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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制造强国战略部署,按照《“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现就开展2024年度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面向典型应用场景,遴选一批高端医疗装备技术创新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高端医疗装备医工协同创新、中试验证、临床研究、迭代升级与推广应用等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本年度重点开展诊断检验、治疗、监护与生命支持、养老康复、人工智能辅助诊疗5个方向的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具体产品见附件1。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要求。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医疗机构等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医疗事故,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牵头单位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每个单位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3个不同产品的推广应用项目。同一单位在同一产品申报中参加2个及以上联合体的相关申报均视为无效。(三)申报产品要求。对所申报推广应用的高端医疗装备产品,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及所附资质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三、推广应用要求(一)产品使用要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高端医疗装备的使用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二)组织保障要求。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研究及推广的技术和环境条件;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运行安全及改进提升的技术和软硬件条件。四、工作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二)初审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分别对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函(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三)遴选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并公布符合要求的推广应用项目名单。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五、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余敬秋 010-68205603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刘乐欣 010-68791230附件:1、重点产品清单.pdf 2、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3、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9月25日
10-09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向“时代楷模”杨士莪同志学习的决定工信部联人〔2024〕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杨士莪,男,汉族,1931年生,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中国水声工程学科奠基人和水声科技事业开拓者之一。杨士莪同志75年如一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带领科研团队创建了我国首个理工结合、配套完整、覆盖全面的水声工程专业;完成了“东风五号”洲际导弹落点水声测量系统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水平的水声定位系统研制工作,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定位系统研制奠定坚实基础;主持设计建造了我国首个“重力式低噪声水洞”,领导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完成我国首次独立大型深海水声综合考察,引领中国水声走向深海,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作出突出贡献。曾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龙江楷模”等称号。2024年3月逝世,享年93岁。2024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决定,追授杨士莪同志“时代楷模”称号。杨士莪同志用一生的坚守和付出生动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是爱党报国、倾听海洋声音的杰出科学家,是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先锋模范,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优秀代表。为学习宣传杨士莪同志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等以“时代楷模”为榜样,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中当先锋、作表率,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决定开展向杨士莪同志学习活动。学习杨士莪同志以坚定的理想追求笃行报国之志。杨士莪同志青少年时期就立下了“读书是为了救国和报国”的铮铮誓言,始终把祖国需要作为人生奋斗目标。1950年,他响应党中央号召,从清华大学肄业参军。1952年12月,作为第一批教员,奉调参与新中国首个综合性高等军事工程技术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筹建。1956年,受学校委派去苏联学习国家急需的水声学,他从物理改行研究水声专业,从头学起。1960年,他回国在哈军工创建了我国第一个理工结合、为国家战略服务的综合性水声工程专业。他始终把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70余年扎根东北,潜心水声,引领中国水声学科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常规到精专。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胸怀祖国、志存高远,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作为、贡献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新篇章。学习杨士莪同志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勇攀科技高峰。杨士莪同志带领团队始终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全力投身水声科学研究,攻克了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现了重大创新突破,用毕生心血为中国水声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70年至1980年,杨士莪同志领导研制完成中国第一代洲际导弹“东风五号”海上落点水声定位系统,为洲际导弹全程飞行试验取得成功作出重要贡献,同时填补了深海水声传播研究和深海水声设备的空白,为国家海洋工程技术提供了宝贵经验。1994年,杨士莪同志作为考察队长和首席科学家,带领团队完成我国科学家首次独立指挥和实施的大型深海水声综合考察任务,迈出了中国水声界从浅海走向深海的第一步。他常说:“真正尖端的技术想从国外学,想从国外买,是做不到的,只能自己干。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骨气!”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勇攀高峰、敢为人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学习杨士莪同志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矢志求是创新。杨士莪同志始终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为船为海为国防”的治学和育人理念,总是走在中国水声科研教学的最前列,在制定我国水声发展规划、确定水声学科研究方向、指导和促进我国重大水声科研和工程项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杨士莪同志始终默默坚守在海试一线,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定位系统研制奠定基础,主持设计并建造中国首个针对声学研究的“重力式低噪声水洞”,坚持亲自参加科研项目,每项工作都亲自过问、现场解决,带领团队为我国万里海疆装上“耳朵”,牢牢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水下长城”。杨士莪同志作为中国首批博士生导师,推出了国际上最早集中论述水下噪声机理的著作《水下噪声原理》,国内最早的声学理论著作《声学原理》,以及《水声传播原理》等课程和教材,建立了首批国家重点学科、首个水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水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严谨治学、潜心研究,不务虚功、干在实处,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新业绩。学习杨士莪同志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倾心育人育才。