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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暂行)》已经2023年6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7月12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暂 行)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高原特色产业生产成本,增强产业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符合条件的高原特色产业进行电费补贴,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推动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扶持。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产业发展积极作用,通过电费补贴,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产业优势,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突出重点。瞄准市场需求,发挥资源优势,聚焦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通过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坚持精准施策。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导向,围绕增长潜力较大、社会贡献突出的高原特色产业,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主要目标。通过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原特色产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左右,规模以下高原特色产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先进制造业占 GDP 比重逐年提升;逐渐形成数据中心集群发展格局,5G 基站加快建设,力争达到全区县城、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带动就业、促进增收,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补贴对象及标准立足资源禀赋,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发展基础较好、发展前景广阔,先行选择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先进制造业、民族手工业、高新数字产业等民生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试点。(一)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主要包括:粮油、肉禽蛋奶、果蔬茶菌、调味制品、皮革毛纺、饲料等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0.8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电度电费是指对应目录电价和基金的电费支出,下同)。(二)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型包装材料制造及其他高端制造业。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3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5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制氢制氧、供暖供氧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2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新型包装材料制造业及其他高端制造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1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三)民族手工业。主要包括:藏香、藏毯、藏式家具、民族服饰、木碗、金属制品等民族产品加工业。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万元及以上、生产用电量0.2万千瓦时及以上、吸纳西藏籍人员就业2人及以上的企业,电度电费超过0.33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四)高新数字产业。主要包括:数据中心、5G 基站。数据中心。对上年度机架容量100架及以上、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纳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电度电费超过0.30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5G 基站。对在电网企业报装直供电并开通运行的5G 基站,电度电费超过0.30元/千瓦时的部分给予补贴。三、补贴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自治区产业布局;(二)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要求;(四)符合本方案补贴对象及标准规定;(五)在自治区注册登记(纳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六)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七)申请补贴的企业应是与供电企业建立结算关系的直供户,且生产用电已实现单独计量(未落实分表计量、结算的,暂不执行本方案);(八)享受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先按照电价政策全额、按期缴纳电费。四、补贴资金来源与管理电费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通过产业发展资金予以统筹安排,据实补贴。电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自愿申报、严格审核、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按照测算数预拨至各地(市)财政部门,各地(市)财政部门根据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电网企业审核意见,按季度拨付至地(市)电网企业,再由电网企业按季度补贴至用电企业。五、实施程序(一)企业申请。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区、市)初审。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联合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初审意见含具体补贴金额),初审情况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三)地(市)审批。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级电网企业对补贴申请进行联合审核,并将经审核无异议的企业名单、补贴金额等基本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本地(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拨付意见,本地(市)财政部门汇总并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地(市)电网企业,再由电网企业按季度拨付至用电企业。(四)自治区备案、考核、清算。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同级电网企业分别于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备案。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于次年年初组织开展上年补贴资金的年度绩效跟踪考核。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市)财政部门于次年年初对补贴资金进行年度清算,多退少补。六、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合力推进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工作落实落地。(二)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厅负责电费补贴经费保障,县(区、市)、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电网企业分级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电网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年度绩效跟踪考核,自治区财政和各地(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年度清算。(三)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政策资讯,扩大政策知晓度、覆盖面,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七、其他(一)本方案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二)本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补贴范围附件补贴范围一、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是指:对西藏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包括青稞、牦牛、藏羊、虫草、羊绒、皮革等进行深度加工制作,以体现效益最大化的生产。其中,粮油精深加工是指对青稞、小麦、玉米、油菜籽、花生、豆类作物等深加工,生产糌粑、米面、食用油、酒类等产品。