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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三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人〔202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制造强国等的重要论述,现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范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4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创新企业家项目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一般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3.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3.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人要遵守同层次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二、支持政策(一)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组织入选人才参加国内外专题研修培训。支持入选人才按规定通过挂职、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进行培养锻炼。(二)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将入选人才指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示范项目的认定或评价体系。(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工程师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奖励。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入选人才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对入选人才在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推荐要求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的人选推荐工作。各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人选推荐工作。(一)推荐名额。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名额不超过90人,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8人(不占所在省份名额),各中央企业的推荐名额不超过9人,并按照1:3:5的比例推荐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人选。其中,各中央企业推荐的创新企业家应为二三级企业人选。(二)材料填报。申报人请下载申报客户端,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企业营业执照;(3)干部任免文件、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4)项目(工程)成果证明;(5)知识产权证明;(6)荣誉奖项证明;(7)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8)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9)收入证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其中,(1)-(7)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8)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9)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10)项为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审核把关。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四)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纸质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1份、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推荐函1份(均加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公章)。计划单列市申报材料由所在省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四、其他要求对违反下列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享受的支持保障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一)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要求的活动。(二)不得利用本计划的支持政策,通过多头申报、虚构项目、兼职挂名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三)不得借申报之名抢挖中西部、东北地区人才。(四)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与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其他资金做好衔接及政策协同,避免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工作方向。后续相关工作实施中,如发现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方向的,将取消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资格,收回中央财政相关支持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2024年6月24日联系电话:010-68207893请点击此处下载申报客户端进行申报(请解压后使用)附件.rar
07-22
2024年6月14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颖在拉萨主持召开推动绿色建材下乡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省(市)经验做法,通报了全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情况,围绕绿色建材下乡工作意见建议进行座谈交流,研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绿色建材下乡工作。会议指出,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绿色建材具有“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等优势,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有利于推动“双碳”目标的达成,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有利于推动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涉及内容点多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共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借鉴绿色建材下乡试点省(市)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思路,真金白银出政策,结合职责抓落实,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群策群力开展好西藏绿色建材下乡工作。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要牵头梳理汇总国家、自治区相关绿色建材发展的产业政策,做好宣传解读、贯彻落实;要结合建材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推动建材产业延链补链,完善建材产业体系,加快培育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绿色工厂,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建筑工程领域强化绿色建材选用要求,特别是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农业农村厅要强化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中应用。商务厅要支持各地(市)将绿色建材纳入促销费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电商平台、线下实体店设置绿色建材产品专区,加大产销对接和推介力度,拉动绿色消费。市场监管局要引导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检测检验等服务,严格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西藏实际,研究扩大符合绿色技术要求的产品范围。广播电视局要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短视频等形式普及绿色建材知识,加强绿色消费理念培育和引导,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行业协会要发挥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建言献策,搭建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的服务平台,更好服务企业。建材企业要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增加产品品种,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建材处处长高萍线上参会指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部分建材企业在拉萨现场参会,其余6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同志线上参会。
07-19
