推动大功率充电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设备型式、计量检测、通讯协议、场站建设、运营管理、安全防护及数字化智能化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以标准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市场、着眼长远的原则,推动大功率充电国家标准纳入车、桩市场准入条件,开展面向大功率充电国家标准的车桩互配测试和对比验证,综合考虑市场接受度、产品兼容性、技术先进性、运行安全性,分类推动大功率充电标准在高压平台乘用车型和重卡等商用车型上装车应用。加强大功率充电标准国际化工作,推动国内国际充电标准协同发展。 七、推动大功率充电技术创新应用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充电装备技术升级,提高大功率充电设施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鼓励对分体式设备采用大功率充电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加快高压碳化硅模块、主控芯片等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推动涵盖零部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的充电产业链整体升级。面向电动重卡、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大容量、高倍率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开展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应用电力智能管理、无人机巡检、充电安全预警、智慧消防等技术,加强大功率充电站智能化安全管理,提升充电设施智能运维水平。 八、加强要素保障和支持力度 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供电、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供给。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引导企业长期稳定经营。电网企业应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的用电保障,重点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用电容量,降低电力引入成本,缩短电力扩容周期。鼓励研究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激励机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九、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导 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积极会同能源、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合力开展规划编制,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国家能源局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建设进展,依托政府充电监测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适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与高速走廊,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3日
07-0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发挥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重要作用,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了《2025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2025年6月30日2025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一、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家政领域就业(一)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搭建供需对接渠道,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直播带岗”,精准推介家政服务岗位,吸引更多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业,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商务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指导各地工会开展“工会帮就业行动”,组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工会与家政劳务输出地工会加强联系,建立劳动力供需对接长效机制,为有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和家政企业搭建高效、便捷的对接平台,促进家政领域就业。(全国总工会负责)(三)推动家政进社区,引导家政服务人员充分融入城市社区生态体系,提升社区嵌入式家政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劳务协作机制,持续开展家政劳务对接行动,培育推介家政劳务品牌,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及脱贫劳动力在家政领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农村劳动力在家政领域就业能力(五)推进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指导各地动员更多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并在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通过“家政信用查”平台进行在线学习,提升服务技能。(商务部负责)(六)在新一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将家政兴农需求作为高水平专业群布点的重要考虑因素,推动高职学校面向农村劳动者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部负责)(七)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加强家政人才教育培养,健全技能提升工作体系,对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加强职业指导,引导为家政服务业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更加全面的职业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家政领域标准推广应用,引导更多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学标准、用标准,提升从业技能。(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农村劳动力在家政领域就业保障(九)规范发展公租房,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指导地方及时将符合本地区住房保障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十)持续推进居住证制度落实落地,扩大办证规模,提高居住证“含金量”,为进城家政服务员等广大流动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指导各地落实好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鼓励更多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员缴费参加职工医保。(国家医保局负责)四、做好农村劳动力在家政领域创业就业服务(十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广“巾帼贷”等专属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家政等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城家政服务员及妇女等群体就业创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积极推动和支持在家政服务业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加强对来自农村地区的家政从业青年的联系服务,增强家政从业青年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共青团中央负责)(十四)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培训,持续开展好精准推送等工作,优化服务策略,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家政等重点领域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促进家政服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提升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07-0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我部组织对第二、三、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了复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43家单位通过复核。通过复核的单位要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发挥引领效应,加大资源投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等推荐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体系,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坚实保障。附件:通过复核评价的第二、三、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6月25日
07-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和推广纺织服装创新产品,增加优质供给,依据《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精品建设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以下十大品类,征集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标志性产品。(一)时尚流行产品。设计符合市场流行趋势,色彩、图案、造型和文化内涵契合现代生活方式与消费需求,具有较好的消费市场表现。(二)非遗国潮产品。采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设计元素、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等进行开发创新,能够促进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发展。(三)数字科技产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产品创新,赋予产品新功能体验,包括可穿戴智能产品、智慧家纺等终端产品。(四)运动功能产品。具有防风、防水、防晒、透气、保暖、耐磨等高强防护和耐极端条件等性能,为运动爱好者提供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与舒适运动体验。(五)舒适功能产品。基于人体工学对产品进行形态和功能的设计创新,改善产品的使用体验,增强使用舒适性。(六)母婴用产品。提升母婴用品的安全性和舒适度,产品的生产及使用过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孕妇用品、新生儿用品、婴儿用品、幼儿用品等。(七)老年用产品。能够提高老年人群的生活便利性,改善生活品质,包括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养老照护、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环境改善等产品。(八)安全防护产品。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对特殊环境下的使用者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保护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九)健康卫生产品。