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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政发〔2024〕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功能园区管委会:《拉萨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经十二届拉萨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拉萨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22日拉萨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西藏自治区扩大对外开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拉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23〕19号)要求,结合拉萨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一、大力培育企业主体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激励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支撑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推进我市市场主体增数量、上规模、提效益。组织开展跨境电商市场主体认定工作,依据企业外贸贡献、营销体系建设、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经营管理水平、社会责任等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扶持,授予“拉萨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二、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广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支出费用3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培育发展出口产业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支持培育一批出口潜力较大的日用百货、机电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生物医药业(藏医药)、食饮品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实力企业,支持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产品认证,努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对本地生产型出口企业依据行业划分,每年对行业龙头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发展资金。四、支持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中尼国际贸易通道建设,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物流体系,打造区域贸易枢纽。支持新建和整合优化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边贸仓等设施,着力提升边境口岸、航空港等跨境运输能力。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物流、多式联运、供应链服务等,鼓励开设国际物流专线,拓展面向南亚的跨境电商货物中转集散、区域分拨业务,降低物流成本。对企业设立营销物流网点(包括展示中心、批发中心、仓储物流分拨中心、边境仓、零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生产基地等)发生的场租费、装修费、设备购置费、仓储物流费、网络平台费等按50%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五、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仓储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配套完善的仓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线上信息平台(ERP、WMS系统等),服务拉萨跨境电商或外贸企业8家以上,落地实施并运营3个月以上,对通过认定的拉萨市公共海外仓给予总投资额6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海外仓发生的基础设施费用、租赁费用按50%给予资金扶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六、支持企业赴境内外参展鼓励支持我市各类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支持企业赴国(境)外获取订单、开拓市场,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根据展会级别、规格类给予资助。对我市自主举办的进口展、区(境)外展给予全额支持。对政府组织团体参展的招商宣传费、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第三方委托承办费等相关费用给予全额支持,交通费、住宿费由企业自理,每个展会团体参展费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自主参加境内外展会的展位费、展位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参展人员差旅费(不含公务、会务人员)等方面按照标准给予70%支持,每企业单次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七、支持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出口信保作用,扩大中小微企业信保覆盖面,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或300万美元以上但符合四部委标准认定的小微企业,支持企业自主投保,市商务局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全额补贴政策,协助企业办理。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8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八、支持跨境电商金融外汇管理服务支持引进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鼓励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跨境支付企业落户拉萨,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结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跨境电商投融资服务,开发创新信贷产品,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九、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的培训机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3天,且每班次不少于10人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年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政府部门举办的跨境电商培训交流等活动给予全额支持。十、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对拉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费用按照运维费用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十一、附则本《措施》扶持资金总额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各部分资金量在资金总量控制范围内可适当调整,根据每年西藏自治区下拨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区市县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扶持对象与区市相关部门签订“一事一议”协议的,以协议约定事项为准。本《措施》所涉政策扶持事项具体申报通知由拉萨市商务局另行印发。本《措施》中所列金额除注明的币种以外,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期间上级行政单位作出政策调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具体应用问题由拉萨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各县区、园区、各相关单位:《拉萨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拉萨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4日 拉萨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激励企业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藏科领发〔2022〕1号)《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拉政办发〔2022〕38号)等有关精神,现设立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是指由市政府批准,由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引导、支持、激励全市企业加大研发和经费投入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市级、县(区)、功能园区按事财权责任分级负担。