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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工信厅信发函〔20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按照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31号),经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成果规模化应用,促进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附件: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14日附件: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pdf
01-24
1月23日,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自治区党委历次全会及全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数据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4年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安排2025年重点任务。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郭翔作题为“干字当头勇争先 砥砺奋进启新篇 全力推动经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工作报告。肖烟副厅长主持会议。会议指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西藏经信事业发展史上极具标志性、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全区经信系统锚定“高位推进谋大局”绘就发展蓝图;对标“持续向好位前列”提升经济指标;坚持“攀高逐新求突破”推进改革创新;坚持“扎实有为争先锋”践行不忘初心。坚持向上争、向下挖,向外引、向内求,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3%(增速位居全国第一),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10%,自治区、各地(市)大数据中心建成运行。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经信工作给予更高定位、提出更高要求,全系统重任在肩、使命如磐。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相关会议文件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依托,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推进数字西藏建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确保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10%。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154”工作要求,聚焦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打好“五大攻坚战”。一是打好工业持续向好攻坚战。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运行监测调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生产要素对接保障,持续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打好项目扩容增效攻坚战。及早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抓好政务信息化项目布局和审批审核,强化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重大项目。三是打好招商稳量提质攻坚战。加强产业链招商,推动平台招商,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强化签约项目跟踪,提高项目履约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竣工投产率。四是打好企业培优育强攻坚战。建立区市县三级包保帮扶企业机制,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包保全覆盖。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全力推动优质企业升规入库。五是打好市场拓展稳增攻坚战。加大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带动产销两旺。会议强调,围绕塑造全区经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要坚决实施“四项行动”。一是从“产业端”发力,深入实施工业经济升级行动。推动传统产业“老树焕新颜”。推动现有矿山企业达产稳产。加快铜锂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水泥产能置换,优化水泥布局。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稳步扩大民爆产能。推动特色产业“树木变森林”。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建成投产达孜朗热酒村、林芝农夫山泉包装饮用水和雪域资源项目。实施工艺美术大师及工作室认定和珍品评选。推动新兴产业“小树变大树”。研发高原炊具新品,增加补贴推广品种,延长补贴期限,推动以旧换新。培育高原氢氧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国道318沿线西藏段新能源充电设施点位加密建设。适度布局高原装备产业。推进未来产业“生根萌新芽”。探索开发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下一代互联网、第六代移动通信、生物制造等在高原环境下的典型应用场景。二是从“需求端”着力,深入实施数字经济焕新行动。筑牢“数同源”根基,深化关键设施布局。建设区域一体化算力平台。推进5G、“双千兆”网络部署与深度应用。充分发挥拉萨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作用,加快拉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深化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提升“产同联”效能,增强产业内生动力。依托拉萨高新区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区。开展“数据要素×”行动计划。建设大中小屏展示系统,打造一批大数据示范应用场景。充分发挥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更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继续开展数字化转型骨干企业认定。增强“治同享”能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下沉基层。推进基本民生项目智慧化设施建设。支持拉萨、林芝等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三是从“企业端”用力,深入实施产业生态进阶行动。“绿”动产业新景。继续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和工业节水型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和节能监察。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持续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包保造林工作。“聚”出产业新能。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支持藏青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动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安”保产业新篇。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物资和省级医药储备管理。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水平。四是从“政府端”加力,深入实施产业发展筑基行动。筑牢产业发展政策基础。及时启动“十五五”高原特色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数字西藏建设整体规划及数字经济、民爆等专项规划编制。筑牢产业发展服务基础。落实厅领导定点联系地(市)、工业经济运行与企业服务工作、企业困难问题清单等长效机制。用好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一起益企”服务活动。筑牢产业发展队伍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推进依法行政。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经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会议强调,要确保一季度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10%,坚决以首季“开门红”为全年“满堂彩”赢得主动。一要强化运行监测,紧盯增长点发力。二要狠抓有效投资,紧盯重大项目发力。三要注重主体培育,紧盯企业升规发力。四要聚焦扩大消费,紧盯节日市场发力。会议要求,要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加强节日值班值守,做好春节、藏历新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和无线电管理保障等工作;要扎实做好企业帮扶,重点物资生产供应,网络和数据中心安全保障,全力支持日喀则定日县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要开展访贫问苦,做好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走访慰问工作;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和区(中)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领导班子成员,厅属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七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相关园区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以及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参会。
01-24
科技型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对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创新型西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培育科技型企业各项工作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做好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工作,通过强化政策宣讲力度,持续整合资源,加强与各地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围绕现行科技型企业相关政策,以集中培训、精准指导、网络宣传等形式加大企业培训,提高我区企业申请认定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强化科技型企业梯队培养谋划,促使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军,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阵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缩短评价周期,提高评审效率和审核质量的同时,做到“应评尽评,应入尽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数量连年增长。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保持稳中有增的趋势,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96家,比上年增长46%,提前超额完成《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规划》任务目标。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率达到103%,同比增幅位居全国第三,凸显了我区企业对科技型企业培育政策的认可,以及区、地市级政府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视。强化培育力度,打通科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生产力促进中心将服务前移,不断加大培育力度和政策宣讲力度,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奖补政策、税收优惠等宣讲,帮助高科技、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知晓、用好、用足政策,激发企业申报热情。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坚持“应报尽报、应推尽推”的原则,严格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为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把好关卡。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升高入规。以“科升高”为主要抓手,采取一对一辅导培育模式,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从2021年103家增长到2024年163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4%,提前完成《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规划》任务目标,有效推动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壮大。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科技型企业政策宣传,壮大认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锻造一支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以更精准的政策推送、更实的服务举措,助推科技型企业激发科技创新潜能,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充分挖掘优质创新企业,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给予企业针对性的服务,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尽力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厚植创新沃土。