肉禽蛋奶精深加工是指对牦牛肉、羊肉、猪肉、鸡蛋、牛羊奶等深加工,生产冷链生肉、风干肉、鲜奶、酸奶、干酪、酥油等产品。果蔬茶菌精深加工是指对水果、蔬菜、茶、野生菌类、虫草等深加工,生产果脯、茶叶、食用菌、食用虫草、饮料等产品。调味制品精深加工是指生产用于调和滋味和气味的食盐、酱油、醋、蜂蜜、红糖等食品加工辅料或添加剂等产品;皮革毛纺精深加工是指将牛羊等牲畜的生皮进行化学及物理机械处理使其成为皮革,制作鞋、靴、包、衣等产品;对牛羊等牲畜的毛型化学纤维进行纺、织,制作衣服、围巾、帐篷等产品。饲料加工是指以农作物秸秆、杂粕、动物蛋白等为原料,生产适用于饲养牲畜、家禽的食物。二、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是指:利用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材料以及现代管理技术等高新技术,生产机器、装备、设备等产品的制造业。其中,高原地区多功能系列炊具制造业是指生产适用于高原民生所需的高压锅、高压炒锅、电蒸箱、高原水壶、墨脱电石锅、高原水杯等系列炊具的整锅及关键组件制造。生物医药、藏医药制造业是指将青藏高原动植物、矿物等原料利用生物技术处理,发生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制造新的医药类产品。制氢制氧产业是指通过电解水等工艺生产氢气、用空分法和深冷法等工艺生产氧气的产业。供暖产业是指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生产蒸汽或热水并进行供应销售,以及从事供暖设施维护和管理的产业。供氧产业是指对居民、办公、医院、学校及工业用户销售、供应氧气并对供氧设备管理维护的产业。氢氧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电解水槽、PEM 膜、深冷空分等装备及材料的产业。供暖装备制造业是指生产供暖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发电提供组件产品的制造业。新型包装材料制造业是指采用新原料、新技术制造包装容器、包装装潢、包装印刷等满足产品包装要求所使用的产品。其他高端制造业包括北斗系列设备设施、卫星系列设备设施、高原适用无人机、高原适用机器人、电线电缆等制造。三、民族手工业民族手工业是指:各民族生产生活中由手工制作、传承民族文化的传统工艺品。其中,藏香是指用藏红花、雪莲花、藏蔻为主要配料制作的香薰产品。藏毯是指与藏文化艺术相结合,用牛、羊毛(绒)编织的地毯。藏式家具是指具有藏文化特色式样的家具。民族服饰是指具有藏文化特色的服饰。木碗是指桦木、成巴树及杂木的木节雕琢的器皿。金属制品是指用金属元素或以金属元素构成的具有金属特性的材料加工制作的藏刀、造像等产品。四、高新数字产业数据中心是指:由计算机场地、软硬件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数据)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实体,负责提供网络、存储、计算等服务。5G 基站是指:5G 网络的核心设备,主要提供无线覆盖,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功能。
07-22
7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强到“情满拉萨河”文旅产业项目施工现场,实地调研督导项目建设工作。他沿着施工区域一路步行,详细了解施工进度、工艺材质、质量把控、施工难点等情况。强调,要抓质量铸精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因地制宜优化项目设计,严格把控施工流程、建材质量,用匠心精神雕琢项目每一个环节,精细化打造每一个景点、景品,力争完美呈现预期效果。要盯细节促协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与交叉项目相衔接、与城市家具相匹配,一体化打造,提高项目契合度,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相得益彰。要优工序提效率。结合项目施工特点,调整优化施工工序,有机合成施工内容,强化各环节协调配合,加强施工全流程监管,确保项目安全、高效、高质量推进。
07-21
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引导我区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充分流动,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要求,区科技厅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2025年度第二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2.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人员,且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3.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和场所;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并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二、征集程序(一)服务机构在线申请服务机构入库于2025年7月25日之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3.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4.科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其中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市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的标准;5.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二)组织审核1.业务受理。创新券管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受理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及相关业务咨询工作。2.形式审查。创新券管理机构对入库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单位注册地、单位性质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3.专家评审。创新券管理机构组织专家(专家组人数5-7名,其中行业专家4-6名,财务专家1-2名)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范围、服务事项与其配套的服务资质、硬件设施、人才资源和收费价格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三)会议研究创新券管理机构提请区科技厅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四)名单公示创新券管理机构在区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机关纪委负责受理有关异议。(五)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管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等。(六)其他说明事项本次征集的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为三年,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入库。在有效期内,如减少服务内容、调整收费标准,需及时向创新券管理机构报备;如新增服务内容,需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管理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区科技厅审定同意。三、征集时间此次自治区科技厅征集2025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于2025年7月25日截止,于2025年7月底集中审核。四、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索朗央宗 0891-6821037技术支持:田 柱 18949898167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doc.doc附件2关于认定2025年度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藏科发【2025】175号).pdf.pdf
07-21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现就征集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及条件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要求和《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藏财科教〔2024〕47号)精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以下4个方面科技创新活动:(一)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征集方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方案部署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以及自治区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2.征集范围(1)申报项目指南建议类别应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类,重点支持区内创新主体与区外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区域研发合作,引导实施一批重大合作示范项目。(2)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项目指南建议不超过5项。(3)鼓励区内优势科研单位牵头区外科研单位联合申报。3.支持额度占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30%左右,每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1.