第三条 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照以下原则:——注重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研发管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公平普惠。根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进行奖励,公平覆盖符合规定的企业。——高效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会商,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四条 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组成,具体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管理和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交流通报、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第五条 市科技局负责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编制奖励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确定奖励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并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等。第六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根据全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制定年度奖励资金筹集分配方案并组织兑现,同时组织实施奖励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第七条 市税务局负责向市科技局提供当年和上年度企业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名单、核准研发投入数据等资料。第八条 各县(区)、功能园区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所辖企业奖励资金的筹措、预算、兑现、监管等工作。同时,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和支持。第三章 支持方式和对象第九条 企业研发费用奖励以税务部门核准的企业研发投入数为基准,按照基础奖励和增量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扶持: (一)基础奖励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0万元(含)~100万元、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投入总额的2%、3%、4%、5%给予奖励,研发投入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基础奖励比例也可根据奖励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进行动态调整。(二)增量奖励对连续两年(含)以上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按照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给予追加奖励,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下、10%(含)~20%、20%(含)~30%、30%(含)以上的,分别再给予增长部分2%、3%、4%、5%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累计获得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十条 申请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基本条件:(一) 在拉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业;(二) 企业需在拉萨实体入驻,有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研发或制造(服务)在市内的企业;(三)企业当年自主申报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四)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企业研发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有新的修订政策依据,从其规定;(五)企业近两年来运行正常,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经济、科技、安全、环保领域等均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规和失信行为。第四章 工作流程第十一条 企业研发奖励工作主要流程为:(一)企业申请。企业自愿申请并填写《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申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功能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集中统一办理申领工作;(二)确定名单。市科技局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当年和上年度企业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名单及数据,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当年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三)编制方案。市科技局根据审查确定的企业研发投入数据进行测算,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奖励资金筹集和分配方案;(四)公示名单。市科技局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共同组织进行核实,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五)资金下达。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财政局向县(区)、功能园区反馈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兑现奖励资金,并将奖励名单抄送市税务局。第五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对申报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汇算清缴等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第十三条 企业取得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后,被有关部门核查认定不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应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税务和科技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企业获得的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第十五条 企业获得的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应用于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并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及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和社保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自觉接受科技、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奖励资金申请的全过程实行承诺告知制,企业对填报数据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如违反相关规定,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处理,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第十七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奖励政策实施、资金兑现、信息统计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对政策实施、资金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作为后续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奖励资金使用及企业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办事,不得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操作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九条 奖励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奖励资金等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开展后续管理。