杨士莪同志潜心立德树人、注重言传身教,年过90仍坚持为学生授课,每一堂课都精心准备,讲课从不坐着,被称为“一站到底”的“90后院士”。他教导学生“爱祖国、爱土地、爱人民,永远跟着时代前进,只要是国家和人民需要,都是值得做的。”他甘为人梯、奖掖后学,从教70余载,培养了一批能够挑大梁、担重任的科技人才,我国水声领域多位院士都曾受教于他,国内大批水声行业专家都是由他的团队培养的。杨士莪同志一生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出资设立助学基金支持家乡教育和母校重庆南开中学发展,捐赠“水声教育基金”致力于水声专业人才培养。学习杨士莪同志,就要像他一样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哈尔滨工程大学时强调,要发扬“哈军工”优良传统,紧贴强国强军需要,抓好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再立新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需要一大批像杨士莪同志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学者、好老师。各地各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杨士莪同志先进典型事迹,传承弘扬优良传统,践行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坚定信心、自立自强、勇毅前行,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作出新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2024年9月27日
10-09
2024年第26号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评审及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企业名单(第一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9月29日
10-09
国科办才〔2024〕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二、基本要求 (一)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二)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三、投稿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 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凡有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附件2)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社会征集。 为激励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家社会法人机构、团体,或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微视频作品参赛。 推荐(自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 四、评选办法 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按地方、部门推荐作品与社会征集作品分组开展评选,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作品名单。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议,形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并向社会推荐。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部 王鸿志、王菲菲 010-58881430、1429 材料接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邹宁 010-58882950转分机8008、18910962919 邮 箱:kepuwsp@163.com、kepuchuwsp@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2段2层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1.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要求.doc 2. 涉及“三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doc 3.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doc 4.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doc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24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09-2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深化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等前瞻性、引领性布局。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高度重视科技管理改革,将其作为机构改革后科技部门贯彻科技创新“六个统筹”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推动,在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面取得“8个1”突破。 一、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第一次实现历史性的翻番增长 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按照“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经费”原则,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各环节、各领域日益增长的科技创新需求,明确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适应新发展阶段国家重大需求、西藏科技创新工作任务量、匹配各行业各领域科技创新需求、提升全区科技创新效能,2024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5.62亿元,较2023年实现翻番。 二、第一次提出行业(产业)和学科全覆盖的科技创新需求清单、关键科学问题清单和科技攻关任务清单 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部等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方面经验,科技部门坚持科技创新“六个统筹”,特别是加强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的统筹,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自上而下”会同各行业部门共同梳理形成“科技创新需求清单”,“自下而上”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征集形成“关键科学问题清单”,基于上述2个清单并分析研判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后形成“科技攻关任务清单”,推动科技任务部署行业领域和学科全覆盖,实现科技任务部署更加系统、科学。 三、第一次以科技支撑“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为框架统筹全区各类别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布局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纲铸魂,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推进“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四个创建。科技部门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以支撑“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为框架,从社会治理、安全生产、清洁能源、通用航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近30个领域统筹部署全区各类别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四、第一次按行业(产业)部门动议编制科技专项指南并联合发布 科技部门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调联动,结合行业(产业)科技创新需求,按行业(产业)部门动议编制科技专项指南,并与发改、经信、生态、住建、水利、农业、卫健等部门联合发布碳汇和碳排放、绿色工业、喜马拉雅南麓区域生物多样性、高原低碳宜居建筑、河湖水-沙-能非均衡调控与水工程安全、高原农业核心种源、高原人群重大心脑疾病防治等12个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五、第一次探索以“业主单位负责制”和“专项+项目群”形式组织实施科技专项 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载体、项目是基本单元”“重点专项可采取部门(机构)负责制、地方负责制、总承单位负责制、业主单位负责制等多种模式”等规定,科技部门与相关行业(产业)部门充分酝酿,第一次探索以“专项+项目群”形式组织实施“西藏高原农业核心种源”等5个重点专项;结合重大水电工程建设科技创新需求,第一次探索以“业主单位负责制”形式组织实施重大水电工程科技攻关重点专项。 六、第一次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 针对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不高问题,科技部门积极探索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应用,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项目申报人应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西藏转化应用。