2024年北京市全国科普日暨第14届北京科学嘉年华活动定于9月15日至25日举行。活动主题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协力建设科技强国”,将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为社会公众提供学习科学、体验科学、感受科学的科普盛宴。本届活动将聚焦北京在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四个占先”“四个突破”取得的成果,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奖项、国内外科技前沿等内容,借助北京科技人才、科普资源和科学传播平台优势,持续开展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报告等活动,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创新基地最大限度开放。第14届北京科学嘉年华主场活动将挖掘展示传统资源中的科技元素,打造北京科学中心及国家自然博物馆、中国铁道博物馆、天坛公园、鼓楼社区“一主四辅”的主场活动。嘉年华还将围绕前沿科技、科普惠民、绿色低碳、应急安全、科普科幻、阅读文创等主题,开展展览展示、科普成果发布、科学教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活动还将开展场景式、互动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和科学素养,助力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北京国际科学传播交流周活动将同步举办,聚焦国内外科学传播交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青少年科学教育等话题,搭建优质科普资源推介平台,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重点举办北京国际城市科学节联盟年会等活动。(记者 刘苏雅)
07-19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5776亿元,同比增长9.6%,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中,出口额高达4480亿元,同比增长14%,跨境电商已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目前,全国跨境电商主体数量已突破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更是超过了1000个,海外仓的建设也取得显著进展,数量超过2500个,总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为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和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地方立足自身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强相关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商务部等9部门也于今年6月份联合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据了解,世界银行目前已推出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宜商环境(B-ready)指数。面对该指数正式启用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要提前应对。针对跨境电商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和数字贸易领域,新版指数提出一系列创新性评估项目,旨在优化全球贸易的营商环境。因此,要抓紧研究新增的评估项目,不断深化和完善跨境电商行业所需的硬件支持和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我国民营企业携手具备国际公信力的外资企业,共同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降低跨境电商业务成本,并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声誉。此类平台作为政府与跨境电商主体(支付企业、电商平台、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有效实现了数据交换服务,并为海关、税务、外管等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监管服务。在跨境电商业务复杂繁琐的流程中,非政府部门等第三方主体的加入,有助于提升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跨境电商活动的稳健性。同时,通过与国际企业或非营利机构深入合作,能更有效地打通国际规则对接通道,加强我国经营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国际公信力,塑造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国际跨境电商合作新格局。加快复制现有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成果,激发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活力。自2015年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165个试验区,覆盖31个省份,形成一整套涵盖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多个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以及优惠政策等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此,要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复制和推广这些宝贵经验,提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信息获取能力和透明度,强化电子系统和服务之间的互操作性,推进跨境电商风险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加速过境机构程序运行的顺畅度。布局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的全球网络,构建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与服务链。作为新型外贸基础设施,海外仓功能日益完善,逐步成为集仓储、物流、报关清关、退换货、加工维修、包装、分销、金融保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和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方面,海外仓的作用日益增强。全方位优化海外仓功能,既能提升跨境订单物流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出口产品售后保障能力,又能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供应链高效衔接,加快贸易产业融合。推进国际与区域间的交流合作,提升跨境电商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不断扩大跨境电商领域开放程度,积极在跨境电商模式拓展方面实现先行先试。同时,借助“丝路电商”国际智库联盟等多样化形式,加强与国际智库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针对电子商务规则、产业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同国际开展平台融合与监管制度层面的合作,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打造开放、公平、公正的跨境电商贸易环境。此外,要积极促进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合作研修,构建起涵盖政府、高校、社会、企业等在内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为全球市场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共同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谢一青)
07-19
通过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低空经济已成为各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推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应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无人机企业总数超过1.4万家,持有无人机操控员执照的人数超过22.5万人,上半年新注册无人机近60.8万架,较去年年底增长了48%……越来越多的数据显示,随着相关政策举措不断落地,我国低空经济正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测算,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达5059.5亿元,增速达33.8%。乐观预计,到2026年低空经济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低空经济内涵的延展,不断发掘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低空+旅游”丰富大众消费新场景,滑翔伞、热气球、水上飞机等独特的消费新场景,激发多地低空消费热。“低空+配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拓展,从城市外卖到观光型景区都在探索引进无人机配送服务。近日,国内首个“低空+轨道”空铁联运项目在深圳北站正式开航,“低空+轨道”第一次走进日常出行……通过新技术开拓新市场,低空经济已成为各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我国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不断作出战略部署,有力促进了低空经济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中无人机产业的发展。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今年两会,低空经济更是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前,我国低空经济的发展仍处于实践探路阶段,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全国通航管控服务体系、通航保障系统、通航机场等各方面的建设,未来如何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仍是关键。推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应重点从几个方面着手。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将科技创新贯穿低空经济发展各环节,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建设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低空工业体系。重点在新能源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领域取得突破。同时,持续深化现有应用场景,如农林植保、工业巡线等生产作业领域,以及警用安防、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而拓展新应用场景,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向“大众化”发展。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支持加快建设通用机场及各类起降场,完善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推进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低空气象服务能力。持续培育市场运营主体。支持企业合作与发展,探索可持续商业化运营模式。培育引进一批低空旅游、航空运动、飞行器租赁等运营企业,创新低空消费产品。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持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培养具备跨学科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为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相信在政策支持、市场规模扩大、产业链完善和技术创新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低空经济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快的发展。(冯其予)