如涉及当年取得市企业研发奖励资金不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应及时上报市级税务、财政、科技部门,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追回已下拨的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各级科技、财政部门应主动配合上级部门追回已拨付的资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决定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_____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申领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经税务局部门可的上年度研发投入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本年度研发投入申请基础奖励金额大写金额:申请增量奖励金额大写金额: 企业申请意见 按照《拉萨市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我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本公司承诺没有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行为,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责任。企业(盖章):年 月 日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审核意见企业近两年来运行正常,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经济、科技、安全、环保领域等均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规和失信行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市科技局审核意见备注:市科技局将以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准审核奖励经费额度,企业申请奖励资金依据应以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基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功能园区管委会:《拉萨市轻工业发展促进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拉萨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3日拉萨市轻工业发展促进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发挥西藏特色资源优势,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吃穿住用行等民生需求,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拉萨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和拉萨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市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补齐产业短板,着力提升轻工业比重,构建优势明显、特色突出、质效优良的高原特色轻工产业集群,全面推动拉萨市轻工业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系统观念。认清形势,分析现状,找准拉萨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中承担的角色,统筹好轻工业与主导产业的资源配置,平衡好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的发展关系,做到方向聚焦、措施高效、布局科学、功能复合。(二)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新探索,认识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与薄弱环节,尊重产业发展规律,科学统筹谋划,夯实现有基础,稳步提升规模,坚定信心、坚守恒心、秉承匠心,切实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坚持创新驱动。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深化改革、破解矛盾,强化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破除制约各类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产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四)坚持群众需求。谋划推动,积极作为,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立足西藏特色优质资源禀赋,加快高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积极研发推广适应高原气候的新型产品,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三、发展目标(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轻工业促增长、稳就业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成为拉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到2025年,规上轻工业产值达到48亿元。规上轻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培育2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轻工业产业集群。(二)质量品牌稳步提升。轻工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到2025年,布局1-2个标准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轻工行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5个左右。(三)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中藏药、青稞酿酒、高原烹饪炊具、食品加工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品科技含量。轻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升。到2025年,建成1-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咨询中心、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四)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显著,活力不断释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到2025年,新增入规企业8家,打造亿元级企业5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左右。(五)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持续建设绿色制造体系,轻工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能耗、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达到国家控制指标。到2025年,新创建10家(个)左右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六)开放共享持续深入。坚持“区外技术+区内市场”“区外市场+区内资源”模式,持续深化与内地技术、市场等多层次多领域对接合作,在融入“川渝经济圈”的部署要求上更加凸显。轻工业带动农牧民和大学生就业增收贡献进一步加大。