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核心要闻
0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工作总体安排,我部编制完成2025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请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3月11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 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png
0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增长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 态 环 境 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 通 运 输 部国 家 能 源 局2025年3月17日附件:1.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pd
0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 (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 二、2024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5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 四、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 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省级部门上报文件落款日为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 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将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则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企业享受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文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 附件:附件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png 附件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pdf 附件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附件4.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25年3月27日
04-03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拉萨市行政区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以及与拉萨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市外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二、征集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30日。三、征集范围(一)重大科技专项聚焦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绿色工业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二)重点研发项目聚焦生命健康、生态环保、农牧产业、军民融合、科学普及等领域,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支持技术攻关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四、有关要求1.在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指南建议;在拉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2.与我市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指南建议,也可以通过合作单位报送。3.应用研究类项目指南建议要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关技术在市内企业可实现成果转化应用,能够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基础研究类项目指南建议要突出原始创新,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治区科技发展计划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遴选和审核把关,结合本行业、本领域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全面、系统提出指南建议,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电子版、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纸质扫描件报送至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联 系 人:江久曲珍 0891-6320663电子邮箱:gxk6320663@163.com附件:1.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表2.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31日
04-03
根据《拉萨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市科技局考核评估与科学决策,决定批准备案拉萨市高原电力试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拉萨市智慧通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拉萨市草地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13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拟兑现2024年备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奖励资金的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拉萨市科技局科研条件与科研诚信科、拉萨市科技局办公室或拉萨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反馈。不受理匿名举报。附件:2024年备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奖励资金拟兑现名单联系电话:0891-6320640 (科研条件与科研诚信科)0891-6323130(市科技局办公室) 0891-6325723(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8日
04-03
各相关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对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在我市落地实施,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科技工作领域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档范围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及2023、2024、2025年立项实施未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涉及的法人主体、依托主体、项目课题负责人等。二、填写内容按照《拉萨市科研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拉萨市科技企业诚信信息登记表》、《拉萨市科技创新平台诚信信息登记表》(附件)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附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科研成果相关资料(收录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等成果的署名及贡献说明)。三、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各科研人员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诚信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和PDF版,以院校、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5977774414@139.com),科技企业以县(区)、园区为单位,由所辖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收集发送至以上邮箱。附件: 1.拉萨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拉萨市备案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3.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4.拉萨市科研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xls. 5.拉萨市科技企业诚信信息登记表 6.拉萨市科技创新平台诚信信息登记表 联 系 人:四朗旺姆 联系电话:6320640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8日
04-03
3月24日,兰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熙萌教授率领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来自治区科技厅就深化校地科技合作开展专题座谈。科技厅二级巡视员李家丰主持会议,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聚焦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兰州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加强校地科技交流合作等领域展开深入研讨,就构建长效合作机制达成战略共识。座谈会上,陈熙萌副校长详细介绍了兰州大学“立足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强调作为国家布局在西部的重要“双一流”高校,始终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为首要使命,在青藏高原研究领域形成了以泛第三极环境研究为核心,涵盖生态修复、气候变化、地质勘查、草业科学等方向的特色学科群。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构建了以高原生态为核心的多维度科研创新体系,形成了覆盖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的国家级科研平台矩阵。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科研团队深度参与了国家重大科学考察任务,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成果,相关学术成果持续发表于国际顶尖学术期刊,构建了高原生态研究的理论体系与技术规范。