07-19
科技日报西安7月16日电 (记者张强 通讯员张语桐 张静)记者16日从空军军医大学获悉,该校病理学科研团队联合清华大学和商汤医疗共同发布了国内首个病理大模型——PathOrchestra。该模型基于国内规模最大的数字病理图像数据集训练,实现了全球最广泛的临床任务赋能,完成了人工智能病理研究领域从“单模专病”到“一模多病”的跨越式突破。相关专家表示,PathOrchestra的发布意味着病理诊断或将迎来“大模型时代”。病理诊断被誉为疾病诊断的“金标准”,但该领域长期以来面临病理人才培养周期长、优质病理诊断资源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让国内外病理科迎来数智化转型。不过由于数字病理切片分辨率高、涉及病种多,在“大数据+精标注”的传统AI模型训练范式下,想要对每一种疾病进行精标注训练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该模型主要研发人、空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王哲表示:“病理图像具有非常大的多样性,要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诊断难度极大,因此病理图像处理也被称为图像处理中的‘皇冠上的明珠’。病理大模型正是突破数字病理瓶颈的关键。”据了解,PathOrchestra将视觉模型和大语言模型结合,利用国内规模最大的近30万张、近300TB数据量的全切片数字病理图像数据集训练,并融合了文本、视频等多模态训练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的自监督学习,研究人员无需大量精标注数据,即可让模型“触类旁通”学会分析各类器官病理图像。目前,PathOrchestra已覆盖肺、乳腺、肝脏、食管等20余种器官,可以应用于包括泛癌分类、病灶识别和检测、多癌种亚型分类、生物标志物评估等在内的百余项临床任务,在多器官泛癌分类、淋巴瘤亚型诊断、膀胱癌筛查等近50项任务中准确率超过95%。据介绍,PathOrchestra的发布为数智化病理学科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底层技术支撑,将人工智能的能力半径拓展至百余种病理临床任务,为患者提供水平更高、效率更高的医疗服务。
0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4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三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4批).doc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三批).doc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doc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三批).doc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4批).doc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7月9日
07-18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2023年度,中国境内119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250.2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644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 工况,下同)为3.7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4128.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24.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2128.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51万分。其中,95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178.7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632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 3.68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410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41.5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2121.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48.4万分。24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71.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2007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4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22.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82.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7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2.6万分。附件: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202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6月30日
07-18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 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网络去NAT”通知》)。为推动《“网络去NAT”通知》落地实施,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网络去NAT”通知》目的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发展,自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以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产业各方大力推动IPv6部署和应用,取得积极成效,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IPv6服务能力已全面具备。截至2024年5月,我国IPv6活跃用户达到7.94亿,各类网络中已分配IPv6地址的终端数达到17.65亿,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64.56%。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仍存在堵点和瓶颈,如NAT44设备的大规模部署,降低了企业开发IPv6设备和应用的主观意愿,增加了用户使用IPv4网络的粘性,客观上阻碍了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2023年4月我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去NAT”专项行动。近期,我们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围绕“网络去NAT”的目标、路径、方案等问题,编制形成《“网络去NAT”通知》,旨在向全社会释放我国加快向IPv6演进升级的明确信号,凝聚网络、应用、终端等产业各方合力,加速提升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水平。二、《“网络去NAT”通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在《“网络去NAT”通知》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做好“三个协调”:一是协调全局与局部,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同时选取部分区域开展试点,探索经验,提前达标。二是协调网络与应用,一方面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拓宽IPv6网络通路,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深化应用改造,加大放量引流力度,“建”“用”双方协调互促,发挥乘数效应。三是协调改造与安全,合理有序推进NAT44设备使用规模逐步降低,同时要求做好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三、《“网络去NAT”通知》中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网络去NAT”通知》部署了五方面工作任务: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有序实现网络升级。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摸排NAT44设备部署应用情况并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网络去NAT”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全网NAT44设备使用规模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试点,在试点区域提前完成任务。二是紧抓关键环节,持续拓宽IPv6通路。基础电信企业新增互联网专线默认开通IPv6功能,加快实施家庭网关IPv6地址前缀二次分发功能升级。到2024年底,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不低于80%。推动新增和存量家庭无线路由器提升IPv6支持率。三是深化应用改造,主动引导流量迁移。互联网企业要深化应用服务升级改造,优化放量引流策略,提升固网环境下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运营企业要提升用户加速、业务调度和内容回源等IPv6流量占比。云服务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时默认启用IPv6功能。四是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稳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强化网络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重要指标监测。要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要制定预案,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五是加强督促评测,促进工作实效落地。基础电信企业对开展试点工作的子(分)公司加强倾斜与保障。构建监测体系,开展重点指标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适时公布监测结果。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网信办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协同。
