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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xls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ls.xls.xls
07-26
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pdf
07-26
07-26
工信厅通装〔2024〕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7日 附件:“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pdf(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
07-26
2024年7月13日至16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第二十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由西藏自治区罗梅副主席任团长率队自治区科技厅、山南市科技局、那曲科技局、藏青工业园区、拉萨高新区、拉萨经开区等单位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西藏代表团参加了此次科博会。科博会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为主题,设置展览会、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和线上展示对接三大板块。7月13日,自治区罗梅副主席率队视察西藏展馆,详细了解了企业参展成果和展位整体情况,并指导各参展园区、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成果科技含量,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有机融合,营造具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全面打开国内国际市场。之后参观了兄弟省市及其他科研单位、企业展馆,展览会设有信息科技、智能制造、医药健康、绿色双碳、数字经济和区域创新发展等6个专题展区。 本届科博会,我区共组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15 家企业、3个园区参展,展区分为科技成果展示区和政策宣传区。参展期间,企业现场交易额达24.74万元,达成合作协议1项,金额100万元;达成意向协议7项,意向额度达381.8万元。参展期间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大力宣传我区科技创新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众多企业了解政策红利。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园区和企业的沟通协作力度,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提高参展企业积极性和展览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助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添新动力。
07-2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相关要求,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拟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西藏赛区暨创响中国·梦创西藏·圆梦柳梧 第七届全区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主题为因创而聚·向新同行,旨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计划8月完成赛事各项活动。为营造良好的赛会氛围,大赛组织方通过西藏电视台、拉萨商报等进行了广泛赛前宣传报道,在拉萨高新区户外广告牌发布了大赛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拉萨高新区入驻载体和企业、七地市自治区级双创载体和企业宣传了大赛,激发了我区企业关注创新创业、主动参与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积极性。截止7月20日,大赛已注册报名115家企业,其中成长组75家,初创组40家。全区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自201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6届,累计报名项目800多个,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藏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技、高原特色文化等1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推荐60个项目参加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入围赛,涌现出一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让更多投资者、创业者看到了西藏力量,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成为全区最具影响力的赛事之一。
07-24
近期,科技部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申报书抄袭问题进行了核查,依规作出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赵然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中国农业大学赵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赵然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赵然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张涛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8月,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涛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张涛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张涛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张晓晨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甬江实验室张晓晨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张晓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张晓晨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陈豪泰在项目申报中抄袭问题 2023年6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陈豪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陈豪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禁止陈豪泰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上述问题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履行法人主体责任不够,对科研人员的日常诚信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对项目申报书的审核把关不严。科技部已约谈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地方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对抄袭、剽窃、造假等科研失信问题的主动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切实扛起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主动发现、严肃处理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广大科研人员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坚守诚信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07-24
2024年7月11日下午,科技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科技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暨纪律党课报告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刻剖析部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醒教育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严守纪律的高度自觉,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坚强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出席会议并讲纪律党课。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高波作廉政报告。会议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秘书长,部机关党委书记林新主持。科技部在家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以科技部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主题的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担当作为、奋进科技强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高波同志在廉政报告中指出,科技部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内心深处受到警醒。高波同志从五个方面对相关案件的原因教训作了深入剖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不做政治上的“两面人”。要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乃至宝贵生命。二是明纪法守底线,不要“无知者无畏”,更不要有侥幸心理。要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学习的危害性的认识,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决守住纪法底线。三是正确对待权力,公器不可私用,时刻防范被“围猎”。要谨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四是注重修身立德,坚持自省自律,确保人生道路行稳致远。要重视自身修养,筑牢道德根基,抵御外部环境影响和种种诱惑,给家人引好路、当好榜样。五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进一步营造严的氛围。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采取严的措施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强化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阴和俊同志在纪律党课中指出,科技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建设科技强国的大背景下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阴和俊同志从政治上、党性上、组织上深刻剖析了相关案件的危害影响、问题根源、管理责任,告诫大家引为镜鉴、警钟长鸣。阴和俊同志还结合近年来部内外的典型案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着重就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出要求。 阴和俊同志要求,要以走在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前列的标准,锚定建设科技强国目标,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坚决铲除部系统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并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健全新职能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坚决纠治“四风”、斩断“由风及腐”链条,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同时,突出强调要加紧推动中央巡视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如期完成,推动科技部全面从严治党和科技改革发展取得新进步。 林新同志在主持讲话中强调,科技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围绕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争做遵规守纪模范进行深入讨论;要深刻反思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短板,查找风险漏洞,拿出整改措施;案发单位领导班子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以案促改促治;要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中央巡视整改和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科技部机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日报社以及主管社团(基金会)等单位党员干部参会。
07-24