01-24
◎本报记者 杨宇航近日,科技日报记者在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访时看到,科研人员在聚精会神地研发可适应高原环境的创新药物。在一旁的生产线上,高度智能化的制药设备正平稳有序地运行。越来越多科技型企业在雪域高原茁壮成长。这背后,离不开西藏对科技型企业全方位、多维度的政策扶持。位于拉萨市的西藏葛如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企业。公司创始人尼玛次仁告诉记者,西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精准指导,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找到发展方向。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政策极大激发了公司的创新活力。“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首先要确保其充分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玉珍介绍,中心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宣传、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确保政策信息直达企业,使企业应知尽知。玉珍说,这些努力已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696家,较上一年度增长46%。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西藏进一步实施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小升高”过程中的种种难题。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从2021年的103家增长至2024年的163家,年平均增长率达14%,提前且超额完成西藏“十四五”规划目标。依托西藏独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西藏高原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致力于开发适应高原环境的高科技保健产品。公司创始人田自滨说:“在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孵育下,我们不断加大科研投入,组建了强大的科研团队,构建起完善的研发体系。经过努力,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原植物提取物、藏药现代化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日前,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与《西藏自治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方案》,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科技厅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制度保障,拓展招商渠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全面服务,为加快推进创新型西藏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01-24
2025年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1:50在厅1号办公楼209会议室举行,现场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评审。经专家现场评审和之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实地核查、综合评比,确定入选公司为: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或书面提出。联系方式:0891-6198848(上班时间),0891-6198818(上班时间),13518901287。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月23日
01-24
工信厅节函〔202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1382家、绿色工业园区1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26家。按照《管理办法》动态管理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我部将已发布的47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工业园区、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移出绿色制造名单,230家单位变更名称。最新绿色制造名单可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查询。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交流,积极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要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持续跟踪和分析创建成效。附件:1. 绿色工厂名单 2. 绿色工业园区名单 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22日附件1.pdf附件2.pdf附件3.pdf
01-22
公 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知》(藏生环督办〔2024〕2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91-6385351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楼2楼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01月02日附件:市经信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pdf
01-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器械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二、推荐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三、工作要求(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二)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18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申报数量的40%。(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遴选,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揭榜攻关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揭榜工作提供过程管理、技术咨询等支撑服务。附件: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docx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2025年1月20日(咨询电话:010-62309514/5979)
01-21
国函〔2025〕10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拉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拉萨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具有雪域高原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拉萨篇章。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拉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674.5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0.5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37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力服务边境地区建设,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拉萨河南部地区功能集聚和紧凑布局,辐射带动县城、小城镇发展,支持就近城镇化。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筑牢念青唐古拉山和郭喀拉日居山高原山体生态屏障,加强全域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提升拉萨河、拉鲁湿地、纳木错等河流湖泊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管理好黑颈鹤等高原高寒生物的栖息地和迁飞通道。拓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生产空间,保障高原现代农业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空间需求。支持航空、铁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适应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和纳木错—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保护,保护城市内部及周边的林地草地。加强对八廓街历史文化街区及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周边地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景观视廊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具有雪域高原和浓郁地域特色的城市特色风貌。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拉萨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拉萨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拉萨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国务院 2025年1月15日
01-20
工信厅信发函〔2025〕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过地方推荐、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35个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典型案例推广工作。附件:2024年实数融合典型案例名单.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17日
01-19
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汇集各方资源力量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化对接,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二、重点工作(一)政策入企服务。加大境内外政策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力度,提供目标国别(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准入、产业发展、市场分析等信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宣传和解读企业出海支持政策。建立在线学习课程库,为中小企业提供实操性强的学习资源。加大出海实践案例宣传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对出海前景的理解认知。鼓励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提高政策直达及时性和精准性。(二)市场开拓服务。梳理优势产业信息,与目标国别(地区)产业部门、平台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活动力度,组织举办各类跨境撮合活动,精准对接海外客户资源。加大对境外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研究和对接力度,精准匹配中小企业海外技术合作需求,开展国际标准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高质量云服务保障。鼓励互联网平台、新媒体等发挥品牌、市场、渠道、技术、算力优势,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港澳国际化服务机构资源能力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借船出海”。(三)国际人才服务。支持运用国际人才平台机构资源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国际化人才引进渠道。支持企业联合专业院校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开展研修实训、能力评价、技能交流等活动,加大国际化人才培育力度。鼓励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共同建立属地人才培训机制,通过搭建海外用工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用工协作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属地人才服务。(四)管理提升服务。