07-18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程序,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投资咨询评估质量,我们起草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1.信函邮寄至: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邮编:8560002.传真发送至:0891—61988223.邮件发送至:szjjfzc@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据管理局)2024年7月16日
07-18
各相关企业:根据《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藏政发〔2024〕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我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相关企业意见。请于7月23日(周二)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与工业园区处)。感谢工作支持。附件:西藏自治区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送审稿).doc 西藏自治区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方案(送审稿).doc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老师 13518901287)
07-17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以下统称精细化工)附加值高、需求增速快,是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支撑。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迅速发展: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增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9万亿元,生产产品超过3万种,农药、染料、涂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产量世界第一。二是技术进步不断加快。湿化学品、电子特气等重点产品供应能力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本质安全及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三是企业活力不断增长。精细化工百强企业平均营收超百亿元,骨干企业在聚氨酯、氟化工等领域形成较强竞争力,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涌现出千余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是集聚发展取得成效。全国已有400多家化工园区将精细化工作为主导产业,东部沿海及中西部地区各自依托市场、交通、资源等优势,形成一批精细化工特色产业集群。但也要看到,精细化工产业发展还面临企业研发投入较低、技术装备基础不牢、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有待提升、安全环保压力较大、上下游协同不足等问题,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实施方案》,旨在充分发挥我国石化化工产业基础雄厚、市场规模超大和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将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作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基础。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相结合,以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以提高绿色安全水平筑牢发展根基,以集约化布局增强发展韧性,做好重点产品、做精重点技术、做强重点企业、做优重点园区,打造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产业体系。一是明确定位,细化落实有关规划政策要求。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十四五”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提出精细化工创新发展的量化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工程。二是聚焦重点,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展一批高端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提升优势产品竞争力;推广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先进技术;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要素效益领先的园区。三是强化协同,优化创新体系和产业布局。布局精细化工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体系;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激发协同创新活力;引导地方聚焦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在产品供给方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技术攻关方面,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在企业培育方面,培育5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集聚发展方面,创建20家以上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企业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四、《实施方案》如何提升有效供给?目前,我国精细化工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领域,以原料型、通用型产品为主,高端科研试剂、高性能催化剂、特种表面活性剂、高性能树脂等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亟需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需求,以延链强链为方向,加大技术攻关力度,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优势产品竞争力。《实施方案》提出3点措施:一是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伸,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二是加快关键产品攻关。提升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加强精细化工用重要装备、高端仪器、控制软件等配套保障。三是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推动涂料、染料、氟硅有机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行业实施“三品”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系列化的产品和服务。《实施方案》设置2个专栏,“产业延链工程”提出石化、煤化工、盐(矿)化工、生物化工产业链延伸重点方向;“产品品质提升工程”提出涂料、染(颜)料、农药、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产品品质提升方向,引导行业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打造特色优势。五、《实施方案》如何推动安全环保技术改造?目前,我国精细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压力较大。精细化工生产多为间歇反应,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等多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工艺废水含盐量高且成份复杂、难以处理,部分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强度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程度低、老旧装置数量逐年增加,存在一定安全环保风险,亟需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安全生产水平。《实施方案》提出2点措施:一是推动技术改造。加快开发本质安全、降碳减污、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共性技术和成套装备,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推进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加快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或低风险替代,鼓励企业加快老旧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提升关键环节数字化水平。二是强化标杆引领。推动创建绿色产品(工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园区级、集团级、行业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慧化工园区,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标杆项目。《实施方案》设置“安全环保智能化技术提升工程”专栏,明确提出鼓励发展的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技术,引导行业提高装置运行效率、绿色安全水平和精益化服务能力。六、《实施方案》如何完善创新体系?目前,我国精细化工创新体系仍然不够健全。精细化工产品专用属性强,研发和服务成本高,国内精细化工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上下游协同攻关意识不强,缺乏典型应用场景发掘,影响产品推广应用和性能迭代提升。