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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为落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部署,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复核及我部审核,拟将37家企业列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4年)》名单。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联系电话:010-68205281/68205297(传真)附件:《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4年)》拟入选名单.pdf
12-04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形成了拟公告的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企业名单(第一批)。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联系电话:010-68205661(同传真)电子邮箱:wutong@miit.gov.cn附件:拟公告的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企业名单(第一批) (1).pdf 消费品工业司2024年12月4日
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9批).doc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doc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4日
12-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高新函〔2024〕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杆和样板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产品打造、高水平产业主体培育和应用场景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六大方向(参见《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征集以下三类典型案例。(一)标志性产品。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破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二)领军企业。在未来产业细分赛道中处于领先行列,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代表性企业。(三)典型应用场景。有利于推动前沿技术、产品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在新型工业化和跨界融合方面具有特色,已经过一段时间验证并取得实效的标志性场景。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具有运营管理主体的产业园区(仅限于申报典型应用场景案例)。鼓励以联合体形式申报。(二)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征集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原则上每一类案例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三、申报程序(一)申报主体填写《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版申请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号楼25层,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penglu@ccidgroup.com。(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并按程序对外发布。四、成果推广(一)开展宣传推广。借助中关村论坛等活动平台开展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扩大优秀典型案例示范效应。(二)加强政策支持。对应用成果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对入选的产品、企业、场景给予支持。五、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 孙美玉 010-68207279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彭璐 18032706606附件:1. 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申请表.docx2. 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28日
12-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4〕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增值电信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工作要求,引导信息通信企业更好支撑服务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现组织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以赋能新型工业化为主题,围绕通信服务、互联网设施服务、互联网平台等三类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典型案例征集。相关案例应体现推进数实融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等特点,在实践中已取得相应成效,对其他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一)通信服务类面向从事国内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服务、端口短信等通信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重点征集以下几方面典型案例:1.加速新技术研发应用。汇聚整合语音和短信创新要素,运用智能语音通信、多媒体短信等数字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助力工业生产、安全维护、设备监测等领域技术创新应用。2.拓展应用赋能新模式。积极探索赋能工业重点领域应用新模式,提高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和工业产品服务过程中语音和短信类通信技术应用水平,助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3.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智能化调度,提高企业远程办公和沟通效能,增强工业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优化一站式售后服务和精细化客户管理,实现工业企业运营管理更加高效灵活。(二)互联网设施服务类面向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互联网设施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重点征集以下几方面典型案例:1.支撑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利用互联网设施服务支撑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工业设备联网、数据采集分析、智能生产管理等,推动数字技术与工业要素深度融合。2.助力智能制造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工业企业,为其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提供定制化服务,助力工业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助力工业企业做优做强。3.实现垂直领域创新应用。通过自身电信业务赋能工业企业发展,在某一细分领域已有重大创新或突出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品和服务赋能工业大数据应用、绿色工业发展、区域或上下游协同发展、智慧化管理、工业应用领域拓展等。(三)互联网平台类面向从事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存储转发、编码和规程转换等互联网平台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重点征集以下几方面典型案例:1.深化数字技术赋能。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各环节应用,助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2.优化数字服务供给。提升一体化、智能化、融合化数字服务能力,拓展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丰富数字化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3.带动产业链协同创新。依托市场、技术、数据优势,积极探索平台化、共享化、生态化等新型协同模式,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发展。二、征集程序(一)案例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规范格式编写“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1),向注册地通信管理局提交案例材料(一式五份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每个申报单位报送案例不超过2个。(二)案例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称各省管局)负责所属地区(含注册在本地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企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各省管局原则上每类方向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个,如所属地区增值电信企业数量超过5000,可按照每超过5000家企业则每类方向多1个典型案例(总数最多不超过5个)的数量进行推荐。推荐案例需按优先级顺序进行排列。(三)专家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综合评审各省管局推荐案例,审核申报单位资格,核验材料的完备性、案例的创新性等,形成评审结果。(四)复核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名单,并按程序对外公布。三、征集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为持有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增值电信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情况。(二)案例描述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客观真实,不存在虚构或夸大事实。(三)征集案例应已落地实施,并已取得可评估的成果贡献。案例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可对外公开,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实现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四)各省管局按照上述要求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填写“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推荐表和推荐案例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xuhuiju@caict.ac.cn。附件:1.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申报书.pdf 2.增值电信业务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27日 (联系方式:010-66020117)