2023年和2025年拉萨市轻工业主要指标类别指 标2023年2025年规模能级规上轻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10规上轻工业总产值(亿元)3048规上轻工业企业(户)4150创新协调高新技术企业(户)1518自治区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户)3445绿色集聚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个)1725产值1亿元以上重点轻工产业园(个)12园区内规上轻工业总产值(亿元)1218规上轻工企业吸纳农牧民和大学生就业人数15002000注:2025年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四、发展定位(一)民族特色产业。以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基础,以唐卡、藏香、藏毯等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健全标准体系。扶持发展农牧民合作组织,提升组织化程度。完善带徒授艺机制,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拉萨特色的民族手工艺“工匠品牌”,促进不同人才培养模式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积极参加国际服贸会,培育开展集团化、规模化、个性化定制,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专栏1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做精做优民族手工业,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民族手工业传承创新,与现代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大师经济”。西藏优格仓工贸有限公司、西藏城发莲华之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藏白纳手工艺术有限公司、西藏弥盛塔巴陶瓷工艺品传承有限公司等企业为民族手工业产业主力,重点推进“莲华之宝”西藏陶瓷产业园文化旅游园等项目建设,助力民族手工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产值7500万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二)藏医药行业。重点发展传统藏药、现代藏药、藏药健康品,加大道地性大宗特色藏药材精深加工,培育发展生物制药,打造藏药新的增长点,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壮大藏药产业规模。鼓励企业推广运用藏药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动产学研合作,加速产业化进程。推进藏医药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服务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培育企业家精神,建立健全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藏医药发展的智力保障水平。专栏2 藏医药行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藏医药产业,充分发挥各县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推动打造藏药产业集聚区,系统推进原料药基地建设、科技研发创新、标准体系完善、产业龙头培育,重点推广野生藏红花、牛蒡、绿萝花、藏木香、婆婆纳等特色药材的种植繁育,建立藏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构建藏药材研发平台,注重现代化藏医药精深加工,创新营业模式,做大做强藏医药行业。以诺迪康药业、甘露藏药、藏医学院藏药、藏药集团、藏草宜生、金哈达药业、雄巴拉曲神水藏药等为代表,重点推进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藏药数字化工厂、藏成药二次开发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申报等项目建设,助力中藏药产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产值过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三)金属制品业。着力开发厨房用品、电动工具、装饰五金等高附加值产品力度,加快推动产品科技化、品牌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构建具有较强产业规模、鲜明市场导向、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金属制品产业体系。积极发挥苏拉、京拉产业对接平台作用,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从人才、资金、项目、科技等方面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深入开展绿色试点示范,不断完善绿色产业链。专栏3 金属制品业做大做强高原烹饪炊具产业,聚焦安全性、适用性、便捷性、功能性、美观性、智能性、经济性等要求,推进高原烹饪炊具产业特色化、系列化、多元化、品牌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丰富产品品种,开发高原压力汤锅、高原压力炒锅、高原电水壶、高原户外水壶、全自动酥油茶机、钛炊具及户外用品等产品。以西藏尚厨炊具科技有限公司为产业主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进与西藏雪厨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产能108万只高原炊具及五金配套项目落地,助力高原烹饪炊具产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产值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四)食品制造业。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牦牛、藏(生)猪和藏鸡等肉制品深加工,开发肉制品延伸精深加工产品,提高肉制品附加值。依托高原绿色原材料资源,重点发展青稞、菜籽、土豆等高原粮食作物,挖掘精深加工潜力,大力开发青稞米、青稞面、优质糌粑、青稞麦片、营养饼干、青稞粉、青稞麻花等绿色食品。积极拓展松茸等食用菌精深加工产业链,生产菌类冻干制品、食用菌多糖和休闲菌类制品。大力发展高原净土奶业、乳业,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完善食品工业的基础设施配套,加强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区域性食品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健全食品工业的研发、检测、营销等公共服务,增强产业软实力。专栏4 食品制造业做大做强农畜食品精深加工业,着力推进农畜食品精深加工业规模化、高端化、精细化、功能化、系列化发展,围绕重点农畜产品,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优质化、特色化种养殖基地,提升产业发展的原料保障水平,开展活性成分、健康功能、生物代谢等方面技术研究,开发一批高附加值、功能性的休闲健康产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重点推进青稞、饲草、乳制品、食用菌精深加工。以西藏普仁仓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阳光庄园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产业主力,重点推进年转化小麦1.5万吨复配专用粉及食品深加工、西藏普仁仓商贸有限公司与当雄净土公司牦牛肉仓储、西藏青稞食品深加工及创新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助力农畜食品精深加工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产值2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五)饮品制造业。依托高原特色资源优势,以天然饮用水、乳制品和保健型饮品为重点,打造全区特色饮品示范区。积极打造“拉萨好水”区域品牌,定期举办“拉萨好水”推介活动,积极推动相关产品进商超、进高速服务区、进旅游景点和宾馆酒店。引进和培育乳品龙头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奶类收购、保鲜、营销体系,重点开发酥油、奶渣、牦牛奶、酸奶、含乳饮料等产品。丰富不同保健型饮料品种,推进酿造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发展青稞酒、青稞啤酒、玛咖酒、葡萄酒、藏边大黄酒、红景天饮品、元茛饮品等特色饮品,培育一批高品质的饮品。专栏5 饮品制造业做大做强高原特色酿酒业,着力打造高品质青稞种植基地,开展青稞酿酒加工适宜性评价,青稞制曲、特殊菌种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高原特殊环境下的青稞酿造技术工艺,重点发展天佑德青稞酒、拉萨青稞啤酒等自治区级名牌产品,以青稞啤酒、青稞白酒、传统青稞酒等为发展基础,创新性开发玛咖酒、鹿血酒等一系列拳头产品。