化工中试项目审批周期长、落地难问题突出,影响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亟需完善精细化工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方案》提出3点措施:一是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产业创新联盟作用,促进上下游协同创新和生产应用示范引领,围绕关键共性技术布局一批中试平台。二是推进中试项目落地。制定化工中试装置建设管理规范,强化产业、应急、环保等政策协同,基于专业化评价进一步优化化工中试装置安评、环评工作,积极开展关键工序和新工艺中试,推动研发成果加快转化为生产力。三是促进上下游协同创新。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相关企业、高校、院所等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协同攻关、验证和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基础能力,持续推进高压电缆绝缘及屏蔽材料、电子特气、微通道等先进技术及产品“一条龙”应用示范。《实施方案》设置“精细化工中试平台建设工程”专栏,鼓励地方聚焦磷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精细化工低危化高效化生产共性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中试平台建设,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条件。七、《实施方案》如何推动强企育才?目前,我国精细化工企业普遍小、散、弱,行业集中度低,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发展优势不足,企业竞争力不强。行业人才选拔、使用、引进、培养体系不健全,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难以有效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需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壮大行业人才队伍。《实施方案》提出3点措施: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大型石化化工企业加大高端产品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产业链控制力。二是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培育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巩固提升国内及全球市场地位。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建设石化行业人才培养和安全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引导高校加强精细化工等领域学科建设,指导地方建立建强化工类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八、《实施方案》如何优化产业布局?目前,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入园率不足50%,部分化工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不够鲜明,园区内企业间产业链供应链关联性不强,同质化竞争严重,未能发挥园区促进企业协同、产业耦合、降本增效等功能。行业布局东重西轻,东部沿海省份占据主导地位,而中西部地区精细化工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区域发展不均衡。亟需加快提升化工园区发展质量,有序引导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实施方案》提出2点措施:一是推动园区规范发展。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发布实施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智慧化评价导则,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园区。推进基础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与精细化工企业联合布局,促进产业协同耦合、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次利用。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对接等活动,引导地方科学谋划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链,推进打造细分领域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实施方案》设置“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工程”专栏,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入化工园区相关要求,加强化工园区综合诊断,推进化工园区科学编制规划,着力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化工园区;引导地方统筹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市场容量及“双碳”目标,科学布局精细化工产业。九、《实施方案》如何改善发展环境?目前,国内“谈化色变”“邻避效应”依然存在,部分企业面临项目落地难、入园难、融资难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影响高校、职业院校的化工类生源。有关国际公约及化学品管理规则加快调整,对国内化学品生产及贸易产生一定影响,亟需妥善应对,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实施方案》提出4点措施:一是加强服务保障。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健全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加强对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园区的帮扶指导,提升对化工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落地、融资担保、稳岗就业等保障力度。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向公众宣传行业及企业发展成果,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咨询指导。三是实施责任关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HSE、ESG等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专栏宣传、公共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公众代表等实地考察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等化学品管理制度制修订,跟踪研判有关国际公约、地区化学品管理规则等调整对我产业影响,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保障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十、如何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3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指导地方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完善关键领域攻关机制,鼓励骨干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补齐产业链短板。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等作用,完善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金融、区域、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体系化支持精细化工产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解决企业发展高端产品、实施老旧装置技改等融资需求。落实好“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三是优化保障服务。优化企业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完善精细化工产品分类、性能表征、质量评价、测试方法、应用验证和安全环保等标准体系,提升行业测试评价服务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取消限制精细化工企业入园的不合理政策,加快推动精细化工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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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 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信函〔2024〕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IPv4到IPv4网络地址转换(NAT44)设备是将少量公网IPv4地址转换为较多的私网IPv4地址的网络设备。为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流量提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现就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工作方案,有序实现网络升级。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摸排NAT44设备部署应用情况并建立NAT44设备信息台账,制定“网络去NAT”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全网NAT44设备使用规模逐步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将组织选取部分区域开展“网络去NAT”试点,到2025年7月底前实现试点区域基础电信企业NAT44设备总容量停止增长,主要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固网侧IPv6流量占比不低于70%。二、紧抓关键环节,持续拓宽IPv6通路。基础电信企业要增加IPv6互联网专线产品供给,新增互联网专线默认开通IPv6功能。要加快实施家庭网关IPv6地址前缀二次分发功能升级。到2024年底,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不低于80%。终端设备制造企业要严格落实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有关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推动属地终端设备制造企业加快存量家庭无线路由器IPv6功能升级。三、深化应用改造,主动引导流量迁移。互联网企业要深化应用服务IPv6升级改造,优化放量引流策略,实现注册、登录、使用全链条支持IPv6,提升固网环境下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CDN)运营企业要推动边缘节点、核心节点等各层级支持IPv6,提升用户加速、业务调度和内容回源等IPv6流量占比。云服务企业要优化产品业务逻辑,向用户提供服务时默认启用IPv6功能。