12-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提高登记质量,现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时间自查工作时间自2024年11月至12月。二、自查形式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市(州、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登记的2024年度技术合同开展全面自查。结合实际采取书面检查、重点核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三、自查重点(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对2024年度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已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合同分类是否准确、技术交易额是否符合核定要求等。重点检查大额技术合同(合同成交额一般不低于500万元)、涉税技术合同、涉及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类技术合同,以及近三年督查、审计、检查发现的技术合同问题是否完成整改。(二)登记机构管理情况。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对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3名以上具备条件的专职人员,是否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否按规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三)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上传“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数据格式是否匹配,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数据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对仍使用本地技术合同管理系统开展登记的地区,重点检查系统的网络安全与防护、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四、工作要求请各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形成严肃、规范、安全、有效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技术合同登记质量,为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提供有效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加强组织实施。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自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自查工作按期完成。加强政策解读,指导认定登记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自查工作。(二)加强整改落实。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的技术合同要主动变更或撤销,涉及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对管理不规范、违规登记、统计失实的登记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对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三)健全长效机制。要以本次自查为契机,深入总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做法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采取规范管理、完善政策的举措。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改进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四)报送自查情况。请省级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模版见附件),并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login)上传电子版。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司 夏厦 010-68205247火炬中心 王子奕 周航 010-68209148/9146 附件:XXX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模版).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18日
12-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00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我部确定了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现予印发。请各项目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技术创新、应用落地、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入选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成果规模化应用。附件: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1月26日
12-02
政策月刊-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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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推荐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概述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 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西藏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二、申报范围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三、申报条件(一)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 3 年以上;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 50 家以上,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 7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 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3 家;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 20%。(二)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三)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 80 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 4 次以上;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30 家次以上;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 4 次以上;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 200 人次以上;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 2 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 2 次以上;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20 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 2 次以上;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 15 家次以上;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 15 家次以上。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四、申请材料(一)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自治区示范基地的推荐工作。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的自治区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请填写《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 1),并附被推荐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1.