聚焦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跨境运营、碳足迹、品牌推广、属地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针对目标国别(地区)市场准入、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财税法规、劳工权益保障、环境保护标准、数据安全防护等,开展跨境合规指导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满足属地及供应链社会责任要求,提升海外形象。鼓励数字化服务商适配或开发中小企业出海相关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五)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产品创新,开发与中小企业轻资产、成长性好、灵活性高等特点相匹配的跨境融资产品,提升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加强对出海中小企业境外业务的支持。支持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提供金融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服务,防范目标国别(地区)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外汇储备不足、汇率波动等金融风险,引导中小企业选择安全、优质的金融合作伙伴,预防金融信息泄露风险。(六)权益保护服务。发挥律师事务所、税务服务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合法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策略、税务影响分析与税务筹划、跨境诉讼与仲裁代理等海外权益保护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国际商标注册代理、海外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指导等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建立完善涉外应急服务通道,提升中小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效率,建立联动协作的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健全完善海外维权援助体系。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协调保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与服务机构、中小企业间的协同联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方案,灵活多样开展行动。(二)汇聚优质资源。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发挥各类服务资源优势,增强服务资源供给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作用,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支持服务机构针对有出海意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三)强化宣传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设置“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专栏,集中展示各地服务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适时总结推广各地、服务机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服务活动,营造出海服务助企惠企良好氛围。(四)及时总结报告。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出海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每年12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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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高新函〔2025〕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2号),以科技创新和标志性产品打造引领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清洁氢产业创新发展,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清洁氢3个未来产业,布局一批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一)量子科技围绕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3大方向,拟部署17项揭榜任务(附件1),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研制核心器件与设备,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量子技术在医疗、交通、能源、金融等领域应用落地。(二)原子级制造围绕原子级制造工艺仿真、原子级加工、构筑和检测等4大方向,拟部署19项揭榜任务(附件2),预期产出高效团簇离子束原子级抛光装备、200—300kV场发射透射电镜等系列加工、检测装备,原子级金属粉体、原子级精度X射线反射镜等系列产品。(三)清洁氢围绕清洁氢制取、存储与转储、输运与配给、动力与物料利用4大方向,拟部署22项揭榜任务(附件3),研究形成一批清洁氢制—储—输—用成套技术与装备,推动清洁氢在交通、冶金、化工等领域应用落地。二、推荐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二)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明显行业带动作用的项目。三、工作要求(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系统”(jbgs.ccidnet.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二)地方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需于2025年3月2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每个揭榜任务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三)遴选与测评。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确定揭榜入围单位名单(每个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5家)。揭榜入围单位需在名单确定之日起2年内完成攻关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攻关任务到期后组织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3家)。四、保障措施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鼓励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五、联系方式:(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白文韬(量子科技) 010-68209977柳嘉欣(原子级制造) 010-68209986程炳超(清洁氢) 010-68209996(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李艺铭 010-68207903樊炳辰 010-68207279附件:1.量子科技揭榜挂帅任务榜单 2.原子级制造揭榜挂帅任务榜单 3.清洁氢揭榜挂帅任务榜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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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开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一)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二)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二、推荐程序(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填报申请材料,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二)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附件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附件:1.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工艺技术设备应用实例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10日(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 蒋鹏 010-68205342)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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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藏经信发〔2023〕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新申报。有效期内的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且符合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二)复核。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2)。二、申报程序(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www.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开放。新申报的企业登录培育平台选择“去申报”,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登录培育平台选择“去复核”,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企业按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完全一致。(二)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提出推荐意见。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2份)、企业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三)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可重新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五)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将于2028年进行复核。三、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骗取认定资格的,一经发现,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二)规范申报程序。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把关,择优上报。申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三)积极组织申报。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做优做精,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各申报单位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表格。附件1:1.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附件2:2.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x附件3: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doc附件5:5.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doc附件6:6.部分指标说明.docx附件7:7.附件上传规范.docx (联系人:汪正刚 0891-6198880)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月6日