通过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学校将前沿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区域生态治理方案,在生物多样性保育、脆弱生态系统修复等领域形成特色技术范式,为高海拔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了系统性科技支撑与决策智库服务。李家丰二级巡视员在总结讲话中系统阐述了双方合作方向,强调应重点聚焦四大战略方向。一是强化科技任务协同攻关,立足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兰州大学在生态科学、地质勘探、草业技术等领域的学科优势,联合开展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构建、气候变化应对等关键领域研究,着力破解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二是深化创新平台共建共享,统筹整合校地优势科研资源,推动观测站点网络优化升级与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跨学科的协同创新联合体;三是创新人才共育共用机制,通过项目合作、学术交流、联合培养等多元化路径,构建“引才入藏、育才于地、输才为用”的立体化人才发展体系;四是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助力西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双方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兰州大学作为“双一流”高校的学科优势和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区位优势,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领域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战略协作,共同打造校地合作示范标杆,共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共谋区域创新发展,为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智慧与力量。
04-03
为助力在孵初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构建企业科创属性规划体系,3月18日,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及科小培育认定”专题讲座。讲座特邀贞元知识产权常务副总、国家知识产权师钟杰老师担任主讲嘉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了在孵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积极参与。讲座聚焦高企和科小申报要点,详细解读了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布局、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以及职工规模、研发投入、创新能力等评价指标,并重点介绍了入库企业可享受的政策红利。钟老师结合案例,分析了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并特别梳理了西藏与内地申报政策的差异,帮助企业提高申报效率。 讲座设置了互动环节,线上线下企业代表踊跃提问,钟老师耐心解答,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建议。通过此次讲座,参会企业不仅系统掌握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流程要点,还解决了实际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讲座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申报能力和信心,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下一步,成都孵化器将持续优化服务,赋能企业成长。孵化器将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提供更多精准化、高质量的服务支持。针对有申报需求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孵化器将联合导师团队提供“一对一”申报辅导,助力企业顺利通过认定,实现高质量发展。
04-03
3月17日至26日,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赴林芝市、昌都市对西藏农牧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九五六医院、昌都市人民医院、西藏藏东珍宝酒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涉及的9个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央引导地方项目开展实地监督检查。中心作为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职责作用,赴实地了解掌握科研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成果产出情况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情况。同时,针对项目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予以反馈,为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服务支撑。下一步,中心将持续跟进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科研 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确保我区科研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确保我区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有效。
04-03
嘎玛泽登参加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拉萨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一行座谈。这是座谈现场。 本报记者 李洲 摄本报拉萨3月31日讯(记者 刘文涛 张黎黎 张尚华)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拉萨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一行座谈。自治区领导嘎玛泽登、龚会才、旦巴,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张传江参加。王君正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吕军一行表示欢迎,对大唐集团长期以来为西藏建设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西藏视察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明确了“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提出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把习近平总书记为西藏明确的“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项目化、具体化为“四个创建”,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长治久安的基础更加稳固,高质量发展保持良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国前列,生态保护扎实推进,边境地区建设不断加强,民生事业持续改善,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王君正指出,当前西藏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大唐集团作为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西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双方合作前景广阔。我们要共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立足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双方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研究新情况、主动解决新问题、着力探索合作新机制,不断优化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准确把握能源开发和消纳的关系,积极推进藏电外送,真正做到以企业发展更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当地群众,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西藏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希望大唐集团切实履行央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援藏力度,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帮扶模式,打造特色品牌,带动群众就业增收。西藏将继续支持大唐集团在藏发展,全力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增进合作实效。吕军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感谢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大唐集团在藏发展的关心支持,并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在藏项目建设推进等情况。他表示,大唐集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立足双方良好合作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效率,聚焦西藏所需、企业所能,优化投资布局,如期建设好、运营好、管理好在藏重点项目,积极做好对口援藏工作,扎实推动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助推西藏高水平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作出新贡献。
04-03