征集方向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划计划等确定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基地。2.征集范围(1)申报项目指南建议应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支持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依托技术人才优势,围绕自治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2)由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项目指南建议不超过1项。3.支持额度占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25%左右,每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征集方向针对自治区重点产业等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2.征集范围(1)申报项目指南建议应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确定的重大工作、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实现成果产业化应用并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创新性强、应用明确、技术成熟度高、能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发新产品、对产业链起到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转化应用的项目。(2)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企业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项目指南建议不超过2项。(3)重点支持自治区企业牵头申报,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配套相关经费。3.支持额度占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25%左右,每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1.征集方向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自主设立的旨在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征集范围(1)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和高原医学、生态建设、文化旅游、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前沿技术方向,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2)由自治区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基地等进行申报,各申报主体项目指南建议不超过5项。3.支持额度占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10%左右,每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要求。除自治区企业外,项目指南建议单位应为自治区级单位。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中央高校、驻藏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中央预算单位不在支持范围。由企业申报的项目指南建议,原则上自筹资金与引导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二)申报负责人要求。项目指南建议申报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其中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研究方向一致,且长期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严禁挂名申报。(三)项目周期要求。项目指南建议拟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涉及研究周期超过3年的,需要在申报项目指南建议时提交必要性论证。(四)严禁重复申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类项目资助的(在研或已结题),不得就相似研究内容或核心指标再次重复申报。三、申报流程1.申报人填写。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建议通过线上方式报送,请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指南建议征集”模块在线填报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同意后统一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请指南建议申报人与有审核权限的单位提前沟通对接指南提交事宜,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2.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征集方向、征集范围和支持额度对申报人提出的项目指南建议的可行性、研究内容、预期前景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具体受理时间。指南建议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四、联系方式(一)指南建议征集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黄淑桃 0891-6838159 (二)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信息研究所 黄玉龙 0891-6830873附件:1.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建议表(模板) 2.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模板) 3.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获取。请各有关单位以项目申报人账号(须提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科技项目申报”模块内“通知公告”中获取本通知的附件材料。)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7日
07-21
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为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支持、引导、撬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降低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能力,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第二批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新券使用范围创新券是指利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自治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面向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服务等而发放的配额凭证。创新券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国家强制性检测要求的除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二、支持对象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且在有效期内。(二)科技型初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入驻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从事科研项目的中小型企业。(三)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不具备法人资格,且尚未注册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需入驻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有团队合作协议。创新券申领对象还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合作的创新券接收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三、申请材料本年度第二批创新券申领、发放和使用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领单位应按要求登录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https://cxcy.xizangsti.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上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文件;5.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二)科技型初创企业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佐证材料;5.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三)创新创业团队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2.