四、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稳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科学合理推进“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网络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加强重要指标监测。针对开展IPv6升级改造的网络系统,要持续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重要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影响范围较大的设备升级、配置变更、服务变动,要制定预案,加强关键节点性能监测,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五、加强督促评测,促进工作实效落地。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对开展“网络去NAT”试点工作的子(分)公司给予必要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要不断丰富监测技术手段,构建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分省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移动互联网应用(APP)固网侧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流量占比(附件2)等指标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将适时组织公布相关监测结果。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网信办要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协同,合力推动“网络去NAT”目标完成。 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024年7月底前将工作方案及信息台账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和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后续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报送有关工作进展。特此通知。附件:1.NAT44设备信息台账 2.指标解释及统计方法 2.指标解释及统计方法.pdf1.NAT44设备信息台账.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4年7月2日 抄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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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原〔2024〕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现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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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二、基本条件(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二)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三、申报说明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申报材料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四、工作程序(一)申报。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按要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盖章扫描件。(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申报设备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平台将设备申报书及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附件2)等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五、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刘晓闯 010-68205352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 浩 010-65645593附件: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 2.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 1.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docx2.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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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及《粘胶纤维企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粘胶纤维企业的申报工作。二、粘胶纤维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对于2022年7月以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四、请于2024年9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wutong@miit.gov.cn。 附件:1.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doc 2.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doc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 2.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doc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1.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 桐 010-6820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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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10:19:15 来源: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各市(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与节能环保处)联系。附件: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doc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doc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5日(联系人:石小艳 联系电话:0891-6198837、1858222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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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电子函〔2024〕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北斗规模应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北斗产业发展,加快北斗应用落地,拓展北斗应用广度和深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拟遴选一批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下统称城市),开展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营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具备定位、导航、授时全球服务能力,当前北斗规模应用已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关键阶段。开展试点工作,以特色应用和创新研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北斗产业完善、应用成效突出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显著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加快试点工作,对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工作要求按照加快推进北斗规模应用总体要求,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持续提升产品水平,大力推广北斗应用,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全面助力北斗赋能千行百业。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北斗技术创新引领、北斗产业发展迅速、北斗应用规模可观的试点城市,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三、试点内容围绕大众消费、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三个领域,结合当地北斗产业基础、城市发展特点和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提升北斗渗透率,促进北斗设备和应用向北斗三代有序升级换代。通过“北斗+”“+北斗”与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相融合,持续开展北斗特色和创新应用,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形态,构建新的产业链。各试点城市至少选择一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一)聚焦大众消费领域,提升北斗应用感知度和普及率试点城市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共享出行、低空应用无人机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研制和生产北斗产品,持续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分区域有步骤开展大众消费领域搭载北斗应用,建立动态监管和反馈机制,持续跟踪和改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深入拓展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应用深度和广度,培育北斗大众消费应用新模式新业态。