各地市科技局,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各自治区级“双创”载体: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1〕5号),充分发挥“双创”载体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2019〕66号)、《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21〕149号)和《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67号)要求,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拟对全区自治区级“双创”载体2023、2024年度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审查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二)考核评价2023、2024年度自治区级“双创”载体运营管理绩效。二、考核流程此次考核以材料审核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联合各地市科技局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完成,考核材料一律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具体考核流程如下:各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开展自评并线上提交相关考核材料→各地市科技局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线上初审→实地复核,形成考核等次建议→会议研究审核→公示考核结果。三、工作要求(一)载体自评请自治区级“双创”载体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为避免因资料准备问题导致考核受影响,请各载体自行登录网址https://cxcy.xizangsti.cn/mars/#/login(“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按照线上平台考核要求填报和上传考核材料。内容主要有:1.众创空间、孵化器和星创天地对已拨付的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目标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已使用完成的载体,要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未使用完的需提供资金使用说明和相关财务凭证。各载体对填报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要负全责(见附件2、3、9)。2.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对2023、2024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自评,提交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和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自评表,按照考核表指标体系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分年度上传),并对上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见附件4、5、9)。3.星创天地提交2023、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申请书、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打分表(自评)和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工作报告,按照考核打分表指标体系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分年度上传),并对上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见附件6、7、8、9)。(二)线上初审各地市科技局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于4月27日前对载体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线上初审。(三)实地考核评价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于5月份,将联合各地市科技局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考核专家组前往各载体所在地实地查看,核实各项上传考核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考核载体评审打分,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建议等次。(四)会议研究审核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五)考核结果公示实地考核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四、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刘丽君 0891-6821037(二)技术支持田柱 18949898167附件:1.自治区级“双创”载体2023、2024年度运营管理绩效考核名单;2.自治区“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模板);3.自治区“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自评表;4.自治区“双创”载体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模板);5.自治区“双创”载体年度运营绩效自评表;6.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申请书;7.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打分表(自评);8.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工作报告;9.承诺书(模板)。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4月1日 附件下载:附件1.自治区级“双创”载体2023年度和2024年度考核名单-21家.pdf.pdf附件2-自治区“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模板).wps.wps附件3:自治区“双创”载体建设扶持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自评表.et.et附件4-自治区“双创”载体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模板).wps.wps附件5-自治区“双创”载体年度运营绩效自评表.wps.wps附件6: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申请书.wps.wps附件7: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考核打分表.wps.wps附件8: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工作报告.wps.wps附件9:承诺书.wps.wps
03-31
西藏自治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管理项目模板一、项目概述1.1 项目背景在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其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作用,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西南边陲的重要省份,拥有独特的地理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然而,受限于地理条件和经济基础,西藏的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如技术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等。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推动西藏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推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管理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认定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骨干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西藏经济的跨越式发展。1.2 项目目标1. 培育标杆企业:通过严格的认定程序,筛选出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突出成效和先进经验的骨干企业,为全区企业树立榜样,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2. 推动产业升级:借助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传统产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 完善政策体系:通过项目的实施,深入了解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为政府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4. 营造创新生态:搭建数字化转型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1.3 项目意义1.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将为西藏自治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助力实现西藏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 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数字化转型,企业能够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3. 促进就业与人才培养: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创造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数字经济领域,同时也将推动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的数字素养和技能水平。4. 推动社会进步:数字化转型将促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社会进步。二、政策法规2.1 国家层面政策1. 《“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数字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强调要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为西藏自治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管理项目提供了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2. 《关于深化 “互联网 + 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要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尤其是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支持。3.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该纲要提出要推动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为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2.2 自治区层面政策1. 《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 - 2025 年)》:该规划结合西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明确要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是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管理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2. 《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 - 2025 年)》:该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 - 2025 年)》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和工作措施。