2024年7月19日,科技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开创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和坚强决心,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科技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深悟透,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科技部要凝心聚力,奋发进取,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科技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要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加强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为以科技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驻部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机关各厅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日报社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07-24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主体: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一、指南范围1.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四大产业领域,开展集成式协同攻关。2.重点研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3.决策咨询专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包括产业发展研究、经济形势分析、社会问题调查等。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2.在拉萨注册1年以上的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法人),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4.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黑名单记录。5.每个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若超过,请说明)。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6.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有关信息进行审查。7.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与自筹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配套。(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公务员除外)。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5.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企业科研人员申报或参与项目。(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申报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申报程序及要求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完备项目申报法定签章手续,及时报送主管推荐单位审核推荐。2.推荐要求:一是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二是在拉央国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由本单位负责审核推荐;三是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审核推荐;四是市辖医院(公立、民办)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推荐;五是市内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六是区外牵头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至少联合1家市内创新主体(决策咨询专题项目除外),并由排序第一的市内创新主体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3.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合格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于市科技局指定项目受理处。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4.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5.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四、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及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按附件6填写,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按附件7填写)。(二)其它材料或证明1.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应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应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协议中应由所有联合申报单位盖章,项目及课题负责人签字、签署时间。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和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五、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8:00时止,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2.受理方式:书面纸质材料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4年8月20日-28日期间(周末除外)集中递交到拉萨市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同时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扫描件PDF(必须与递交的书面纸质材料一致)发送到邮箱:18008982001@163.com。六、咨询与联系方式综合咨询部门:市科技局规划财务与监督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超,0891-6952856农业科技咨询部门: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朗旺姆,0891-6320640工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咨询部门: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久曲珍,0891-6320663科学普及领域咨询部门:拉萨市科协综合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巴桑顿珠,0891-6320751项目受理单位:拉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多,0891-6320752附件:1.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5.2025年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6.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7.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5年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1.2025年度拉萨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2.2025年度拉萨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3.2025年度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指南.doc4.2025年度拉萨市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doc 6.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doc7.拉萨市决策咨询专题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拉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
07-24
工信厅节函〔2024〕2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征集一批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一)用水过程循环。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实现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二)区域产城融合。探索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三)智慧用水管控。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控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四)技术装备创新。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五)减污降碳协同。采用节水减污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控制等技术工艺,推动不同水质特点废水协同处理,减少废水排放量。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相结合,全流程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水企业(数据中心)或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服务商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二)基本要求1.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至少满足下列指标中的一项要求:(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其中,钢铁企业>97%,石化化工企业>94%,有色金属企业>94%,造纸企业>87%,纺织企业>78%,食品企业>65%,工业园区>94%;(2)用水效率先进。其中,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优于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先进值,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小于6.7吨,数据中心单位信息设备耗电量取水量(WUE)不高于1.4升/千瓦时;(3)非常规水利用效果明显,再生水使用量占总用水量比重达到25%以上。三、推荐程序(一)组织申报。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案例。(二)案例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案例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系统”提交。通过评估验收的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可直接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评审及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遴选2024年度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公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炳龙 010-68205358/5337(传真)附件: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申报书_20240724102142.pdf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_20240724102213.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5日
07-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2024〕43号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以下简称能耗标识)。二、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 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GB 22757.2 -2023)要求;在汽车产品自身以外其它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三、能耗标识标注要求:(一)企业标志。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汉字标注;如采用汉字标注,须与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标注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一致。进口汽车的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注册文字标注。(二)能源消耗量扩展信息。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行业平均水平或试验结果标注特殊场景下的能源消耗量或续驶里程。若标注试验结果,燃油汽车特殊场景下燃料消耗量标注值应不低于试验值;纯电动汽车特殊场景下续驶里程标注值应不高于试验值。(三)备案号。企业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能耗标识数据后,取得相应备案号。(四)启用日期。启用日期为在“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中的备案日期。(五)其他内容的标注按GB 22757.1-2023、GB 22757.2-2023要求执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能耗标识中“其他信息”填写相关补充信息。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知》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汽车能源消耗量信息。五、已备案能耗标识数据如发生变化,按新增能耗标识处理,企业需及时填报备案。对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车型,企业应及时申请作废相关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六、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技术水平、能源消耗量发展趋势等情况,委托行业机构对能源消耗量领跑值、特殊场景能源消耗量的行业水平和预估燃料价格等信息进行研究并适时更新发布。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备案数据、粘贴能耗标识;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备案数据、更换能耗标识。对于轻型商用车,在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其能耗标识按照附件的方案进行标注。附件:轻型商用车能耗标识信息标注方案轻型商用车能耗标识信息标注方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 年7月19日
07-23
各相关单位:根据《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21〕57号)有关规定,经征集孵化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8家企业项目通过审核。现将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拟入孵的8家企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方式:区科技厅机关纪委0891-6817870区科技厅业务处室 0891-6822961 附件: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拟入孵企业项目汇总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7月16日附件下载: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2024年拟入孵企业项目汇总表_20240723110027.pdf