(二)聚焦工业制造领域,加速北斗行业应用赋能试点城市应结合地区特点和建设情况,加快在汽车、船舶、航空器、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推广北斗应用。鼓励依托车联网、智能网联相关平台建设,全面扩大重点营运车辆、公共领域车辆、商用车和乘用车北斗搭载比例。鼓励引导内河、沿海、远近洋等区域航行的船舶加速装载北斗。鼓励加大对航空器领域相关企业扶持,加快开展北斗导航、短报文等适航设备研制攻关和应用。鼓励挖掘机器人领域北斗应用新场景。围绕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要素比较优势,拓展北斗赋能工业制造领域新场景应用。(三)聚焦融合创新领域,不断挖掘“北斗+”应用新场景试点城市结合其产业能力、地域优势、行业特色等基础,积极探索产业技术体系和应用模式创新,打造建设一批创新应用平台,在各行各业培育形成一批“北斗+”融合创新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北斗与5G、高分遥感、惯性导航、高精度视觉、短距互联、超宽带(UWB)定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推动北斗系统在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应用,促进北斗应用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海洋、精准农业等新场景深度融合。四、申报条件拟申报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的地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支撑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工作,建立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同工作机制,有力支撑试点工作开展。(二)政策保障充分。对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有明确的政策措施,在人才、资金、项目、政策法规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三)产业基础良好。具备良好的北斗产业基础,在产业链培育、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优先支持高技术转化应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已前瞻布局的城市。(四)推广优势突出。具有在相关领域开展“北斗+”“+北斗”应用的成功经验,在区域特色、用户规模、资源调配等方面具备北斗推广应用的有利条件。(五)创新体系完善。拥有北斗产业相关领域学科的高校,或有北斗关键技术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中心等平台,构建了产业和应用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的创新体系。五、申报遴选程序(一)推荐申请。申报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直辖市所辖区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择优推荐试点城市。拟申报城市按要求填写《试点城市申报表》和《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24年8月15日前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二)组织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申报材料及综合情况进行评审。(三)名单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评审意见,综合考虑申报城市实际情况和规模应用总体布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六、组织实施(一)明确目标。试点城市在《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可实现、可量化的目标,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实施方案及目标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二)开展试点。试点城市按照完善后的《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展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组织专家组指导试点城市开展工作,推动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城市每年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试点实施情况。(三)组织验收。经2年试点期满,结合各城市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对试点成效突出的城市,形成经验总结在全国推广。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系统布局、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二)优化支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对试点城市支持力度,引导各类资源向试点城市聚集,推动试点工作尽快取得成效。各地要积极谋划各类政策集成,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三)强化宣传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研讨和互动分享,总结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宣传各地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王 昊 010-68208267 于建深 010-68208224附件:1.试点城市申报表 2.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1.试点城市申报表.pdf2.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实施方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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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科函〔2024〕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化工行业智能制造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2日附件1: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附件1:化工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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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7月13日讯 为着力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日前,由拉萨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奶牛金钥匙”走进拉萨活动在拉萨举行。活动以“科技赋能引领西藏产业发展增长点,技术创新驱动高原奶业新质生产力”为主题,分别邀请1.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李胜利以《2024 年中国奶业发展形势与展望》深入分析当前中国奶业的发展形势,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为学员提供决策参考;2.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张毅以《奶牛基因组育种技术研究进展与趋势》分享国内外奶牛基因组育种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探讨其发展趋势及对奶业生产的影响;3.奶牛金钥匙联盟技术专家、高级兽医师王少华以《高产奶牛群体繁育技术关键控制点》详细讲解高产奶牛群体繁育过程中的关键技术与管理要点,提升学员的繁育管理水平;4.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科学家杨宏军以《规模牧场两病净化体系建设和高原牧场奶牛疾病防控》在线上通过高清视频直播连线进行授课。专家们从行业形势、奶牛育种、繁殖调控和疾病防控四个环节授课,为拉萨市奶产业发展带来了国内领先技术,同时也肯定了拉萨市奶产业在9年间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也为拉萨市奶产业健康高效发展提出了宝贵的节本增效方案,为推动拉萨市乳业高质量发展拓宽了思路。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索朗次仁介绍,为积极响应国家奶业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举办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数字奶牛金钥匙”走进拉萨活动,旨在提升拉萨市奶业从业者的养殖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奶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把拉萨市打造成“高原乳都”奠定坚实基础。西藏净土乳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次仁德吉表示,能参加这次奶业顶级专家授课机会难得,在短短的几小时里,我对全国奶业发展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学到了奶牛养殖实用的技术知识,培训专家的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将把这些知识运用到我的工作实际当中,为养好高原奶牛贡献自己的力量。近年来,拉萨市立足“高原乳都”的发展定位,建成7个高标准奶牛养殖中心,创建1家国家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和国家级牛结核病(非免疫)净化场、3家自治区级及以上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全市奶牛存栏14.62万头,2023年牛奶产量达到14.47万吨,实现奶产品产值8.85亿元。拉萨市奶牛养殖产业在9年间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已经用事实证明拉萨可以养殖奶牛,同时在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以牧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为拉萨市打造“高原乳都”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探索了一条通过奶产业振兴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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