以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等为产业主力,重点推进拉萨市年产30万吨啤酒扩产、达孜郎热酒村等项目建设,助力高原特色酿酒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产值4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做大做强天然饮用水产业,充分利用拉萨市天然饮用水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等优势,逐步形成装备精良、具有高原绿色品牌的天然饮用水产业集群,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产销量,加强源头资源整合,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健全产业链条,支持化妆用水、母婴用水、礼仪用水、医疗保健用水等新产品开发生产。不断培育壮大高原天然水、大昭圣泉等天然饮用水骨干生产企业,借助“地球第三极•西藏好水”和“极净当雄”等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西藏好水重要生产基地,助力天然饮用水产业到2025年实现产销量50万吨,规上产值2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六)其他产业。面向高原群众和游客用氧需求,建立完善制氧、供氧、供氧终端、用氧设备等“制、供、用”氧产业链,推动高原制氧技术多元化、供氧市场规范化、用氧设备亲民化发展。以满足本地产品包装需求为导向,以涤纶树脂(PET)瓶、金属罐、包装纸箱等产品为重点,推动包材制造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专栏6 其他产业做优做新高原用氧健康产业。以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鱼跃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全力推进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高原制氧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发集中式、分散式、家用式、微压氧舱、高压氧舱、车载式或便携式制供氧设施产品,推动用氧设备向功能多样、微型便携、高度集成、价格亲民等方向发展。做优做新新型包装材料产业。以西藏宝钢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为主,鼓励应用绿色、环保涤纶树脂(PET)原料、发挥PET瓶质轻、透明度高、耐冲击、抗碎裂等特性。推广应用薄壁金属和覆膜铁、覆膜铝等新型材料,提升金属包装材料利用率和抗腐蚀性能。广泛应用抗压能力强、易于成型的瓦楞纸,提升纸制品防潮、防霉、阻燃、防腐蚀等性能。充分吸收藏文化元素,研发具有西藏本土文化特色的包装新产品。五、重点任务为推动拉萨市高原轻工业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惠及民生、更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轻工业发展增长目标,提出实施产业链招商、市场主体培育、项目提速、产业提档、品牌提升、成果转化、绿色化发展等重点任务。(一)实施产业链招商工程。立足拉萨市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坚定不移实施招商引资“头号工程”。聚焦主导产业,瞄准高原特色轻工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和龙头企业,做细、做实顶层设计,聚焦重点目标区域,盯紧重点目标企业,找准产业投资结合点;充分发挥招商组团作用,积极推动“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充分利用国内展会平台,组织举办招商引资活动,招引周边省市、国家和地区轻工业企业进藏投资;实施轻工援藏工程,深化产业援藏、人才援藏、市场援藏、科技援藏,从“输血”式援藏向“造血”式援藏转变,与对口援藏省市积极对接,招引一批规模效益好、产业链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围绕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投产、运营,提供专业化、全过程服务,动态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全力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力争每年引进轻工业项目5个以上,签约落地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体量大、带动作用强的“链主型”的轻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全面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各功能园区。〕(二)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我市市场主体在能够正常生存的基础上实现更大发展。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聚焦“培强”,培育一批产业链控制力强的龙头企业、链主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行业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等任务;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聚焦“育精”,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地域特色显著的中小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园区体系建设,推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向发展,精准引导优势项目和企业向园区聚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各功能园区。〕(三)实施项目提速工程。营造“项目为王、项目为大、项目为重、项目为要”的氛围。奋力“谋”项目,超前谋划思考,完善项目储备库,全面统筹布局,锁定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区域带动强的重点项目;全力“推”项目,创新项目机制,制定辨识度高的便捷化、智能化项目建设推进机制,提速项目进度,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有序推进省、市、县级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极力“促”项目,加力要素保障,建立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机制,定期调度、及时化解水电气讯、金融、土地等项目要素制约,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合力“管”项目,强化项目智管,对部分投资体量大、建设工艺复杂、建设时限紧迫、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现场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产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确保每年新开工轻工业项目5个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2亿元。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早投产,达产达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各功能园区。〕(四)实施产业提档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针对市场需求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先进装备,对现有生产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加快构建以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工程技术;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顺应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趋势,推出一批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拳头产品,发展绿色、安全、智能化的多功能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综合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高原特色的轻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入口和资源,健全轻工领域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援藏省市产业优势,为企业提供包括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等全方位支撑。〔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县(区)、各功能园区。〕(五)实施品牌提升工程。推进我市特色品牌培育,引导企业走高端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提高产品竞争力。