01-14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为贯彻落实拉萨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拉萨市财政局和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拉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专项资金定义与规模管理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的资金。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5000万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行滚动使用。三、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与条件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拉萨境内注册且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信用良好、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二是在拉萨新落户的工业企业,且申报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含土地出让金)。申报专项资金的工业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国家和区(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同一年度,同一项目未享受过同级财政资金支持(苏拉资金项目除外)。四、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注重政策导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自治区、拉萨市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目标。注重突出重点:围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和绿色发展等方面,重点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核心产品、骨干企业和有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注重绩效优先:实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注重专项资金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大整合统筹力度,以提高工业企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区分不同类型、依据项目绩效,确定项目资金安排的标准和额度。注重规范管理: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管理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合理、专款专用、科学监管。五、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与方式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骨干特色企业培育、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方式主要采用无偿支持方式,包括补助和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结合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确定支持标准。六、项目申报与资金安排流程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向所在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经过县区(园区)初审、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复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后,确定拟扶持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局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专项资金。七、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县(区)财政部门和县区(园区)经济信息化部门要按照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本辖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八、违规处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截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九、政策意义《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拉萨市工业企业的绿色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有力推动拉萨市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拉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项目概述.pdf2、政策法规.pdf3、核心政策.pdf4、相关政策.pdf5、模版案例.pdf6、申报流程与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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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且符合西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二、申报时间系统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4月15日。三、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www.zjtx.miit.gov.cn/)选择“去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企业按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完全一致。(二)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提出推荐意见。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2份)、企业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三)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四)经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将于2028年进行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工作要求(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骗取认定资格的,一经发现,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藏青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把关,择优上报。申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三)积极组织申报。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做优做精,藏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各申报单位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和下载相关文件表格。附件1:推荐汇总表.doc附件2:承诺书.doc附件3:自评表.doc 自治区经信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9日(联系人:汪正刚, 电 话:0891-61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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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外函〔20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创新金砖、绿色金砖建设,促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方向请紧密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推进“创新金砖”“绿色金砖”建设,推荐2018年至今,我国企业、研究机构、商协会、产业园区等主体与金砖国家在产业科技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中小企业、数字技术应用与发展、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人工智能、绿色矿产、医药产业等领域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国际合作成功经验和典型项目。相关案例应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重点推荐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开展务实合作,有效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并对金砖国家间政策协调、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合作项目。二、基本要求(一)案例要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二)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遵循参与主体自愿原则,可对外公开。(三)案例应符合我对外合作总体战略方向和政策导向,体现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突出供需对接、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模式创新等方面实践和成效。(四)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兼顾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五)案例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详实,图文并茂,能够充分展现案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三、推荐程序(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案例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二)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填写《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申报书》(附件1,如有图表、图片、视频等有助于更好宣介案例的资料可一并提供)、《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审核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电子版发送至dic@cietc.org.cn。(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遴选并编制《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集》,于2025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期间发布并展示宣介。附件:1.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申报书.docx 2.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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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2025年1月7日09时05分,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给我们的同胞造成了巨大创伤。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开展人员搜救,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善后等工作。要加强震情监测预警,及时调拨抢险救援物资,抓紧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安排好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作出批示指出,要抓紧核实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并加强震情监测,防范各类次生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地震灾区位于高原高寒地区,正值冬季,要千方百计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过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启动国家地震三级应急响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第一时间提出工作要求,并赶赴震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目前,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为全力应对自然灾害,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发起如下倡议: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党委的具体安排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二、鉴于目前已由紧急救援转为群众安置阶段,厅系统全体党员积极相应号召,主动挑重担、打头阵,亮身份、当先锋,有序参与救援工作。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参与所在地救灾和巡逻、排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三、充分发挥科技部门职能作用,应用好科技成果,为灾后重建提供决策参考。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尽己所能,积极帮助定日同胞共渡难关,重建家园。中共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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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各地(市)科技局: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借鉴内地省市相关试点改革经验,现将《西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西藏自治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试点改革工作。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西藏自治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pdf.pdf西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pdf.pdf西藏自治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方案.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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