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 2)。2.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7.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 3000 字,可附照片)。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审批流程(一)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推荐申报 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推荐;各自治区示范基地进行申报;(三)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 15 个工作日。(四)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西藏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并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附件:1.项目概述.pdf2.核心政策.pdf3.政策法规.pdf4.相关政策(1).pdf5.相关政策(2).pdf6.相关政策(3).pdf7.模板案例.pdf8.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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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项目概述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全区中小企业健 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暑,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藏经信发[2020]58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二、申报条件申报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 2 项 共性条件和任何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 项。 (一)共性条件1.规模效益。在我区登记注册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小企业。属于各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 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 于 10%,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50%。发展前景好,具有较 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者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放思 维,能紧跟市场发展步伐,注重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 设;企业基础管理和专项管理科学规范,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相应的研发机构,从事研发的 专(兼)职科技人员 5 人以上。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 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 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及服务。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及以上,某一产品在细分市 场处于全区领先地位,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20%以上,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 6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 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装备水平同行业领先,产品质量 精良。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获得自 治区级及以上品牌或驰名商标 2 项以上。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 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 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 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 1 项以上,并在生产 中应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少于 3%。 4.新颖化。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依靠自主、转化、联合 或引进消化吸收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 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发展新 型业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 产品或服务。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为自治区级“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 2 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近 2 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6.有其他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三、申请材料 申报认定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由所在市(地)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一)《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二)《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 2 年度审计报告。 (五)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和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 关资料、证书等复印件。 1.专业化。与大企业、大项目或龙头企业签订的关键零 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或配套服务协议,主导产品和 服务相关认证、执行标准以及在国内或区内细分市场地位的 说明材料。 2.精细化。企业管理体系制度文件及执行凭证(审批及 执行流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人员及培训 材料,企业精细化管理、装备水平、管理效益、产品品牌和市场比较优势的说明材料。 3.特色化。企业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 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弘扬传统技艺文化、生产具有特 色产品的相关注册商标、获奖证书、企业信用认证和说明材 料。 4.新颖化。2 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 艺、配方等专有技术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研发机构 及研发人员相关凭证,企业有关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 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信息化投入及应用水平的说明 材料。 (六)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 关准入证明。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四、申报流程 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要求自 行将申报材料投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相关 (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 行审核,对拟推荐企业填写《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 况汇总表》,出具正式文件报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 材料,不按程序申报、弄虛作假、编造骗取认定资格,一经 发现,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二)规范中报程序。各市(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把关,择优上报。申 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 投材料。 (三)积极组织申报。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促进中小 企业做优做精,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 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各申报单位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 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表格。 附件:1.项目概述.pdf2.核心政策.pdf3.相关政策.pdf4.相关政策.pdf5.政策法规.pdf6.模板案例.pdf7.申报审批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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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科学家探测到最高能宇宙射线电子 科技日报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张梦然)包括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核物理研究所在内的团队,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系统(H.E.S.S.)