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健全“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运营体系,持续培育打造一批高端品牌,助推经济发展;以“地球第三极”“西藏手创+藏手西藏好水”“西藏青稞”“拉萨净土”等为抓手,以农畜食品精深加工、天然饮用水、民族手工等为重点,采取区内外企业共建品牌等方式,做优做强企业品牌;以藏博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为依托,引导企业入驻优选平台,围绕产品设计、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与京东、阿里巴巴等龙头电商平台深入对接,培育壮大新零售渠道,利用搜索引擎、互联网社区、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工具实施精准营销。加大优势产品产需对接,优选一批产品质量过硬、市场前景好的轻工业产品,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促进优势产品的宣传推广,每年不少于2次,全力提升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县(区)、各功能园区。〕(六)实施成果转化工程。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高原轻工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发挥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工程,攻克一批制约行业发展、对产业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态和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实现我市轻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区)、各功能园区。〕(七)实施绿色化发展工程。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市轻工业发展整体布局。加快绿色安全发展,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和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持续开展拉萨市绿色企业认定,不断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各功能园区。〕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拉萨市轻工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轻工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轻工业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导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做法,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各县(区)、各园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强力组织开展轻工业行动计划,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净土健康”等产业政策示范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轻工项目建设。对发展潜力大、地域特色鲜明的轻工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每年支持轻工业企业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强化银企对接工作,集中向金融机构优选推荐一批优秀企业、优质项目,争取融资贷款支持。(三)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分解轻工业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等。将轻工业促进行动计划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及部门责任清单,落实任务清单。各县(区)、各园区要坚决扛起轻工业促进行动计划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四)筑牢人才支撑。面向企业发展需求,优化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配套支持体系,大力培养绿色产业相关基础研究、产业技术、资本投资、市场营销等各类专业人才。采取下定决心引进一部分、在本地组织培养一部分、现有人才盘点激活一部分等方式,破解急需紧缺人才瓶颈。附件:1.拉萨市轻工业高质量发展承接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2.拉萨市轻工业重点项目表附件1拉萨市轻工业高质量发展承接产业园区基本情况序号县区名称(园区名称)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净土健康产业为主导,以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兴信息产业为战略新兴培育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为准。2达孜工业园区以孜2+5+X”为主导产业体系。其中,持续壮大高原生物及藏医药、净士健康产业2大核心带动型产业,凸显资源与地域特色优势,打造地域产业品牌,总部经济、科创服务、民族手工、特色商贸及文创旅游为五大辅助支撑型。3拉萨经开区聂当工业园以新型建筑建材为主导发展产业,以节能环保和民族手工艺品为战略培育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配套支撑产业。4雅江高原生物产业园以打造净土健康产业为目标,发展青稞、林菌、高原茶精深加工以及藏医药生产,打造高原特色生物加工产业集群,建成全国重要的高原生物产业加工基地。5林周县鹏博健康产业园作为农牧结合示范县,重点发展农牧产业精深加工、民族特色产品。6墨竹工业县格桑花开产业园区民族手工业、农牧加工业为主,重要发展塔巴陶瓷非遗研究与活化、矿山经济下游产业链等特色产业。7堆龙工业园区以新型建筑建材为主导发展产业,着力发展绿色环保的净土健康产业及民族手工艺品企业,以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仓储为配套支撑产业。8经开尼木产业园新建标准化厂房、小商品物流园区、藏香产业园及冷链储备库、牲畜饲料加工厂。附件2拉萨市轻工业重点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所在地市 (园区)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展总投资 (万元)农畜食品精深加工业9个,计划总投资5.5亿元1年转化小麦1.5万吨(青稞1.2万吨)复配专用粉及食品深加工拉萨市西藏金谷农业高科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 7860 平方米;现有建筑办公楼(四层),建筑面积 1244 平方米;主车间(一层),建筑面积 2985.5 平方米;新建青稞复配主食加工车间(四层),建筑面积1920 平方米;新建团餐配送和质检中心(四层),建筑面积为 560平方米。在建85392西藏普仁仓商贸有限公司与当雄净土公司牦牛肉仓储、精细分割项目拉萨市西藏普仁仓商贸有限公司厂房、住宿、设备购买等在建40003西藏青稞食品深加工及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拉萨经开区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青稞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线设备更新及产品品质提升);2.双螺杆微膨化即食青稞产品生产线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独家生产工艺盒即食青稞系列产品);3.青稞植物基素肉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4.西藏青稞食品深加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改扩建80004唐嘎藏鸡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达孜工业园区西藏阳光庄园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厂房一栋(长72米,宽36米,高8.4米)。计划2024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600.885曲水县食品深加工扶贫产业园曲水县工业园区曲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建筑面积10959.63平方米,主要用于中藏药产品生产、农畜产品加工等。在建,预计于2023年6月完工4568.246阿佳牦牛肉酱生产线及央厨供应链建设项目达孜工业园区西藏阳光庄园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牦牛肉酱生产线1条,新建水饺生产线1条。已建成11997牦牛奶制品、沙棘饮料、牦牛肉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经开区西藏真牛牦牛乳业有限公司B区,项目总占地16.8亩,建设牦牛奶制品、沙棘饮料、牦牛肉加工车间。续建120008牲畜饲料加工厂尼木县 (经开尼木产业园)尼木县农业农村局占地15.67亩,新建厂房和配套设施牲畜饲料加工厂。