其中,理论创新导向类项目侧重支撑学科发展、行业领域等情况,技术应用导向、市场应用导向、推广示范导向类项目侧重产品、装备、材料、技术等的应用示范点位、成果转化方式、成果转化渠道以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七、第一次建立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探索推动“人才+资金+项目+平台”一体化部署 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技术创新引导”两个渠道发布一批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过“基地与人才”渠道发布一批稳定支持西藏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重点三类项目持续支持西藏科研人员梯次培育。积极推动“人才+资金+项目+平台”在西藏一体化部署。 八、第一次实现需求梳理、建议征集、指南凝练、项目论证等行业(产业)部门全过程参与的科技计划管理组织化、协同化统筹联动,并面向全国公开发布 科技部门推动建立行业领域科技攻关协同机制,在需求梳理、建议征集、指南凝练、项目论证等关键环节,强化行业(产业)部门组织化、协同化统筹联动,推动行业(产业)部门全过程参与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同时,结合西藏科技创新需求和人才队伍现状,以“不为所有、但求所用”的胸怀推动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面向全国开放申报,引导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强化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形成共促高原适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制约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难题。
09-25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拉科发〔2019〕10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拉萨市科技创新券拟兑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9日-9月2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拉萨市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不受理匿名举报。联系电话: 0891-6320663(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成果转化科) 0891-6323130(市科技局办公室) 0891-6325723(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附件:2023年度拉萨市科技创新券拟兑现公示表.pdf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9日
09-25
根据《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拉科发〔2020〕27号)《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拉科发〔2020〕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区域协同创新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6个工作日)。如对拟立项目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向拉萨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拉萨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反映电话:0891-6952856(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0891-6325723(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附件:2024年区域协同创新专项项目拟立项汇总表.pdf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9日
09-25
《拉萨市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拉萨市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pdf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4日
09-25
《拉萨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拉萨市科技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pdf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4日
09-25
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4日
09-25
工信部企业函〔2024〕267号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通告,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集群要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畅通协作网络,增强创新活力,深化开放合作,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完善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集群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供给,支持集群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集群不断做优做强。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完善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加强集群发展跟踪和评估,组织集群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集群发展情况监督和考核,对已认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五、集群认定有效期为三年。附件: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9月19日
09-25
工信厅科函〔2024〕3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现组织对我部已核定的实验室开展评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打造功能定位准、运行建设好、覆盖领域广、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实验室体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实验室可持续发展格局,为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二、评估复核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明确功能定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实验室建设成为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链条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和专业化技术平台。鼓励和支持实验室加强战略性、关键性、前瞻性质量技术攻关,强化质量诊断、标准研究、标准验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质量改进等功能,开展高水平质量科研活动,培养高层次质量人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行业布局,强化动态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发挥地方特色和专业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实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推动实验室建设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实验室加强技术服务创新,加大技术更新和设备升级力度,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行业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指导实验室持续丰富服务品类,拓展全产业链质量技术服务,助力企业质量效益提升,以高水平服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三、评估复核范围已核定的220家实验室(见附件1)。四、评估复核内容(一)基础条件。实验室应在被核定产品门类领域具备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质量专业设施条件、健全的管理机制以及高水平的人才队伍。1.设备设施先进性居于行业前列;2.产品检测能力通过第三方认可;3.管理制度机制健全;4.具有稳定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拥有本领域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专业人员队伍,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比例占50%以上;5.具有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二)创新能力。实验室应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1.拥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新技术、新设备、标准、规程、规范等创新成果;2.