明确要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发展。3. 《西藏自治区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从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三、核心政策3.1 申报方向1. 推动实体经济智改数转:围绕自治区绿色工业、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高原特色农牧、藏医药、高新数字、边贸物流、高原轻工、通用航空等十大产业,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升级。2. 绿色工业:支持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生产。例如,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和排放。3. 清洁能源:推动清洁能源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能源生产、传输和分配的效率。例如,通过智能电网技术实现能源的精准调度和分配,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预测能源需求,优化能源生产计划。4. 文化旅游:鼓励企业开发数字化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例如,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开发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了解游客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服务。5. 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应用: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应急、智慧商贸、能源电子及数字化赋能应用领域,推动数字产品制造、数字化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字要素驱动、数字化效率提升,定制打造个性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解决方案。6. 智慧城市:支持企业开发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运行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例如,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城市交通、环境、能源等方面的运行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预测城市运行趋势,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支持。7. 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例如,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3.2 申报条件1. 经营与信用要求:申报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含藏青工业园)从事相关行业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信用记录良好,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以上。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信用报告,证明其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2. 企业类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区内行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突出的核心企业、数字经济领军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提供商等。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行业排名、市场份额、客户评价等,证明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3. 数字化水平要求:具备 “数据要素” 支撑、“数字化” 管理、“数字化” 运营以及全面高效 “数字化” 软硬件体系,数字化转型覆盖企业生产关键环节,数字化水平处于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企业需提供数字化转型方案、实施成果报告、相关技术证书等材料,证明其数字化水平。4. 投资与技术要求:近三年在数字化转型发展方面累计投资年均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 2%,投资效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企业需提供投资明细、技术装备清单、软件授权证书等材料,证明其投资和技术情况。5. 合规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合规情况。6. 项目要求:所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建设地点及场景应用在自治区范围内,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企业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效益分析报告等材料,证明项目的合规性和成效。7. 配合义务: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并对典型经验积极推广。企业需在申报材料中作出承诺,表明愿意配合相关工作。3.3 认定管理1. 认定原则与有效期: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认定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有效期内的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不得重复参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仅可申报一次。2. 政策支持与责任义务:通过认定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支持,进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推荐参与国家级有关试点示范的遴选。同时,企业需接受动态管理,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重大变化时,将再次审核;存在弄虚作假、重大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将取消认定称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依法追缴相关奖励支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四、模板案例4.1 西藏 XX 藏医药有限公司1. 企业概况:西藏 XX 藏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位于拉萨市,是一家专注于藏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与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致力于藏医药的现代化研究和开发。2. 数字化转型举措:3. 生产环节数字化: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数字化生产车间,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质量实时监测。通过物联网技术,将生产设备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了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4. 研发环节数字化:公司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藏医药的配方、疗效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潜在的研发方向。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模拟药物研发过程,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同时,公司建立了数字化研发平台,实现了研发数据的共享和协同,提高了研发效率。5. 销售环节数字化:公司搭建了线上销售平台,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拓展销售渠道。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推荐和服务。同时,公司建立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和分析,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6. 数字化转型成效:通过数字化转型,公司的生产效率提高了 30%,产品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研发周期缩短了 20%,销售业绩增长了 50%。公司在藏医药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了藏医药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标杆企业。4.2 XX 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1. 企业概况:XX 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位于林芝市,是一家专注于智慧文旅服务的企业。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致力于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文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 数字化转型举措:3. 打造智慧文旅平台:公司开发了集旅游攻略推荐、在线预订、虚拟旅游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文旅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了解游客的兴趣爱好和需求,为游客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攻略推荐。利用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为游客提供沉浸式的虚拟旅游体验。同时,平台实现了在线预订功能,方便游客预订门票、酒店等旅游产品。4. 建设智慧景区:公司与多家景区合作,利用物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智慧景区。通过在景区内安装传感器和摄像头,实时监测景区的客流量、环境质量等情况,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预测景区的游客流量,为景区的管理决策提供支持。同时,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景区的智能导览和安全监控,提高景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5. 数字化转型成效:通过数字化转型,公司的用户数量增长了 200%,业务收入增长了 150%。公司开发的智慧文旅平台和智慧景区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为推动西藏文旅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做出了积极贡献。五、申报流程与要求5.1 企业申报1. 