团队组建协议书原件,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三人以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材料;3.入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载体佐证材料;4.使用创新券开展科技项目简要方案。四、申领额度及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申领上限为10万元,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申领上限均为5万元。申领对象应在当年使用创新券,逾期作废。创新券申领对象与创新券接收机构(属区内注册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即可使用。创新券实行配额制度,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时,抵用额度不超过单次支出费用的50%,其余50%需申领单位自行支付;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使用时,不超过单次支出费用的90%,其余10%需申领单位自行支付。五、申领时间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请于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拉仓咨询电话:0891-6821032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 2.科研项目方案提纲 3.《科技服务合同范本》 4.《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申领表.doc.doc附件2:科研项目方案提纲.doc.doc附件3:《科技服务合同范本》.doc.doc附件4:《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pdf.pdf
07-21
2025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期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数据管理局)、拉萨市人民政府主办,以“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为主题,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分赛设置文化旅游、绿色低碳、城市治理、智慧医疗、开放创新5个赛道,旨在挖掘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案例,以赛促用、以数聚力,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15日在拉萨举行赛事开幕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郭翔,拉萨市政府党组成员、江苏援藏指挥部副总指挥陆文忠出席并致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数据管理局局长旺堆主持开幕式。有关专家作主旨演讲,参赛代表发言,拉萨市经信局(数据管理局)与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拉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试点工作协议》。郭翔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乘数效应,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数据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数字西藏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夯基础、促应用、提效率、强支撑,数据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强调,要以本次赛事为契机,聚力打造特色数据要素应用示范标杆,推动更多场景“亮出来”、更多主体“动起来”、更多数据“活起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培育新质生产力,厚植高质量发展根基。陆文忠表示,拉萨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数据高效治理应用为牵引,加快建设平台和场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建强关键领域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拉萨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自西藏分赛启动以来,各方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共有61支团队报名参赛。经过前期初选,45个项目入围决赛。赛事期间,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路演答辩和专家质询的形式对项目开展了评审评议。经评选,15个优秀项目脱颖而出。本次大赛是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我区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智慧医疗、文化旅游、金融服务、气象服务等领域,挖掘了一批具有西藏特色的优秀项目,在全区掀起了探索数据要素开发应用的热潮,将进一步激发数据企业创新活力、培育数据产业创新主体、催生数字经济新产品新服务,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动数据要素成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7月18日在2025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高层论坛闭幕式上对西藏分赛获奖项目颁奖。
07-21
7月15日,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西藏自治区分赛开幕式在拉萨举行。
07-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我们对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分类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产业分类指导目录,鼓励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并根据地方资源禀赋优化布局,引导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湃 010-68205587) 《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版)》.pdf
07-21
2025年第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有色金属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等406项行业标准。其中,化工行业3项、石化行业4项、黑色冶金行业15项、有色金属行业18项、黄金行业1项、建材行业5项、机械行业165项、轻工行业23项、纺织行业46项、兵工民品行业2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20项。批准《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10项通信行业标准外文版。 附件:1.406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10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3.行业标准出版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7月2日
07-18
7月15日20:50,串联布达拉宫与大昭寺的宇拓路历史老街正式变身“拉萨不夜城”。这座以“文旅商融合·新业态新场景”为定位的夜间经济地标,经过一个多月的升级改造,如今蜕变为沉浸式夜间消费街区。现场,集装箱艺术区、霓虹餐车矩阵、藏式特色木屋与开放式创意市集四大特色业态交相辉映,以现代文旅理念勾勒出雪域高原夜间经济的新地标轮廓。开街首日,藏式灯笼与LED光带将整条街道装点得宛如银河落地,标志着拉萨正式迈入“全域全时旅游”新时代。漫步“拉萨不夜城”,市民和游客穿梭于烧烤夜啤、藏式传统美食等特色消费场景,欣赏藏式传统歌舞表演,感受传统工艺与时尚设计碰撞出的新火花,体验藏式文化元素。游客黄先生说:“白天逛完布达拉宫和大昭寺后,我和朋友顺路到宇拓路夜市品尝西藏的传统美食、买点本地特产,还能看到精彩的非遗巡演,体验感拉满。”如意林卡摊位的负责人忠格才让说:“希望‘拉萨不夜城’能成为雪域夜生活的亮丽名片,通过潮流烟火气点燃游客热情,让更多人了解高原生态、爱上高原文化。”拉萨市商务局建设科负责人李乃轩表示:“拉萨市将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拉萨不夜城’夜间经济金名片,以此带动本地就业、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消费需求、展现拉萨独特魅力。下一步,拉萨市还将推出一揽子配套举措,包括发放消费券、开通公交专线、优化街区智慧管理服务等,全面助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将‘夜享拉萨’打出品牌。”记者了解到,“拉萨不夜城”的营业时间为7月15日到10月31日每日10:00-24:00;现有5条公交专线(Y1-Y5)20:00-24:00免费运营。