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利用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优质供给能力有效衔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3.在先进质量标准研制验证、检验检测与试验验证方法创新、仪器设备研制验证、质量技术研发应用、质量分析评价和改进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三)服务成效。实验室专业服务能力应居于领先地位,服务成效较为明显。1.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和成果等方面在被核定产品门类领域稳居行业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2.能够为企业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验检测、诊断评价、分析改进等“一站式”质量技术服务;3.能够为行业提供标准研制、标准验证、中试验证、质量人才培训、质量技术交流等服务;4.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产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估、先进质量控制技术发展趋势跟踪、重点领域质量风险动态监测、质量政策建议等决策支撑服务。(四)禁止行为。原则上,具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通过复核:1.因弄虚作假、检验或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牟取不正当商业利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2.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产品开发、生产,或参与其检验的产品经营活动;3.未经批准,以核定的实验室名义参与社会组织的商业活动,或擅自对外披露委托任务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4.不按规定上报年度业务发展报告和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或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委托任务;5.接受可能对检验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6.违反相关规定,以核定的实验室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7.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泄露、窃取企业技术秘密,造成严重后果;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五、组织实施(一)组织自查。实验室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qb.cn)“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评估复核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结合实际重新提出符合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产品门类名称建议,并提供相应附件及证明材料。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所属实验室申报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函报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直接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建设的实验室,可由所在单位报送。(二)推荐单位审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对照评估复核重点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申请进行初审,需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实验室依托单位收取费用。通过初审的实验室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实验室秘书处。(三)评审核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提出拟通过复核的名单,并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现场核查。(四)征求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对拟通过复核名单的意见。(五)审核公布。评估复核结果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属实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实验室进行复核确认。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实验室将不再保留。未通过评估复核的实验室需在复核结论公布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报送,仍未通过评估复核的实验室将不再保留。六、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李俊宏 010-68205252实验室秘书处:陈娟、闫颖 010-68209201/920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215室质量实验室秘书处(100846)附件:1.实验室名单.pdf 2.实验室复核评估申报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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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科函〔2024〕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管理能力,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高产品可靠性水平,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一)质量管理能力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GB/T 19000、GB/T 19004、GB/T 19024等先进标准,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质量改进能力,实现质量效益有效提升。征集方向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确保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发挥企业最高管理者作用,优化质量组织体系和管控模式,调动全员参与质量提升,不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的解决方案。2.企业持续成功的能力。贯彻实施GB/T 19004等先进标准,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建设质量文化,创新方法应用,加强过程识别、管理和验证,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PDCA)模式开展持续改进,确保达成质量目标、实现持续成功的解决方案。3.质量管理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对质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实施质量预防和改进,推进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开展数字化质量追溯,实现生态圈质量协同、开放合作、模式创新的解决方案。4.全过程质量绩效水平。依据GB/T 19024等标准,有效识别质量绩效指标,采用先进质量方法工具,加强对用户满意度、产品合格率、平均缺陷率、质量损失率、市场占有率等关键指标的度量、监测、分析和评价,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财务和经济效益的解决方案。(二)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围绕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企业实施持续改进的紧迫性,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开展质量设计技术、质量控制技术、运维保障技术等攻关和推广应用。征集方向包括:1.质量设计技术。聚焦企业产品设计需求,结合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研发质量设计与仿真试验工具,满足用户需求,实现关键质量指标设计优化的解决方案。2.质量控制技术。聚焦企业生产与检测过程质量控制需求,加强全流程质量在线监测、检测、诊断与优化等技术应用,研发工艺监控、质量检测、设备远程监测等方法和工具,提高生产与检测过程一致性、稳定性的解决方案。3.运维保障技术。聚焦企业服务需求,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研发智能监测与反馈、远程故障诊断与维护、个性化服务与优化等方法和工具,增强用户互动与体验的解决方案。4.供应链管理技术。聚焦企业供应商管理需求,采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研发供应链全过程质量数据采集、集成、分析等方法和工具,实现全链条质量协同的解决方案。(三)可靠性提升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推动产品可靠性提升。征集方向包括:1.可靠性管理。企业通过可靠性工作计划、可靠性评审、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故障审查组织、可靠性增长管理等实施应用,实现产品可靠性提升的解决方案。龙头企业等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可靠性指标传递机制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提升的解决方案。2.可靠性工程技术。