材料准备:企业仔细对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财务报表、信用报告、数字化转型方案、实施成果报告、相关技术证书、投资明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效益分析报告等。2. 提交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材料。5.2 初步审核1. 材料审核:各市(地)经信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等。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2. 实地核查:各市(地)经信主管部门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数字化转型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推荐上报:各市(地)经信主管部门对通过实地核查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意见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数字化转型成效、推荐理由等。5.3 资格审查1. 材料审查:经信厅对各市(地)经信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企业,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2. 违法违规调查:经信厅就申报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通过查询相关部门的记录、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等方式,了解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5.4 专家评审1. 专家抽取:在第三方公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副高以上职务职称、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不少于 5 人的评审专家组。专家库应包括数字经济、信息技术、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2. 评审方式:专家评审采用打分排名方式,对申报企业依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介绍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对企业进行打分,并提出评审意见。3. 实地核查:专家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申报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数字化转型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验证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 评审报告:专家组综合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专家意见等内容。5.5 审查认定1. 综合审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实地核查情况等。综合考虑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成效、行业影响力、发展潜力等因素,提出入围名单。2. 会议审定:入围名单经厅长办公会和党组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认定。会议审定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3. 公示认定: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经调查核实存在问题的企业,取消其认定资格。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认定,并颁发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证书。4. 涉密企业认定: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签订保密协议,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程序组织认定。
03-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通知》明确的支持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支持以下事项。(一)打造“点”上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二)支持“线”上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三)支持“面”上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二、工作要求(一)聚焦重点行业。申报城市应在制造业中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重点行业,鼓励选择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度较大、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传统产业,如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仪器仪表)、食品、轻工、纺织等(见附件1),并可在重点行业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二)加强政策协同。要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做好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对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可将其纳入试点工作范围,强化试点带动作用,但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三)加强工作衔接。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实施方案与首批入选城市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牵头城市推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技改项目,推动一体部署、系统推进、协同改造。支持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省份的申报城市各自在实施方案中加强衔接,放大试点城市对所处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加强项目把关。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审核,遴选优质项目列入实施方案。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符合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主体改造意愿较强等要求,避免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影响试点工作整体推进与预算执行。(五)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商培育等项目原则上由地方支持。入选城市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将防范关口前置,强化日常调度及监督检查。三、申报事项(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并向两部门报送推荐函。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以其中1个区(县)牵头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占用推荐名额。已被两部门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申报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4〕1109号)要求,强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暂停试点资格、扣减或收回奖补资金等处罚措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附件:1.鼓励重点行业.doc 2.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5年3月25日
03-31
工信部联原〔202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现将《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附件: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2025年3月11日
03-28
科技日报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刘霞)据英国《新科学家》杂志网站25日报道,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开展的一项计算机模拟发现,在极高的温度和压力下,水将变成一种“超强酸”,这种“超酸水”可用于制造钻石。最新研究不仅为钻石制造工艺带来了新思路,或许也能揭示天王星和海王星等冰冻行星上神秘“钻石雨”的形成之谜。模拟显示,在1727℃至2727℃的极端温度以及22千兆帕至69千兆帕的极端高压下,普普通通的水将“变身”为一种“超强酸”,其酸性强度可达硫酸的数十亿甚至数万亿倍。2727℃是太阳黑子的温度,50千兆帕压力相当于100头大象立于人的指尖之上。科学家目前只在地球内部、天王星和海王星等冰冻行星内,以及实验室内的受控环境中,发现过此类高温高压条件。团队利用计算机模拟原子运动和化学反应作出了上述发现。他们还根据模拟结果训练了一个机器学习模型,并利用其更高效地进行计算。模拟结果显示,在相同的极端条件下,这种“超酸水”能将甲烷等碳氢化合物转化为类钻石结构。团队认为,这或许能完美解释为何天王星和海王星等冰冷巨行星内部会持续上演“钻石雨”奇观。这种“超酸水”或许能革新钻石制造技术,或者在炼油等工业领域取代传统的超强酸。不过,美国埃默里大学的乔尔·鲍曼认为,虽然理论模型令人振奋,但在实验室复现行星内部极端环境仍面临巨大挑战。此外,“超酸水”与“钻石雨”之间的关系目前也只是一种推测。
03-28