能为日常生活中的卫生清洁提供便利,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或产品具有促进健康的功能等。(十)绿色低碳产品。符合绿色低碳的标准要求,采用绿色原料或加工技术,从原料获取、生产、分销运输到使用、废弃后的处理,全生命周期符合碳排放相关标准。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相关要求1.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从事服装、家纺及产业用终端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贸易的企事业单位;鉴于纺织产品开发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鼓励终端品牌企业与上游供应商联合申报。2.申报企业近两年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销售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3.申报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具备申报产品的完整生产资质和销售许可,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能够面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该产品。4.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或冒用他人资质等违规情形。(二)申报产品相关要求1.申报产品范围限定为服装、家纺及产业用纺织品三大领域的终端成品,不包括纤维、纱线、面料等上游原材料及中间制品。2.申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标准检测,若产品具有一定的功能和绿色属性,需提供对应的功能检测报告和绿色认证。3.申报产品需符合申报品类相关要求,并在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品质保证、生态环保特性、市场应用特性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具备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应用前景。三、工作流程(一)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8日前登录网站(http://topten.ctic.org.cn)注册账号,并填写申报材料,详细申报流程见附件。(二)评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网站(https://topten.ctic.org.cn/wsInkAMtPg.php/index/login),按申报要求对企业的信用情况、申报产品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初审,并于8月15日前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产品的创新性和领先性等进行复审(包括实地抽查),形成“2025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精品”名单。(三)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就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开发布。四、相关支持举措(一)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对列入名单的产品,梳理产品创新点,运用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协调相关展会平台展示推广,形成典型案例示范效应。(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为申报企业提供流行趋势解读、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数字技术推广等培训,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对未列入名单的产品,开展系统的梯度培育,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活力。(三)形成工作联动。按照企业入选创新精品的数量,优先推荐企业品牌入围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同时,与创意设计园区、品牌建设等工作形成联动,多环节全面推动纺织行业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附件:2025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精品建设推广工作网上申报流程说明.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7月2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 佳 18600830143; 吴 桐 010-68205661)
07-07
激发民企创新活力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新华社记者 张辛欣 张晓洁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以“低成本+开源”模式训练出人工智能大模型,掀起“人工智能热潮”;人形机器人登上春晚舞台、走进工厂“实训”,变得“心灵手巧”……一段时间以来,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布局新赛道、新产业,彰显其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加密政策、加大力度,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创新生态,激发向“新”提“质”的动力。 以新谋进 强化科技源头供给 高度折叠的飞行体从汽车后尾舱全自动分离释放,不到5分钟即完成平稳落地。近日,在广州的小鹏汇天总部,分体式飞行汽车“陆地航母”正进行实景演示。 自去年珠海航展首飞以来,“陆地航母”已获近5000台订单,“起飞”的加速度背后有政府与企业的合力。“从设立专项资金到相关证件审批,政府部门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让我们坚定技术路线、专注研发创新。”企业创始人赵德力说,目前正加快推进量产计划,抢抓产业先机。 从低空经济到量子通信,具身智能到生物制造,民营企业奋力向新而行。推动企业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持续加力。 强化科技源头供给,相关部门出实招、破瓶颈——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国家科技项目,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开展攻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完成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基础上,按产业细分领域向45万家企业匹配推送…… 鼓励民营企业勇担重任,各地推出务实举措—— 福州完善企业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需求征集与榜单编制机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0万元至500万元;江苏正建设一批重大科创平台,支持民营企业与相关平台共享科研基础设施;浙江已设立30亿元的省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主要在人工智能领域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 “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的数量增加、范围扩展,科创平台等科研基础设施向民企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说,政策协同联动,推动更多民企在科技攻关中展现更大作为。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民企正迎来更多机遇。 两“链”相融 让创新力转化为生产力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让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是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也是政策发力的重点。 一边是车间内十余条中试组装测试线忙碌运转,另一边是来自医疗器械、智慧停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跑”完走向产业化的最后一程……在成都高新区的蜂鸟智造中试基地,每周都有新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智慧交通产品制造商臻识科技董事长任鹏告诉记者,从四目相机到球机、枪机,企业每年都要找平台试产几十种产品。“从这里走完中试,我们才敢放心推向市场。” 助力企业完成从样品到产品的“关键一跃”,一个个类似这样的平台正在各地加快建设。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培育1606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超2400个。福建、湖北、重庆等地推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收益分配、风险分担机制,畅通技术创新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 为企业创新找到更多“搭档”:武汉东湖高新区搭建以“用”为导向的科创供应链平台,目前完成企业供需对接超1.2万项; 破解企业“不敢试”“试不起”的痛点:在广东东莞,“中试贷”精准注入中试平台建设,覆盖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科技金融生态链加快完善…… 以服务创新支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更多探索正在展开。政策带动下,越来越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落地,引领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试点一批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姚珺表示,还将出台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破解科技、市场“两张皮”问题。 优化环境 提升创新体系效能 良好创新生态是激发民企向“新”的关键,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围绕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环境,呵护民企创新活力,政策连续打出“组合拳”。 着眼公平有序,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 让创新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精准扶持企业发展,开展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实打实回应关切; 坚持因地制宜因产施策,统筹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向民营科技企业设立“揭榜挂帅”专项支持基金…… 一项项部署正形成合力,让更多民企敢创新、愿创新。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培育60.5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4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扩大至92%以上。民营企业发展向好,成为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在扎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各项政策的同时,还要强化助企帮扶,构建开放多元的创新体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立说,要加强资金、技术、人才要素保障,在一些领域强化政策引导、避免重复建设,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让更多民企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征途上跑出加速度。(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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