通过可靠性设计、可靠性分析、可靠性试验验证、可靠性仿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制造工艺可靠性等方法实现产品可靠性提升的解决方案。3.可靠性工具。通过开发多应力综合验证、耐久性试验、计量测试等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可靠性软件工具或改造升级试验检测设施等,实现产品可靠性提升的解决方案。4.可靠性“筑基”和“倍增”攻关。通过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及先进基础工艺的可靠性攻关,实现整机系统的可靠性关键指标和水平提升的解决方案。(四)品牌建设贯彻实施GB/T 38372、GB/T 29187、GB/T39654等先进标准,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建立品牌战略,实施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征集方向包括:1.品牌知名度提升。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品牌定位一致,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融入品牌建设过程中;开展市场定位、渠道建设和维护等多种市场营销活动,推动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的品牌建设经验做法。2.品牌高端化飞跃。创新升级品牌战略,塑造高端品牌形象;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和创新,产品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升级换代;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平台,提供高端定制化服务,打造产品质量好、品牌美誉度高、文化底蕴深的高端品牌经验做法。3.品牌国际化彰显。品牌国际化发展战略完备,研发、采购、生产、品牌建设推广、售后服务一体化体系构建完善,品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品牌国际交流效果良好,品牌研究和标准化活动国际合作水平高,全球消费者认同度不断增强的国际品牌建设经验做法。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二)应用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应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技术特点,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四)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申报方向。三、工作程序(一)在线申报。申报单位于10月31日前登陆申报平台(http://zlpp.caict.ac.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导出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申请表,并选择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于11月15日前使用专用账号登陆平台,对本地区(行业)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对象,导出推荐对象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推荐表,每个方向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二)专家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确定、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三)宣传推广。编制《2024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依托部属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平台渠道,对典型案例择优宣传。(四)有关支持。鼓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针对应用成果突出、推广价值较高的典型案例,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四、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李俊宏 010-68205252 何渝矩 010-6820525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王妮娜 13811886607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pdf 2.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典型案例推荐对象汇总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9月23日
09-25
根据《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和《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初赛和复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4年9月13日组织了决赛。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立恒公证处公证,从企业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从创客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现将大赛决赛获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联系方式:0891-6198880)附件:第九届“创客中国”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获奖名单.pdf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化厅 2024年9月14日
09-25
第一章 补贴对象和标准第一条 西藏自治区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西藏地区个人消费者,具体为西藏自治区本地居民和在西藏自治区生活的外来人员。第二条 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第三条 参与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向销售企业交予废旧炊具(含旧厨电)并购买新高原炊具,可获得最高200元高原炊具以旧换新补贴,交予的废旧炊具(含旧厨电)需包含在本次活动目录清单中。个人交予废旧炊具(含旧厨电)所获得的以旧换新补贴用于购买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满减抵扣。满减抵扣按照满300减6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执行,并可叠加享受商家给予最低30%的让利优惠。每位消费者可领取最高不超过1000元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补贴。参与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需将产品介绍(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价等)、西藏自治区内销售服务网点、具备服务农牧民开展以旧换新能力等相关情况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第四条 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目录清单共计四大类21个品种,具体为:1.旧高压锅类:旧电高压锅、旧明火高压锅。2.旧厨房电器类(即旧厨电):旧咖啡机、旧料理机、旧豆浆机、旧微波炉、旧电烧水壶、旧电烤箱、旧电蒸箱、旧电磁炉、旧榨汁机、旧酥油茶机(打茶机)、旧电饼铛(烙饼锅)、旧电火锅、旧电饭煲。3.旧灶具类:旧液化气灶、旧天然气灶等。4.旧锅具类:旧炒锅、旧蒸锅、旧平底锅、旧奶锅。旧高压锅类、旧厨房电器类(即旧厨电)按照200元估价折旧。旧灶具类按照100元估价折旧。旧锅具类按照60元估价折旧。第五条 个人消费者交予的旧炊具(含旧厨电)与购买的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品种无需一一对应;回收的旧炊具(含旧厨电)归高原炊具销售企业所有,并由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第二章 补贴资金使用和审核第六条 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按照职责职能确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政府采购或有关流程遴选第三方服务平台负责对个人消费者发放、配置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由个人消费者申领和使用。本细则发布之日起,个人消费者可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告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线上申领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电子消费券,申领的消费券面值需与交予的废旧炊具(含旧厨电)估价等值。电子消费券自发放当日起7日内使用有效,过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电子消费券对应的补贴金额将退回资金池。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截止期后将不再受理消费券申领。第七条 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高原炊具的个人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需在第三方服务平台小程序或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电子消费券支持的商家处交予废旧炊具(含旧厨电),所交旧物应与以旧换新目录清单所列物品相符。