取得了一项重大发现——在地球上探测到了迄今为止能量最高的宇宙射线电子。这项发现填补了此前未被探索的能量区间,预计在未来数年内将持续作为该领域研究的参考标准。相关结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物理评论快报》上。宇宙中,超新星遗迹、脉冲星及活跃星系核等天体能够发射出极高能量的带电粒子和伽马射线,其能量水平远超恒星内部核聚变过程产生的能量。其中带电粒子的情况十分复杂。这些电子和正电子被称为宇宙射线电子(CRe),其能量超过1万亿电子伏特(TeV),比可见光高10000亿倍。但因为它们不断受到宇宙中各处磁场的冲击,而且是从各个方向撞击地球。探测如此高能量的电子和正电子是一项巨大的挑战。空间探测器由于探测面积有限,通常难以捕捉到足够的这类粒子样本。相比之下,地面设备则通过观察宇宙射线在地球大气层中引发的粒子级联,可间接探测宇宙射线的存在。此次,H.E.S.S.系统利用多座大型望远镜,捕捉并记录了高能粒子和光子进入地球大气层时产生的微弱切伦科夫辐射及其伴随的粒子级联。通过对四台直径12米的望远镜长达十年间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采用新的、更为高效的筛选算法,科学家成功地从大量的背景噪声中分离出了CRe信号。此次分析产生了前所未有的CRe统计数据,特别是首次获得了最高达40TeV能量范围内的CRe数据,揭示了宇宙射线电子能量分布中一个显著的变化点。这一发现向人们揭示了宇宙演化过程中各事件所能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也使得科学家首次能够对宇宙电子起源设定严格的限制条件。【总编辑圈点】很多时候,我们无法直接探测到某些粒子,只能根据粒子活动产生的痕迹来倒推粒子的性质。宇宙射线电子就是这样的粒子。它们能量极高,承载了宇宙中多种“打击”,从四面八方“投奔”到地球,对它直接展开研究并不容易。此次,科研人员利用高能立体望远镜系统,辅以更新的算法,根据高能粒子进入地球大气层时的“痕迹”,获得了它们在新的能量区间内的数据。这一发现帮助我们更深刻理解宇宙射线电子,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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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研制睡眠呼吸暂停预测系统 科技日报讯 (记者程刚)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子技术大学研究人员近日宣布,针对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他们研制了一种能预测其发作的系统,可帮助医生在评估患者压力类型时作出决策。睡眠呼吸暂停患者夜间睡眠时,由于舌根回缩导致呼吸急剧减少或完全停止。患者夜间可能会超过5次出现呼吸暂停,严重时甚至超过30次。长时间呼吸停止会引发多种并发症。研究人员表示,最常引起睡眠呼吸暂停的因素之一是持续的压力状态。检测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多导睡眠图,这是一种长期记录患者睡眠期间各种生理参数的方法。该方法使用附着在患者身体上的传感器,记录患者脑电活动、眼球运动、肌肉活动、血氧水平、心率和呼吸运动。尽管这种方法可为后续治疗和病情监测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但该过程也可能会导致明显的不适。使用新研发的系统模型,可对患者的心电信号、血液搏动和呼吸运动变化信号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计算出睡眠暂停发作的概率。医生据此能对睡眠呼吸暂停的发作作出结论,调整治疗方案。该系统还将成为可穿戴系统的基础。例如,它可以是手环,通过蓝牙连接到安装特殊应用程序的智能手机,并通过脉冲或音乐等方式通知患者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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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近日,新修订《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指南凝练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入库、项目出库立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多元化投入和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附则等十一章64条。较修订前《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做出调整。在适用范围上,将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在管理原则上,注重协同攻关、目标导向和结果应用,从行业领域重大现实紧迫需求出发,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部署,凝练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颈和问题,协同攻关。在指南凝练方式上,注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突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需求全覆盖,行业归口部门全程参与指南征集、凝练及论证。在项目申报上,细化项目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推荐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归口行业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推荐单位范围;对项目限项数量进行调整;综合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业务单位负责制、项目群制、青年科学家项目、长周期项目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在项目立项上,更加注重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诚信审查,除形式审查环节对项目申报主体社会信用情况进行诚信审查外,立项环节开展诚信复查。在项目管理上,新增撤销立项情形及惩戒措施;明确项目调整事项报批报备程序;取消项目“结题”验收结论;验收通过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2年后不再收回;重视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在验收后3年内,对项目成果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强调在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地市、企业、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在监督与评估上,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和范畴,建立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机制、信用管理机制、科技伦理监管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管理制度。(联系人:曾远东 18689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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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型企业成效明显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18年建成,202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科技孵化器,2021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孵化载体总面积5872㎡,管理人员14人,创业导师39人。该孵化器自创建以来,致力于服务企业发展,先后累计培育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累计为企业申请知识产权94件、申领自治区科技创新券72万;累计开展了60余场创新创业活动,活动辐射3000余人次。今年,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53家,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为企业申请知识产权18件;开展了15余场创新创业活动,活动辐射600余人次;为11家入驻企业提供《高原创客秀》品牌宣传,累计阅读量达到5800 余人次。昌都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打造了“两路精神”创新创业大赛、“高原创客秀”、“雪域雄鹰”创业训练营、“筑梦之旅”创业扶贫等“双创”服务品牌,对昌都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联系人:李一民 180769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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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主要领导深入驻村点开展调研及物资捐赠活动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邹振宇率调研组前往八宿县调研干部驻村工作,看望慰问自治区科技厅驻村工作队,并联合爱心企业在驻村点开展物资捐赠活动。 调研中了解到,自治区科技厅驻村工作队积极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五项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基层党建方面,协助村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产业发展上,结合当地特色资源,配合实施“智慧滴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为乡村经济发展开辟新路径。同时,积极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明新风尚的形成。邹振宇同驻村工作队员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对队员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精神给予高度肯定,鼓励队员们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力量,并为队员们送上慰问品。工作队员们深受鼓舞,表示将不负重托,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信任。