07-23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22日在天津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着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创新,激发动力活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天津调研。这是李强在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听取科创园建设运营介绍。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李强首先来到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听取科创园建设运营介绍,与科研人员、科技金融机构和创业公司负责人交流,了解打造科创服务生态、成果研发转化等情况。李强说,培育增长新引擎、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改革创新。要着眼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造更有效、更具吸引力的科创平台。在政策、资金、科研资源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天津调研。这是李强在位于滨海新区的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研发情况。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李强来到滨海新区,在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研发情况,参观智能制造生产线,详细询问产品安全标准和使用期限。在天津宏信建发租赁有限公司,李强听取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融资租赁等情况介绍。李强指出,要抓住改革契机,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支持政策,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大力支持企业推广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让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竞相涌现。要创新运用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调研中,李强听取了滨海新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汇报。他强调,滨海新区是天津经济发展的龙头,也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点。要勇于探索、敢于争先,在深化改革中更好激发动力和活力,特别要在自贸试验区改革、金融创新发展、新型城镇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突破瓶颈制约。要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加快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放大港口航运的辐射能力,进一步激发产业升级的巨大潜力,进一步彰显生态城市的宜居魅力。要强化联动、整合资源,加强与北京、河北等地的政策衔接、项目共建,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李强充分肯定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希望天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绩。 陈敏尔、吴政隆参加调研。
07-23
自治区领导赴拉萨高新区调研 罗梅率队19日上午,自治区副主席罗梅率调研组深入拉萨高新区,先后到拉萨隆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藏宁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拉萨高新区规划展馆,调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详细听取“专精特新”企业工作建议,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调研组指出,科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新技术产业是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紧密结合西藏工作实际,深刻认识科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科技创新推动高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组强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新区产业集聚发展有益经验,培育更多具有科技含量、市场竞争力的高新企业,探索建立更多符合我区实际、切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优化各环节服务保障,提高产业孵化率和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创新创业工作提质增效。
07-23
国办函〔202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在加快推进2024年度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落地见效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实施,持续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鼓励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先行开展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典型经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推动涉及本行业本领域“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及时解决各地区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压茬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7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07-22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四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675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84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89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170个,其中汽车产品1565个、摩托车产品597个、三轮汽车产品8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94户企业的513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44户企业43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36户企业60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4户企业20个型号。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89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703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86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7330个,其中汽车产品6704个、摩托车产品623个、三轮汽车产品3个。本批有13户汽车生产企业的16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清单.doc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四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清单.doc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四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doc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公示时间: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9日传 真:010-66013726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2024年7月12日
07-22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2〕181号)有关要求,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首批“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开展验收及推荐典型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在此基础上,联合组织专家对各地方推荐的典型项目进行复核遴选,评审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全国典型项目。现将拟推荐为“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全国典型项目名单和通过验收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联系单位:(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箱:txsjsc@miit.gov.cn(二)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箱:kjsxxh@moe.edu.cn附件:1.“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全国典型项目公示名单 2.“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通过验收项目公示名单1.“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全国典型项目公示名单.pdf2.“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通过验收项目公示名单.pdf
07-22
工信厅节函〔2024〕2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61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980家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附件:1.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2.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清单) 01-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2-钢铁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3-水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4-电子信息制造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5-纺织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6-食品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7-造纸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8-有色金属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09-石化化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0-平板玻璃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1-建筑和卫生陶瓷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2-医药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3-机械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4-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1.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pdf 2.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清单)_20240722113702.pdf01-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2-钢铁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4-电子信息制造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3-水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5-纺织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6-食品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7-造纸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08-有色金属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09-石化化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10-平板玻璃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11-建筑和卫生陶瓷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12-医药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13-机械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14-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9日(联系电话:010-68205369/68205354)
07-22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智慧家庭 健康管理 智能康复服务产品接口技术要求》等554项行业标准(见附件1)。其中,化工行业4项、石化行业8项、有色金属行业2项、建材行业5项、机械行业93项、汽车行业16项、船舶行业12项、轻工行业38项、纺织行业64项、包装行业1项、电子行业18项、通信行业293项。批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5G无线网工程技术规范》等2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见附件2)。其中,轻工行业1项、纺织行业3项、通信行业24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包装行业标准由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石化行业标准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制药装备标准、汽车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组织出版,轻工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纺织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附件:1.554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2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28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1.554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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