07-17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题:“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新部署,将如何惠及你我?新华社记者 王雨萧在线填报“一张表单”,上传“一套材料”即可进行子女入学申请;用“一杯咖啡”的时间完成企业开办手续……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下,一件件关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实现了从“多部门来回跑”到“一件事高效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8日对外发布。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此次意见为何重点强调“常态化推进”“常态化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必须依靠常态化推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常态化发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研究员翟云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孟庆国认为,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核心意义在于推动政务服务从“分散式改革”转向“系统性重构”,通过聚焦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在流程上打破传统条块分割,以跨部门协同实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优化,更是政务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孟庆国说。在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方面,意见作出系列部署——推进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压减整体办理时长和跑动次数,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通过预约分流、错峰服务、潮汐窗口等方式动态调配服务资源,避免窗口过多过杂、忙闲不均;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好系统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和人工兜底服务等工作……“意见部署一系列举措安排,有助于实现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翟云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扩围增效,是此次意见部署的重要方面。“意见鼓励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丰富拓展生活服务、产业扶持等领域应用场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郑磊说,推出更多企业有需、群众有感的“一件事”服务场景,有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意见还提出,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拓展,开展特定人群、产业链发展等“一类事”集成服务。郑磊表示,从“一件事”到“一类事”拓展,有助于实现相关服务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同时能够助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协同高效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从解决一个诉求向破解一类问题转变。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打破数据壁垒十分关键。孟庆国建议,建立集约高效的数据共享交互渠道,加快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细化相关落地举措,明确公共部门间数据共享的权责和流程。“不同部门的系统和数据,往往格式、定义等不一致,成为数据共享的‘拦路虎’。需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各部门数据能够有效对接、按需交换。”翟云说。乘“数”而上,驭“数”前行。意见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专家表示,大数据技术能帮助政府部门更及时、精准、全面地发现群众和企业需求,挖掘政务服务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为政务流程优化和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如今,越来越多的智能政务应用应运而生,如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客服系统可以全天无休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减少人工负担等。”孟庆国说。改革重在落实。孟庆国表示,要推动建立用户需求响应闭环机制,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治理的跃升。同时强化跨部门服务协作机制,通过“物理集中+虚拟整合”破除行政壁垒,驱动部门协同从“职能分段”转向“事项联动”。翟云建议,加快推动全国“一盘棋”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总枢纽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水平。同时,以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为契机,采取小步快跑、逐步迭代的方式,加快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只有让政务服务真正贴近群众生活,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的温度和便利,让数字政府建设更显民意、更接地气、更具成效。”翟云说。
07-11
为全面了解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联合资助项目实施成效,联合资助方式是否科学可行,是否与联合资助方续签战略合作协议等,受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委托,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项目专业管理机构于2025年7月6日至7月9日,开展2022-2024年度联合资助项目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专业机构审查与专家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协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开展自评价并提交详细的自评价报告。中心对所提交的自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按照“不低于30%比例”抽取高原医学领域5个项目和高原气象领域4个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线下会议评估。本次评估系统掌握了联合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成果产出及协议单位合作实效。下一步,我中心将系统梳理和分析本次评估的全部结果与专家建议,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为下一步协议续签和政策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07-11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第三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工作。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查验等程序,形成了拟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7月16日传 真:010-66016906电子邮件:luoruidong@miit.gov.cn附件:拟公告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2025年7月3日
07-11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绿色产品评价 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1附件: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5年7月3日
07-1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技术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94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及专家评价等程序,形成《人工智能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11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联系电话:010-68205668电子邮箱: spc@miit.gov.cn附件:人工智能在生物制造领域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第一批).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2025年7月7日