今年要建成,现在正准备招投标11109西藏藏地吉龙林周乳业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乳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林周县西藏藏地吉龙林周乳业有限公司常温生产线15000高原特色酿酒业4个,计划总投资23.94亿元10拉萨市年产30万吨啤酒扩产建设项目拉萨市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主要是新建联合酿造车间,包括原料暂存仓,糖化工段、发酵工段、发酵罐区、动力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工艺设备300余台,配套完善污水处理站等其他生产设施。整体项目建设期为2-3年。工艺设备300余台,配套完善污水处理站等其他生产设施。拟建10000011达孜郎热酒村项目拉萨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地球第三极有限公司占地205亩,建设青稞酒生产线及其附属建筑,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3974.2平方米,购置无纺布系列产品线及配套设备,以达到年产2000包/条的生产规模。项目前置手续已办完,施工方已进场,正在开展场地平整,项目部搭建等工作10000012青稞酿造酒生产建设项目达孜工业园区西藏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投产后生产青稞精酿啤酒在建(2023年12月竣工)126513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拉萨经开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在厂区西北侧新征用地56亩,联合一期剩余土地,按照高原酒庄风格,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策略推进建设规划。建设内容:贵宾体验中心(含展销中心)、300人职工公寓楼建设;年产600吨酿造二车间(传统青稞酒酿造车间)的建设并投入使用;职工宿舍楼的拆迁改造;建设4000吨青稞粮仓并投入使用。产能5000吨的智能化酿造三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机械智能化青稞酒酿造生产线一条(主要生产青藏第三极系列产品原酒)。二期项目建成共形成年产青稞酒原酒6800t/a,其中:阿拉嘉宝系列高端产品1200t/a,阿拉嘉宝系列低端产品及青藏第三极系列产品5000t/a。拟建38129.54高原烹饪炊具产业2个,计划总投资0.12亿元14二期锅体项目拉萨市西藏尚厨炊具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尚厨炊具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锅体生产线。在建15015高原炊具系列产品拉萨市西藏雪厨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雪厨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西藏投资建设高原炊具系列产品生产线。拟建1000中藏药产业3个,计划总投资2.47亿元16现代藏药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拉萨市经开区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提取车间、制剂车间厂房及现代药品生产线建设;2.研发质检办公大楼及设施设备配套;3.辅助设施(含污水处理、员工倒班宿舍、安防设施等)。完成一期项目:项目征地40亩;饮片车间建设;现代药品物流仓库建设等内容。二期项目完成前期规划。2000017藏成药二次开发及中药保护申报项目拉萨市经开区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十味龙胆花胶囊对病毒、细菌以及联合吹风感所致慢阻肺急性加重的药效、机制和物质基础研究;2.十味龙胆花胶囊申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1.与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钟南山院士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2.与国内15家三甲医院签订临床合作协议,并已开展临床研究工作。150018西藏葛如吒生物藏医用牙膏生产线拉萨高新区西藏葛如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藏医药牙膏生产在建3151民族手工业4个,计划总投资7.25亿元19西藏民族手工艺金银铜制品加工销售及观光旅游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曲水县西藏瑞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42035平方米,一期项目建设仓库、员工住宿楼、路面硬化、产品展示厅、消防设施和环保污水处理;其中员工住宿楼面积10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厅及综合办公区面积18120平方米。二期项目建设加工车间、设备车间和厂区绿化;车间面积共15273平方米。新建1500020拉萨楚布文化有限公司藏香厂建设项目林周县林周县乡村振兴局新建生产车间1498.2平方米、仓库613.47平方米、办公楼1435.6平方米、值班室、消防水泵房、路面硬化及附属设施建设。新建100021“莲华之宝”西藏陶瓷产业园文化旅游园项目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城发莲华之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包含五方面主要内容:一是西藏文化交流传承与展示宣传,打造汉藏融合文旅创新产教融合精品园区;二是建设产教融合文创人才教学培训中心,加强本地人才创意实践人才培养;三是建设西藏大学生创意设计研发试验中心与工艺美术创新工艺美术基地,实现牦牛骨质瓷为原创载体的文化创新产品升级;四是打造西藏文旅创新产教融合的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促进西藏文创产业聚集发展;五是开展以文创和旅游产品为主的园区经营,实现经济收益可持续增长。投产后可每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解决西藏本地就业420人,项目年产值8亿元左右,园区建成人才培训中心、研发试制中心、产业孵化中心,助力西藏陶瓷文创产业长足发展。2023年6月投产5600022西藏弥盛塔巴陶瓷工艺品传承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墨竹工卡县西藏弥盛塔巴陶瓷工艺品传承有限公司扩建厂房及购买设备续建500高原用氧健康产业1个,计划总投资1亿元23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高原制氧产业园项目拉萨市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占地面积共5000平方米,依托传统优势产业结构,培育装备制造业群。沈阳海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高原产业园,生产车间主要有:注塑车间,装配车间。拟规划高原生产车间,总计2000-2500平方米,设计2条生产线;拟规划高原实验室约500平方米,1000-1500平方米的仓库以及建造营销中心。在建10000高原特色饮品和精制茶加工业2个,计划总投资1.8亿元24西藏灵芝保健食品综合生产加工 项目经开区西藏西芝实业有限公司B区,占地24.97亩,拟建设生产性建筑一栋和非生产性建筑一栋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9854.3525西藏圣业吉康藏茶产业园经开区西藏藏草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区,占地面积27亩,项目位于园区南路以北嘉信景天用地以西,生产厂房15600平方米,库房9800平方米,办公楼1250平方米,倒班房1198平方米,其他辅助建筑 污水处理 垃圾站 锅炉房 门卫消防 配电等920平方米,年生产能力125吨。续建8100皮革毛纺产业1个,计划总投资1.14亿元26拉萨皮革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经开区西藏善如流工贸有限公司经开区分公司B区,占地16.8亩,拟建青稞食品生产厂房及办公区域。新建11394其他类3个,计划总投资11.41亿元27曲水雅江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曲水县工业园区曲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建筑面积8321.66平方米,主要用于中藏药产品生产、农畜产品加工等。在建,预计2023年6月完工4132.728绿色新动能产业合作基地项目达孜区西藏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面积为11500平方米,建成集办公、接待、卖场、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楼。项目前置手续已办完,施工方已进场,已完成场地平整,项目部搭建等工作,正在开展基坑开挖工作。1000029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达孜区达孜区工业园区在达孜区建设藏式家具厂正在办理项目前置手续100000
关于拉萨市第五批绿色发展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公示.pdf
疫情之下 助企纾困 社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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