购买过程中,消费者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同时上传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包括:交予的废旧炊具(含旧厨电)清晰且无涂改痕迹的拍照照片、回收凭证(包括交予的废旧炊具名称、数量、回收编号及签名确认)等。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由第三方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个人消费者领取的电子消费券即可用于抵扣购买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第八条 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配套自治区财政资金予以支持,采取“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方式实施。第九条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结合本地区实际测算提出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以旧换新资金需求,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经审核后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开展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以旧换新工作。第十条 第三方服务平台对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等相关单位,待补贴资金拨付至第三方服务平台监管账户后,对补贴资金实施配置,并实时监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有关单位与消费者进行据实结算。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各地(市)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出资金清算建议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的建议按规定进行清算。第十一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活动进行审计。第四章 补贴资金使用监督第十二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第十三条 各地(市)财政局、“第三方服务平台”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自治区监察、审计、财政、商务等部门结合职能,可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兑付安全、及时、发挥效益。第十四条 高原炊具销售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需设立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受理和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等相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严禁参与活动企业、商家、个人消费者在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利用不正当手段恶意抬高商品价格,伪造变造相关交易材料、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政府补贴或者发生购买数量异常等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一经发现此类行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将联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违规企业和个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资格,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十六条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销售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要以系统、全面的内容,易看、易懂的形式,易获取、易传播的渠道,做好本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工作,拓宽活动知晓面,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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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筹建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筹建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西藏自治区工艺美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个人等从事工艺美术行业工作和标准化领域技术专家。二、委员条件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三)热爱工艺美术事业,熟悉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与工艺美术标准化技术活动的人员。(四)学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够保障参加工艺美术技术标准委员会日常工作。(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六)优先吸纳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以及标准化管理、标准体系研究、标准制修订、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工作经历的专家。三、报送材料及要求(一)《西藏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推荐委员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标准编制或审查的证明材料。(三)推荐委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四)相关材料纸质版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四、联系方式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联系人:罗珍;电话:13989038300;电子邮箱:xzgxtxfpgyc@163.com。附件:西藏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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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办才〔2024〕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推荐的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服务于国家重点需求,体现时代需求和价值导向。 2.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 推荐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4. 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文字通俗易懂,设计制作精良,面向社会关注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公众喜闻乐见。 5. 丛书为成套作品。 6. 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除了上述基本要求外,以下鼓励性、导向性要求供参考,以期作品能够根据自身形式和所在领域的特点,进一步提升内容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1. 有利于弘扬科学家精神,生动讲好科学故事,鲜明塑造科学家形象,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 2. 鼓励前沿科学领域的科普作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技前沿和重大科技成就,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脑科学等领域。 3. 突出科学性和创新性,能够准确传播科技知识,加深公众对我国科技发展和未来科技趋势的理解。 二、推荐数量和要求 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5部,各单位应推荐本行业相关或本系统内的作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3部。地方推荐的图书作品原则上应为本地区作者编著或本地区出版单位出版发行(推荐单位列表见附件1)。如推荐作品数量超过上限,将按推荐顺序选取相应数量作品参评。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图书作品的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健康、科学,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符合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价值导向积极向上。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附件2)1份、《2024年推荐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简介》(附件3)1份及作品实物一式5份(套)。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包括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盖章原件和作品实物)一并邮寄到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四、截止日期 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五、评选程序 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评选工作包括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三个环节,采取同行评议等方式,形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并向社会推介。