07-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2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一)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建模仿真、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模拟人类外貌、表情、行为,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虚拟数字人。(二)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1.交互终端。扩展现实(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终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设备、裸眼3D、全息显示等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沉浸感和交互体验的元宇宙终端产品。2.技术工具。虚拟空间创作平台、数字人生成平台、智能3D内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构建和运营元宇宙的创作工具,以及数字人识别、3D模型辨识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3.行业应用。工业数字孪生管理系统、虚拟实验室、文博VR大空间探索展、虚拟演播室等应用在工业、教育、文旅、通信、电商、传媒等行业的元宇宙典型产品。(三)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以培育元宇宙产业为宗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特色环节培育、重点行业应用、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特色与产业集聚优势的元宇宙产业园区。(四)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面向元宇宙基础、基础设施、使能技术、服务应用、开发运营、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引领性,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元宇宙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园区案例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运营主体,且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标准案例的申报主体为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三)申报案例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数字人案例的申报主体需具备该案例涉及虚拟形象的全部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四)申报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落地应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五)申报主体具体要求见典型案例申报书。三、推荐程序(一)系统填报申报主体登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申请内容上传申报信息。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二)案例推荐1.推荐单位(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3)有关中央企业总部。2.推荐程序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盖章的推荐汇总表。3.推荐数量(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40个。(2)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6个。(3)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有关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相关中央企业总部可直接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仅限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四、评选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公布。通过组织开展案例分享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搭建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典型案例应用推广与实际应用。五、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46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010-66097937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010-59881085广电总局科技司:010-86095565附件:1.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2.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申报书 3.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申报书 4.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申报书 5.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2025年6月27日
07-10
07-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展望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情况,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于6月30日正式发布。 附件: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pdf
07-10
小暑季节,在海拔4450米的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浪卡子县阿扎乡青稞田里,农户仁青朗杰轻抚沉甸甸的麦穗:“专家带来的新品种抗寒耐旱,产量还高,咱高寒地上也能长出‘金种子’了!”这片丰收图景,正是山南市以科技赋能粮食单产提升的生动缩影。 山南市围绕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提升粮食产量,实现从“靠天收”到“科技种”转变。科技日报记者 杨宇航 摄据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德琼介绍,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指引下,山南市围绕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五良”融合发力。浪卡子县阿扎乡曾饱受种子单一、产量低的困扰,如今“藏青17”“喜玛拉23号”等新品种扎根高寒地,实现青稞品质产量双提升。洛扎县扎日乡试种“喜玛拉23号”100亩,产量较老品种跃增15%。随着科技育种步伐不断加快:云南元谋南繁加代、航天育种技术缩短育种周期;山南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收集区内外种质资源超2000份;建立“藏青3000”提纯复壮机制,从源头保障种子“芯片”质量。面对隆子县“世界最大黑青稞种植基地”的土壤盐碱化难题,山南市开出“良方”——在西藏首创蚯蚓肥改良高原盐碱化技术示范点。四年攻坚,土壤全盐量显著下降,试验地青稞亩增产28公斤,成果入选全国耕保优秀案例。扎囊县扎其乡农户普布占堆深有感触:“连续三年增施有机肥,土壤变‘活’了,庄稼根系更壮实。”农田有机质含量稳步提升,微碱性土壤渐趋中性,为青稞丰收筑牢根基。加查县冷达乡共康村,无人机在1600亩果园上空穿梭。“以前打药费时费力,如今效率倍增!”农户们赞不绝口。山南市构建全域病虫害监测网,今年已完成超1.2万亩农田精准防控,无人机飞防成为主力军。复垦田里“一喷三防”技术显威力:加查县千亩复垦地通过喷施杀菌剂与叶面肥混配液,实现亩均实产120斤,为全区复垦增产提供“山南方案”。扎囊县油菜田里,专用播种机轰鸣作业,填补了西藏油菜机械化播种空白。隆子县机械播种规模从500亩扩至3000亩,每亩节约种子8斤、解放劳力5人。“专家就在田头,从播种到管护全程指导,心里踏实!”贡嘎县农户边巴道出科技服务带来的变化。今年山南市组建6人多学科技术服务组,“组团式”深入田间,累计服务超120天,培训310余场,解决化肥、农药等物资需求,真正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从高原良种到智能农机,从盐碱改良到精准防控,山南市以科技为笔,在雪域高原书写着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新篇章。针对未来发展,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米玛次仁表示,将在种业振兴、机械化升级、绿色生产等八大领域攻坚克难,持续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
07-10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谋划实施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政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培育壮大我区科技型企业主体规模。6月23日,区科技厅新认定入库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15家,向47家科技企业发放第一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券368万元,其中涉及高新数字产业的13家、高原特色农牧业领域13家、绿色工业领域的8家、藏医药领域的5家、文化旅游领域5家、现代服务业2家、清洁能源1家。科技创新券将带动企业自筹投入科研经费400多万元,将对企业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自2019年实施创新券政策以来,西藏自治区创新创业载体服务平台系统累计注册企业4313家,累计认定入库服务机构74家,累计开展5次创新券申领和兑现工作,发放创新券合计2352.3万元,支持405家企业购买科技资源服务,兑现服务机构创新券资金合计1766.78万元,带动企业配套自筹研发投入1194.68万元。通过科技创新券政策,企业累计申请177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12项、实用新型专利712项、软件著作权461项、外观专利119项、商标注册271项,可行性研究、产品行业分析、技术研究分析、工艺技术总结和设计服务等科技咨询类550项,新产品开发及推广94项,检测报告及认证成果8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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