在了解到驻村点部分群众在冬季保暖用品方面存在需求后,自治区科技厅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募集到棉被、四件套各215套,总价值6.5万元。 捐赠现场,气氛热烈而温馨,村民们接过一包包物资,脸上洋溢着喜悦和感激之情。村民们表示,这份关怀让他们在寒冷的季节里感受到了浓浓的温暖,对科技厅和爱心企业的善举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此次捐赠活动不仅为驻村点的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更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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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进入机电安装新阶段科技日报讯 (记者叶青 通讯员黄昉)近日,位于广东惠州的中洞抽水蓄能工程地下厂房开挖完成,国内首台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同步启动生产制造。这标志着我国首个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全面进入机电安装的新阶段。中洞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的体积达到25.5万立方米,相当于120个标准游泳池大小。作为整个工程的“心脏”,厂房将安装3台总装机容量为1200兆瓦的超大容量抽蓄机组,其中1台为国产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机电安装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在这个阶段,我们将加快推进机组设备安装等70多项建设任务,力争使电站在2026年投产发电。”南网储能公司惠州中洞抽蓄项目部总经理杨跃斌表示。记者了解到,中洞抽水蓄能电站400兆瓦变速机组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已于近日完成。“400兆瓦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研制涵盖发电电动机、水泵水轮机等5个方面的16项攻关任务。我们目前已完成主机设备的技术攻关任务及核心部件的模型试验,性能测试指标达到预期,推动装备研制顺利转入生产制造。”南网储能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李育林说。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在建及核准待建抽水蓄能电站规模约2.3亿千瓦,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加快推进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的装备研制及工程应用,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保障,促进能源装备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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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谈丨科技创新要敢让年轻人“挑大梁”日前,2024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全体大会在温州举行,峰会的年度议题是“青年创新塑造新质生产力”。也许有人会问,年轻人真能担起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大任吗?答案是“能”,而且正当其时。在科技领域,年轻人“挑大梁”、成大事的典范数不胜数。1958年,年仅34岁的邓稼先成为我国原子弹理论研究负责人。1961年,35岁的于敏受命攻关氢弹理论。“人民科学家”王小谟在担任国产第一部三坐标雷达总设计师时只有34岁。我国爆炸力学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郑哲敏,在开始攻关爆炸成型技术时,也仅有36岁。现在,“嫦娥”“神舟”“北斗”等航天团队,平均年龄都只有30多岁。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也有很多类似的案例。2024年诺贝尔化学奖的三位得主就是典型代表:1998年,大卫·贝克推出“罗塞塔”蛋白质结构预测软件时年仅36岁;2010年,戴米斯·哈萨比斯创立“深度思维”公司时只有34岁;2020年,约翰·江珀领衔研制出“阿尔法折叠2”蛋白质结构预测模型时也只有35岁。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是一项需要付出艰辛努力的创造性劳动。年轻人由于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往往能够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挑战,也更容易取得“灵光一现”的突破。而且,年轻人更乐于拥抱和接受前沿科技理念、科研方法,在关键技术攻关中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比如,在当今智能化时代成长的青年科研工作者,更热衷于使用人工智能解决传统技术难题。让年轻科研人员“挑大梁”,也是科技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在科研团队中,我们既要有能够担当“定海神针”的老专家,也要有勇于“冲锋陷阵”的年轻人。老专家反映了今天的厚度,年轻人则决定着未来的高度。只有让一茬茬年轻人在科研一线经风雨、受磨砺,才能为国家科技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军”。让年轻人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在技术攻关中敢于给他们压担子,并对他们可能遭遇的失败给予一定的宽容度。要优化创新生态,倡导唯才是举,把优秀年轻科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尽快使用起来。老专家拥有年轻人所不具备的经验优势,要甘当铺路石和领路人,热忱帮助、引领年轻科研人员成长进步。当然,我们倡导让年轻人“挑大梁”,并不是盲目“唯年轻是举”,而是要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降人才,让有能力解决关键问题的年轻人在关键岗位发挥关键作用。我们坚信,在建设科技强国的新征程上,将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科技创新的“弄潮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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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为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安排,现发布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特此通知。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报指南(2024年度) (1).pdf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 办 公 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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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KAO国际组织采购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的通知 国际大科学工程—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以下简称SKA)是由全球多国合资建造和运行的世界最大规模综合孔径射电望远镜,预计建成后接收面积达一平方公里,为人类认知宇宙提供重大机遇。SKA由政府间国际组织平方公里阵列天文台(以下简称SKAO)负责建设运行,由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南非、英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士、印度、德国、法国、瑞典、韩国、日本等国家参与建设,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SKAO总部设在英国,台址分设在南非和澳大利亚。 为保证SKA项目的全面开展与顺利实施,近期SKAO拟面向成员国及符合相关协议的合作国家发布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KA低频台址将由一个中央发电站通过11千伏高压网络为整个台址供应电力。为了满足台址的电力需求,将分两个阶段供应电力,即: ●中央发电站一期:由SKAO设计建造的峰值电压为5兆伏安的柴油发电站,计划于2025年投入使用; ●中央发电站二期:由可再生能源、电池储能和柴油发电组成的混合发电站,计划由独立供电商于2028年提供相关服务。 SKAO拟在购电协议中明确,由独立发电商接管柴油发电站(中央发电站一期),并扩展可再生能源和电池储能发电模式(中央发电站二期)。 为此,SKAO 拟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为中央发电站二期购电协议招标采购流程的两个关键领域提供建议和协助: ●第1部分:制定购电协议主要条款; ●第2部分:制定购电协议技术指标。 具体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详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时间:预计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6日 方式:有意向的单位直接在SKAO官网注册申请https://www.kommersannons.se/skaobservatory/ 三、请有意向的单位与SKA中国办公室联系,我办公室将为各申请单位提供必要协助。 联系人:邓静静 电 话:010-58881172 邮 箱:ska-china@nrscc.gov.cn dengjingjing@nrscc.gov.cn 附件:SKA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英文).docx 科学技术部国际科技合作中心 (SKA中国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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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7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61(同传真)电子邮箱:wutong@miit.gov.cn 附件:拟公告的符合《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消费品工业司2024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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