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部 王鸿志 010-58881430 材料接收: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葛畅 010-68598041 邮 箱:gec@sttc.ne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 1. 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单位名单.doc 2. 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doc 3. 2024年推荐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简介.doc 4. 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说明.doc 科技部办公厅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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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网站域名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原域名(www.tibetsti.cn/)将于2024年9月23日变更为新域名(www.xizangsti.cn/),相关子系统域名变更如下,感谢广大用户长期以来对西藏科技的关心和支持。1.统一身份认证系统:sfrz.xizangsti.cn2.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xmsb.xizangsti.cn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kjjl.xizangsti.cn4.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cxcy.xizangsti.cn5.西藏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kjbg.xizangsti.cn6.西藏科技报告呈交系统:cjxt.xizangsti.cn/author/authorIndex7.西藏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dxyq.xizangsti.cn8.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系统:sqkjrc.xizangsti.cn9.西藏自治区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平台:jszy.xizangsti.cn10.西藏科技项目数据信息服务平台:kjcg.xizangsti.cn11.第二次青藏科考西藏自治区网上服务平台:qzkk.xizangsti.cn12.西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申报系统:kjtpy.xizangsti.cn 特此通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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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4年9月13日,第30次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在秘鲁普卡尔帕召开。会议主题是“赋能、包容、增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单忠德率团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促进中小企业包容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主题发言。 单忠德表示,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创新活跃、就业带动能力强。中国政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公共服务、强化示范引领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中国政府愿与APEC各经济体同心协力,落实《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共同推动亚太中小企业包容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化沟通交流,推动亚太中小企业务实新合作,开展跨区域产业生态共建,实现各经济体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亚太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融通发展,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三是维护开放市场环境,构建亚太中小企业发展新生态,共同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以布特拉加亚愿景为指引,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维护市场经济,支持自由贸易,聚力建设亚太中小企业合作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积极力量。亚太经合组织19个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级官员及代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部长会议普卡尔帕声明》。中国政府代表团提出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创业和企业家精神”“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开发‘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等中方倡议被写入声明。其间,单忠德分别会见了秘鲁交通和通信部部长劳尔·雷耶斯、生产部部长塞尔吉奥·格雷罗,就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部属单位有关负责人,中国驻秘鲁大使馆有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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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修订工作。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当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多年发展中,电动自行车行业也出现了产品本质安全水平不高、违规篡改现象普遍、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亟需通过对《技术规范》的修订,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有利于防范火灾事故、有利于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利于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有利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基层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代表成立标准修订专家组,在大量试验验证、现场调研和统计分析基础上,对现行标准文本进行反复修改和打磨,形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标准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和提升:一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试验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从而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同时要求整车编码应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便于加强全链条监管和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处理。二是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有效防范车辆超速行驶;同时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减少碰撞事故发生。三是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考虑到近年来消费者出行半径逐渐扩大和铅蓄电池能量密度较低的特点,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提升产品实用性;允许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设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四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五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装备和检测能力的要求,推动企业提升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车辆具备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提高产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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