2025年3月19日,为共同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和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区农业农村厅派员赴区科技厅交流研讨法治建设工作。交流研讨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厅主要就科技厅在依法治藏、普法与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法治与业务紧密结合、制度台账建设、监督考核及日常工作中如何查短板补漏项进行了交流学习,区科技厅主要就农业农村厅农业体制机制改革、行政执法事项、政务服务等进行了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两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开拓了眼界,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区科技厅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在法治建设软硬件方面都得到极大提升,弥补了大量不足短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离不开以王君正书记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推进部署。一是我们坚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找坐标、明方位、把牢依法治藏工作的正确航向,重实践、探路子、增强依法治藏工作的信心定力,强治理、提效能、推动依法治藏工作的全面突破,扛使命、提能力、夯实依法治藏工作的支撑保障,切实破除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解决干部职工对科技领域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不清楚、不掌握、不会用的情况,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二是我们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总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对“深化依法行政”的具体安排,紧扣职能科学促优化,紧扣执法严明促效能,紧扣公开公正促规范,紧扣智能高效促服务,紧扣廉洁诚信促形象,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做到有言必行、有诺必践、有约必守,以政务诚信为社会诚信树标杆、作表率。三是我们坚决履行依法治藏主体责任,做到依法治藏与科技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依法治藏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依法治藏的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工作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更加有力推动依法治藏各项安排部署在厅系统落实落地。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厉行法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下一步,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治藏的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具体要求,对照存在不足短板,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经费支撑和优化科技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推动科技厅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获得新成效,为法治西藏建设贡献科技力量。
03-28
科技日报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张佳欣)据25日《自然·物理》报道,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研究人员,首次利用新型量子计算机实现了二维量子场论的全尺度模拟,为探索粒子物理核心奥秘开辟了新路径。量子场论模拟对量子计算机构成挑战的关键在于,研究人员需要捕捉代表粒子间力的场,如带电粒子间的电磁力。这些场可以指向不同方向,并具有不同的强度或激发程度。这些对象无法整齐地融入基于0和1的传统二进制计算范式中,而当今的经典计算机和量子计算机正是以此为基础的。此次突破的关键在于,实现了新开发的qudit量子计算机和模拟基本粒子相互作用的qudit算法的结合。每个量子信息单元可承载五种状态(而非仅有0和1两种态),能高效地存储和处理信息。研究人员表示,他们能够利用该方法对量子场进行自然表征,从而大大提高了计算效率。早在2016年,因斯布鲁克大学研究人员就已证明了粒子-反粒子对的产生,但该研究仅允许粒子沿一维路径运动。在新研究中,研究人员首次在二维空间中释放粒子,观测到了粒子之间的磁场,展示了二维空间量子模拟。关于量子电动力学的新研究只是一个开始。研究人员表示,只需再添加几个量子位,就可将当前的结果扩展到三维模型,进而研究强核力作用下的质子、中子行为,这是揭示原子核稳定性与物质起源的关键,其中包含着物理学中许多尚待解开的谜团。
03-28
各企业:根据《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21〕57号),2025年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拟征集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孵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内,于2007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属我区首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占地面积2400㎡,有45个独立办公空间,建有双创展厅、生物医药实验室、多功能会议室、信息服务平台等共享平台;无线网络覆盖全场,配备生物医药类仪器设备81台。孵化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新成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方面的孵化服务。主要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并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创业成功率。二、孵化行业领域孵化器旨在借助四川省成都市丰富的科研机构、高校、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等科技资源和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通过吸纳招收西藏境内初创企业,在孵化器组建企业研发中心和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创业带动就业。孵化项目行业领域包括:清洁能源,重点支持太阳能、风能和燃料电池等方面研发与制造;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研发,重点支持以民族文化为主的手工业品传承、创意与先进制造;高原生物,重点支持高原生命科学和健康产业;绿色工业,重点支持高原运动器械、生命健康装备、农畜产品加工、环境污染处理、环境监测、循环利用技术等产业技术研发;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数字产业,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等信息技术产业的研发。三、入孵条件(一)企业注册地须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或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孵,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不得入孵。 (二)企业须以孵化项目形式申请入孵。项目符合西藏自治区产业政策以及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创新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项目须有明确的创新目标、任务内容、技术路线等,考核指标须量化符合毕业验收要求。优先支持已拥有成熟核心技术、优质自主知识产权,或紧密结合西藏特色优势资源开发的成果转化类项目入孵。(三)企业须建立孵化项目研发团队。为确保孵化项目顺利实施,申请入孵企业须拥有3人以上(含3人)的研发团队。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大学毕业生或技术人员加入科研团队。(四)企业须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企业入孵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前,应充分保障与孵化项目总预算相匹配的资金和人员工资等经费。入孵项目投入资金总预算不得低于100万元。四、孵化优惠政策(一)入孵企业在孵化期间可免费享用场地和享受物业服务、网络服务和孵化服务,水电费由企业自行承担;(二)企业完成孵化项目,通过毕业验收,并实体落户西藏自治区境内,可申请享受3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三)企业在孵化期间,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四)企业在孵化期间,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及其他部门的项目。五、有关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报送申报材料至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申报流程、相关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附件:1.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 2.入孵企业(项目)申报书 3.入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1: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pdf.pdf附件2:入孵企业(项目)申报书.doc.doc附件3:入孵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doc.doc
03-28
2025年3月26日,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会见了来访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政府友谊奖及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得者巴里·马歇尔(Barry J. Marshall)教授一行。 阴和俊部长表示,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中澳关系发展,2024年11月会见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时表示,愿同澳方一道,推动建设更加成熟稳定、更加富有成果的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澳科技合作协定签署40多年来,两国科技领域的合作成果可圈可点,中国科技部支持两国科学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开展互利合作。期待马歇尔教授继续加强与中国科研机构的合作,为推动中澳科技合作、解决人类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作出更大贡献。 马歇尔教授介绍了其团队在幽门螺旋杆菌领域与中国开展的广泛合作,表示愿与中国的杰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合力促进医学进步,共同应对全球健康挑战。 科技部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见。
03-28
工信部无〔2025〕66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为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废止《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50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40-50吉赫兹(GHz)频段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502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使用40-50吉赫兹(GHz)频段固定业务中点对点无线接入系统、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及新的频率使用许可,已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可以使用至报废为止。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3月17日
微信公众号
拉萨市中小微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